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是哪个省的孝南区人民法院
原告:孝感市是哪个省的春诚精米厂住所地:孝感市是哪個省的孝南区卧龙乡复兴村河口街***号。
法定代理人:冯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刘艮喜男,1964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孝感市是哪个省的孝南区
原告孝感市是哪个省的春诚精米厂与被告刘艮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后原告孝感市是哪个省的春诚精米厂于2018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孝感市是哪个省的春诚精米厂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倳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孝感市是哪个省的春诚精米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原告孝感市是哪个省的春诚精米厂自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