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长久以来一直梦想要做的事?为何你迟迟未开始做呢?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1

  五岁,这个可爱的年纪,我从那时起就对童话有着浓厚的感情,深深地爱上了童话。童话里的那些人物多么好玩啊故事那么引人入胜,剧情那么曲折离奇,人物那么可爱幽默……在那时,安徒生在我心中仿佛是一个神圣的人物,此时文学的种子在我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

  从八岁到九岁,我开始疯狂地阅读,渴望能从书中汲取更多的营养用来浇灌心中这片贫瘠的土地,脑子里装的知识越来越多,芽儿也长得越来越快,它开始抽枝,长叶。

  从九岁到十二岁,我一直在努力,填补我文学的空白,如今我能文笔滔滔,是那位小编给我的,我五年的时间没有白费。在我十二岁那年,我发了我的第二篇稿子,仍然是那位小编,但他对我有了更高的评价:文笔优美,剧情曲折,故事生动,加油!看完,我热泪盈眶,更加努力,更加用心,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

  为了自己的梦想,我要在这条路上一直努力下去,奋斗下去,一直走下去。

  每个人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为了实现我那份美好的梦想,我在自己的写作之路上不断地努力着,奋斗着……

  七岁时初读《草房子》,心里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世上竟有如此美妙的书,能让我待在小板凳上,静静地,细细地品读它。读完这本书,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激情,写作的心愈来愈强,文学的种子终于挣扎着钻出土地,长出了第一簇嫩芽。

  九岁那一年,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满怀信心地写了我的第一篇稿子,又激动地发给了《海峡儿童》出版社,我只能静静地等待。两天后,一封退稿信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的电子邮箱里。“不,不会的,我的稿子怎么会被退回来呢?”但事实就是事实,无法改变,正欲关掉电脑时,又有一封电子邮件,点开来,出乎我的意料,竟然是一位小编的来信:初读作品,文笔不大成熟,但是,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给我们带来更好的作品!看完这封信,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学的种子又多了几个花苞。

  十三岁的我,已经包揽了各式各样的比赛的奖项,这都源于五岁时文学的种子,如今,它在我的心里开得很是灿然。

  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2

  春天是孕育生命的季节,梦想在这时发芽;夏天是万物繁荣的季节,梦想在这时起航;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梦想在一直前行;冬天是寒冷的季节,梦想在等待成功。

  春天万物复苏的景象,真美。小树长出新的叶子,他一定在想:“我一定要长得像爷爷那样高大。”这是小树的理想。一棵玉米说:“我一定要长出世界上最大的玉米。”这是它的梦想。小溪说:“我一定要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去。”这是小溪的梦想。“我一定要像妈妈那样开出最娇艳的花。”这是刚含苞未开的玫瑰的梦想。

  梦想可能永远是一个梦想,可能会成为一段尘封的记忆,也可能是一直陪伴我们的动力。只要我们敢想就行,有了梦想就有了目标,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才能开始人生的长跑。

  梦想要有行为,俗语说得好:光说不练假把式。仔细发现人都会这样,说得很简单,往往自己很难做到。远征前所有的豪言壮语,不如真正迈出的第一步。有的人的梦想很高远,现在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子都知道,自己的梦想是考北大,而有些人的梦想只是现阶段的,例如期末取得好成绩。每个人的梦想都不一样。就我自己而言,我没有想过去当科学家、宇航员人民警察这类高远的目标,也没有想过自己以后做什么工作。我现在的梦想只是考上一所好高中,而我发现,我一直徘徊在做与不做之间,很难控制自己。先说后做和先做后说是有很大区别的。敢于向梦想迈出第一步,就是船队出发前鸣的第一声笛。尽管路途不会一帆风顺,但重在我们为自己的梦想有了实际行动。只要一直拥有着梦想,就不会去怕一路上的险阻。

  行动是一个人表达自己思想的最好的语言,我们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梦想的意义不在于实现,而在于向其探索求真,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目标走去。

  也许我不会像峭壁中的松树一样坚韧,不会像曲折河道中的溪流一样坚强,不会像严冬里的腊梅一样坚持,但是我会努力,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会为了梦想而成功的。

  我亲爱的朋友,为了自己的梦想,你又准备了什么呢?是不是该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了呢?是不是该为自己的梦想而坚持了呢?

  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每个人的梦想都不大一样:有人想当医生、有人想游遍世界各地、有人则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等等。每个人的梦想对自己来说可能都有困难,不是吗?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可能一直在追逐梦想,有人则像迷途的鸟儿,在途中被阻碍一撞,落下天空,再也未飞起来,是的,要让梦想成为现实是要付出汗水的。

  小时候的我曾经想当一个舞蹈家。当我在电视上看见舞者们跳的舞时,那些舞者优美轻快的舞姿深深地像洛印一样烙在我的心里。或许是小时候自己十分羡慕那些舞蹈员吧!在闪光的舞台上,优雅地在舞台上跳舞,人们为你鼓掌、欢呼,这对每一个小女孩来说不正是自己的一个梦吗。从那以后,我便经常看电视上别人跳舞,幻想着自己也有一天能登上那个舞台。我经常嚷嚷着要上舞蹈班,每每都抓住妈妈的衣角,迟迟不肯放开,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她,仿佛在说:“让我上舞蹈班吧,求求您了。”在我每天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妈妈终于忍不住了:“行行行,你想上便上吧,舞蹈班我会帮你报的。”我放开衣角,高兴得跳了起来:“耶!妈妈最好了!啵一个!”我抱住妈妈的脸狠狠地亲了下,“行了,小鬼头儿,上舞蹈班可以,但你得答应妈妈不要半途而废啊,吃了苦别来找我哭。”妈妈点了点我的脑门儿。“知道了啦!我不会的!”过了几天我便上了舞蹈班,刚开始还比较高兴好奇,可过了几天后,我便愁眉苦脸起来,因为刚学,我们都没有舞蹈基础,想要跳好舞便只能从基础下手,像下腰,僻叉什么的,便与我想象的不同,几天便没了兴致,开始找各种借口不想去:“妈妈我肚子疼”、“妈妈我腿疼”之类的。妈妈很快发现了我的想法,就当我再次准备找借口时,妈妈就板着脸问我:“你是不是不想学了,嗯?”我低下头,却无言以对。“妈妈早就告诉你了,做事应有恒心,不应半途而废,不要因一些挫折便放弃梦想,妈妈觉得你有足够的能力跳好舞,才会给你报上舞蹈班的。”我开始觉得愧对妈妈,愧对她对我的期望。之后,我便认真学,不再抱怨。

  每个人都在为梦想而努力,我也不例外,为了实现梦想,我一定付出汗水与努力!

  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4

  光辉的梦想像明净的水一样能洗去人们心灵上的尘垢,点燃起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光明的热情……

  世界万物亦是有着自己的梦想。枯叶也好,落英也罢,当它们在风中摇曳着缓缓落下去,不要把它当作是生命的终结,因为它的飘落,是掺杂着梦想的。现在的飘落,是为了将来更好的生长,因为它们想长成那样的枝繁叶茂,那样的美丽动人。

  夏天,窗外那一声声清脆的`响声,是大自然最美的声音,那是蝉在实现自己的梦想,它要带给人世间最美的歌声。大千世界,是蝉放声高歌的舞台,虽然它的生命是那样的短暂,只有一夏天而已。但是蝉因为有了梦想的存在,所以它不畏惧生命的终点,蝉的每一天都是那样的快乐高兴。

  因为有了梦想,落英、枯叶、蝉等竭尽所能,展示出自己最有风采的那一面,为了梦,它们不惜一切。因为是梦想让它们变得更美丽,是梦想让它们的生命更有意义。

  你是否羡慕过老鹰,羡慕它那雄厚有劲的翅膀,在天空中展示飞翔;你是否羡慕孔雀,羡慕它那美丽的姿色,向世界展示着美;你是否羡慕过鱼儿,羡慕它那天忧无虑,在水中游玩……

  动植物因为有了梦而变得更美,而人因为有了梦,才有了想。

  小时候的我十分爱做一些梦,虽然我不懂梦想是什么,但是因为小时候的梦才让我有了自己一直去努力拼搏的梦想。

  爱幻想的我把自己比作天空中无忧无虑的鸟儿,因为我想像鸟儿一样,回到任何一处,去寻找那些美丽的风景。小时候的我希望自己有一个魔术棒,可以变出一个又大又宽敞又美丽的房子,并且还有游泳池、花园……

  因为小时候的梦,才让长大的我看到了自己的梦想,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建筑师,设计出一栋有独特魅力的楼房,真的希望。

  梦是美丽的,因为有了梦想,才让我们更加自信的在人生的道路上跑下去,让自己心中的那颗种子破土而出,虽然梦是遥远的,但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因为前进一步就离自己梦想更进一步。

  为了自己的梦想,让我更加相信人生的意义,让我更加自信。

  因为有梦,所以才放手去追逐!

  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5

  昙花为了自己惊慌一现的梦想,甘愿承受长久的寂寞;雄鹰为了自己翱翔蓝天的梦想,毅然接受了严峻的考验;彩虹为了自己绚丽多姿的梦想,敢于经受风雨的洗礼;流星为了自己瞬间美好的梦想,宁可付出沉重的代价。梦想,一旦付诸行动,就会变得无比精彩。

  记得小时候起,我就十分喜欢数学,最喜欢解数学难题,碰到一道难题,总是要费尽心思,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去探索世界的奥秘,当解开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充满了自豪感。

  记得有一次,我们的数学同步学习上出现一道极难的奥数题,当时全班同学都懵了,一脸茫然,不知从哪里入手,数学老师说留给我们几天时间思考,看谁能做出来,于是这道题成了我们茶余饭后共同商讨的对象。我也在尝试怎样解开这道题,于是我先把这道题转化成数学语言,再寻找题目中的已知条件,看它与题目问题中所求量的关系,最终我还是解出来了。对于这道题,全班只有我和当时我们班的第一名做出来了,老师对我们两个大加赞赏,那时的我心中简直比喝了一瓶蜜还要甜。

  从此,我就更加喜欢数学了,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妈妈还给我报了个奥数班,于是我又有地方展示我自己了。奥数班里奥数题很多,碰到不会的题已是家常便饭,不过,这并没有打消我对数学的喜爱,反而更加激发了我对数学的兴趣。让我相信,在数学的天地里,永远没有尽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而我也坚信我将会做的更好。

  昙花苦等十年,只为昙花一现;雄鹰苦练十年,只为搏击长空;彩虹经历风雨,只为展示自己;流星放弃生命,只为瞬间永恒,我遨游数学天地,只为享受解开其奥秘的满足感。

  为了自己的梦想,加油吧!

【为了自己的梦想九年级作文800字(通用5篇)】相关文章:

}

  • 我常在深夜跑步,可能你会认为这是一个怪癖,其实不然。我只不过是早上起不了早床而已,想着与其在晚上瞎上网发呆的时间,不如用来跑步,这一跑就跑了几十天。 当我在最近的这些个晚上跑步时,终于想清楚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能一直地天天地干这事,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在众多的运动项目中,操作起来简便的、只要一个人去完成的,也就非跑步莫属了。不需要与人对抗,也无需有人陪伴,找一条宽广的马路就可以开始了。想清楚这个问题后,也就极容易解释了我为什么可以十来年一直在写日记,将近二十年一直爱听收音机了。 一个人沉静而又专注地做一件事,有着无与伦比的美妙感觉。 这大概也就是村上春树先生所说的:有些人,不以独处为苦的。我同样认为如此。也十分认同周国平先生在《把心安顿好》的书中所说:不会与人相处是一种缺陷,而不会独处,则是一种灾难。非常庆幸的是,我用各种方法避免了这样的灾难。 从前的写日记、听收音机都是绝好的独处方式。而现在的跑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在没有开始跑步的时候,已经就读过村上先生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这本书,当时认为,村上先生这部作品相对于其它作品来说,并非是上乘之作,也许这和翻译本有很大的关系,但不得不说散文的深度与张力以我对他的期待是相差甚远的。最真实的感受也就是这些文字倒是真接地气,他曾经的忧郁、悲伤的风格荡然无存。仿佛在这之前,我对他的印象总是停留在《且听风吟》里面,我的QQ名一直是用这个书名,也许就是一个说明印象深刻的不二原因。 村上先生作品风格的不断转换,也许这本身就是一个作家需具有的一项技能,守着一手活过日子自然是不行的。而这样的转变,无实质的标准评判是好是坏,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有各种写作风格并不稀奇,但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坚持跑步三十年实在是新鲜。这两件事看起来是不沾边的,村上先生却把它们放到了一起,还写成了一本书。 当我开始跑步时,再来看这本书,竟然就抛开了以文学的标准来衡量所谓文章的好坏,所关注的就是跟随他的脚步去感受世界各地的长长短短的跑道。早起的天空的样子,下雨跑步的感受,美国的马拉松与德国的马拉松有什么不同……而越是深读,便越是觉得跑步与写作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同时需要耐力、自律以及长久的体力。 放下跑步可以锻炼身体这一最直接的好处不说,更为神奇的是,跑步一样可以让人有愉悦的成就感。他写到一次跑完马拉松后的情景:“我终于坐在了地面上,用毛巾擦汗,尽兴地喝水。解开跑鞋的鞋带,在周遭一片苍茫暮色中,精心地做脚腕舒展运动……这是一个人的喜悦。体内那仿佛牢固的结扣的东西,正在一点点解开。”那种喜悦和类似于成就感的内心情致,也如同写完长篇,搁笔,轻吐一口气。呼。 我也常有这样的感受,从最初的每晚沿着小区跑一圈都累得要倒,直到现在从三圈到五圈直到更多圈,这样的长进是一种质的提升。而在这过程中,竟有更多的收获,在晚上9点去跑的时候,可以遇到还有刚下班的邻居,在10点去跑步的时候,听到各个家里传来的电视的声音、训小孩的声音、吵架的声音,在11点去跑步的时候,便可以听到水沟偶尔的青蛙的叫声……从未像现在这样地体会到,我生活的这小块地方,竟是如此的有生活气息。曾经那么多天的把时光浪费在上网看电视上,是件多么不可原谅的事。而这一切的感知,全是因为跑步而获得的。 当我昨晚第一次跑了十圈后,竟一个人开心地蹦了回家,这样的“成就感”就像是做了某件大事一样自豪。 我准备把跑步这个事一直进行下去,直到163天,263天,一年或是没有终止。这样的计划,并非是要求自己去坚持什么,或是达到一些所谓的目标,也不想挑战任何人。只是瞬间觉得,这是一种因热爱而迸发的力量。 我们看起来总有那么多的事要做,每天都在无数事无数人中淹没了,活生生的扼杀了想做的事,回过头来,依旧重复昨日哼哼哈哈,握手微笑,劳顿苍忙,空虚热闹。 所以,独自去做点什么吧。

  • 这几日陆续看到几篇文章,一篇是说丑女的优点,意思是丑女要求低好哄,成本低体贴贤惠,没有多少追求,比那些麻烦的美女们省事儿多了。简言之,丑女们不用自卑,只要愿意为男人做牛做马甚至不需要多少物质基础,总会有男人愿意来娶你的。——做女人做到这个地步,何其可悲。
    又有另外一篇文章,是说张曼玉在草莓音乐节上的打酱油,标题叫做《你是靓女,有资格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张曼玉长得漂亮,她是女神,所以她可以在音乐节上玩票,唱走调了也没有关系,可以跟观众撒娇:希望你们可以给我20次机会。她是靓女,所以想演电影就演电影,不想演电影就去唱歌,反正有大把的观众看在她长得漂亮的份上愿意为她买单。 有人曾给我留言:只有漂亮的姑娘才有资格有性格,丑女没有挑剔的资格。 因为自己不是靓女,从小到大,我一直对此心知肚明,自己得不到来自男生的更多关注和照顾。 初中的时候,最受欢迎的永远是班上长得漂亮的那些女生,每晚下了自习,总有不同的男生等着他们一起走,愿意给她们买小零食。 只是那时候我懵懂无知,只以为自己性格太过大大咧咧,因此同男生的关系都不大好,后来才知道,不过是因为自己不是靓女而已。 高中的时候,上台竞选班干部,受到后排男生的嘘声,言辞之间,竟然是:长成这样也好意思竞选班干? 第一次受到此等待遇的我,委屈的泪水在眼眶中转了又转。整整一个高一,都在沉默与自卑中度过,埋头写题背书,不愿意同人有过多的接触。及至后来,转到了文科班,才摆脱了那种时时刻刻觉得有男生用嫌恶的眼神看着我的幻觉。 到了后来,因为自己不是靓女,一直追求者寥寥,二十来岁的时候谈过的恋爱,最终分手,无一不是因为觉得对方不够在乎我,各种闹各种歇斯底里,直闹到两人都觉得当初在一起,真TM是脑子坏掉了! 到了尘埃落定,爱过我的那些人,我爱过的那些人,都已经渐渐消失在自己的生活里。而当初那个又不爱打扮又傲娇又任性又爱撒娇的自己,终于可以比较淡定地选择一个人努力地朝前走的时候,才终于明白,其实,自己一直以来,不过是被青春里猝不及防的那些小事给吓到了而已。 在这个一切都是看脸的年代,生得一副好皮囊,确实能够为自己谋得很多福利。略过那天生靠一张脸吃饭的演员、小三或者其他不说,即使是在普通的生活和工作中,若是生得好看,往往有更多的便利之处。 谁都喜欢看靓男靓女,谁都喜欢同靓男靓女在一起愉快地玩耍,甚至是走在满是陌生人的大街上,一个靓男或者靓女,也会收到更多的来自路人的善意和笑脸。 尤其是对于女人来说,相貌的好与坏,似乎更具有能够改变命运的神奇功效。 多少人眼红,有人凭借一副好样貌,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了不知人间烟火的优渥生活,又有多少职场白骨精,凭借一副好样貌力压群雄,一步步爬至高层,坐拥大牌衣物与包包。 于是便总有人说,看她是靓女,所以生活得好理所当然,看她是靓女,所以才可以有那么多人宠爱那么多捷径,似乎别人的一切都是白白得来的。 其实不是这样,多少年轻时新鲜水嫩的大美人到老却是晚景凄凉,生得美,确实比普通人拥有更多的机会,但若是想要真正经营好自己的人生,则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情商。 那是属于靓女的故事,若是能够写出来,怕是极为精彩的一部小说,随手翻阅亦舒,或许可以窥得一二。 那么,如果不是靓女呢?是不是,就真的没有资格拥有想要的人生,没有资格去拥抱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呢? 我们总容易为自己找太多的借口,似乎将所有的过错推给别人,便可以让自己心安理得地继续无所事事,糊涂度日。 没有考到好成绩,是试卷太难,是考试时候精神状态不好。 没有找到好工作,是因为自己不是名校毕业,是因为家里无钱无权。 没有找到理想的男女朋友,是因为自己家境不好对方太过势利,是因为自己长得丑对方过于虚荣。 其实,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你自己不够好,不够努力,不够优秀而已。 无论是工作、生活还是感情,长相是所有的条件中占重要比例的一个评价标准,因工作的性质以及个人的喜好在每个人心目中重要程度各有不同,但是这些都永远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若这个世界真的这么简单,可以凭借相貌就分出胜负,那也未免太过清净了一些,就不会有那么多勾心斗角以及恩怨情仇发生了。 你爱的那个人,不爱你,或许确实是因为你不是靓女,但是,其实更多的,还是因为,你既不是靓女,又不够可爱而已。 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不是要你把自己伪装成绿茶或者小白兔,而是让你懂得好好打理自己,让自己看起来清爽干净,穿着得体,知道该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晓得分寸,懂得进退,让你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掌握平衡。 你要善待你的家人和朋友,他们是你永远的后盾。你应当有你自己的圈子,有你自己在难过的时候想要栖息的地方,发疯的时候不用担心失了形象的那个人。 你要善待你的工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清楚自己未来要走的方向,在deadline之前将自己所有的工作处理得干净而又漂亮,要一直保持进步,不论是薪水职位还是眼界思维,都得时刻保持自己独特的不可替代性,不会没干两年就被后浪拍死在了沙滩上。 你要有你感兴趣的东西,想要去学习的东西,想要做的事,想要去的地方。你真心热爱它们,并且能够从中得到莫大的乐趣,它们让你感到满足,它们可以让你在备受种种压力的时候放松下来。 懂得松弛有致,你的生活才不会一直那么苦逼,才可以积蓄更多的能量为了你想要的去奋斗,去争取。 记得当时年少,看金庸的《飞狐外传》,为程灵素愤愤不平,她那么聪明那么好,胡斐仍然不爱她,不过是因为她不漂亮而已。 是的,即使是现在,男人们在选择伴侣的时候或许永远会把靓女当作最佳选择,别说男人了,就算是你我,若是吴彦祖和小沈阳同时跟你表白,你也会二话不说投奔到吴彦祖的怀抱,哪怕吴彦祖是个花心大少对你不冷不热,哪怕小沈阳深情如许对你百依百顺——所以,别再动不动就抱怨,为什么你的男神宁愿要那个又娇气又矫情的那谁却不肯和温柔贤惠大方朴实的你在一起了,无论男女,大多数人,就是这么颜控。 只是,其实这些和你都没有关系,因为,无论你是不是靓女,你生活的本质,都不只是为了获取任何一个男人的欢心,更不是为了嫁一个自己并不中意只是为了避免自己沦为“剩女”为自己谋得一席生存之地的男人。 如果你不是个靓女,你要清楚,很多时候,你没有办法把自己的相貌当作武器去厮杀,没有办法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所以犯一点小错或许可以被原谅,没有办法因为自己貌美如花就可以全指望男人去挣钱养家,没有办法靠一个撒娇一个装傻甚至一个媚眼就让男人们帮你解决一些你没办法解决的问题…… 可是除了这些,其他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工作上,长得好看或许给人的第一印象更好,但若真的干起活儿来,还是得看你各个方面的能力。 生活上,你去菜市场买菜不会因为你不是靓女大妈就多问你要三毛钱,你在大马路上找人问路,也不会因为你不是靓女,就没人搭理你。 感情上,不是靓女的话,追你的人或许没那么多,没那么殷勤,在质量上或许也没人女神那样被男神排着队等着——但这些,其实都很公平而已。 即使不是靓女,也可以正常地看书写字买菜做饭,正常地上班下班恋爱滚床单,而你想要的那些,无论是感情还是生活,其实都与你自身的各种想法符合,你是什么样的人,你站在什么样的高度,你遇见的,往往都是和你自身的资质和能力相符合的。 如果你说,我想要更好的,那么,或许你要比靓女们付出更多,但是,等到你披荆斩棘,千里迢迢跋涉至你想要的那处风景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自己辛苦得来的,更加地踏实和安定。 如果不是靓女,你当然也可以拥有你自己的生活,如果你足够优秀,足够可爱,幽默,风趣或者是温柔,可人或者是泼辣,个性,或者是善良,懂事……不论是那一款,你都会拥有属于你自己值得的那个人,属于你自己应得的那份精彩。 无论你是不是靓女,我都希望你可以一直平和淡然,不自卑,不慌张,不焦躁,慢慢地,脚踏实地,一步步走向你想要的终点。

  • 意识到了我十二年如一日三点一线的生活是多么地苍白单薄,而能够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哪怕在别人看来一文不名,都会带来巨大的充实感与满足感,仿佛在朝着太阳奔跑。 我觉得我内心的另一个自己被唤醒了,生命在我眼前呈现出一种更加活泼丰沛的状态,他们的流浪梦燃烧到了我,我想要像他们一样,自由,潇洒,不羁。 新概念大赛回来,我开始看他们推荐的书籍和电影,为各个杂志和文集笔耕不辍,文学带来的诱惑太大,以至于我完全无法分出精力做其他的事情,最终在一模考试一落千丈。 后来还是新概念那些温暖的孩子们告诉我,他们有多么羡慕我的体面成绩和光明未来,而我亦不该让为我呕心沥血近二十年的母亲再终日为我愁眉不展,文学梦、流浪梦最终只是在我的生命里如昙花般转瞬即逝,为了弥补那失去的一个月,我开始自愿留在学校上晚自习,从7点半到9点半,校园里万籁俱寂,只有花房里的几盏灯还散发着昏黄的光芒,我在明晃晃的日光灯下做物理习题,觉得从未有过的心如止水。 二模考试,我的成绩重又步入正轨,可是母亲却对我的大起大落心有余悸。在外公的指点下,高二暑假就通过雅思考试的我开始留意起申请国外大学的信息。 我永远记得外公把他的毕生积蓄拿出来,说无论如何都会供我上学时候的情境。他青年时代留学苏联,有着超越常人的睿智和远见,只是当我终于如他所愿漂洋过海,出人头地时,他已经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竟连我学的是什么专业都无法记住。 那停课复习的5月,天气阴晴不定。 我每天早早到学校,制定好一天的学习计划。温习英文单字,背诵语文的诗词名句,整理数理化的错题,做高考模拟试卷。中午的时候,我最好的两个朋友会在教室门口等着慢动作的我出来,我们一起去校门口的小摊吃麻辣烫,老板娘看到我们是高三学生会多给我们几个鱼丸,书报亭的叔叔会为我们留着最新一期的时尚杂志。我们三个为哪个明星的新造型好看争论许久,然后被班主任严厉批评。再然后,还是温习英文单字,背诵语文的诗词名句,整理数理化的错题,做高考模拟试卷。披星戴月走出来,会看到校门口路灯下,母亲拉长的背影,我坐上她的车,家里有外婆精心准备的营养夜宵。我读一段普罗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后沉沉睡去,便是一夜无梦。 那一个月,有些人的父母早已打通了各方关节,学校里的保送生名额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派发完毕,我却始终心如止水,相信我所有的付出终将得到报偿。而那样超出年龄的冷静,应该是上天的恩泽吧。 6月就是誓师大会,考前心理辅导,看考场,还有那考试的三天:第一天,语文,化学;第二天,数学,英语;第三天,物理。 父母亲本来想请假陪我,又担心会加重我的心理负担,我已忘记他们最后到底有没有请假,只记得母亲不知从何听来秘方,说如果考试前吃五根香蕉,考试的时候便会体力充沛,大脑思路清晰。于是我在三天内,连吃了二十五根香蕉,以至于之后整整一年,只要看到香蕉,我便会有难以遏制的反胃感。 考语文前,许多人围在语文老师周围问问题,我和我的两个朋友到走廊上透气,然后不约而同从口袋里掏出三块巧克力。我仰起脸的时候,看到我初中时喜欢了很久的男生从楼梯上下来。他似乎吃了巨人药,从原本和我差不多高的小男生长成了高大清瘦的男子。我们都不再复当年模样,却所幸还可以微笑着问候,互相给予鼓励的拥抱。 为了浪漫,我愿意把那一面当作我少女时代的全剧终。 那一年江苏的物理考试出奇地难,考场中有当场崩溃无法继续考试的,还有一怒之下掀翻桌子罢考的,我不知为何面对卷子上大片大片的空白异常镇定,大约是确实问心无愧了。 高考查分数不知为何比预定的日期早了一天,消息灵通的朋友打电话来要我查分数。我一个人拨通了那个声讯电话,听完了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提示音,不知为何按错了好多次准考证号码,最后听到了668这个无比吉利的数字:除了物理,其他四门都很是出色,哪怕在全省范围,也算得上是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
    我打电话告诉父母我的成绩,他们在电话里险些喜极而泣。虽然按照我的水平,一切只能算是发挥正常,但这已经足够值得庆祝了。 我最好的朋友,一个勇夺状元,拿到了好几份奖学金之余,慷慨大方地让我敲诈了一个暑假,还有一个,如愿以偿考取了七年制的医科本硕连读。而我们的分别,也因为各自奔向美好前程,而多了几分励志的色彩。 因为物理上的失误,我并没有拿到香港中文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但是并不富裕的父母在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当即拍板让我远赴香港。那时候我手里已经握了几份大学的提前录取通知书,原本对要花这么多钱离家远走并不热衷,后来才开始感谢他们为我做了我人生中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我总是抱怨他们过多地干涉我的决定,后来才发现,他们是那样仔细地为我铺设好了一整条人生道路。 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做那个决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会如此这般远走高飞,竟连一年见一面,都是奢侈。 每每隔着冰冷的电脑屏幕和那无法挽回的昼夜之差,我会想起我高中时代的班主任在得知女儿被宾夕法尼亚大学录取时,那轻轻的叹息。 我想我或许要长久背负着对父母的深深愧疚了。 无论是他们还是我都没有意识到高考是为我的青春画下了一个那么彻底的句号。 当我来到香港,无意中得知坐在我左手的女孩子是省文科榜眼,坐在我右边的男生是省理科榜眼时,我才意识到,以高考成绩来划分人的三六九的岁月彻底离我远去了。那个分数,只是为我叩开了一道门,而在新的起跑线上,会有新的历练等着我去完成。 总是被人批评过于单纯过于自我的我开始热衷于社团活动,打课余工,参加志愿者服务队,帮教授做研究。我给自己安排了满满当当的时间表,有过整整七天不上床睡觉只是抽空在椅子上打个盹的经历。我甚至还又去参加了一次新概念作文大赛,开始定期帮几家杂志写文章,还挂着记者证做起了兼职记者。 高考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开始可以任性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尝试不同的领域,可以获得我想要的资源和机会,可以认识那些最聪明最睿智的人,甚至还误打误撞实现了我的文学梦和流浪梦。 我曾经无数次想要奋不顾身追求又无数次不甘不愿放弃的东西,最终牢牢地落在了我的手心里,甚至比我当初预期的,还要剔透美丽。 努力这么多年,命运最终待我不薄。 我想起电影《猜火车》的结尾:“我要把自己收拾干净,我要往前走,一直走下去,去选择我的生活。” 如果一直坚持走下去的话,工作,家庭和“他妈的大电视”,我想是一定会有的吧,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命运的道路总是可以殊途同归。 就像我虽然选择了按部就班的高考,最终却可以一个人走遍美洲和欧洲,可以在最浪漫的法国学着历史和艺术,而我那些曾经朝夕相伴的同窗,和散落四海的新概念挚友,最终也在自己的道路上轰轰烈烈地奔跑着。 终结一条道路的最好方式,是走完它。 超越了时间和空间,我们的青春以同样的方式滚滚向前。

  • 我知道,当这两封邮件发出去之后,“知心姐姐”的形象就会成为历史。 以月亮为证,无法不说真心话,我不承认这是月亮惹的祸,尽管今晚的月色也那样的美丽,那样的温柔。 “生活并不如你们想象中美好,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所有的纠结和无助以及无能为力都不会好起来。” 在凉风徐徐的有星月当空的夏日深夜来说这些话,一向不是我的风格,却是我推心置腹的实话。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认识了一把开始叫我姐的小朋友,个个青春活力,却又时常愁云满肠。 我从一个害怕当姐到听之若然的过程,是诚惶诚恐的。如她们一般,我也曾抗拒着长大,最终以失败完结,这是我接受岁月无情的第一道坎。 被问到,要做怎样的决定? 被问到,这都会不会变好? 这是天下最好回答也最难回答的问题,这次对我来说,是后者。其实,我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该如何判断,我也没资格做一个决定,事情复杂的程度即使是我一个“姐”字辈的人也是无法预知的。 因为我最近也在同样的漩涡中起伏跌宕,不得解脱。我小心翼翼地问着某几个身边总能把生活处理顺心如意的人:你们是如何做到不纠结的?你们是如何一直向前走的? 问的人越多,得到的答案更多,而最终却发现,这事是没有答案的。 我深知在这个多元社会中做一个选择的迷茫,不知所措的无助,以及疑惑于一切是否都会好起来的心情,再信任的人无论何种解释与指导,都不能代替自己的体验。在越来越清醒的状态下,给不了更多人一个安慰式的“苦尽甘来”。 争分夺秒的竞争时代,一个个励志故事轮番上演。逆袭的情节太多,也越来越激励不到我。热血如你们90后一代人,对每个新新事物都想大展拳脚,以为头悬梁,锥刺股就能“金榜题名”。 王小波在有一次给他的表弟的信中说: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可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有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事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艺术的源泉。 我开始认同他的这个观点。 大时代的发展让一批批的热血青年刻意抓着自己的头发“奋勇向前”,打鸡血式的“掲竿而起”,而存在感越来越少。 于是再次问到,要怎么办,要怎么选择。 我再次地不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我从来也没当过什么成功者。 我只知道只要我们活于人间,生活的磨砺将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接踵而至。 日子无非就是一拨人一拨人的复制与改良,它有必不可少的环节:青春,成长,纠结,敏感,还有必不可少的失望。 好友吴小晶有次的QQ签名说:“我们现在的此处,也是别人远方。”你看,想飞速到达的远方,也时时有人随时在出发。 这都不是一个找答案的过程,而是一个生活的必经之路。到了某个点,就自然会知道要做怎样选择,结果无对错之分,不过是当时当刻的必然行为而已。 我无比“痛恨”的是,你们有大把的时间来尝试各种结果,而我,已不敢左顾右盼。 当一切棱角均被同化之后,唯愿在你们内心,能找到自己的坚守,或是保持只有自己能够做到的热爱和情怀。 痛苦不会放过每个人,欢乐亦然。 那么,祝我们早日痛,晚日欢。
  • 凌晨两点时你打来电话,我的铃声是王菲的《传奇》,空灵悠远的歌声在寂静的深夜里有一种特别味道,让本来睡意朦胧的我清醒了不少,便按了接听键。电话那头,你打着呵欠说道:刚打完麻将散场,又输了一个月的工资。我不懂麻将的世界,也为了能尽快结束通话,装作很认真地安慰你说:输赢乃打家常事。你说,接下来日子的工资都没有着落了。我还没有理清这个逻辑,刚要打岔想问个所以然,你接着自顾自地说道,那个公司不适合我,我把变态的老板给炒了。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我确切地记得,你比我早入职一周,这意味着你的这份工作持续了不到一年。 你接着说,这周六晚上有空吗,你请我吃饭吧,我似乎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我没有告诉你,周六晚上我要请同事们吃饭,为了庆祝我升为美洲区的业务组长。 挂完电话后,无法入睡。辗转反侧中想起了和你初次见面的情景。 记得一年前,我通过三轮面试,顺利进入这家外贸公司。周一报到的那一天,我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到办公室,只有清洁阿姨在,她让我在会议桌旁等着,我不知是坐还是站,局促不安的。看到一个个同事匆忙地走到办公室,各自沉默,然后就是电话声此起彼伏,似乎没有人意识到来了一个新人。 接着,在上班前五分钟,我看到你走进了办公室,当时我以为你是老同事的,来没来得及礼貌地向你微笑,就听到你欢乐地说:“hello,我是M,你是新来的吧?欢迎。哎呀,你怎么一直站着呀,快点坐着嘛。来,这里有椅子。”你顺手把旁边的一把转椅拉到我身边。看你的语气和样子,我以为你是来公司N年的老员工,后来才知道,你只不过是比我早来公司一周。然后你欢快地跑去跟各个同事问好,尽管大家都忙得没有抬起头来。办公室里,每个人似乎都很忙,有的在电脑前正襟危坐,敲打着键盘,有的忙着接电话,有的忙着送文件,不同的五官,但面部表情都是一样,陌生而冰冷。那时,我初来到这个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和恐慌。而你轻松的语气,灿烂的笑脸,让我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那等了一个小时的不安在你的笑容中烟消云散。 办公室东边是落地窗,蓝色的遮光窗帘已卷起,阳光透过玻璃斜射到地上。我想,外面的阳光一定很好,很灿烂,但是阳光再好,此刻,也比不上你的笑。从那时候起,我决定把你当朋友而不是同事。 7点整,闹钟开始发出美妙的音乐声,又是一个周一的早晨,阳光溢满了整个房间。迅速起床,简单梳洗完毕,奔向公司。 同样的周一,来了新同事,人事大妈还没来,看到她茫然地站在那里,手足无措的样子,我想到了一年前的自己,跟你曾对我的那样,我自然地向她走过去,笑着跟她打招呼,并让她坐在你曾经坐过的位子,我的斜对面。 处理完一堆邮件后,看了一下QQ,你的签名跃入眼中:又解脱了,可是为什么这么烦,好怕。想必你昨晚内心也有一番小小的纠结吧。烦字曾是你签名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一个字,没记错的话,也是你每个周一的固定签名字。 可是,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每天如蚂蚁一般在混凝土做的森林里穿梭,为了生活,在这个高档的写字楼的格子间,做个小小的外贸业务员,面对这冰冷的液晶电脑和无数的英文邮件,怎能有不烦的时候呢? 跟地球另一面的一群鬼佬谈订单,一美分一美分地砍价,出个小问题,得图文并茂地写邮件解释,隔着时差地等消息,有时却会换来一句“Idontknowwhatdidyousay”。文静的我,有种想骂粗话的冲动。但是,还是压住冲动,仔细修改,耐心解释,直到客户回复:Igotit。虽然英语过了六级,但是为了提高写作和口语,更好地与美国佬邮件和电话沟通,我还是交了不菲的银子,报了新东方的英语培训班,每个周六去上课,风雨无阻。 记得你有次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跟我说,我靠,都他妈不是人,然后就直接回了一句:Itsnoneofmybusiness,workoutbyyourself!然后你十分得意把这个简洁有力的邮件截给我看,当时,正在喝水的我差点被水呛到,知道已来不及阻止你了。你的这几个感叹号像是一把把刀刺向了大洋彼岸。 你的订单生产出现了状况,因为工厂在关外,冒着炎炎夏日,你不想跟去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只是打了个电话,让工厂的人拍了几个图片简单地说明情况,平时那么精明的你,怎么能不知道,工厂的人怎么可能跟你说真实原因,只会用一个错误来掩盖另一个错误。你竟然相信了他们所说的生产本身没有问题,只是产品之前在国外设计就有问题,而造成了他们的不便。而且也根本没有回答别人的问题,只是句句在说我认为怎么样,我认为怎么样,以及不关你的事之类的话。 你说,真以为客户是上帝啊,我才不会像你那样,每次有客户投诉,就那么低声下气地跟他们说Sorry,Iamsosorry。还真坐上两个小时的车,跑到关外的工厂去调查当时生产情况,让品质主管写质量分析报告和下个订单的改进措施,麻不麻烦呀。可是亲爱的M,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工资还是要靠这个“上帝”来发的吗?你的那个固执的老头客人在你还没出生就开始做这个产品的生意,他对所有的事都了如指掌,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出在哪里呢?他只不过是想要你的一个尊重的态度而已,你却跟他讲起人权来。 第二天,你被叫到了经理办公室。隔着玻璃,我看到了经理被刺伤的愤怒表情。经理要你解释怎么回事,我偷偷地担心地看着你,心想这时你应该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没想到你理直气壮地把你的带刀的邮件用中文说了一次,说就是这个情况。最后还加了一句:关我什么事,东西又不是我做坏的。 经理被你这当面的一刀刺得当场愣住了,然后大声说道:你无药可救了。Out! 接着听到一声巨响,你摔门而出。我看听到你嘴里蹦出两个字:变态。这两个字的声音淹没在门声的尾声里。 第二天,你打电话让我帮你请三天假,你跟我说,男朋友休年假,去旅游,让你陪他一起去。对男朋友的有求,你总是有求必应。“因为我爱他呀!”你对我这样说,理由正当而不容置疑。 我看到新同事在收拾你桌上原来你的东西,她说,呀,真乱哦。她一定想象不到,曾经这个桌子的主人其实是一个光鲜亮丽的姑娘。你确实在打扮上很有心得,知道怎样用妆容来挡住黑眼圈,知道在什么季节选什么样的口红。还曾帮我选过一条极漂亮的裙子,记得当时,你说,女人啊,懂得打扮比懂得拼命工作重要得多。漂亮的女人才有人爱呀。 在一次同坐地铁的时候,你很认真地问我这一年的目标是什么,我说:升了美洲区的业务组长。你说你的目标是嫁给你男朋友。因为男朋友的工资是五位数,名牌大学毕业,在外企工作,父母是公务员,在这个城市为他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要是跟他结婚,你就可以安心地衣食无忧了,做个幸福全职太太了。 我们各自为自己的目标奋斗。每个周六,我还是雷打不动地去新东方上课,去福步外贸论坛上看外贸达人的帖子,学习如何跟客户交流沟通,如何开发新客户,如何获取更多的订单。我的业务越来越熟练,和客户的关系也很融洽,因为做事认真负责,老板也很认可我。我甚至比你提早一个月转正。豁达的你,似乎也并不在乎,工作对于你,从来不是重要的。而你,也是越来越会打扮,越来越漂亮,请的假也越来越多。 在知道了你的目标后,也从行政大妈那里得知,你开始不断地请假迟到,有时候你偷偷跟我说,是因为头一天晚上陪男朋友去玩得太晚,而睡过了头。在行政大妈给你签考勤表的时候,不耐烦地说,这里就数你请假最多了。你很不客气地回应:请假不是都有扣钱吗,公司制度也没说不准请假啊,我的假都是用我自己的钱买过来的。
    晚上你在Q上跟我说,你要辞职,因为你托男朋友的朋友给你介绍了一份更好的工作,工资比这里多30%。再也不想在这个变态而麻烦的地方工作了。你得意地跟我说,你看,有个能干的男朋友是不是比努力工作重要得多呢?我简单表达了恭喜。可是也为你担心,你即将要换的工作依然是做外贸,依然是业务员,没有跳出这个圈子的话,工作性质到底能好多少呢?你一样有玻璃门里的上司,一样有难以伺候的客人。你说,没关系啊,我再换一个,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实在不行,大不了我不工作,让我男朋友养我呀。你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 在接下来你辞职交接的十几天时间里,你从未准时上过班,你每天跟我学行政大妈那带着狠毒的眼神,然后笑个不停。在你最后上班的一天,你足足迟到了一个小时,我惊奇地发现你那天没有化妆,神情憔悴。你含着泪跟我说,男朋友要跟你分手。因为他嫌你不够上进,不独立,没有自我。你说,男朋友给介绍的这个工作是当作分手的礼物。 你流着泪说,我是真的爱他呀。我为了他,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晚上陪着他出去玩:他喜欢打麻将,为了他,我陪着他熬夜打麻将。我做什么都是为了他,他现在竟然将我甩了!你伤心不已,愤恨难平。可是,亲爱的M,一个有着高学历,高能力,有辨别力的男人,怎么可能只停留在你要精心打扮漂亮而不努力生活的女人身上呢? 你不会因为失去工作而伤心,却会因为失去爱情而流泪。但是,你为何不明白,尘世中,爱情并不神圣,更何况你的爱,掺杂了那么多的杂质。真正神圣的是生活,是你自己的人生。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全部努力和心血去经营的,不是爱,而是你自己的人生。爱,让我们的生活快乐而有意义,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把爱作为唯一的依靠而不去努力。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貌美如花,每个女孩都希望得到爱,但是亲爱的M,你需要爱,其实你更需要的是清醒的头脑,时刻清醒地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得到爱,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得到优质男人持久的爱,而不是像你,把爱,当作唯一的目标和归宿,在爱中迷失自己。 亲爱的M,我依然希望你下一次去到一个新的公司的时候,仍然是那么热情温暖被冷落的人,就像你那时候温暖我一样。也盼望你每天还能精心打扮地走在路上,让这个美丽的城市更多一些养眼的风景。同时,我也希望你能开始不依靠他人,认真地对待工作,对待生活,不断充实自己,让自己内心真正成熟起来,强大起来。 等周六请你吃饭的时候,我决定请你去京基一百那吃你喜欢吃的甜品。然后让你站在这个城市最高楼的高处,看看这个精彩的城市,我想让你明白,这个城市不仅有华丽的外表,也有蓬勃的朝气和奋斗的力量。三十年前,这个城市只是一个小渔村,而今,她是中国最繁华最有活力的都市之一。但是她的繁华与兴旺都不是从天而降的,更不是依靠别人的赐予,而是在这个城市无数的奋斗者一砖一石天长日久堆积、建设而成的。年轻而繁华,并且永不停歇前进的脚步,正是这个城市的魅力所在,希望你也如此。 我准备送你一本书,是廖一梅的《像我这样笨拙地生活》。里面有一句话,我现在就想说给你听: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功课,可能会有人提供一点帮助,但最终任何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生活真是这样,它会让你一次一次地去做这个功课直到你学会为止。 希望你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 十七天前,我最挚爱的好朋友从英国给我捎来了《帝国杂志》特别版,上面有《哈利·波特》中16个主要演员的采访,还有许多珍贵的片场照片,记录着他们曾经青春年少,神采飞扬,但最让我动容的是艾伦里克曼的话:他说他刚从录音室出来,那是他最后一次以斯内普教授的身份说话,大屏幕上的闪回镜头是三人组十年前稚嫩的样子。他说感谢罗琳,叙述了这样一个漫长却又精彩纷呈的故事。 十五天前,我从悉尼飞香港,在狭小的机舱里彻夜难眠,因为iPhone没电所以被迫拿出老旧的iPod,突然发现里面还存着由罗琳朗读的有声书。我高三的时候每天下了晚自习,都会坐在妈妈的车上听他们的故事,喝外婆煲的爱心猪骨汤,她的声音曾经是忐忑不安的我的最好慰藉。 九天前,我窝在被窝里用手机看伦敦首映式。一个在英国的朋友在广场附近扎了两天帐篷,兴致高昂地等在伦敦的冷雨里。一个澳洲的朋友肩负起了翻译的重任,把我听不清的采访都打出来给我看。所有那些令人尊敬的老戏骨都来了,他们难得出现在镜头面前,插科打诨,在红毯上给粉丝签名迟迟不肯离去。丹尼尔姗姗来迟,他和罗琳一起出现的时候,排山倒海的欢呼从耳机里隆隆地传来,于是我意识到我已经泪流满面。朦朦胧胧中,我听到丹尼尔说,故事远远没有结束,因为人们会带着这份回忆过完剩余的人生。 前天,我去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的首映。我从来没想过影院可以如此热闹,人山人海。我看到很多人和大幅海报合影;我看到穿着丹尼尔百老汇新剧应援T恤,披着格兰芬多校服的女生举着魔杖摆姿势照相;我看到来自大陆的哈迷团体为了早一个月看到电影特意组团来到这里。排队入场的时候,有女生面对着写有“大结局”字样的海报突然就泪眼婆娑,当影院里灯暗下来的时候,很多人都起立鼓掌。 今天,我大费周章改签了回上海的机票,只是为了参加韦斯莱双胞胎饰演者的香港粉丝见面会。在堪称黄金地段的时代广场,搭起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和对角巷,竖着的大幅海报上签满了影迷的名字。双胞胎走下来为大家签名,我突然看到James走到我面前,拿过我手里的格兰芬多笔记本,然后握住了一脸愕然的我的手。看着咫尺之外的James的脸,我突然觉得整个少年时代都完整了。双胞胎说,今天是他们最后一天为《哈利·波特》做宣传,就像台词里说的那样,Mischiefmanaged,恶作剧完毕。 这个时间轴可以推进到2001年。爸爸说,最近他同事的孩子都在看一本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也买来给我看看。 不以为然地翻开第一页的我,是不是预感到了,我接下去的十年,会从此与这个头上有着闪电疤痕的绿眼睛少年再也脱不了干系?是不是预感到了,那一部部接踵而至的书和电影,那一次次为了追逐偶像好梦想的疯狂,还有因为共同爱好而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人,会像一条纽带般,串起了我的少年时光,让我能够溯回而上,想起那些任性的年少轻狂。 我记得在伏地魔军队迫近的时候,卢平和唐克斯分别伸出了他们的手,够了好几次却都没有够到。 我记得在密室里,洪水退去后罗恩和赫敏的亲吻,他们陪伴在彼此身边这么多年,终于明白了那份心意。 我记得在大战开始前,早已白发苍苍的麦格教授豁然挡在哈利·波特面前,大义凌然地为他举起魔杖。 当然,说到爱,我们又怎么可以遗漏斯内普教授呢。 我在第一部的时候并不喜欢这个教授,他穿着禁欲的黑袍子,有着油腻腻的黑发和大大的鹰钩鼻,他说话都是冷冷的,走路的时候会刮过一阵地窖里的阴风,最讨厌的是他总是和我最爱的小巫师哈利作对。看到赫敏烧了他的袍子的时候,我和周围的朋友拍手叫好,是的,虽然最后的坏人是奇洛,但是谁又会喜欢大蝙蝠斯内普呢? 伏地魔重生,斯内普教授再次出发成为校长的间谍,电影里面的他面色依然蜡黄,甚至看起来更疲惫了。他行走在死亡的边缘带来珍贵的情报,但是他的功劳,却被他一身的黑色紧紧裹挟起来。我在冥想盆里看到了他的童年,孤单,自闭,被歧视,被捉弄,被所有人排斥,不讨教授们欢心,唯一的朋友竟然爱上了自己的死对头。我明白了原来他的高傲和孤独只是为了隐藏起身体内部那鲜血淋漓的伤口。 他曾经也可以坐在山坡上,为心爱的女孩变出一朵雏菊,不用在乎光阴有多漫长。但一念之间的愚蠢错误却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哪怕他已经匍匐在地祈求过,已经痛哭流涕地忏悔过,哪怕他失望他恐惧他绝望地愿意付出一切。 他始终认为自己是有罪的,所以他选择活在自己营造的黑暗角落,活在无止境的愧疚和不断的救赎中。他甚至不愿意让哈利知道自己对他的好,虽然他会毫不犹豫地为这双绿眼睛交付出性命。 他的一生,从来没有荣誉,赞美,鲜花,掌声,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的伟大,不知道他在整场战争中起到了怎样至关重要的作用。麦格教授骂他是“懦夫”的时候,很多人都流下了眼泪,因为他恰恰是“懦夫”的反义词——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勇敢的男人。而当他召唤出银色的母鹿,说出的那一句“always”,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宣言。 有了爱,才有了故事童话一般的结局。有了爱,那个戴着圆眼睛对巫师世界一问三不知的十一岁少年,才会变得勇敢,坚韧,博爱。哪怕他有各种的缺点,不够机智也不够冷静,但当他坦然赴死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从这个动人的故事中,感受到一点心潮澎湃的力量。 大学之后再读《哈利·波特》,魔法魔药,扫帚和龙,正邪大战已经不再那么吸引我的眼球,可我每次阅读都会觉得那些人物在我的心中逐渐丰满充盈起来。 故事中那些无所不能的英雄,最后也纷纷被拽下神坛。 那个注定要打败黑魔头拯救世界的小男孩,也不过是如你我一般的学生。他会在魔药课上犯下愚蠢的错误,也会因为要交论文而闷闷不乐。他经历了一段颇为暴躁的青春期:冲动,鲁莽,因为对斯内普教授的私人偏见便固执地不肯好好学习大脑封闭术,因为自己的猜测便带领伙伴们去魔法部涉险,最终目睹了唯一亲人教父的死亡。 那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里被暴露出亦曾有过学习黑魔法的黑暗经历,甚至还可能杀死了自己的妹妹。他和上一任黑魔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他在为世界和平做贡献的时候,付出了亲情作为代价。 故事中那些默默无闻的人,最终也都有了一个光辉的结局。 尽管纳威还是会炸掉坩埚,但他通过炸桥而延缓了食死徒的进攻。他在最后一部蜕变成长,变得有主见又有担当。阴郁的斯内普教授被证实内心是温暖而光明的,虽然他还是刻薄不近人情,但他所有默默无闻的奉献,和他漫长时光里忠贞不灭的爱情,打动了无数粉丝的心。还有总是和波特作对的德拉克马尔福,他或许没办法完全脱离黑暗一方,却亦在关键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 读《哈利·波特》,总会让我想到现实社会。它从来不是黑白分明,而是掺杂了太多的灰色地带。它从来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重要的是人们在每一个关键时刻做出无愧于心的正确选择。我辗转了好几个国家,也曾见识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种文化,下一步应该怎么走,要不要坚持自己的梦想,这些问题每每困扰着我。《哈利·波特》让我成为了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我不再像尖锐的少女时期那般追求完美,我懂得接受人性中所有的阴暗面,但相信每个人心底的温暖和敞亮。
    人性并不是一个清楚就能说清的东西,就像当我们看到十一岁的罗恩在车厢里找到十一岁的哈利的时候,谁又能想到,这个苍白瘦弱的小男孩,这个红头发满脸雀斑的鲁莽少年,和那个骄傲的棕色蓬蓬头姑娘,他们三个人,会创造出如此波澜壮阔的奇迹? 在一个演讲比赛中,我说成长就是我曾经最爱那个圆脸大眼,系着红色条纹围巾在皑皑白雪里放飞猫头鹰的男孩,可现在,我却会为艾伦里克曼这样的老戏骨,他们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个转身的气魄所倾倒。 评委老师告诉我,成长就是你不单单会沉迷于外表的光鲜亮丽,你还懂得欣赏内在的善良,淡定,从容,坚韧等各种品质,你能够明白时间是怎样划过了你的皮肤,而时间又是怎样变成另一种风华正茂。 因为《哈利·波特》的原因,我爱上了艾伦里克曼,拉尔夫费因斯等英伦戏骨,我深夜看着他们在银幕上的一颦一笑,我认真学习BBC口音,我疯狂地迷上了奥斯汀的小说,我幻想有一天能够走在雾都伦敦的街上,看着路边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与戴灰色呢帽穿格子长大衣的英伦绅士点头问好。 但当我真的有机会出国游学的时候,却又因为其他原因选择了美国和法国。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去到国王十字车站,但生活中还有许多比少年梦想更重要的方方面面。 因为《哈利·波特》的原因,我明白了一个好的叙述者能够有多么大的影响力。罗琳再也不用在咖啡馆的餐巾纸上写作,人们说她的成功来自于时代的推动,她正好在人们开始空虚和怀疑的世纪交界处为人们营造出来一个新奇又完美的崭新世界。我并不期待有朝一日能够像她那样出名,但从此以后,用文字温暖人心就成了我的毕生理想,而每当我在电脑上敲下一个故事的时候,我便满足地觉得离梦想又近了一步。 就像书里说的那样,一切都好。 忘记是哪一天,我开始意识到墙角的扫帚永远都不会飞,猫头鹰也永远都不会到来。 但魔法一定还是存在的,要不然,为什么呼啦啦的一下,我就成熟了,长大了,我走过了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成为了写字楼里的会计师。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十年之后,放眼望去,依然有那么多人走在我的周围,我们依然笑着,闹着,我们记得所有的咒语,我们拥有聊不完的共同话题,我们也总会在对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彼此身边。 《哈利·波特》是礼物,在我们最天真年少的时候,因为有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我们的前行变得更有动力和毅力;我们的梦想,变得更加绚丽和多彩。除了谢谢有他陪伴的十年,我竟想不出更多的溢美或煽情之词。

  • 昨天一直在下雨,淅淅沥沥的,到处都是湿哒哒的。 下班的时候,路过花卉市场,恰逢各个摊主都准备关门,阴暗的天气里,看着那些色彩缤纷的郁金香、茶花、风信子以及各种形状和浓淡不同绿植,莫名地心情好起来,便踩着泥泞走了过去,转悠了一圈之后,选了两盆小小的绿植。 举着伞,抱着那两盆植物往家走的时候,突然间发现,是的,我又一次,把钱包里的钱花完了。 银行卡里还有几百,预备着周末有同学结婚的礼金。 去年年底,我终于下定了决心,用今年一整年的时间,攒钱,然后离开我生活的这座小城,去一个大点的城市,开始新的工作和新的生活。 在家的时候,因为薪水低廉,而且以前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多大想法,所以也没有刻意去存钱,所以工作一年多依旧是身无分文。 一月的工资,我存了一千块,然后上周末去了趟南京,看望了许久不见的闺蜜,于是又恢复到了一贫如洗的状态。 晚上躺在床上,拿着书看了许久怎么也看不下去,脑海里各种念头纷纷张牙舞爪地窜出来。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我不知道自己的状况有多糟糕,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接着走我想要走的路。 于是我给豆瓣上的小川叔简单调频的微信留言,小川叔,我可以给你写豆邮吗? 我知道,很多人在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惑的时候,喜欢给人写豆邮,希望得到别人的建议或者鼓励。 对于这件事,我一直很不好意思,觉得贸然地跟别人叨叨自己的那点破事不太有礼貌,而且,总感觉啊,自己的人生应该自己去负责,怎么可以轻易把决定权交给一个网络上的陌生人? 但是,小川叔啊,嗯,看起来,还是很靠谱的样子。 等了好半天,小川叔终于说,可以呀。 于是,我在电脑前,坐了三个小时,一点一点憋出自己那些很想要跟人诉说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诉说对象的话。 上午收到小川叔的回复,一点点的看完,很多句子都很戳心,看得我差点就泪流满面。 他很干净利落地总结我乱七八糟的叙说,将我的现状拎得很清楚。 不甘心,想出去,没有钱,即使出去了也不知道该干吗。 用两个矫情的字眼来形容,迷茫。 他给我的意见很中肯,而且可行度很高。真的很受用啊有没有? 最戳我心的是,是他说,最关键的,是心态。 是的,我想,我之所以迷茫,并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是我其实一直在质疑自己的所作有何意义,所以才一直下定不了决心去实施我的那些计划。 周围所有的人都在说,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什么不找个合适的人就嫁了?为什么还贼心不死地想着要出去闯荡? 他们说,就算外面工资高一点,吃住神马的都要花钱,还不如家里过得舒服自在? 他们说,你又没有多大本事,就算心比天高,出去了又真的能混出头吗? 他们说,女孩子,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 他们说,你看,那谁,那谁谁,不是跟你差不多,人家现在娃都有了,日子不是过得很好? 于是,我总是在一遍又一遍问自己,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去一个大点的城市,又能够给我带来什么? 如果出去了,但是混得很惨,过得并不比现在好,我要有怎样的信念才能够坚持下去? 我想要抵达的终点,到底在哪里? 这样子的困惑,在看到小川叔给我的回复后,恍然间就明白过来了。原来,我一直纠结的那个问题,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只是我自己没想明白而已。 他说:“人活着,不过求的就是自己看得起自己。” 有时候我们忍住的那一口气其实就是在和内心里的自己去抗争而已。 而其实有时候,你至少内心的自己松一口气,你就会觉得,其实没什么,何必呢! 别人吃喝玩乐,结婚堕落,你总是苦兮兮生活,何必呢? 别人赚钱花钱,买房买车,你总是谈理想梦想,何必呢? 人活着,其实就是活给自己看的。 我不想做一个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人。 所以双脚磨破也要一直走下去。 所以孤单一人也要一直走下去。 是的,我想要的,不过是不要成为一个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人。 因为深深地明白,如果一直留在家中,在十年之后,我能够成为的,只可能是一个满脸油光,只知道尖着嗓子跟人吵架跟人东家长西家短,只知道打牌搓麻将的世俗的农村妇女。 我知道,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接受,这样子封闭的,没有追求,没有梦想的生活。 我知道,生活终将有一天会走上世俗。 我知道,所有人总有一天,都会面对柴米油盐,都会面对洗不完的衣服拖不完的地板,都会面对丈夫与孩子之间的吵闹和烦心。 可是,我不希望,自己的生活中,仅仅只有这些,我不希望,在坠入这样生活的时候,我自己,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是,连一个模糊的标签都没有。 是的,我看不起,那样子空洞而且麻木的女人。 所以,我要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连自己都看不起的女人。 “所以双脚磨破也要一直走下去。 所以孤单一人也要一直走下去。”

  • 三年前,我说,我一定要把一护这块山头给攻占了。 结果,在几个回合过后,我们成了彻底不可能联系的陌生人。 两年前,我说,我一定要考研,一定要继续上学,以后一定要做学术。 结果,在上了整整一年自习之后,在看了很多天的书之后,仅仅是因为一次抽风,我连考试都没有去参加。 一年前,我说,我一定要留在大城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 结果,我回了家,虽然其中有很多不得已,但是,我却一直没办法再次走出去,再去重新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就算是回了家,我说,我要好好工作,多学习点东西,为以后出门谋生做准备。 结果,在工作了将近半年之后,我的工作表现仍旧不如人意,被领导各种挑剔,自己还总给自己找借口。每天上班都是在混日子,各种煎熬各种抱怨,把自己搞得不开心,也让别人看着焦心。 我说,我要好好存钱,争取今年把贷款还了,争取攒够明年去南京的路费。 结果,已经拿了四个月的工资,虽然不多,也总有六七千块钱吧,我都不知道花哪去了,一毛钱没存到也就算了,还搞得自己负债累累。 我说,我要开始学画画。 结果,笔买了,纸买了,橡皮买了,书买了,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开始,至今连学都没有开始学。 我说,我要每个月买些书,认真看完,认真写书评。 结果,书是买了不少,也只是在前两月的时候,完全都没认真看,书评也写得乱七八糟,自己都看不下去,而且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说,我要认真写文章,写散文杂文小说,去投稿,赚稿费。 结果,至今为止,已经大半年有余,我仍然连个狗屁文章都没写出来,更不要说去投稿赚稿费了。海明威说得好,要想写得好,除了多写,没有其他的办法。我是懒得要死,大半年写出一篇不成样子的东西还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说,我要开始学做菜,每天收拾房间,打扫卫生,做个勤快的好姑娘。 结果,到现在,我也没学会一道靠谱的菜,房间也是隔个好多天才收拾一次,在杂乱无章中安然自若,越过越邋遢。 我说,我要好好收拾自己,好好照顾自己的皮肤,不要经常熬夜,要多吃水果,多做面膜,要学会把自己打扮得体舒适才出门。 结果,我还是经常一副女土匪的样子,每天胡乱生活,懒起来就连洗面奶都不用,任由自己痘痘横生,满面油光。还经常穿着拖鞋头都不洗就满大街晃悠。 我说,我一定好好爱自己,不做让自己委屈的事情,好好心疼自己,不会让别人再伤害自己。 结果,还是和前男友纠缠不清,各种哭闹各种暗自神伤,然后人家完全不把你当回事,然后就剩下你一个人在那里犯神经病。 我有很多很多计划,我有很多很多梦想。 我想要去南京,想要去换一份我感兴趣的我擅长的我喜欢的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 我不要这样留在这个安逸的小县城,做一份工资低廉内容重复的工作。 我想要有自己的生活,想要能够一个人静静的生活,看书写字独立生存下去。 我不要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在家刷盘子,再不然就是出门逛街喝茶打麻将。 我想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只是聊聊天哪怕只是一起喝喝酒,哪怕只是转过身看着他的笑颜。 我不要这样我们再也不能联系,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的希望哪怕你不喜欢也可以每天和我说说话,就这样。 可是,我总是在拖延,总是在逃避,总是在给自己找借口。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懒,不过是管不住自己,不过是因为自己总是贪图安逸,总是白日做梦,总是幻想会有好事从天而降。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不相信你也许会喜欢我,不相信其实如果真的努力我也许能够考得上,不相信其实我就这样出去了也能够找到工作也能够生存下去,不相信其实只要我真心付出了努力也许能够做得到,也许就能够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一直在抱怨,告诉所有人我状态不好,告诉所有人我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却没有任何行动去改变自己的生活。 没有行动力的任何计划都是耍流氓。 所有只有行动起来才是王道。 现在已经5月,我还有七个月的时间,所以一切还来得及。 亲爱的,不要继续耍流氓了,该有些实际行动了。
  • 我爸是个不修边幅的北方粗条汉子。 从我打小记事起,我妈就跟我唠叨我爸的各种不是。 我爸吃饭时不小心把米粒粘在嘴边,我妈说:“你可千万别跟你爸一样邋遢,说一千万遍都记不得。我现在是不得不忍。” 我爸不会做饭,切菜时把土豆切得比案板还厚,我妈说:“你要是学你爸切菜,估计你做的饭就没人吃了,我现在吃是饿了,硬着头皮吃。” 好在我家的吵吵闹闹永远都像是海风吹过的大洋,浪花跳动别有一副情调,要是风平浪静倒让人觉得没生气了。 我为我爸鸣不平:“既然我爸这么多毛病,你当年凭啥嫁给他?” 我爸我妈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在90年代初期。和那个年代大多数人一样,相亲。 一提到相亲,总觉得是两个适龄的男女青年坐在一起,男孩前言不搭后语地问着冷不冷饿不饿,女孩羞涩地摆弄着衣角,偶尔笑笑。 可我妈当时第一次见我爸,扭头就走了。连话都没说。没什么特殊原因,因为我爸长得太黑。 我现在的肤色还经常被同学们吐槽黑妹,这也是拜我爸所赐。 在我爸之前,我妈有着一个处了三年的男朋友,在县城的派出所工作。那男人的模样按我妈的话来说,叫高大威猛。按我爸的话来说,叫凶神恶煞。 我妈和那男人感情一直平稳,订了婚,就等着张罗喜事了。无奈有一天,那男人和一个商场里卖毛衣的女孩出双入对。那个年代里毛衣总是稀罕物,而我妈在塑料厂造塑料,大约是那男人觉得有了“毛衣西施”,生活会像穿上毛衣一样温暖。 总说如今的人情感复杂,我看也未必,物质的匮乏或许会造就思想的闭塞,但不见得会让爱情的河水枯竭。 我爸当时在城里的工厂工作,一天到晚见不了几个女人。第一次相亲就碰见我妈,一下子惊为天人。 自我妈高贵冷艳地在相亲时扔下孤独的我爸以后,他俩就没再联系。想来也是,联系多尴尬。 在这之后的几天里,我妈的前男友火速发喜帖,与“毛衣西施”结婚。速度之快,好比是不小心落入虎口的人又侥幸逃脱,赶紧奔命。 而我爸,则落寞地在工厂里的单身宿舍思考人生,思考革命,思考爱情。 半个月以后,我爸像是打了鸡血,踌躇满志。穿上了过年才穿的新衬衫,还借了两支钢笔别在胸前,提了两包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过节时工厂发的月饼,请了病假,去了县城。一路打听找到了我妈的家。从城里出发是清晨天蒙蒙亮,找到我妈的家时已经是太阳下山。 而我妈正处于失恋的漩涡里。备受打击,卧病在床。 后来他们就结婚了。从尴尬的相亲到躺到一张床上,前后不到两个月。 这么些年来的日子里,虽有磕磕绊绊,但也不至于风餐露宿。 该找个怎样的人,怎样才能少一点爱情上的蹉跎呢。 想来,结婚又哪里是多么复杂的一桩事情。是缘分你拦不住。是对的人他终于会来到。 像我爸妈一样,就是恰巧遇到你。 五一时候我在中央商场和男友纠结要不要买一件价格昂贵又十分喜欢的裙子。 我说要买,“我真的好喜欢。”他说不要,“买了你明天就后悔了。” 我们都只是学生,拿着爸妈一个月打一次的钱,虽然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但是猛然间添置个大件,还是要思忖几分。 正当俩人权衡利弊时,我碰见了Y。这是我来南京这两年第二次见她。她出落得越发动人了。脸很白净,有肉感,好美味的样子。 Y是我初中同班同学。在我十二岁刚上初中还没例假时,她就已经是十四岁了,并和高一的男孩子谈着恋爱。她的男友来我们班找她时,总是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像拿烟一样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把棒棒糖从嘴里夹出来,用满嘴的糖味问第一排瞪着大眼睛的女孩:“Y呢,帮我把她叫出来。” 当年这个男孩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可在我当时看来,有个这样潇洒的男友,简直是酷炫。 Y着实和那个棒棒糖少年谈了三年不长不短的恋爱。横贯了我们的初中时代。 年少时我们总把爱情想得单纯,觉得童话一样的爱情不就是Y这样的吗。如果Y不和棒棒糖少年结婚生子,那生活里就没有什么值得相信的事情啦! Y在初中毕业前夕就和棒棒糖少年挥手再见了。 可我们当年的那一大串大呼“再也不要相信”的小女生如今都有了恋人并且沉溺其中。 初中毕业的夏天,我收到了高中的录取通知。Y离开了家乡,去了南京,跟着一个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把烟从嘴里夹出来的男人。 我在素面朝天,兢兢业业备战高考时,Y已然结了婚并怀孕。和那个吃烟的男人。 我在第一年高考失利纠结要不要复读时,Y已经在品尝初为人母的喜悦。 我来大学第一年见到Y时,我依然像十二岁时,穿着牛仔裤和白T恤。而Y刚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回来。我问Y“为什么结婚会这样快?” Y想也没想,“我感觉我活着就是为了结婚,早想结了,从进初中起就想,只是和棒棒糖在一起的时候没到法定结婚年纪。到了以后他就去找大胸女人了。恰巧遇到他了呗。”他就是那个吃烟男人。 这是我这些年来第二次见Y,寒暄几句,就道别了。她急着去付账,一件衣服是四位数。 我的男友看着她的背影说:“感觉她是另一个年龄段的人。” 我哈哈大笑,“另一个年龄段?她和你一样大。人家现在能捧着儿子,你行你也捧一个?” 男友沉默一阵子,岔开话题:“那裙子你到底还要不要?” 我看着Y和棒棒糖少年的感情,从青黄不接,到瓜熟蒂落,又到尘埃汹涌的三年。我知道当初的他们是怎样的痴迷和难以忘倦。 可是冷不丁地,猛然间,Y就跟着吃烟男人远走他乡了,就在Y最想安定的时候。这是多恰巧的时候。 用我妈的话讲:“你表姐啥都好,就是脑子缺根筋,但也就是漂亮。” 小时候寒暑假,我总寄居在表姐家。农村的池塘捕鱼,黄河里游泳,捉知了卖钱,抓蝎子酿酒,我全都在我表姐的带领下玩过。还有一些凶残的游戏表姐也一一教我,比如用长竹竿钩别人家的葡萄树,比如用土块互相对砸,甚至还用蜡烛烧着白瓷杯子来煮泡面。那时的表姐已经十五六岁,教五六岁的我玩这些,现在想来也确实有点“缺根筋”。 表姐没读过多少书,二十岁出头时,我妈就把她带到城里,安排进我妈朋友开的火锅店当服务员。没什么生存技能的女孩要想做点正经行当,也只能在饭店打打下手了。对了,在当服务员之前,表姐当过一阵子裁缝,自从把顾客的衣服肩膀裁得不一般齐,就被老板辞退了。 安排好了工作,我妈开始张罗表姐的婚事。表姐自己谈了一个,是附近商场的电工,有个稳定的工作,我妈是很欣喜的。没几天就让表姐把男友带回家看看,美其名曰,坐一起吃个饭。 我妈亲自下厨,大鱼大肉摆上桌。让我爸目瞪口呆,我妈已经好多年没这么仔细做菜了。 饭桌上,电工哥哥高谈阔论,夹菜勇猛,喝起酒来也毫不逊色。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 电工走后,我爸妈惊呼:现在的年轻男人是怎么了! 在我妈百般阻拦下,表姐终于忍痛与电工拜拜。 听我妈的火锅店朋友说,是表姐和厨师小吴又谈起了恋爱,怕我妈又要出兵,就赶在我妈获悉前与厨师小吴一起卷铺盖走人了!就在一夜之间! 这一走就是两三个年头,期间表姐给我妈打过几个电话,报了平安,让家人放心。 最后表姐再回到家乡,是因为她和厨师小吴分手了。他们自行了断。在异乡没人阻拦他们恋爱。 此时的表姐已然是二十六岁。这在农村已经是大龄女青年了。 急坏了我的舅舅舅妈,表姐被接回农村。没到一年就和邻村的一个2二十五岁青年二薛结婚。二薛是他们薛家二儿子。 现在俩人在村里有着二层的小洋楼,还有一辆三五万的小车作为代步工具。虽谈不上富足,但也美满。 我想表姐大抵也还记得那个在饭桌上抨击现实,大义凛然的电工。那个我们欣喜他有编制单位的电工。她肯定也还记得那个厨师小吴,那个让她私奔的小吴。 表姐好几次都站在婚姻的门槛上,可总是和婚姻打着擦边球。按我妈的话说,那叫时候未到。 表姐回村后,因为年纪有点大,就介绍过一个对象,就是二薛。 然后,也没有为什么了,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后来也有了生命的缔合。 谁不喜欢青梅竹马的事儿,谁又不喜欢从一而终的事儿呢。 在最想安定的时候,在家长最催促结婚的时候。
  • 与有些男人相处,我根本不会去问他是否有女友,我是否需要保持距离。 一来,我的潜意识里已经默认他没有女友。另一层次的原因,大抵是我对他实在不好奇。如果对一个男人产生好奇,那多半是爱慕的前奏。 比如G,我的同学。他就是这样的男人。 我们认识约莫十五年,从他尿裤子的年纪到我买卫生棉的年纪。这样的认识也仅仅因为从小到大我俩一直被分在一个班里。多么巧的事儿! 可我俩的关系好比是同粘在一张蜘蛛网上的蚂蚁和蚊子。沟通不起来,可还不得不保持着联系。 G,谈不上好,更说不上坏。就是不会说话。倒不是哑了,但是要比哑了还难以沟通。 中学时代,G会跑到发愁找不到女友的语文老师跟前,“我星期六晚上在上岛咖啡前面见你啦!你还抱着个大熊娃娃!”声响之大,唯恐天下不知。 语文老师是个和郭敬明一样年纪的年轻男人,可是仅从外观感觉,这俩人绝对是爷孙俩!这要得益于他的光秃秃的脑门。印象里他总拿着个锃光瓦亮的保温杯,在阳光下与同样闪亮的脑门遥相辉映。 毕业两年后,当年的一群少男少女们再次聚会碰杯时,G会在席间问我的闺蜜:“你为啥在毕业前夕和二洋分手啊。”彼时,我的闺蜜与二洋已经分离两年,且从未谋面。再多的爱情风尘也已经被岁月涤荡干净。 G拉开这段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让席间的人都像是吃了大把的辣椒,嗓子就要冒烟可说不出一句话。“二洋蛮好诶,真是可惜。”G喃喃自语,像是与二洋恋爱的不是我的闺蜜,是他自己一样。其实事情的真正面目是二洋说的分手。没有缘由,年少的爱情总是来得猛烈,褪得也迅疾。 我总觉得像G一样的男人,且不说浪漫与否。与他相处半日,就会开始觉得人际交往是件体力活儿:你要很费力地压抑自己的愤怒才行。 我总是无端地担忧G,怕是今生很难找到女伴共度时光。 可难归难,谁说愚公移山必定天方夜谭!上周末,G在各种社交网络广而告之他有了女友。声势浩大,红旗飘飘。我实在是衷心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个“一时眼拙”的姑娘。 G的女友访问了我的社交主页,来去匆匆。留下了一句惊天霹雳的话:“听说你和G两小无猜?” 我谢谢你,亲爱的姑娘。我以后不得不重新审视“两小无猜”这个事了。 后院凉快,我还是后院呆着去了。 G和妹子的爱情,在我等凡人眼中大抵是盘臭棋。可当局者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芝麻绿豆,总能找对眼儿。话糙理不糙。 可是,能找到合拍的人儿,都要被祝福。 我的男神周老板有了妹子了。 之前,我和周老板一起上过两个月自习。我们一起在自习室读书,学习,讲题。他会陪我在考前的通宵自习室通宵。 也一起在食堂吃饭,谈未来,谈梦想。他会在我饭卡丢了以后请我吃个番茄炒蛋。 我们也一起去胜太路大餐,也会一起去逛动物园,看嗷嗷叫的大老虎和咩咩咩的草泥马。 他搬去四牌楼后,我们也会觉得短信聊不够畅快,要打电话听听彼此的声音才算是安心。 可这和爱情还差个十万八千里。 我们都十分欣赏对方但也仅止步于欣赏。 我会跟我妈提起周老板,他实在是个优秀的人。我妈总是意淫的河水潺潺,浮想联翩:“你咋不和他套套近乎?” 闺蜜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见过周老板后也会悄悄问我:“你们关系这么好,怎么不再走近点?” 我会哈哈大笑,狂野傲慢,但周老板一定会对这样的人紧皱眉头。我会在自习室向不认识的同学询问一道习题怎么解答,但周老板一定会认为这样的行为十分不可理喻。 周老板会认为“知识分子”是民国时代的意气风发的大师们的代名词,但我会把我的小学老师也称为知识分子。周老板会认为伊冈希勒的画里有着冷冷的线,勾出冷峻的人体轮廓,但我只在画里看到眼睛长得很大的惊恐的男女,和他们裸体拥抱着。 周老板是内敛而自制的。而我是哭笑都不打折的。 上周四我去四牌楼见到了周老板的妹子。 她与我说话会羞涩,与我一起吃饭会不好意思夹菜。但是可以一起讲讲卡尔维诺和塞万提斯。实在是周老板理想女友的样子。 而我依旧毫不做作。在饭桌上声情并茂地讲着我的男友把手伸进卫生间的下水道力掏手机的事儿。 周老板和妹子都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睛弯得像是同一夜的月牙儿。 他们才是一起下棋的人。 我会在他们棋盘室的戏台上唱戏。我们都自得其乐。 晚上男友请高中校友吃饭。带着我这个拖油瓶,让席间的人不时在方言和普通话里切换。 每个人看着我都欲言又止,却又跃跃欲试,一副撸起袖子准备起哄的样子。可这种事儿总要由男生先点个导火线:“学嫂,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摇微信吧!”说着我大力地用右臂摇着我的手机。 “今生,我只摇过一次,是手机进水了,想把水甩出来。”男友和我一唱一和。 如我所愿。一桌子的人,把桌子都笑颤抖了。 我调整了下情绪:“认识只是契机,你总能认识许多人,可你不会与所有你认识的人相爱。” 恋爱需要彼此同在一个节拍上。同处一个共振频率上。 好像是下棋,和所有人都能下,但你会想念和你下棋下得酣畅淋漓的他。 曾与一个南大的博士谈过一阵子不痛不痒的恋爱。我着迷并且崇拜于他,唯独少了痴恋这一剂。 能猜透我的心思,能教会我许多经历世事才懂的道理,能给我讲小笑话,能待我如手心里的宝。 你能想到的成熟男性给的诱惑他都有给过。 去年六月初六,骄阳如火。我的二十岁生日。他带我去吃四海一家。我背着书包,穿着背带裙。 他说:“以后别穿背带裙,你这样看着特别像小孩子,是成年人就不要搞成小孩子的样子嘛,你要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 我说:“这里好贵啊,我们换个地方吃吧,我看门口那家面馆就不错。” 他说:“你最好化化妆。” 我说:“我在家过生日一定要吃一碗长寿面的。” 我们完全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 现在的我依旧背着书包,穿着背带裙。他也依旧带着会化妆的女友吃着星巴克和辛香汇。 我们本就不是一个棋局的人。 在大街上抠脚的哥们儿,总有在图书馆兢兢业业啃指甲的姑娘在等你。 在月光下弹着门德尔松练习曲的少女,总有会指出震奏时的颤音缺陷的少年在等你。 在讲《白雪公主与匹诺曹》的同学,总会有讲《采蘑菇的小姑娘》的同学在等你。 恋爱好比下棋,要棋逢对手才能长久。 如果你在棋盘上遇到劲敌,请你付出一千一万个珍惜。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你最想做却一直没做的事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