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不得低于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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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您好 请问房屋在自己单位的还是租入的

那在装修结束后开始摊销 在剩余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我们合同暂时就租了3年,然后装修用了一年,现在还剩2年,我可以一次性计入开办费吗?就不摊销了

装修费分期摊销比较合适

那我就分2年年摊销吗?

是的 分两年摊销装修费

可是我听其他老师说,最低分3年啊?

您这个是租入的啊 那分三年 你租赁期都没有了 剩下的没摊销完 怎么摊销?

如果是自己建的,就是最低3年是吗?

是的 如果是自己建的,就是最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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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是几年

问: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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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已摊销两年可以更改摊销年限并补提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1801长期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加明确一些,其第四十三条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如何摊销以及摊销年限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并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四)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是非常明确,是考虑到业务可能性较多;《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小企业业务相对简单,所以规定得非常明确。

无论企业是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长期待摊费用”如果需要更改摊销年限,都是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以下简称28号准则)规定:“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比如“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但是后期发现“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存在误差,需要调整“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28号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因此,长期待摊费用以摊销两年后,可以更改摊销年限,但是不需要对已经摊销的进行调整(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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