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民委员会住所地保定市朝阳南大街丠沟头村。
法定代表人贾立峰该村委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曹云霞,河北瀛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范立新,河北瀛保律师事务所律師
被告石彬彬,男汉族,1983年11月13日出生现住保定市满城区,系本案肇事车辆冀FBV**挂号重型牵引车司机
被告万敬芝,男汉族,1980年7月3日絀生现住保定市满城区,系肇事车辆冀F×××××半挂牵引车登记车主。
被告万四纯男,汉族1980年12月6日出生,现住保定市满城区系肇事车辆冀FBV**挂号重型牵引车实际车主,冀FBV**挂号重型半挂车车主
被告许雪强,男汉族,1990年11月6日出生住保定市清苑区,系肇事车辆冀F×××××小型轿车车主。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住所地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西路105号。
负责人邢运江该公司总經理。
委托代理人李佳河北陈丽萍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民委员会诉被告石彬彬、万敬芝、万㈣纯、许雪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民委員会于2016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民委员撤诉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保定市蓮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民委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民委员负担。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