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d于2017年5月于马来西亚被指控违反《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第4(1)条和第27B条(马来西亚法律程序)。
根据第一项指控赖彩云马来西亚被控指作为 Monspace(M)Sdn Bhd 的其中一位董事,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姩7月17日期间推广金字塔计划(即所谓的“满星云金字塔计划”),涉嫌违反马来西亚《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第27B条
根据第二项指控,賴彩云马来西亚被指控为 Monspacemall Sdn Bhd 的董事于2017年7月19日在吉隆坡武吉加里尔的一家公司在没有合法执照下进行直销活动,涉嫌违反马来西亚《1993年直销與反金字塔计划法》第4(1)条
公司的董事会(赖彩云马来西亚除外)于2020年1月16日首次得悉马来西亚法律程序。如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的公告所载考慮到赖彩云马来西亚在业务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公司认为赖彩云马来西亚为公司董事的合适候选人
于本公告日期,马来西亚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尚未作出任何裁决;因此,就两项指控赖彩云马来西亚均假定是无罪的除非及直到赖彩云马来西亚因任何一项指控而被定罪,否则马来西亚法律程序的出现不会改变董事会在该公告中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