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举报为什么一直说网站已查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115日至2021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32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对待,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不断推动巡察整改与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做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锦活为组长,市局党委其他同志为副组长和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班子周例会,传达市委巡察工作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1310日,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各县区公安局、各牵头单位、局属各部门先后召开23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

制定下发《中共贺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对38项具体问题细化163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保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

202133049日,以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陈柄材为组长的监督检查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出动35人次督查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建议17条。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修订或制发《贺州市公安视频专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贺州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等14项规章制度,将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执法场所建设工作。建成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多功能“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6个,实现与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管控平台数据互联和对办案场所进行全流程的系统管理和实时监督,解决了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顽瘴痼疾。二是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进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使用管理制度,实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场所自伤自残、脱逃、非正常死亡等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三是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在城区及中心乡镇重点打造示范派出所17个,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争创全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四是推动警力下沉。下发《贺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解决5人以下户籍派出所工作的通知》,全市66个户籍派出所警力已达到5人以上(含5人),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比已达到40%,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达到40%五是深化科技强警。梳理整合现有系统平台,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加强信息化系统培训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辖区智能感知前段建设,提升派出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开展“雪亮工程”平安乡村百姓天网前端监控点位建设,推动社会面共建共享共治。

2.针对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发《贺州市公安机关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26起,化解382起,全面完成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兑现处置和补偿资金共8168.9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影响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大规模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赴邕进京集访事件以及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均“零”发生。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全市共破侵犯财产类案件647起,同比上升365%,逮捕人数881人,同比上升127.65%。市主城区“两抢”案件仅发1起,同比下降50%,城区“两抢”零报警天数达150天。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方面,立传统盗抢骗案件1058起,破现案379起,逮捕传统盗抢骗犯罪嫌疑人271人,同比上升222.62%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方面,立涉黄赌刑事案件71起,同比上升102.86%;逮捕和直诉共121人,同比上升92.06%;打掉涉赌团伙9个,捣毁涉赌窝点40个,冻结涉赌资金200余万元。打击毒品犯罪方面,申报部督案件1起,破获厅级目标案件4起,共破毒品案件32起、抓获毒贩69人、查处吸毒人员359人、新发现吸毒人员151人、缴获各类毒品3044克,五项打击指数分别同比上升52.4%155.6%62.4%67.8%670.6%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立传销案件3起,破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移送起诉19人。成功破获“04.01”虚开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公安厅贺电表扬。创建“虚拟币监测研判”系统,成功破获一起涉虚拟币网络传销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9人,查冻USDT虚拟币831902个,累计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价值约1000余万元。命案工作方面,共立命案8起,破8起,破案率100%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成效凸显,共破电诈案件218起,同比上升473.68%,破案率20.28%,刑拘477人,同比上升169.49%,成功劝阻8842人次,避免群众损失1.06亿元,止付2.37亿元,止付同比上升2166%。全国首创“751”打电诈技战法,近一个多月来支撑全区精准打击跑分窝点3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0余人,断卡10800余张。

3.针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研判。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21条,办结率均达到100%。经公安厅考评,20211月至5月,贺州市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办结率为25%,排名全区第一。二是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共立九类涉黑恶案件106起,破50起,破案率47.17%,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73人,刑拘164人,逮捕、直诉124人。三是强化“打财断血”工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打财断血”回头查工作的通知》,强化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打财断血”,共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达6.65亿元。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研讨。22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落实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贺州市公安局委员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强化督察检查。派出督察组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推进中央第二巡视组专项检查广西自治区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自治区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识形态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12项,下发督查通报,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在各级主流媒体发稿共150篇,其中被国家级媒体采用60篇,被省级媒体采用60篇,被市级媒体采用30篇。在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发稿共744篇。四是强化保密意识。深入排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风险,堵塞网络安全漏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压实管理责任,建立《贺州市公安视频专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加强视频专网网络和数据安全的技术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至531日,共立案10起,给予处分11人,给予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3人。对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群众反映科级“一把手”问题线索“回头看”27件,对“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回头看”共计56件,对函询采信件“回头看”3件,对“四种形态”问题线索查纠1件。二是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立贺州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2次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构建“1+3+13+6”方案体系,抽调32人充实专班。落实谈心谈话“五必谈”“八必谈”,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98名民警主动说明情况,已处理83人。受理问题线索83件,已办结63件。聚焦顽瘴痼疾整治,创新问题线索“大核查”、政治“大体检”等“六大”活动,推进“七查”工作,涌现多个全国全区级先进典型,推出60项便民利民措施,为民做好事实事600余件。三是持续开展法律实战练兵活动。开展法律业务培训30余次,800余人次参训。全市公安机关共3964人次通过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33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577名民警参加法律基本知识抽考。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学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文件、领导讲话精神23场次,派督察工作组共86人次到局机关、八步、平桂辖区派出所等地明察暗访37次,向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局属各部门民辅警发送廉洁短信共5378条,谈话提醒25人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会、组务会议事规则》《贺州市公安机关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队伍规范化管理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通过“第一议题”、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洁纪律规定学习活动176场次。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经自查自纠不存在潜入地下大吃大喝、文山会海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清理了2017年以来接待活动57次,自查自纠不符合公务接待的9次,清退手续不完善接待的9次,及时补齐相关手续材料。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次,作专题廉政教育报告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2批次,覆盖受训总人数1320人次,其他通报典型案例21,教育引导民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完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杜绝出现违规接待、接待费超标准等问题,实现公务接待费使用规范化、有效化。

4.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贺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食堂购买、入账程序,加强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罚没款及应缴财政款按要求足额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区首创“智慧新警综 一案一账户”监管系统,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监管能力和执法办案效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局党委会4次研究党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方面工作。制定市局党委2021年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问责3个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八步、平桂分局党委,城区警务、交警支队党委分别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贺州市公安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贺州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内容、程序等,促进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针对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召开市局党委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全面、深入的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八步、平桂分局党委,城区警务、交警支队党委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18个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党组织书记2020年度述职评议会,开展党建“两随机”督导工作,分别到八步、平桂分局、交警支队等11个党委、党支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夯实党建基础。创新成立全区首个公安党校,工作经验全区推广。举办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暨2021年度发展对象培训班,共培训96名积极分子、18名发展对象,选派发展对象24名参加市直机关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新发展党员9名。选派2名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4名工作队员分别到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步头镇善中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市局党委获得“贺州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单位”称号,50名党员荣获全市“学习标兵”称号,在全市作“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经验交流发言;交警支队获评“贺州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获评“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市直属机关‘五星级’党组织”。三是规范党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规范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第一季度共收缴党费9.46万元,共支出党费33792元,其中征订报刊13460元,购买党员学习笔记本12500元,开展春节送对联活动1120元,警察节宣传钥匙挂制作费6250元,购买“学雷锋活动”慰问品462元。

3.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每周召开班子会,每月报告工作动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成4个党支部班子改选,调整任免干部29人,其中新提任8人,职务调整20人,职级晋升37人。分四期组织市局机关四级警长和四级警务技术主管以上职级民警、各县分局领导班子副职领导355人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二是强化典型培养。制发《贺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方案》《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十条措施》,建立高质量人才库,开展“助苗计划”,储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先进典型培树人才,激发广大干部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安排专人每日通过广西警综平台、广西公安执法监督平台对受立案情况进行跟踪,定期对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进行通报。202115月,共发网上执法办案巡查情况通报4期,受立案问题通报4期,通报问题案件291起,对全市5个单位进行通报。强化受立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制度,县级公安机关已全面建立统一受立案窗口,76个接报案场所均在显著位置公示“三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四是强化辅警管理。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每月通报辅警违规违纪违法“黑名单”。分批次组织辅警到平桂区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举办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廉政教育专题课,进一步强化辅警队伍廉洁自律意识。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市局党委将紧紧围绕贺州公安“1357”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结合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公安改革等有机结合,把整改工作融入夯实党建基础、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纪律作风建设、融入推进公安业务等工作实践,力求在整改中锤炼党性,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9922;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邮编:542899;电子邮箱:

中共贺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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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深挖细查“四风”问题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林路然)元旦春节将至,市委反腐办昨日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反躬自省、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持政治定力,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制度执行,以具体标准和严格约束规范党员干部,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以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实际行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重点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蔽“四风”问题;要紧盯餐饮浪费行为,紧盯“六稳六保”、“百日冲刺”行动、突破“难、硬、重、新”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翔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清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陈清志先后4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此外,陈清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陈清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海沧区城管局东孚中队中队长许湖武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8年,许湖武在担任海沧区城管局嵩屿中队副中队长、中队长,东孚中队中队长,挂职嵩屿街道党工委书记助理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此外,许湖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许湖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厦门市第三医院信访办与服务中心主任陈冬裕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陈冬裕先后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0年9月,陈冬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思明土地房屋迁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柴伯申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2月至7月,柴伯申在担任厦门厦港街道旧城改造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先后16次私自驾驶公车前往海沧区办理私事。2020年8月,柴伯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

  • 中秋、国庆将至,日前,厦门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 中秋国庆假期,市纪委监委紧盯节点,持续正风肃纪。连日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与此同时,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兵分多路,深入景点景区、商场、宾馆酒店等开展明察暗访。

  • 八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起,一年一年坚守,从强化主体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谈话提醒到创新督查方式方法、严肃执纪问责、推动建章立制,正风肃纪突出“常”“长”二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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