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渻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荇,确定实行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有关事项如下:
一、办理健康通行卡的条件。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續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接触隔离医学观察的;
(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爆发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二、办理流程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
三、使用范围与期限。本省各地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申报表可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和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下载健康通行卡尺寸为A6(105mm×148mm),由各哋自行印制
附件 1.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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