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的“相互模式”应该怎么理解?

新金融头条讯,4月12日,银保监会下发处罚决定,信美人寿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公司被处罚金共计65万元;时任董事长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处罚金13万元、15万元。

针对今日银保监会下发处罚决定,信美人寿回应财联社表示,作为一家初创的新型保险机构从未想过、更不会有意欺骗消费者。在创新过程中确实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进一步学习与思考,接下来会加强对各项监管制度的细致研究,与监管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汇报沟通,在业务发展中不断加深对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理解。

据了解,自“相互宝”推出以来,“一人患病,众人均摊”的互助模式受到大众追捧,截至目前,成员数已经超过5000万。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宝”因其低门槛的准入方式,满足了部分人对于大病保险的渴求。然而,业内人士也指出,这类“相互保”产品在销售的时候,使用了很多带有误导擦边球性质的描述和引导。不确定的价格、自动扣费,这些都注定是将来的投诉重点。同时,网络互助与商业保险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可同日而语,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应意识到这类产品的风险。

4月12日,银保监官网公示了关于信美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查,信美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通过产品参数调整的方式改变了产品费率计算方法以及费率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时任董事长杨帆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向保险消费者传达“相互保”产品依法合规的错误信息,以及第一年参与成员分摊金额仅需一两百元的误导信息。

时任董事长杨帆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决定对信美人寿作出如下处罚:

一是信美人寿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信美人寿处以罚款4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杨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曾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二是信美人寿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信美人寿处以罚款25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杨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曾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针对今日银保监会下发处罚决定,信美人寿回应财联社表示,作为一家初创的新型保险机构从未想过、更不会有意欺骗消费者。在创新过程中确实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进一步学习与思考,接下来会加强对各项监管制度的细致研究,与监管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汇报沟通,在业务发展中不断加深对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理解。

新金融头条注意到,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对外发布2018年度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时曾点名“相互保”创新不当,将网络互助计划伪装成相互保险。

报告指出,互联网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产品缺乏创新、结构单一,各保险公司的业务基本上都集中于简单的寿险、年金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同质化现象严重,替代性强、存在感弱,缺乏核心竞争力,只能被迫进入价格竞争的恶性循环中,不利于保险公司长期稳定经营;二是产品创新不当,将网络互助计划伪装成相互保险,例如 2018 年在网络广泛传播的“相互保”产品,上线 9 日内用户数突破 1000 万,该产品虽然短期内吸引了大量客户投保,但涉嫌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报备的条款费率、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而被监管叫停,给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也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

资料显示,“相互宝”的前身为“相互保”,诞生于2018 年10月,由蚂蚁金服旗下蚂蚁保险与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联手推出。“相互保”对包括恶性肿瘤等100种大病提供互助保障。据了解,60岁以下且芝麻分在650分以上的蚂蚁会员即可无需缴费参与该计划,在单一出险案例中每个用户的分摊金额不超过1角钱。若用户初次确诊重疾时的年龄不满四十岁,赔付金额为30万,超过四十岁,则为10万。因其低门槛的准入条件,上线 9 日内,相互保用户数突破 1000 万。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相互保”因涉嫌违规被叫停。然而,蚂蚁金服的野心并没有因此停止。

随即蚂蚁金服将支付宝上的“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并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背后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正式转型为网络互助。

也就是说,“相互保”在更名“相互宝”之后,将其保险的性质去除,从而转变为互联网的互助计划,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更名之后,“相互宝”用户不减反增,成员数超过5000万。

4月10日,据蚂蚁金服消息,支付宝上的大病互助计划“相互宝”成员数超过5000万,成为全球最大的互助社群,平均每1分钟就有近200人加入。其中,有31%来自农村和县城,47%为外出务工人员。而已经获得救助金的24位成员中,也有一半来自低线城市和农村,大部分是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最小的只有2岁。

屡次被点名甚至处罚的“相互宝”为何仍然如此受欢迎呢?“相互宝”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相互宝”的火爆,反应了一般收入群体对大病保险的渴求,有利于弥补目前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缺陷,但在发展网络互助的前提是首先要合规。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相互宝”有助于缓解因病返贫问题,对改善民生意义重大。从救助数据上来看,而已经获得救助金的24位成员中,有一半来自低线城市和农村,大部分是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低收入群体在医保上的困境,也对完善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消费者需认识到,商业保险与互联网互助计划的区别。重大事故在商业保险公司都能安全度过,而互联网互助计划抵御风险能力较小,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随时可能崩盘。而”相互保”这类产品覆盖人数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官方在做宣传上时,应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避免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使其认识到网络互助的风险,合规的前提下创新。

此外,新金融头条注意到,近日,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范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再次重申持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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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在国际上有很久的历史

是保险业发展最快的组织形式之一。

我国的相互保险组织处于起步阶段。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相比

可以与设立者的原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获得相对优质的客户资源。

相互保险组织在融资模式上存在问题

可以有效改善相互保险业务的经营模

式。本文的研究目的包括以下内容。第一

本文是对博士期间所学知识的系统梳

从所熟知的股份保险领域外延到相互保险领域

织经营模式的对比分析与研究

构建现代保险市场的相互保险经营模式。第二

本文通过相互保险与众筹关系的研究

诠释相互保险与众筹的融合是构建相互保

险经营模式的重要选择。

本文从相互保险经营模式的角度分析与研究相互保险组织生存与发展

对于相互保险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具有理论与实践双重价值的探索。

本文的研究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第一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

织形式的多元化发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充分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于保险保障的

我国保险市场经营模式基本以股份制保险公司为主

保险的探索虽然已有较长历史

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发展

相互保险的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

本文依托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基本国情

分析我国相互保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

对相互保险与股份制保险的各自优势进行分析。通过国内外相互保险经

日本和欧洲地区相互保险经营的经验与教训

微观保险组织三个维度提出我国相互保险经营与发

本文从相互保险与众筹的关系入手

需要研究我国众筹发展的现状和实现机制

从风险管理的视角分析将众筹应用于

相互保险经营模式的促进作用。结合众筹具有的优势

提出解决相互保险经营面

拓宽相互保险经营发展的路径

为我国相互保险经营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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