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女孩是中专护理专业毕業生经学校介绍到钦州港滨海医院工作,然后去到那里需要到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修然后签订了以下协议劳动合同(并且以什么医療责任金、风险金让我们交押金2000元有发票),还有岗前培训(服务期约定协议但院方没盖章)还有他承诺给我们上去进修每个月都发给峩们生活费,但是两个月了一直没发然后我们就回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他让我们上去进修说给二医院每月600元带教费用,但我们问了二醫这边并没有收到什么培训费用然后钦州港滨海医院这边却说给了带教费用还要我们赔双倍的带教费用(签署的服务期约定里面有这条條例)还说要把我们告上法庭我想说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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