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玲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師,税务师
你好 没有真实地址有风险 有上门核实的可能
玲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師,税务师
你好 没有真实地址有风险 有上门核实的可能
深圳快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限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2年度6月30日通过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掩瞒真实情況、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经过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不能与个体工商户获到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限定被标记为经營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限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向工商行政管理蔀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限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解决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换登记或者提议通过登记的經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能够再次获到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对其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异议的能够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议书面申请並提交相关证明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可否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存在错誤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对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有关限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職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有关限定予以处置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