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决定书几日内送达

一、不予立案通知书几日内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

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不予立案决定书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支持下,对没有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我国《刑法》以及《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做出的判决。那么不予立案通知书几日内送达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予立案通知书几日内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该公...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一、不予立案通知书几日内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

对于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应该告知当事人的,只是如何告知当事人就会有不同的方式。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予立案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呢?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不予立案决定书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

不予立案决定书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支持下,对没有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我国《刑法》以及《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做出的判决。那么不予立案通知书几日内送达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予立案通知书几日内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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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送达控告人。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在()内容送达控告人。

下列有关立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B.对不需要立案的,如有控告人,应当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C.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D.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不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A.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

B.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审

C.也可以建议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D.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环保部门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当的,()

A.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C.应当建议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应当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

A.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B.在7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C.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电话通知人民检察院

D.在7日内决定立案,并电话通知人民检察院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下面关于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说法正确的有()

A.生态环境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应当自作出移送决定后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材料

B.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时,对环境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还应当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C.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当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5个X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D.生态环境部门需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被检举、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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