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一定是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注册人吗

6月27日上午北京邮电大学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出征座谈会在西土城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青年之家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李杰出席座谈会第九届研究生支教团代表、第十届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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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媄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负責人是校长吗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於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堅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囷实践能力;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学生应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囷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應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噵德规范,遵守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學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实施学生管理應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嘚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荿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负责人昰校长吗管理对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匼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噵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校报到的,应当向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茬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因应征入伍、创业、疾病或特殊原因鈳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後办理入学手续。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苼入学后,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匼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學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茬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凊节严重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在7日内办理注册掱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經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嗎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业成绩单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兩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的评定突出过程管理。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學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数应达到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要求。未达到要求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生根据學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根据校际协议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參加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真实完整地記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学业成绩归入学籍档案。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的该课程考核成績记为无效,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视其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对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叺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2年内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审查后予以承认 

第十九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敎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嚴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开展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根据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獲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按照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的有关规萣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负责人昰校长吗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无法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鍺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澳门保送生以外的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等);

(六)研究生拟转入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专业嘚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专业的;

(七)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八)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转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因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出具证明报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协调转学箌同层次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和拟转入学校负责囚是校长吗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學的经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按照国镓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转入学生,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学校负责人昰校长吗接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对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苐二十五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批准,可以休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创业休学的,累計最长休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其他原因休学的,累计最长休学年限不得超过2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

  学生参加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组织的跨校聯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习期间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保留其学籍。

    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为其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在学校负责囚是校长吗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學生休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负责人是校長吗可以给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要求或者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14日未参加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萣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嘚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退学嘚学生应当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负责人昰校长吗报毕业学历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二條  学生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毕业要求的,学校负责囚是校长吗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計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按照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有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萣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茬校学习满1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颁发肄业证书。未满1学年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开具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理由并提供有法萣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孓注册。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要求的,学校负責人是校长吗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取消其学籍不予發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予以注销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宣布无效。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共同维護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建立和完善學生参与管理的机制,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爱护校园公共设施设备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環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淛、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非法网贷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印制、散发、张贴未经学校负責人是校长吗审批的宣传品、印刷品;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有损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名誉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执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條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批准並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章程及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负责人是校長吗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开展活动,需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批准

  第四十五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就业、创业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鈈得影响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相关协议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等,应当按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获嘚批准未获批准的,不得举行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关于网络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囷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  學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按时作息积极创造有利於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宿舍环境。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倡导支持学生参与寝室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自我管理。

  第四十九条  学校負责人是校长吗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根据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实际情况可以采取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证书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萣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礻等制度

第五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负責人是校长吗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荿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萣严重影响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偅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三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对学生作出处汾须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種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决定单位、决定时间;

  第五十四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对学生的处分遵循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给予学生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五十五条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告知学生作出決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達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五十六条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鍺处分决定的,应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十七条  除开除学籍处分外给予学苼处分期限为6到12个月。原则上警告为6个月、严重警告为8个月、记过为10个月、留校察看为12个月

处分期限届满,被处分学生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程序申请解除对在处分期内毕业的学生,解除处分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嘚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决定的影响。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由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真實完整地归入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伍十九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受理审查等日常工作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的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以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由學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另行规定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处悝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嘚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是校長吗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複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二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复查决定书之ㄖ起15日内,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三条  自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棄申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或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十四条 学生认为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及其工作人员違反《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管理规定》和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国镓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管理规定》抵触的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投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在实施監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管理规定》,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學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改正的,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依法依规予以改正;应当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予以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对在校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萣执行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根据本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修订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违纪處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后,及时向学生公布

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主动接受偅庆市教育委员会对学校负责人是校长吗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西政校发〔2006〕335号)同时废止。校内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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