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鎮潭江中学第一小学访查活动工作总结
上围村地区面积大约20平方公里,共3000人口其中有95户贫困家庭,年均收入在3500元左右靠种地,打散工为生生活条件十分困苦。此次探訪活动第四服务队特意准备了中秋月饼、食用调和油、面条等30份慰问品送给当地贫困户。当村里的老人们(贫困户)接到这些慰问品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一位姓李的大叔还激动地告诉我们他今年已经67岁了,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中秋月饼他十分感动,想送自己種的青菜给我们以示感谢第四服务队师兄师姐婉拒后表示以后会常来看望他们,并嘱咐李大叔要好好照顾自己相信生活会好起来的。
广东省红十字会企业家会员服务总队第四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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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叶丽霞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依据如下:
依据1:福灵小学豆腐渣工程由叶丽霞一手操办,工程未公开招标质量
造成下下裂缝现象,福灵小学建筑经济账混乱政府拨下多少和捐资款多少来去不分
依据2:五华计生局,对口扶贫2013至2015年扶贫对象亚甲亚乙不分明,经济不知去向
依據3:在职期间违反党的原则,对村民采取吃、拿、卡、扣、的办法收取百姓血汗钱
出一张证明收费500元,办其他手续上千元私吞集体水利款等。
依据4:福灵村江西塘饮水工程半途而废,没有给村民带来一点实惠劳民伤财。
依据5:私下购买村民水田地倒卖他人违法土哋买卖。
依据6:在福灵村老山背鸡麻四斗公山等乱做风水墓地七座,带头破坏封山育林
依据7:办事不公,怕强欺弱偏信恶人,不办嫃理造成村民恶劣纠纷。
依据8:以权欺压百姓自身矛盾多多,上斗下斗叫打拿刀赶杀村民。
以上叶丽霞违反党纪国法希望上级领導以党的原则给福灵村民一个公道,
维护法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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