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张宸之前的网站图片找不到了?

日前,山东新泰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宣判。这个带有“前科犯”“劳模”“土皇帝”“黑社会”等标签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再次在公众面前亮相,其犯罪细节也一一曝光。

张宸、赵文菊等人被带上法庭

摇身成为社区“土皇帝”

青云社区地处山东新泰市城区,是一个典型的村改居社区,其前身是东南关村。2009年10月开始,社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中村开发改造工程,仅历时1年11个月,在全市第一个完成城中村开发改造任务。同时,青云社区大力发展集体产业,占地156亩的青龙路市场被省政府评定为“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山东省农产品十大交易市场”,物流运输、综合购物、民营商贸、建筑装饰、化工建材、餐饮娱乐等六大主导产业,使社区经济快速发展。2016年,社区经济总产值达24亿元,集体经济纯收入4476万元,固定资产达6.8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的“新泰第一村”。

青云社区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是2018年9月5日,泰安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张某、赵某菊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张某即时任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张宸,赵某菊即张宸母亲赵文菊。

1998年,因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两次,并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起诉书首页罗列了张宸的“简历”,这位“劣迹斑斑”的前科犯,曾让当地百姓一度“谈宸色变”。

据检察日报报道,为了给自己披上一身合法的“外衣”,2010年6月,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工作,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当年12月,张宸伙同他人酒后到青云社区党委打砸滋事,逼迫刚刚上任不到半年的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辞去职务。2011年4月,张宸担任青云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并于当年6月入党;2012年6月,他又担任青云社区党委副书记并全面主持工作;9月,他如愿成为青云社区党委书记。紧接着,他控制了新泰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云社区“巡逻队”、青龙路市场“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把青云社区变成了他的“家天下”。

2012年4月22日,张宸在处理华府新天地工地的纠纷时,纠集青云社区两委成员及“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人员持械前往施工现场,指挥、殴打他人,并致11人受伤。事后又胁迫被害人答应调解,最终没有1名社区人员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至此,以张宸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张宸在组织里被尊称为“书记”“少爷”,其母赵文菊被尊称为“老太太”。

社区巡逻队要排班给张宸家“站岗”/图片来源于检察日报

报复举报人取消其一切社区福利

村干部被打只能谎称摔伤

该组织形成不久,赵文菊就借张宸之母的身份插手社区事务,指挥实施违法犯罪,她的玉春大酒店也成为该组织的聚集场所之一。据组织成员供述:“张宸肯定说了算,算是最高层;第二层应该是赵文菊,张宸所有的事都和赵文菊商量,赵文菊在幕后出主意。”

2011年底,青云社区的9户社区居民联名举报反映拆迁问题,举报信中影射张宸及其父存在违法犯罪问题。然而,这封举报信却落入张宸手里。随后,在赵文菊的纠集、指挥下,张宸的家族成员与听命于他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对所谓“诋毁张宸名誉”的9户社区居民及亲属实施辱骂、殴打、恐吓、损毁财物、泼洒粪便等打击报复行为。不仅如此,2012年6月25日,张宸以青云社区党委、居委会、民主议政监督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取消这9户社区居民及其亲属共计18名居民的老年金、丧葬、公墓、救济、补助等一切社区福利待遇,致使亲属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托入学、死后无法入公林,居所断水断电长达两年之久。有些人被迫背井离乡,流浪在外。一名被害人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声泪俱下,直呼“真是死不瞑目”!

2015年9月的一天,胡家沟村原村委会干部刘某在会议上对张宸提出反对意见。次日,张宸便纠集、指使他人对刘某实施了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以确立自己在胡家沟村的影响力。胁迫之下,刘某只得对警方谎称自己系摔伤,与张宸无关,并称不需要警方介入,方被允许离开医院。

凭借黑白两道的钻营,张宸、赵文菊还捞到了一些“荣誉头衔”。2018年4月,张宸作为“山东省劳动模范”的获奖代表,登上主席台接受表彰。为此,他还找了一位专职摄影师为其服务。会议期间,这位摄影师因为帮另一位代表拍照留念,在当晚的“庆功宴”上,就被张宸家族成员及部分青云社区工作人员11人先后以扇脸、拳打脚踢、持木棍击打等方式殴打。

垄断周边工程获利3亿多

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及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局面。六年时间内,该组织垄断青云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5年初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公司根据省公司统一预算、招投标决定对经营网点进行装修改造。仅因该公司地处青云社区辖区,中标公司及新泰支公司就多次遭到威胁、勒索,在被迫缴纳6万元所谓“办公楼装饰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捐助社区建设资助款”后,才被允许正常施工。张宸扬言:“在我们青云社区的地面上,就是垒个鸡窝子也得我来干!”

2015年8月,张宸兼任胡家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他将胡家沟村回迁楼工程交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项目部施工,并私自决定不再执行原管理费标准,每栋楼仅上交1.5万元管理费,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

在2018年8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将该案定性为“隐藏深、势力大并戴有政治光环的大案要案”。

触犯15项罪名被判刑二十五年 27条“保护伞”线索已移交

2018年9月,新泰市公安局对张宸、赵文菊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0月12日,经新泰市检察院批准,张宸、赵文菊被依法逮捕。2019年3月,经泰安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肥城市检察院成立了“新泰张宸专案公诉组”,提前介入该案。随后3个多月时间里,专案组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8批共计456条引导取证建议,就补充侦查事项、涉案财产问题、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多次对接公安、法院、监委,及时移交办案发现的“保护伞”线索27条,并对泰安市监委的调查事实形成20余条法律意见。

法院经审查查明,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制侮辱、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共99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4人轻伤,18人轻微伤。

2019年12月26日,肥城法院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作出一审宣判:首犯张宸、赵文菊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年,均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其中9名骨干成员均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当张宸处心积虑把持基层政权之际,当其家族成员和社区人员是非不分、惟命是从之时,已然意味着该组织终将走上一条与人民为敌,与时代背离的犯罪之路。”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希沧说,这个案子是一场攻坚战,扫除的是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社会安宁,夯实的是执政根基,还新泰一个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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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起,由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6天连续审理,至24日下午,公开庭审结束。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希沧等9名检察官及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肥城市人民法院院长石军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部分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群众12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37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段连才为组长,第一检察部许勍、冯兴亮、郭奉春、付婧为成员的专案指导组多次赴肥城指导案件办理,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补查、法律适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案一整治以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具体意见,并全程指导庭审。

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青岛、枣庄、东营、潍坊、泰安、日照、临沂、德州、滨州、聊城、菏泽等市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业务骨干20余人观摩庭审,并召开观摩座谈会。

2019年10月10日,有媒体以“山东新泰‘劳模’母子涉黑被诉”为题,对该案进行了梳理。

山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案正是2018年9月泰安警方侦办的泰安张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据此前警方通报,经查,2010年以来,张宸及其母赵文菊在泰安新泰市纠集多名家族成员和前科劣迹人员,依仗家族恶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逐步形成了以张宸、赵文菊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据媒体报道,张宸于2010年接替父亲进入社区工作,曾任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兼新泰市青云街道胡家沟村第一书记,并担任新泰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多家企业负责人。

据公开报道,张宸父母及其本人均曾获“劳模”称号。而该案也被官方称为“隐藏深、势力大并戴有政治光环的大案要案”。

母子涉黑:依仗家族恶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2018年12月,山东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破的6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张宸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据当时的通报,2018年9月5日,泰安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张某(男,38岁,泰安新泰市人)、赵某菊(女,59岁,泰安新泰市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破获刑事案件22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2亿余元。

通报称,经查,2010年以来,张某及其母赵某菊在泰安新泰市纠集多名家族成员和前科劣迹人员,依仗家族恶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逐步形成了以张某、赵某菊为组织者、领导者,张某某、陈某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肆意妄为,横行乡里,暴力控制新泰市青云办事处青云社区、胡家沟村等基层组织,威胁、侵蚀基层政治安全;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控制建筑、物业、市场等行业;暴虐成性,凶恶残暴,多次采取恶性手段,伤害、震慑、威胁基层群众,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致6人轻伤,18人轻微伤,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6月30日,张宸、赵文菊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由新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消息,2019年10月8日,肥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隐藏深、势力大并戴有政治光环的大案要案”

赵文菊和张宸母子均曾获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4月,时任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张宸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并作为获奖代表登上主席台接受了颁奖。

根据媒体报道,张宸之父张云秋曾担任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张云秋于2010年去世后,张宸接替父亲进入社区工作。2011年、2012年张宸分别以全票当选为青云社区居委会主任、党委书记,2014年社区两委换届,张宸再次以双全票连选连任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张宸在担任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还曾兼任新泰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泰市青龙路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新泰市老年公寓理事长、新泰市宸隆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泰市宸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泰安宸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其母赵文菊在上述多家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

据2017年《泰安日报》报道,张宸父母及其本人曾先后获得“劳模”称号,被称为“劳模之家”。其父张云秋2003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其母赵文菊2014年被新泰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新泰市劳动模范”,被新泰市总工会授予“振兴新泰劳动奖章”,2015年又摘得“振兴泰安劳动奖章”;张宸曾在2012年被泰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泰安市劳动模范”,2016年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17年又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大众网曾报道,2019年8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扫黑除恶半年工作情况和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百日会战”情况,张宸案被称为“隐藏深、势力大并戴有政治光环的大案要案”。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齐鲁晚报、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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