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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2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梁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梁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浩方公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融创财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别与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融创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此前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9%;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石家庄融创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亿元,同时向股东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兴˙海棠国际项目部分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部分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部分车位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14点30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概述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与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西南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界置业”)。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36%、融创西南公司持股32%、融侨公司持股32%。星界置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星界置业所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星界置业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星界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星界置业对财信弘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1)2020年9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1、审议《关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审议《关于中梁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3、审议《关于重庆浩方公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4、审议《关于石家庄融创财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8、审议《关于对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对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对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转811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股票于2020年8月27日、28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对公司2020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数据未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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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8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惠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惠文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6月2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cn)的《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惠文先生简历

  惠文,男, 54岁,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城市公司总经理、威海项目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惠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经核查,惠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监事唐宗福先生于近日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补选刘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硕先生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刘硕先生简历

  刘硕,男,36岁,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长期从事风险管理、投资法务、财税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曾任平安信托投资评估部高级评审经理等、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评审总监;现任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刘硕先生现任公司关联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中心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况外,刘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硕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经核查,刘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王福顺先生、副总裁彭胜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唐宗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王福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福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福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福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其担任总裁职务的相关工作已稳妥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新任总裁的聘任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王福顺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王福顺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1)王福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王福顺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所担任总裁职务的相关工作已稳妥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辞职后,王福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唐宗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唐宗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唐宗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宗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尚未确定之前,唐宗福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3、彭胜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彭胜昔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胜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股,其所持股票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彭胜昔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彭胜昔先生担任副总裁职务的相关工作已稳妥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

  王福顺先生、唐宗福先生、彭胜昔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向王福顺先生、唐宗福先生、彭胜昔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刘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刘硕先生简历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聘任副总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惠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简历详见《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与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梁瑞乙期”)、沛县中梁荣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沛县中梁”)、重庆永月志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月志”)、沛县御泓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沛县御泓”)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浩方”)。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51%、重庆中梁公司持股)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

  (1)2021年5月26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刘硕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转811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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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快公司房地产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美企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荣信置业”)。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竞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鄞州区JD10-A1-1/7(宁穿路地段)地块,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美企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3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荣信置业”作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1、名称: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东柳坊81号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美企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项目情况:鄞州区JD10-A1-1/7(宁穿路地段)地块面积为38,602平方米,容积率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在担保预计对象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荣友置业”、“荣耀置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在授权的150亿元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

  1、公司名称:宁波荣友置业有限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长河南路5号171室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关联情况:“荣友置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荣友置业”成立于2020年8月,暂无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公司名称:嘉兴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气象路1741号隆兴商厦805-22室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关联情况:“荣耀置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荣耀置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资产总额9,)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3、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及履约情况

  根据公司与德乐商业、星月商业于2020年6月签署的《补充协议》,甲方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和乙方2分别为南京德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乙方”或“交易对手方”),丙方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丁方为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定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定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0年9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1、审议《关于与上海更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4、授权委托人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未填报选举票数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担保范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对应主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在主合同下的还本付息及其他义务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发生主债务展期等情形的,其担保期间的终止日为主债务展期届满之日两年止)

  3、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财信弘业公司、棠城置业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保证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可径直行使抵押权:(1)债务人/被担保人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的;(2)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或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以及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求的;(3)抵押人违约或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以及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求的;(4)债务人,担保人所提供的资料或作出的声明,陈述或承诺错误,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

  2、担保期限:抵押合同下的抵押担保期间为自本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如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担保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3、抵押担保物:为万旭园林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为棠城置业公司持有的国兴˙海棠国际项目154个车位;为峨克门窗提供的抵押物为财信弘业公司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80个车位;为梵与环境提供的抵押物为财信弘业公司持有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80个车位。

  五、提供担保原因及反担保措施

  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均为公司房地产项目供应商,资信情况良好。为了对上述供应商提供原材料采购业务的金融支持,解决其融资问题,进而保证对公司的供货品质及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三家供应商向重庆三峡银行的总计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保障公司利益,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分别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反担保。

  万旭园林、峨克门窗、梵与环境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为公司供货过程中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公司的子公司与万旭园林签署了《集中采购合同》约定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将向其采购不超过2,400万元园林乔木,用于公司部分项目的园林绿化;公司的子公司与峨克门窗签署了《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总价不超过9,)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2020年9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1、审议《关于星界置业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2、审议《关于中梁坤维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3、审议《关于重庆浩方公司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4、审议《关于石家庄融创财信与股东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6、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8、审议《关于对重庆市万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对重庆峨克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对重庆梵与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0年9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股票于2020年8月27日、28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对公司2020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数据未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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