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是指当期申报数还是缴纳数?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元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
注:实质上为超额累进税率,判断加成征税的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非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号)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 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00=49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425元。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所得也应纳税。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号)

例:李四一次获得稿酬收入32000元,其应纳税款应为: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纳税。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的合法凭证,允许从所得中扣除。(财税字[号)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089号)。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字[号)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号)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2)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纳税人提供准确、有效凭证,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国税发[号)

  (3)在计算每月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先扣除有关税金、教育费附加和修缮费用,再按税法规定减除800元或20%的法定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每月取得财产转租所得,可在扣除转租人支付的租金、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后,再就其余额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各项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转让有价证券(除股票转让所得外)、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都要纳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实行源泉扣缴。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是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国税函发[1995]98号)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国税发[号、国税函发[号、财税[1998]12号)

  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国税函[号)

  为鼓励纳税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行为,支持抗震救灾,现就纳税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通过上述机构向教育事业、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以及通过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福利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准予全额扣除的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除此之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上述单位捐赠时,应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或转赠单位财务专用印章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作为抵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三、对个人通过代扣代缴单位举办的救灾捐款活动统一进行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可登记个人捐款金额,在取得统一的正式捐赠票据后,将加盖接受捐赠单位财务专用印章的个人捐款金额明细表附后,作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税前扣除凭证。
四、由于此次灾情严重、紧急,对纳税人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邮局汇款等方式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布的指定账户进行捐赠,尚未取得正式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在事后取得接受捐赠单位开具的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的税款抵扣依据。

- 向灾区捐款的所得税计算举例 

李四5月工资为4000元,因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李四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0元。2000元的对应税率为10%,他应纳税200元。

如果他将1000元通过非全额扣除的机构捐给灾区。按照市地税局相关规定,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被扣除。他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30%=1400元。

按照公司[应纳个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

捐款之后,他从原来纳税200元降至115元。

李四5月工资为4000元,因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李四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0元。2000元的对应税率为10%,他应纳税200元。

如果他将1000元通过可全额扣除的机构捐给灾区。按照市地税局相关规定,这1000元可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那么他仅仅需要为00元纳税。

他最后应纳税税额为:=75元。(25元为速算扣除数)

捐款之后,他从原来纳税200元降至75元。

如果李四通过可全额扣除的机构捐款2000元,那么可算他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当月应纳税个人所得税额为0元。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只有一次性收人的厂以取得该项收人为一次。例如从事设计、安装、装潢、制图、化验、测试等劳务,往往是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一次劳务后取得收人。因此,是属于只有一次性的收人,应以每次提供劳务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人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例如,某歌手与一卡拉0K厅签约,在1牟内每天到卡拉0K厅演唱一次,每次演出后付酬50元。在计算其劳务报酬所得时,应视为同一事项的连续性收人,以其1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床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这里所说的“次”是指;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放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为了简便计算,可采取以下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人为一次。具体又可细分为: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人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人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人,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人为一次。一个纳税义务人,可能不仅拥有一项特许权利,每一项特许权的使用权也可能不止一次地向他人提供。因此,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次”的界定,明确为每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人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人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人相加为一次的收人,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人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人为一次。

}

本文为“入门级会计实操课程”的一部分。欢迎关注本号,更多干货等着你。

大家好,欢迎来到会计实操课堂。接着上一课,我们继续来说是税务登记事务。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所谓的税务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税务登记事项有下列四个类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事项。

开业登记,也叫设立登记。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五证合一”之后,开业登记事项包括的内容为:

1.企业报到,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纸质资料,一般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公示章程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机构股东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2.签订代扣税三方协议。所谓的“三方协议”,是指由企业、税务局和银行三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约定在发生纳税缴款义务的情况下,纳税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缴款申请后,银行根据缴款申请直接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款,无需纳税人再次进行付款确认;

3.税务机关为企业进行税种核定,办理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并开通网络申报、发放申报密码。

1.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登记内容

根据征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办理变更登记。

那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登记内容是哪一些呢?简单说,企业的所以“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而“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无需办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表:

2.办理变更登记的方式和流程

企业在发生上述“登记事项”的变更之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列纸质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与变更事项对应的证照资料的复印件。其中,变更登记如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重新签署“三方协议”。

税务变更登记涉及股权变更的,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之前,应填制、提交“税源监控表”,对股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进行汇算、清缴,之后才能继续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税源监控表如下图所示,需要填写相关股权变更的原值、转让价款等数据。其中,个人所得税按转让价款减除股权原值的差额,乘以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率(20%)计算;印花税按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价款,乘以印花税产权转移数据税目的税率(0.5‰)计算,购销双方均应计算缴纳。

另外,发生股权变更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会执行查账程序,也就是说,要先查账,完了之后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4.税务变更登记如涉及跨主管税务

机关变更,则应在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新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跨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指跨区、县一级的主管税务机关;区县以下的分局、税收管理员的变动,不属于跨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

1.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两种情形

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企业注销,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之前,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另一种如前面所述,企业在办理跨区县迁址变更的时候,需要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两种情况的注销登记方法和流程是一样的。

2.税务注销登记的流程

税务注销,在过去比较复杂,原因是税务分国税、地税,需要两头分别注销;另外,国税、地税都需要分别执行查账程序、加上一些人为的因素,整个注销流程下来,少则1个月,多则3-5个月,令不少企业头疼不已。

现在,随着国地税的合并,再加上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的颁布执行,从2018年10月1日起,税务注销的流程将大为简化、所需时日将大为缩短。

税务注销的流程是这样的:

1)向税务专管员提出口头申请,了解注销流程,领取注销表格;

2)向税务局发票管理部门缴销发票及发票领购簿;

3)执行查账流程。这个过程一般比较漫长,需要多次往返,向税务专管员递交各种资料、表格;

4)查账完毕,填写、报送查账表格、纳税申报表格,补申报各种税款,同时申报最后一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申报表;

5)填写并递交注销申请表,等待专管员、分局长以及税务局审批

6)审批完成,领取清税证明、税务注销通知书,完成注销流程。

2018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8〕149号文件,文件名称为《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三大举措为企业税务注销松绑,这三大举措,我们可以简称为免办、即办和简办,具体为:

一是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二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三是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对这三大举措,我进行了解读,并发布了微信公众号文章,感兴趣的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忽继辉说会计”,搜索文章查看。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其实,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时候,已经一并提交了银行账户的相关信息,无需另外单独办理“报告银行账户”事项;但是,当企业新开立银行账户、不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下,需要单独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户。

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此规定,扣缴税款登记只适用于“代扣代缴”税款。实际上,一般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之后,税务机关默认为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因为,任何企业都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义务。

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注意要区分应缴和实缴.
既然是本年度应纳税额就应该包括所有的应纳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及关税等流转税类,还应包括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
如何从账本查询这些税的数额,告诉你个简单的方法:
1.凡是规定计算入当期损益且必须通过应交税金核算的,你查询一下应交税金的贷方余额的累计数就可以了.
2.计入资产成本的税金,通过查询资产成本取得.比如关税,车辆购置税.其实你只要搞清本年度有没有发生此类业务就可以了.如果发生了就查询.
3.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必通过应交税金的,查询一下期间费用明细表就可以了.比如印花税.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