我们家在96年左右盖起两层楼房子(坐西朝东)现在邻居家也要盖房子(在我家西面且地基已打好),由于我家人疏忽发现时邻居已将自家的地下柱子和地梁打在我家屋檐下(超出我家界线...
我们家在96年左右盖起两层楼房子(坐西朝东),现在邻居家也要盖房子(在我家西面且地基已打好)由于我家人疏忽,发现时邻居已将自家的地下柱子和地梁打在我家屋檐下(超出我家界线)我家人很生气找他理论,他们当时赔礼道歉说切除多餘部分,可是今天他又拿出92年办的土地使用证证上显示他家地界东西宽度和现实不符,土地证上宽东西宽度是/usercenter?uid=728d05e79c417">好大一平
1、你两家的土地證都与事实不符说明国土局在发证时程序不合法,未到现场和未经相邻宗地签字确认2、92年的土地证如果不是老屋改建,就不合法因為土地法规定批准后2年内必须建设,否则无效应被收回3、你家房子先做,他没异议现在已过时效
两家的土地使用证都是在92年办理的,仩面的图纸都是老房子时的样子现在两家的老房子都不存在了,唯一的凭证是显示的数据他们现在要求我们向他们赔礼道歉并且/usercenter?uid=f">陈冠唏apian
呵呵,我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可是现在闹成这样,能吗谢谢你的开导,我需要一个解决的办法有力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