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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关东宪兵队各分队、分遣队、分驻所 日军关东宪兵队采取了严密的封锁和抓捕措施,他们在城乡秘密建立反谍网络,还在要塞阵地外围、各边境交通要道及山谷深处设置秘密监视据点,发现可疑人员即跟踪抓捕。并在交通要道设立“问检所”,对过往行人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大批逮捕抗日志士,移送石井部队。 1.新京(长春)宪兵队 1940年5月,小美野义利任新京宪兵队本部特高课员、伍长。他根据队长近藤大佐的命令,与同事菊野广军曹共同将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委员1名(男),为了进行化学试验,押送到哈尔滨车站,将其交于已在等候的石井部队军属某。此人后被虐杀。 1943年5月某日,新京宪兵队长橘武夫在新京宪兵队本部队长室会见三田正夫说:“军司令部某少将家里曾去过小偷,因此军方对新京的现状非常担心。大概是‘流浪者’太多了,把他们抓起来会好一些吧!”要求把捉到的“流浪者”移交给新京宪兵队一部分,说是把他们送到松花江方面去,并提出保密要求。三田正夫从宪兵队回到首都警察厅后,就派司法科长松岛与宪兵队商讨。经松岛与宪兵队协商决定,每次把被抓的失业者和其他的人送交宪兵队一小批。送交事项由司法科与宪兵队直接联系,并不向三田正夫报告。因此,其他的情况他不知道。1943年10月,在市公馆招待副市长大幸夫的宴会上,宪兵队长向三田正夫劝酒时,突然大笑着说:“你看起来很像绅士,但却是一个阎王副总监”。当时,三田正夫想起了往宪兵队送失业人的事情,感到自己在一个很大的阴谋事件中起了重大的作用。1944年4月,他听别人说宽城子有一个关东军的化学研究机关,但对于这个机关的研究内容和阴谋,他不了解,所以一直相信他所交的人是被送往松花江方面的。1949年10月间,随着苏联对日本战犯的审讯,三田正夫了解到宽城子阴谋机关(100部队)也是搞细菌试验的,而且他曾往那里送过很多中国人。送去多少人他不太清楚,根据司法科的报告推测,平均每一个月或两个月要送交一次,一次最少也有七八个人。此外,他主动批准送去的人也有。如1944年3月间,为了搜查“满映”作家李季枫,同时逮捕了很多作家、演员及其有关人员,特务科长曾向他提出,把其中一部分送交宪兵队,他批准了。从这一点看,被送去的人绝不仅仅是失业者。另外,重大刑事案件有关人员,也有被送去的。 据新京宪兵分队庶务班长坂根觉次郎供认,1944年3月,根据分队长藤原广之进少佐的命令,将特高班逮捕的中共某县助理员稚宪度(男,26岁左右),移送哈尔滨石井部队。他和特高班长滨端三郎准尉作好移送报告书,呈报关东宪兵司令部批准后,命岛田晃军曹等将其押送石井部队。另据新京宪兵分队长藤原广之进供认,1944年2月下旬某日,新京宪兵分队在新京特别市兴安大路陆军医院附近逮捕了1名行动可疑的中国人稚某,经特高主任滨端源三郎审问,得知他是抗日联军地下工作人员。于是,藤原广之进命滨端向新京宪兵队本部请示批准后,将其送往石井部队。 1945年5月,贝沼一郎在新京宪兵队本部战务课防谍班任职期间,他奉命搜集抗日工作人员于枫林的活动情况,同林次郎曹长对其妻进行电刑拷问,并刑讯其他关系人。后将于枫林押送石井部队。 2.奉天(沈阳)宪兵队 1940年,渡边一雄在奉天宪兵队本部担任通信检阅班长,他供认:“1939年末,外勤班贵多准尉在沈阳市内逮捕抗日人员马文焕后,强迫他为我们作情报工作。根据所取得的情报,贵多准尉和武田曹长在哈尔滨又逮捕了12名抗日人员,把他们带到奉天宪兵队本部进行审讯后,全部送到石井部队进行细菌试验。押送时,我也参加了。” 1943年6月11日,在沈阳市南白塔堡,根据奉天宪兵队长矶大佐的作战命令,大洼武夫(应援宪兵伍长)和约100名宪兵,在特设宪兵队清香少佐的指挥下,逮捕了中国抗日爱国人士赵福元(男,30岁左右)和一名姓名不详的男子(40多岁),在奉天宪兵队本部拘押刑讯后,送石井部队予以杀害。1943年9月上旬至1944年1月中旬,在奉天宪兵队本部,大洼武夫任宪兵战务伍长、军曹,担任拘留所看守长和值宿宪兵职务。1943年8月在沈阳市郊新城子逮捕中国抗哈尔滨宪兵队本部大楼日爱国人士金安东、王华堂等3人,关押后,分别送交哈尔滨石井部队予以杀害。另据小林喜一供认,他任奉天宪兵队本部战务课长时,将金安东特别移送石井部队,充作细菌试验品了。 3.哈尔滨宪兵队 、警察厅、警护队 1940年6月,鹿毛繁太任哈尔滨警察局司法科长时,哈尔滨宪兵队来电话,要已经调查完了的俄国人2名,他命部下大薮武雄警佐选择了2名,由宪兵队来车带走,送往石井部队。另据大薮武雄供认:“那是1941(1940)年6月某天的事,伪哈尔滨警察局司法科科长鹿毛繁太命令我,从在押的‘犯人’中挑选2名应判死刑的送到石井部队去。我遵照他的命令挑选了2名俄国人。其中一名是因越境而被捕的苏联士兵叶克塞也夫,二十五六岁。第二天(也许是当天,记不清了)司法科门前来了一辆汽车,共拉走了10来个‘犯人’,其中就有我挑选的2个。” 1941年4月,矢花仓治任哈尔滨宪兵队本部特高课思想对策班员、军曹,在哈尔滨车站内,奉命接收牡丹江宪兵队本部送往细菌部队的抗日人员1名,他与石井部队联络后,将该人交给了石井细菌部队派来的军属,致使该抗日人员被充作细菌实验而杀害。 高见忠夫供认,1944年6、7月间,哈尔滨宪兵队本部全部人员,在宪兵队长和田大佐指挥下,为逮捕苏联无线电台人员,对马家沟地区的约50户居民进行大搜查,结果将苏联人卡基木洛夫逮捕。后经相原曹长灌水刑讯,并进行逆用,但未收到效果,遂送交石井部队充作化学试验品,予以杀害。 1941年7月,松本英雄在伪哈尔滨警察厅司法科搜查股任职时,司法股逮捕了2名苏联人,外事科逮捕了6名苏联人。后来将这8名苏联人都送到731部队作细菌实验去了。 1941年7月,渡边卯一郎调到哈尔滨警护队任警备科长,阶级是荐任一等警护官。主要是搜集情报,对警护队员进行教育和保管、检查武器及警备等。7月,奉哈尔滨铁道司令部的命令,派30名警护队员到军用列车线,为运往石井部队的军用列车进行警备。渡边卯一郎为检查当时的警备情况曾到现场去,看到一个运牛马的货车厢里装有七八十人,于当天晚上用大汽车运到了石井部队。 哈尔滨特务机关经理班被服系助手、军曹羽田尽供认,1944年4月至1945年8月,哈尔滨香坊苏联红军俘虏收容所,时常把几名苏联红军兵士送去平房石井细菌部队加以虐杀。 4.牡丹江宪兵队、伪警察局 堀口正雄供认,宪兵队进行“特别移送”,必须请示宪兵司令官,得到关东军司令官批准才行。对捕获的谍报案件送军法会审的也有;特务机关逆用的也有;送地方检察厅的也有;另外,就是“特别移送”处分。确定“特别移送”处分后,就送石井部队。他回想送过谍报者有4件,即4个人。1939年,堀口正雄任牡丹江宪兵分队长期间,在牡丹江市逮捕了3名侦探日军情报的抗日工作者。他将其中的1名特别移送到石井部队做了人体实验。同年5~6月间,该分队又先后逮捕了潜入东京城的5名抗日联军侦察员,将其中的2名移送石井部队。 1943年12月,平木武担任牡丹江宪兵队长时,队下有牡丹江、宁安、穆棱、掖河4个分队和海林、东京城2个分遣队以及横道河子,石头2个分驻所。1944年4月,东宁宪兵队合并牡丹江宪兵队后,重新加以整编,除将横道河子分驻所取消,穆棱、石头改为派遣队外,又增加东宁、大肚子川、老黑山3个分队和城子沟、石门子2个派遣队。1944年2月28日,穆棱宪兵分队根据密探的报告逮捕抗日地下工作人员中国人6名,其中2名按“特别移送”处理。4名送法院处理。 1944年春,掖河宪兵分队逮捕抗日地下工作人员中国人2名,审讯后1名按“特别移送”处理,1名送牡丹江法院处理。牡丹江宪兵分队也逮捕中国人3名,其中1名按“特别移送”处理,2名送法院处理。 1942年1月分遣队的三浦卓伍长,在老黑山西村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逮捕了1名中国抗日工作人员许某。当时,荻原英夫奉分遣队长之命,与三浦卓共同审讯后,将许某送到哈尔滨石井部队杀害。同年3月,三浦卓又在老黑山第十六野战货物场逮捕了1名中国抗日工作人员,荻原英夫和三浦卓共同审讯后,由三浦卓送往石井部队杀害。1942年8月,荻原英夫在老黑山南村侦察发现了中国抗日工作人员康永昌,他逃到罗子沟被警察逮捕,他奉分队长米仓宪一之命,将其带回,严刑拷打后,送石井部队杀害。1943年5月,小川五男兵长在老黑山车站附近逮捕了1名中国抗日工作人员,荻原英夫受分队长之命将此人监禁,以后送到石井部队杀害。 1945年3月间,冈户和三郎任牡丹江宪兵队少尉副官,辅佐队长望月政吉大佐指导督促八面通宪兵分队,命令该分队逮捕了正在用无线电秘密工作的中国爱国者1名,并掠夺无线电台1部。根据队长望月的命令,从他所保管的机密费中提出百元,奖励八面通宪兵分队长大须贺兵次中尉,使其加强对被害者的审讯。后来,他派1名下士官押送,交给石井部队杀害了。 1943年3月至1944年10月,原口一八在伪满牡丹江市警察局任特务科长期间,以“无业游民”的名义,逮捕了中国和平居民797人,关押在劳务兴国会牡丹江支部经办的劳动训练所。经拷问后,其中有职业者506名释放;移送731部队牡丹江支队作细菌实验致死25人;其余270人移交训练所,经两三个月训练后,充当劳工了。 1942年6、7月间,田上惟敏任图们宪兵分队长时,命令小林曹长在图们车站逮捕了1名中国人,经宪兵队司令官批准,送交石井部队作细菌实验。 1942年11月,森三吾任东宁宪兵队少尉战务课长时,得到汉奸李树桂关于佛爷沟煤矿工人王某(年35岁左右)向苏联提供军事情报的报告后,命令官泽曹长及郑翻译在东宁街将王某逮捕,经审讯后,他申请将其作为“特别移送”,司令官批准后,送石井部队予以杀害。1942年8月至1943年11月,东宁宪兵队和各分遣队,将所逮捕的11名中国人,送到石井部队作细菌实验。其中东宁分队送2名,大肚子川分队送5名,老黑山分队送2名,石门子分队送2名。这个数字是确实的,因为他当时是战务课长,事先曾参与研究逮捕的计划,事后又将各分队提出“特别移送”的意见报告给队长,积极参与了这一罪恶行动。 据关东宪兵司令部部内将校会报(1944年4月21日第25号)记载:2月15日,东宁宪兵队大肚子川分队,下松田国境警备队捕获1名“活塞”式满洲人间谍。经审讯查明,该人自昭和16年9月以来,搜集大肚子川、老黑山、石门子附近军情与民情,曾前后4次去苏联提供情报。处理结果:按“特别移送”办理。 2月18日,牡丹江宪兵队穆棱分队,根据密探的报告,逮捕了红军谍报部系统间谍之帮凶1名。经审讯后,于2月28日又逮捕关系者6名,其中4名是在军事工地里,边当木工边作情报,应予重视。处理结果:2名按“特别移送”办理,4名送法院。 据兵器厂派遣宪兵东一兵供认,1942年5月,大肚子川宪兵分队,将中国爱国者刘某(男,45岁,佛爷沟煤矿工人),以所谓“苏联谍报工作员”之名,送哈尔滨石井部队杀害。 1944年4月,筱原隆雄被派到大肚子川宪兵分队时,该分队押有中国人5名左右,经过对这些人审讯,扩大线索,6月份又逮捕了15名左右。审讯结果:7月份由北川明军曹和守屋秀雄兵长2人,将按“特别移送”处理的2名押送哈尔滨,9月前后,战务班长阿部一郎军曹和筱原隆雄又将按“特别移送”处理的5名押送到哈尔滨。 7.东安宪兵队 、伪保安局 1939年12月至1941年3月,长沼节二在东安宪兵队本部任特高系内勤和消极防谍系军曹期间,东安宪兵队长命令虎头分队、东安分队、宝清分队、平阳镇分队将逮捕的中国抗日人员13名送石井部队处理。他用公文和电报,向以上宪兵分队转达了队长的命令。 1942年10月至1943年11月,平木武担任东安宪兵队长,共领导东安、虎林、宝清3个宪兵分队和裴德、虎头、饶河3个分遣队,另外还有1个密山分驻所,管辖了东安省东半部地区。1943年5月,虎林宪兵分队饶河宪兵分遣队曾逮捕中国地下工作人员3名,其中1名按“特别移送”处理,2名送密山法院处理。他供认“特别移送”就是宪兵队将逮捕的抗日地下工作人员或有严重反满抗日思想者,经审讯后,由队长申请关东宪兵队司令官批准后,押送石井部队做细菌实验。 1943年8月,小野寺留吉任东安宪兵队特高外勤主任时,令部下三岛军曹,将在日军步兵部队中做杂事的中国人李某(男,38岁),以“通苏”罪名加以逮捕,经审讯后,移送给石井部队杀害。同年10月,他命令部下三岛军曹将在西东安附近采石场做工的中国人杨某(40岁),以“通苏”为由加以逮捕,审讯后,移交石井部队杀害。11月,小野寺留吉转任东安宪兵队庶务主任时,饶河分遣队长矢木准尉逮捕了中国武装人员2名,经审讯后,移送石井部队。1944年4月,宝清分队长三宅逮捕了中国武装人员1名,经审讯后,移送石井部队。同年8月,饶河分遣队长矢木准尉逮捕了居住在饶河街照相馆的中国人刘某(男,34岁),经审讯后,移送石井部队。12月,根据勃利分队长木村少佐的命令,将所逮捕的居住在勃利街的中国人田某(男,35岁),审讯后,移送石井部队杀害。 1942年7月,平阳镇宪兵分遣队平岛特高主任,逮捕了4名地下工作人员,该分遣队警务主任贝沼一郎命令部下监禁看守。在申请送石井部队批准后,他令部下将该4人押送石井部队予以杀害。 1944年11月下旬,东安宪兵队本部,宪兵队长上坪铁一中佐召集平阳分队长曾场中尉、鸡宁分队长宫崎大尉、宪兵队本部战务课长长岛中尉,策划在平阳、鸡宁地区镇压早已侦察的以“鹈饲工作”为名的“苏联红军谍报部谍报组织工作”的中国抗日地下组织。长岛玉次郎以宪兵中尉、东安宪兵队本部战务课长的身份参加了这一阴谋活动,记录了队长上坪铁一中佐的命令要点,并且拟订了阴谋实施计划,并把计划印刷,分发给了各分队长。结果:1944年11月下旬,在平阳、鸡宁地区,由曾场中尉逮捕了中国抗日组织女工作人员张玉环和其他居民男子5名;由宫崎大尉于鸡宁地区逮捕了中国抗日组织中国人5名,监禁约月余。经审讯后,队长上坪铁一中佐命令将中国抗日组织负责人张玉环和其他5名男子,送石井部队供作细菌实验,其他人释放。1944年11月至1945年6月,东安、虎林、宝清、鸡宁、平阳各宪兵分队长将各该管区内逮捕了称为“苏联间谍”的中国抗日组织成员15人。审问后,送交石井部队,予以杀害。1944年12月,勃利宪兵分队长少佐木村光明,逮捕了称为“苏联无线电间谍”的中国抗日地下工作员1人,没收了无线电台1部、密码1册。在平阳地区,把2名中国抗日地下组织成员逮捕,没收真空管5个,导线5米左右。经拷问后,根据其供述,于平阳、鸡宁地区将约10名中国人逮捕。后根据队长上坪铁一的命令,将逮捕的中国人男子3名,送交石井部队予以杀害,其他约10名被释放。1945年2月左右,于勃利飞机场工人宿舍,木村光明少佐将称为中国国民党间谍的中国军人中校1名,及有关者1名逮捕。审讯后,上坪铁一命令木村少佐将此2人送往哈尔滨石井部队予以杀害。 1945年4、5月间,木村光明任东安省勃利县勃利宪兵分队长,宪兵少佐,他发现勃利县街内有某家礼教人员于1941年担当了苏联无线电讯谍报员,只通过一次讯,但保存有无线电机。根据东安宪兵队长上坪中佐的指挥,将与其有关的6名人员逮捕了。经审讯,3名释放,2名送交石井部队。 1940年3月,小林正在伪满东安省保安局防谍股任内勤时,特务机关长田岛中佐批准,把1名抗日地下工作人员李某送石井部队作细菌试验。他受伊藤孝仁事务官的命令,带上文件,把李某押送到哈尔滨市郊外石井部队。到了部队后,先把文件交给门口收发室,而后由院内出来一个日本人,把李某领进院,他就回来了。 1943年底,日野需在原东安地方保安局时,将中国爱国者2名送石井细菌部队。 1938年3月15日,佳木斯宪兵队于汤原一带对中国共产党吉东省委,即北满省委,进行了规模巨大的镇压和逮捕,共逮捕投狱约300名中共党员与抗日工作人员。当时为逮捕富锦县委的共产党员,佳木斯宪兵队富锦宪兵分队庶务系助手、庶务主任成井升受分队长之命,在野口军曹的指挥下,与另外3名宪兵在富锦县集贤镇,于3月15日的黎明,将中国共产党富锦县委书记冯玉祥、宣传刘某及委员3名逮捕,拘押于分队,由野口军曹、山崎军曹进行了约20天数十次的刑讯,成井升除监视拘留所外,并协助刑讯。监禁四个半月后,按佳木斯宪兵队长儿岛正范的命令,他和山崎军曹将上述5名中共党员,送往哈尔滨石井细菌部队惨杀了。 1939~1941年,宪兵大佐橘武夫担任佳木斯市宪兵队长期间,他们常把那些因有某种犯罪嫌疑而被宪兵队拘捕的犯人挑选一部分送到第731部队去受细菌实验。他供认,被“特别移送”的是如下几类犯人:首先是被控替外国当间谍罪或有与外国侦探机关相沟通的嫌疑者,以及所谓红胡子,即中国游击队员;其次是反日分子以及不可救药的刑事罪犯。橘武夫所主持发遣到第731部队去的人有100余人,他们以后都没有回来过,因为他们受过实验后都死在那里了。 1941年11月,吉川勇一任佳木斯特谍班班长时,被监禁在伪保安局监狱三岛化学研究所的中国人孙殿宝和另外一人逃跑,他和平松工作班把孙殿宝逮捕了。两个月后,由保安局熊井属官将其送往石井部队予以杀害,这次送去的共有2个人。另据志田巳一郎供认,孙殿宝越狱逃跑后,他也参加了追捕搜查,对佳木斯西南郊50余户的中国农民进行了搜查。后在蒙古力将孙殿宝捕获,以1942年2月上旬将其押送到石井细菌部队。 1943年6月,富锦宪兵分队的永井伍长等3人,将中国爱国人士男子2名移交石井部队作化学实验。1943年12月,富锦宪兵分队派阴地茂一和山口、小越一同将中国爱国人士2名男子移交石井部队。1944年6月间,富锦宪兵分队派小野武次等8人,将中国爱国人士6名移送石井部队。1944年12月间,富锦宪兵分队派佐藤幸雄等3人,将中国爱国人士男子2名移送石井部队。在移送时阴地茂一曾为其准备了手铐和缚绳。 1943年12月,田上末藏在富锦宪兵分队担任补助宪兵人事系内务班长、准尉时,受分队长庄治常二少尉之命,将拘禁的中国爱国者2名,派部下小野光男与阴地茂一押送石井部队。同年12月,庄治常二少尉率领曹长富山藤吉郎、军曹小野武次以及其他宪兵10名,补助宪兵20名,以“清流工作”为代号,在绥滨县逮捕抗日地下工作人员及有关和平居民100名。经残酷刑讯后,因患斑疹伤寒而在分队拘留所死亡2名,因重病释放者10名,送石井细菌部队残杀者11名,余者释放。当时,田上末藏命令部下补助宪兵20名,参加逮捕、刑讯、监视,还先后命令8名补助宪兵将中国抗日人员11名押送哈尔滨石井细菌部队。他在1944年5月26日转鹤岗勤务时,同被押送石井细菌部队的8名中国人同船到达佳木斯。另据小野武次供认,他在富锦宪兵队担任防谍员时,参加了以“清流工作”为代号的罪恶行动。当时,富锦宪兵分队长庄治常二少尉指挥40名宪兵,在绥滨县共逮捕中国人约100名,分别关押在富锦宪兵队、伪满富锦宪兵分团、伪富锦警察署。其中小野武次亲自逮捕了3名。由于残酷的刑讯及在拘禁中的虐待,在富锦宪兵队拘押的40名,发生了斑疹伤寒,死去2名。1944年3~6月间,前后三次“特别移送”石井细菌部队予以杀害16名,余者释放。小野武次亲自向石井细菌部队送去5名。 平林茂树供认,1944年11月,富锦宪兵分队逮捕1名地下工作人员嫌疑者。宪兵将其扣押并搜查其房屋,发现藏有富锦街地图,并标有日军飞机场用地等。经审讯,判明他是地下工作人员。此事上报后,宪兵司令官命令按“特别移送”处理,送交石井部队。1945年1月,根据师团的命令,富锦部队开始移动,这时有1名中国人秘密向汽车司机打听部队的名称和人员等,司机将此事告密。宪兵把该人逮捕,在搜查其房屋时,发现有记载部队名称的纸片(用符号记的)。经拷问后,判明是地下工作人员,送交石井部队用作细菌试验而杀害。 1939年10月至1940年11月,北安宪兵分队长田附常邻中尉及武下虎市大尉令部下宫崎信伍长,在北鹤线列车上检查身份证时,逮捕了中国情报工作人员3名,在分队审讯后送交石井部队予以杀害。当时,笛世山岛与松夫是北安宪兵队本部功绩系军曹,传达了往石井部队输送的命令。1940年6月间,北安宪兵队长和田昌雄中佐,令孙吴宪兵分队逮捕了中国情报人员刘某(刘相征),经审讯后送往石井部队予以惨杀。当时,笛世山岛松夫对逮捕者发给奖状,并传达了送往石井部队的命令。1941年3月,在北黑线301列车上检查身份证的宪兵,发现中国情报工作人员赵殿卿携带苏联发的居住证,和田昌雄中佐当即令部下渥美清志少尉进行侦查。渥美少尉又令本部奥田胜翻译及杨、赵两宪补由龙镇上车,对赵进行跟踪,后在通化车站,由本部饭原金司军曹将赵逮捕,经审讯后,送往石井部队予以杀害。当时,笛世山岛松夫曾协助审讯,警戒现场。后对有功者中国人杨宪补发给奖状,进行鼓励;并传达了向石井部队移送的命令。1941年4月间,北安宪兵队长和田昌雄中佐令武下虎市大尉对已逮捕的中国情报工作人员聂冠军进行逆用,企图诱捕其他情报人员。结果破获了在北安省克东保存的电台一部,并将1名与聂联系的中国妇女(40岁左右)逮捕,迫使该2人用电台与苏联政府进行联系,因无结果,送往石井部队予以杀害。 笛世山岛松夫笔供,1939年7月,孙吴宪兵分队长毛利幸三大尉,根据情报命部下坂口直藏曹长等3名,将在黑河省孙吴县曾家窝铺休息的、由苏联回国的中国爱国者(30岁左右的男子)1名逮捕。经审讯后,命福田静夫军曹,送往北安宪兵队本部,以后由北安宪兵队本部,送往石井部队予以杀害。当时我是庶务会计主任军曹,为逮捕而准备汽车,在监禁中指挥宪兵看守,并传达了输送的命令。1945年5月,黑河省孙吴县特务日野需将中国爱国者2名送孙吴街日本细菌援救所作为细菌实验予以杀害。 1941年10月间,西尾昭信任山神府宪兵分队补助宪兵一等兵期间,奉分队长内海未十郎中尉之命,对拘押中的约32岁的1名中国人,严行看管,禁止其说话,还强迫他跪下。并在准备押送石井部队时,奉小笠原兵长之命,与淀兵长一起,在审讯室把他捆绑起来,戴上手铐,做好了押送的准备。 1945年5月上旬,关山顺作在伪瑷珲县国境警察队特务股任特务主任警佐时,以所谓无职业者激增影响治安为名,根据风间队长的命令,在各区队管内逮捕了中国人74名,其中62名送鹤岗矿强制劳动,5名释放,7名以抗日有关人员的罪名,送731部队杀害。 10.齐齐哈尔宪兵队 1940年9月,弘田利光任嫩江宪兵分队警务系助手时,曾跟踪监视黑龙江省漠河县的刘相征(约三十七八岁)。他离开嫩江时,就交给孙吴宪兵分队继续跟踪。他被逮捕后,由孙吴宪兵队送往石井部队予以杀害。1941年8月,弘田利光任战务防谍系伍长时,在检查嫩江街中国旅馆时,发现黑龙江省呼玛县三道卡的木排工人金士贵(约35岁)的证明书可疑,逮捕后押在分队。经审讯后,他亲自把金士贵送到哈尔滨车站交给石井部队的押送汽车。并因此事件有功,受到齐齐哈尔宪兵队长星实敏的表扬。 另据嫩江宪兵分队宪兵兵长原田左中供认,1941年8月间,弘田利光在黑河省嫩江县嫩江墨尔根大路中国人经营的某旅馆,逮捕爱国地下工作人员1名,将其带回分队。原田左中和私田伍长共同进行刑讯。用竹剑殴打数十下,又灌凉水。拘押虐待约1个月之后,奉分队长宪兵中尉齐藤翌之命,送往哈尔滨石井部队杀害。 1939年10月,津田玄郎在山海关联合外事班任特务伍长,在检查输送的行李时,发现线索,拍电报给伪奉天宪兵队,逮捕了货主中国抗日爱国者马文焕。并以此为开端,在伪满奉天、哈尔滨以“黎明工作”为代号,逮捕了10名中国抗日爱国者,送交石井部队加以杀害。 12.海拉尔宪兵分队、兴安北省地方保安局 日军在海拉尔等边境县实行法西斯统治,层层设岗,严密监督,搜集材料编制“谍者名簿”(黑名单),逮捕抗日爱国志士,移送石井部队,予以杀害。 海拉尔警察厅在前往要塞阵地的交通要道和驻军营区的交叉路口增设了8个“检问所”:(1)西屯机场检问所,(2)“斋藤部队”即南大营检问所,(3)伊敏桥东侧的五间房检问所,(4)东山道(在今呼伦路东头山下)检问所,(5)海拉尔火车站站前检问所,(6)“新三河道”海拉尔桥检问所,(7)“露人墓地”(指北松山下的俄侨公墓)检问所,(8)河东腰卢子检问所(位于今市宾馆斜对面市经贸委处)。日伪警宪特机关在各行各业“组合”、饭店、旅店、浴池、会社、学校及街道中广泛发展建立各自的“谍者”、“联络网员”、“密侦”、“嘱托”等情报耳目关系,随时发现各种对要塞的窃密的谍密人员。为发现苏联情报人员持伪造证件混入要塞地区,对“居住证明书”“旅行许可书”等证件实行“秘密”制度,即在有关证件上做出内容约定的秘密标记,供检查岗哨验证辨别真伪。海拉尔宪兵队通过“密标”检查办法,发现持伪造证件进入海拉尔的苏联派遣的中国籍情报人员王近礼,经一段时期外线侦察后将其密捕,缴获电台、密码并将其突击策反逆用。为了更好完成抓捕任务,在各地都以日本宪兵为主成立了抓捕班,参加人员有日本宪兵、伪满警察、铁路警察、保安局人员,并形成了非常严密的组织系统。以兴安北省为例,抓捕共分为两个系统: 一是本部,辖海拉尔地区和额尔古纳三河地区,配备有本部和1~3班, 本部有将校1名,下士官2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2名,铁路警察1名,共7名;第一班海拉尔宪兵准士官1名,下士官5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13名,铁路警察2名,共22名;第二班海拉尔宪兵准士官1名,下士官7名,士兵2名,翻译1名,伪满警察18名,铁路警察4名,共计33名;第三班(三河)宪兵下士官4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25名,共计30名。 二是满洲里,辖满洲里地区、阿拉坦额莫勒地区、扎赉诺尔地区。 满洲里地区分为本部和第1~5班:本部将校1名,准士官1名,下士官1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2名,铁路警察2名,共计8名;第一班下士官4名,伪满警察8名,翻译1名,铁路警察4名,共计17名;第二班宪兵下士官2名,士兵2名,翻译1名,伪满警察7名,铁路警察6名,共计18名;第三班宪兵下士官2名,士兵2名,伪满警察5名,翻译1名,铁路警察4名,共计14名;第四班宪兵下士官2名,伪满警察3名,铁路警察8名,翻译1名,共计14名;第五班宪兵下士官2名,士兵2名,伪满警察6名,铁路警察1名,翻译1名,共计12名。阿拉坦额莫勒地区共1个班。宪兵下士官1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1名共计3名。扎赉诺尔地区共有3个抓捕班。第一班宪兵准士官1名,下士官3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2名,铁路警察1名,共计8名;第二班宪兵下士官3名,士兵1名,伪满警察3名,铁路警察1名,共计8名;第三班宪兵下士官2名,士兵1名,翻译1名,伪满警察3名,共计7名。兴安北省抓捕班共有宪兵系统将校2名,准士官4名,下士官40名,士兵16名,翻译3名,共计65名;伪满洲国警宪共136名,其中,伪满警察98名,翻译2名,铁路警察34名,翻译2名。兴安北省抓捕班日本宪兵和伪满警宪共201名。 抓捕班还配备了抓捕时所需的各种戒具及物品,主要有催泪弹68个,手铐91副,脚铐86副,押解绳索103根。 海拉尔宪兵分队营房遗址 海拉尔宪兵分队监狱遗址 1939年3月,海拉尔宪兵分队警务系上等兵高见忠夫,奉分队长池山靖少佐之命,与铃木勇曹长一起,将在海拉尔市内逮捕的36岁左右的中国男子1名,押送到哈尔滨车站,交给石井部队予以杀害。 1940年10月至1943年3月间,原口一八在兴安北省地方保安局(分室)任事务官代行局长和理事官职务,他奉命指示保安局(分室)防谍单位及各国境警察队先后以通苏嫌疑者等名义,逮捕中国人70余名、苏联人6名、蒙古人15名,共90余名。经审讯后,根据中央保安局的指示,分别按四种办法处理:一、杀害; 二、送哈尔滨石井部队;三、送阜新煤矿作劳役;四、作特务逆用。其中被杀害的中国人、苏联人、蒙古人21人;送哈尔滨石井部队作细菌试验的中国人、蒙古人40名,送阜新煤矿劳役的苏联人5名;送阿巴戛日本军的蒙古人3名,长春蒙古学院逆用的蒙古人1人(名西野);释放的10余名;其余的十四五人在我离职时还押在分室拘留所内。 1944年3月,森三吾任满洲里宪兵队少尉分队长时,命令扎赉诺尔宪分遣队长佐藤准尉,将与苏联谍报机关有联络嫌疑的彭志克达西逮捕刑讯后,他供出了嵯岗车站西12公里村庄的8名老百姓,于是在4月上旬,他指挥宪兵15名及嵯岗站守备队员12名,逮捕了这8名老百姓,经审讯后,将其中的姜巴拉江吉和彭志克达西2人作为“特别移送”对象上报,批准后派人送到石井部队。经森三吾办理移送到731部队去的爱国志士共有14名,其中3名是他亲自命令送去的,其余的他是参与者。 志村行雄供认,1944年7月至1945年4月之间,海拉尔宪兵分队逮捕了中国抗日地下工作者朝鲜族李济〔清〕泉、乔连奎、王殿模,先后按“特别移送”处理了。1944年6月,该分队对扎赉诺尔煤矿及发电所进行侦查,结果逮捕了赵振明等四五人,其中2名按“特别移送”处理,其余送伪检察厅处刑了。1945年3月海拉尔分队逮捕1名延安派来的抗日地下工作者,按“特别移送”处理。1945年7月满洲里分队逮捕1名与苏联领事馆有关系者,按“特别移送”处理。1945年4月,三河分遣队逮捕了共产党员3名,按“特别移送”处理。 堀口正雄在鸡宁任宪兵队临时队长时,管辖鸡宁、绥阳、勃利、八面通、林口等5个分队;平阳镇、绥芬河、杏树镇、下城子、滴道、半截河6个分遣队;梨树镇、老黑山等2个分驻所。他命令下属秘密侦察抗日地下工作者的行踪,并加以逮捕。1942年8月,各分队、分遣队分别在平阳镇、半截河、鸡宁、滴道、八面通、下城子、梨树镇、林口、杏树镇、勃利等地逮捕80名抗日地下工作者,把其中的20人“特别移送”到石井部队。 1937年12月25日,庶务主任伍长高木贞次郎奉勃利宪兵分队长稻见定一少尉的命令,由上野军曹及宪兵3名,将逮捕的抗日联军第八军战士2名,押往哈尔滨石井部队时,他负责缮写发送“特别移送”申请文件;以暗号给哈尔滨宪兵队本部打了电报;用绳捆绑被害者;准备了押送的汽车。 1940年10月,穆陵县八面通宪兵分队,逮捕了苏联情报工作人员中国人1名。根据该分队长菱沼柜治少尉要求,经与特高课长联系,同意将该人送往石井部队。冈户和三郎拟好了出差命令,经牡丹江宪兵队长儿岛正范中佐批准后,传 达给该队,派下士官1名,将被害者押送到哈尔滨,交给石井部队将其杀害。 1938年农历6月至1944年公历1月20日,张有祥在半截河子日本宪兵队分遣队当过杂役。1944年1月到1945年8月,他在鸡宁宪兵队本队和分队当过宪补。他证实说,他在当杂役期间,日本宪兵队抓了人,大部分被“特别移送”,有一部分是送密山满洲军搞军法会审,还有的被折磨死了,放的是极少数。日本宪兵把这些人送到车站,有黑汽车来接,交到车上就行了。这种“特别移送”的人,再也没回来,听说是做实验、解剖用。解放后才知道是做细菌实验用。 1944年9月,上坪铁一转任鸡宁宪兵队长后,发现原来强迫逆用的1名中国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的报告,全部是虚假的,因而决定按“特别移送”处理,转送石井部队,供给细菌研究实验用。1944年11月间,他命令勃利宪兵分队长木村光明少佐,逮捕了中国抗日地下工作人员李东升。李供出:在平阳、鸡宁地区有很多有关者。上坪铁一又命令平阳、鸡宁宪兵分队长,在该地区逮捕了以桑元庆为首的中国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约90名。1945年4月,把其中10人转送石井部队残杀了。其余约80名释放了。1945年2月,由平阳分队逮捕了中国地下工作人员张玉环(女)及男子数十名。对上述人员进行逮捕时,上坪铁一命令鸡宁分队派10名宪兵和本部化验下士官1名进行支援,他也到现场具体指导,同时使用过鸡宁分队的拘留所。经严刑审讯后,4月初,他命令平阳分队将中国地下工作人员张玉环(女)及有关者中国人5名(男),计6名,“特别移送”石井细菌部队,余者释放。1945年4月,勃利宪兵分队逮捕中国地下工作人员1名经审讯提供线索,又逮捕1名,于同年5月,他命令勃利宪兵分队将此2人作为“特别移送”,送交石井细菌部队。1945年5月,勃利宪兵分队在勃利飞机场附近逮捕了抗日地下工作人员2名,经审问后,他命令勃利宪兵分队将上述2人送往石井细菌部队。此外,他任上述地区宪兵队长的时候,还命令他的所属分队将8名中国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经过刑讯后,送往哈尔滨特务机关,由特务机关转送石井细菌部队杀害。他在鸡宁、东安任职期间,逮捕中国地下工作人员约有150名,送往石井细菌部队杀害者共29名。 14.鹤岗宪兵分队 1944年8月中旬,田上末藏在鹤岗宪兵分队担任补助宪兵人事系时,受命派部下补助宪兵富田上等兵等5名随同东原泽宪兵军曹,将中国抗日人员5名,押送哈尔滨石井细菌部队进行杀害。1945年4月下旬,他担任鹤岗宪兵分队宪兵准尉班长时,命令部下山本宪兵军曹,刘宪补承担佛山县国境派遣宪兵的任务,逮捕了中国抗日人员3名(男)。他命令白井曹长、山本军曹进行刑讯,并写出送往石井细菌部队的意见书,经分队长呈报上级批准后,于同年6月10日派部下5人,将这3名中国人送交石井部队去了。 15.承德宪兵分队 1939年5月上旬,日本关东军承德宪兵分队警务系上等兵太田秀清供认,兴隆派遣宪兵逮捕了1名中共党员(男,45岁左右,姓名不详),关押在承德宪兵分队内,经刑讯后,由承德宪兵分队柴尾大尉指挥,利用运送战俘的列车,押送至哈尔滨石井部队。在监禁期间和押送途中,他参加了看守警戒,在哈尔滨车站交于石井部队派来的人。 1943年7月,土屋曹长带领军曹派遣队员特务石田一雄等30名宪兵,在热河省青龙县峪耳崖,遇到10名八路军,双方进行交战。当时,石田一雄命令派遣宪兵登山兵长,射杀1名,并指挥清伍长和5名宪兵,逮捕迁青平县政府第四区财粮助理员刘某和八路军战士杨某,并带到派遣队来。经审讯后,把刘某利用,杨某押送到青龙宪兵分队,后经承德宪兵队送往石井部队进行化学试验予以杀害。 1941年9月,小野寺留吉任大连宪兵队庶务系曹长时,特高课特务系福谷曹长逮捕中国人张某(男,35岁),经审讯后,特别移送石井部队。送交时,小野寺留吉亲自草拟出差命令,并给押送人员准备了用具。 日本大连宪兵队曹长三尾丰 1941年11月,今中俊雄在大连宪兵队特高课负责邮件检查时,北京宪兵队来函,请求查找反对北京某日报社“社论”的寄信人。于是,他从邮件里寻找同一笔迹的人,并向大连宪兵队本部福谷曹长提出搜查的意见。后来在大连奥町逮捕了1名中国人,送往石井部队了。 1943年10月1日,当时的大连国际反帝情报站被大连宪兵队破坏了,收发情报员沈得龙、刘亚兰夫妇等不幸被捕。这些反日志士被特别移送处理。日军大连宪兵队的参与者供述了当年“特别移送”的情况。据今中俊雄供认:“1943年10月,我为战务课内勤曹长,和平田曹长共同起草了逮捕抗日地下工作人员沈得龙等人的计划。在进行逮捕时,我担任逮捕队小组长,指挥部下将沈得龙的妻子及其邻居8名逮捕;第二天又指挥部下将大连市近江町吴宝珍的妻子逮捕。在研究处理时,我提出送往石井部队的意见,并以宪兵队长的名义写成书面报告,呈报关东宪兵司令官三浦中将批准于同年11月底将沈得龙、李忠善、王耀轩及另1名共产党员,送石井细菌部队。” 1943年10月,大连宪兵队长白滨重夫带领大连宪兵队本部战务课外勤曹长三尾丰、特高课长藤田正少佐以下30人,分队长平中清一以下20人,满洲八六部队无线电分队小松少佐以下10人,共60人,一齐出动,在大连市黑石礁逮捕了抗日地下工作人员沈得龙夫妇和住在一起的照相技师及其他有关系者6名,并缴获电台1部。继而在沈阳将中共党员李忠善,在天津将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王耀轩、中共党员王学年及裕兴纺织厂厂长杜某,在海城县哈蚂塘村将沈得龙夫人的亲戚8人先后加以逮捕。后来,将沈得龙、王耀轩、李忠善、王学年4人送石井部队杀害;其余17名监禁两周至一个月才释放。在这一事件中,三尾丰参与逮捕沈得龙,亲自逮捕、刑讯王耀轩和王学年,并提出了送石井部队的报告,亲自将以上4人送到石井部队杀害。1943年10月初,长沼节二作为逮捕班长,指挥部下逮捕了居住在大连市黑石礁的抗日工作人员沈得龙。于同年10月中旬,他指挥5名宪兵去沈阳逮捕了李忠善,去天津逮捕了王耀轩及另1名。后来根据大连宪兵队队长白滨中佐的命令,将该4人送往石井部队。 特别移送受害者沈得龙与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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