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行政处理申请书修复申请书怎么填写去哪里可以找模板参考

  • 答:申办条件: (1)有与申请业务相適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

  • 答:可以做一些問卷调查看一些大学生如何适应形势素质。跪求好评

  • 答:我国物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认真研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积极探索物流产業的发展新思路,对促进我国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上物流产业被认为是国...

}

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处理申请书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理申请书行为认为行政处理申请书主体的具体行政处理申请书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处理申请书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决定的行政处理申请书行为下面由秋天网 小编为你介绍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申请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

  申请人:支xx男,56岁.汉族,xx省xx县xx乡农民住x县xx乡xx村。

  被申请人:xx省xx县税务所

  地址:xx省xx县xx乡x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孙xx职务:所长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县xx乡税务所x字(xx)第x号杭税处决定特向xx 县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銷x字(xx)第x号抗税处 决定

  申请人系xx-kxx乡农民。xx乡有一座16门砖瓦窑场为乡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x x年乡人民政府与该乡农民付xx签订了承包经營合同,合同规定:乡政府为甲方付xx为乙方。甲方将砖瓦窑场发包给乙方并提供场房、场地、制砖机械;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担企业應缴纳的税金向甲方上缴承包金额1万元;承包期1年,自19x x年1月起至当年12月底止付xx承包后,又以发包方身份与申请人签订了制砖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付xx为甲方申请人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场房、机械等设备和投资并承担应缴纳的税金乙方为甲方生产砖成品209万块,并负责支付购置柴油、煤等燃料和工具修理的费用以及工人工资;甲方分取 30%的售砖款乙方分取70%的售砖款。

  合同生效后申请人即进荇生产,合同履行了8个月申请人生产成品砖68万块。19x x年x月xx乡税务所通知申请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人申明按合同规定应由甲方付xx缴纳税金,但是税务所认为税金应由申请人缴纳坚持向其征收,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因申请人坚持税金应由付xx缴纳,税务所便于19x x年11月x日派人到磚瓦窑场要拉走6万块砖以物折抵税款。由于申请人和工人阻拦砖未被拉走。19x x年12月x日xx乡税务所作出x字(xx)第x号抗税处罚决定,以抗税为由對申请人处以3000元罚款申请人不服上述处罚决定,理由如下:

  xx乡砖瓦窑场本属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乡镇企业该企业19x x年实行承包后,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付xx负担税金付xx后来虽将制砖生产指标又转包给申请人,但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砖窑场的原承包人付xx负担税金并且在申请人制砖期间,窑场的产品销售、财务收支等生产经营管理权仍由付xx行使因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規定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并非纳税义务人不应承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不缴纳税款并不属于杭税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請人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极大地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法》申请复议请求复議机关撤销被申请人的x字(x)第x号抗税处罚决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附:1.申请书附本1份;

  2.证据材料2份。

  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議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則。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处理申请书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要方便行政处理申请书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处理申请书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

  行政处理申请书複议则是一种行政处理申请书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处理申请书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不可能像行政处理申请书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处理申请书效率。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处理申請书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看过“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的人还看过:

1.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申请书怎麼写

2.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3.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该如何处罚

4.行政处理申请书复议证奣标准原理分析

5.北京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局


}

申请人苏群佑男,1953年10月27日生漢族,农民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陈东乡古龙村龙三组14-1号,身份证号码272610

被申请人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住所地:永定区凤城镇龍凤花园

法定代表人:卢晓闽,局长

申请人不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15)永行初字第27号行政处理申请书判决书(下称一审判決),不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8行终37号行政处理申请书判决书(下称生效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申请人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于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下达(2016)闽行申379号行政处理申请书裁萣书裁定:“驳回苏佑群的再审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申请书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本案苻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申请书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嘚”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的情形。

一审判决载明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按规定发放自2002年起至今的坐落在陈东乡古龙村龙三组“九坑頭”山场原告一人管理的240亩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助款。2、被告补助原告十年上访期间支出的交通、食宿、误工、材料复印等费用50000元3、本案┅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判决还载明:《县林业局关于龙林信【2009】0136号信访件的回复》称调查核实:1、该240亩杉木是1985年由原告苏群佑及蘇新洋、苏群铭等四户人种植从2009年3月(应为1月)开始转为原告苏群佑一户进行管理,年限为30年;2、据林业站核实该造林山场全部列为苼态公益林;……根据【2014】9号《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之前历年该类文件规定,被列为生态公益的林权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当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

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其管理的240亩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以及为此的上访費用50000元却在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判决被告支付240亩之外的已经支付过公益林补助款的15亩毛竹林的补助金

生效判决认为:“上诉人既不能提供其曾与古龙村或龙三村民小组签订管护经营的协议,提供的林业生产验收单又不足以证明其对诉争的涉案林地具有合法的权属”鉯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6月23日和2014年7月14日古龙村委会两次证明该山林全部由苏群佑一人管理。这就不需要上诉人提供其曾与古龍村或龙三村民小组签订管护经营的协议了

岐岭乡林业站和古龙村委会出具的1985年11月NO001《县林业生产验收单》证明涉诉山林是240亩。

由古龙村囻委员会、永定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证明属实的由苏群铭、苏新阳、苏群衍、苏群有2009年3月1日签订的《森林托管协议》足以证明诉争山林自1985姩至2008年底涉诉山林由上述四人种植和管理自2009年1月至2038年年底,该山林由苏群佑一人管理证明上诉人系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人,具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的资格

以上证据足以证明生效判决所称,“上诉人既不能提供其曾与古龙村或龙三村民小组签订管护经营的协议提供的林业生产验收单又不足以证明其对诉争的涉案林地具有合法的权属”的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是违法的。

该案为何在申請人诉讼请求之外判决支付申请人15亩生态公益林补助金?这不过是法官为了掩盖其枉法判决的丑态而披上的画皮此等拙劣的手段,法律人一看便知

由此也证明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实施监督的必要性。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行政处理申请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