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微信上以放贷款的名义骗钱公安管吗?

原标题:最新的贷款诈骗套路,你中招了吗?快来看看吧!

现在科技不断发展,聊天交友软件也多了起来,而人们的物质需求也慢慢高了起来。所以很多人没有钱但是又想提前预支一些钱来买东西就会想到用贷款的方式。其实贷款已经不再是一个热门的话题了,因为其实生活中不少人已经有过相关的经验了,但是不难发现,一些朋友会表示自己在这条路上遇见了坑和一些骗子。

18年之久,很多人开始使用来进行诈骗,快来看看骗子都有哪些招数吧!也许在今后我们办理贷款的时候能够有一些用处!

很多朋友在贷款的时候会面临很多选择,但是作为一大支付界中的巨头,风险会小一些。本来以为在这上面贷款能够减少一些风险,没想到很多朋友表示自己在上也被骗了!第一个套路就是加好友,这些骗子经常会加你为好友,然后慢慢骗取信任,在建立信任之后,就会在朋友圈里发一些能提供借款的消息。有人上钩之后,他就会说需要一些手续费和中介费,在你交完费之后,就立马拉黑你,到时候人都找不到!

第二种方式就是设立假的贷款口子,这个相比上一个还要厉害一些,很多朋友都表示上当过!骗子们会用来建立一个虚假的贷款口子,看起来很正规,实则里面就是空的!而且一些骗子还会耍小聪明,去模仿一些比较出名的贷款口子,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一些安全意识比较低的朋友就表示真的上当过!而这种套路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一些,骗子们不仅会骗钱,还会骗取你的一些信息,信息一旦外泄,后果就会非常严重!

第三种套路就是变相的高利贷,这种方式通常是抓住了人们在看合同时不太认真阅读条款这个缺点,在合同上面做一些手脚,将利息的计算方式换掉,那么就会产生很多高额的利息。有一些受害人就表示自己借款几千元,但是几个月之内利息就达到了几十万!而且借款时借了5000,其实到手里就只有3000多,实在是太坑人!

大家在用办理贷款的时候,一定要留意这些小细节,选择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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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志在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4月8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赵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攻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地方管理主体责任。

十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防骗提醒

案例:桂林市荔浦县一单位财务出纳吴某被不法分子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其身份信息被冒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诈骗资金521.7万元。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29名,冻结涉案账户资金1500余万元,扣押黄金66千克、铂金1千克。

1、留意来电号码。此类案件中,大多数来电都是通过改号软件从境外拨打,来电显示上会有“+”或“00”等前缀,如出现此类异常,可以基本判定为骗子无疑。

2、公检法人员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通知你核查资金、将钱款转移到“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上网浏览自己的通缉令或者逮捕令,或者将此类材料邮寄到个人手中。凡通过电话、短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资金核查操作的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3、实在不能辨别真伪,请拨打来电号码当地的110进行核实(当地区号+110)。

案例:深圳反诈中心组织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在侦办一起网络贷款诈骗案件系列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将潜在贷款对象作为侵害目标,以电话营销贷款和提升各网络贷款平台贷款额度为幌子,收取手续费后拉黑受害人。

目前,有不少银行把信用卡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所以一些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办理信用卡并不奇怪,关键在于如何分辨真伪。申请办理任何可透支的金融类卡时,都会受到申请单位的严格审查,并核定金融类卡的消费额度。绝对不会是所谓的“工作人员”承诺您多少就是多少。整个申请过程都是免费的,即使涉及交费,也会让你到单位或银行办理,并给予相关收据、收条。切莫被所谓的“高额”“低息”或“无息”诱惑。

案例:受害人李某在QQ上收到好友发来的兼职刷单信息,梦想轻松致富的她在询问过刷单事宜后,开始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将自己账户内的1万多元现金分批通过向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对方。

网络刷单诈骗的实施者准确掌握了受害人的心理。在最开始的时候,骗子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刷单成功,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可以迅速返还。受害者尝到了甜头、一旦上钩后,就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数额达到一定规模,骗子又会以各种系统故障、账户冻结等理由,诱导其向诈骗账户再度汇钱。很多受害人直到被骗子“拉黑”后才发觉上当受骗。最为恶劣的是,当诈骗团伙骗取完受害人的现金后,还会诱导受害人通过各大银行和网络金融平台借取小额贷款,进一步榨取受害人的钱财。

案例:在甘肃兰州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珊珊,睡梦中被电话吵醒,对方声称“我是你的领导”,听声音很像上司孟主任。尽管口音略有些异样,但珊珊想到最近孟主任做了牙科手术,可能因此声音变了,就没起疑心。第二天早上8点多,快到单位的她再次接到了“变了声”的“孟主任”的电话。虽然对垫钱这件事有些不乐意,但珊珊平时对孟主任敬畏有加,不敢多问,再加上对方反复强调留好凭证,可以报销。珊珊就没有再怀疑,半小时内先后3次在ATM机上向“孟主任”转账3万元。事后,她一核实,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1、听口音,这种诈骗类型具备比较强的地域特征,犯罪嫌疑人一般南方口音比较重,当接到这类口音电话时,要提高警惕

2、问虚实,对方获取了事主部分信息,但是信息有限,可以反问对方是否是身边可以看到的人,如对方顺口回复,就可确认是骗子无疑。

3、如不能确定对方身份,可详述具体事件进行确认。如对方称是单位领导不方便直接问时,可向同事侧面了解领导相关情况,谨慎核实。

案例:嘉兴市居民黄某报案称,被不法分子冒充“天天快递”的客服,以需要撤销投诉并给予3倍的理赔为诱饵,诱使其点击钓鱼网站的方式被骗19980元。公安机关经过大量工作,捣毁窝点11个,抓获赖某等福建龙岩籍犯罪嫌疑人40余名,扣押手机80余部、手机卡500余张、银行卡700余张、作案电脑20余台、现金50万元,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1、当遇到自称卖家的电话说需要退款或者重新支付时,要亲自登录官方购物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正规客服,不要轻易点击所谓店家提供的网址,更不能在这些网页上填写相关信息。

2、各类购物平台的客服人员不会提出用户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及转账要求。

3、银行卡号、验证码信息一定要保管妥当,不要轻易外泄。

QQ微信冒充老板亲友诈骗

案例:广州白云的赵女士突然收到微信信息,一个和老板一模一样的微信添加好友请求。从当时的聊天记录来看,在拿到公司流水单的5分钟之后,对方就发来了一个截图,要求汇货款33万到一个账号,并流畅回答了赵女士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到了中午,真假老板两个人同时联系赵女士。真老板吩咐她一件事情,假老板又跟她在微信说另外一件事。赵女士把事情原委向真老板和盘托出后,才醒过神来,立刻冲到银行,但是已经太迟,对方账户的钱款已经转走。

1、微信、QQ添加好友要谨慎,发现QQ、微信被盗,马上通知亲友、同事,防止冒你之名行骗。

2、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处理财务事宜,不能因任何特殊原因违规操作。

3、不要在QQ、微信上处理财务事宜,凡是涉及资金转账事宜的必须当面或者电话核实。

老乡介绍 " 好工作 "

17 岁少年加入诈骗团伙

17 岁的四川男子范康康 ( 化名 ) 经老乡介绍,于今年年初从四川来到湖南长沙某写字楼工作,老乡事先未告诉他,这份工作是做什么的,但老乡向其吹捧,这份工作工作时间短且轻松,底薪 3000 元加无上限的提成,收入十分可观,被诱惑的范康康未曾多想,就跟着老乡来到了长沙 " 赚大钱 "。

" 我们每个人使用的微信名统一都叫‘叶落 飘雪’,头像都是美女照片,职业是支教老师 ……" 刚开始,范康康并不知道自己的工作就是向人骗钱,上岗后,他才知道这是一份骗人的工作,但因为工资可观,自己也就没有离开。


案例: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居民徐某报案称,被不法分子以提供色情服务为名实施诈骗。警方发现1个以海南省儋州籍人为首的招嫖诈骗犯罪团伙,涉及受害人1000余名,涉案金额160万元。

招嫖行为本身违法,诈骗分子以此为借口行骗更是肆无忌惮,广大群众一定要洁身自好。上网看到此类信息时请不要理会,一旦经不住诱惑就很容易掉进诈骗分子的陷阱。

案例: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1个以荐股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嫌疑人赵某、张某夫妇成立公司,租用高级写字楼,在无任何股票经纪资质的情况下,招募没有证券业务知识的人员,编写话术模板,以向他人推荐股票收取“信息费”为由实施诈骗。警方锁定嫌疑人的身份和窝点,随即组织警力赶赴广西桂林,与当地警方联合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当场抓获嫌疑人154名,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投资有风险,投资理财一定要到正规平台,在微信群、QQ群等交流理财知识并不靠谱,一旦涉及汇款转账就要警惕了。此外,不要被社交平台上所谓高回报的贵金属、原油、期货等投资、“推荐股票”之类的说辞所迷惑。

案例:哈尔滨居民杨某报案称,其在婚恋网站上认识一男子,该男子冒充“澳门新葡京娱乐城”网上赌博平台维护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其在平台充值,共计被骗93万元。截至目前,公安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1、网络交友要谨慎,特别是婚恋网站、社交网站、交友APP上的好友,深度交往时务必核实信息,防止对方以虚拟身份实施诈骗。不要轻信网上发过来的图片和视频。

2、不要随意转账或者汇款,当素未谋面的网友忽然提及财物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

案例:浙江瑞安的陈女士在家收到一条飞机出故障被迫取消的短信。几天前,她的确在网上购买了从温州飞往郑州的机票。因为短信信息和她订购的机票完全一致,陈女士就放松了警惕,按短信内容拨打所谓的“客服电话”,之后被诈骗10万余元。

1、收到航班延误、取消短信时,应拨打航空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或向机场工作人员核实。

2、切记退票、退款是不需要输入密码和验证码的,更不需要先行汇款。






常见58种诈骗手法9大类型









近日,全国各地不法分子冒充县上领导和乡镇领导加微信后,以调研、借款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高发,涉案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大,是近年来电信诈骗受害人数最多,损失最大的一种电信诈骗案件。这类诈骗案件以盗用领导头像,假借领导名义,使用QQ、微信主动添加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以给领导转账不方便为由,请其帮忙转款实施诈骗,而且诈骗屡屡得手。


骗子通过不法渠道,盗取群众手机通讯录上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随后精准发送信息,骗子对单位组织架构、人员组成、联络信息等了如指掌,一番伪装后,便通过微信或QQ大面积“撒网”添加相关人员为好友。


骗子用关心企业的口吻,甚至主动提出帮助受害人解决困难,极大降低戒备之心,获取受害人信任。


进入正题,提出转账要求

随后立即提出要求帮忙转账汇款的要求,比如亲戚借钱、上级领导要求转账、朋友急用等等。抓住一般人对领导不敢质疑的心理,有时甚至使用“尽快”“马上”“立即”这些催促性的词语,既营造了紧张气氛,又利用时间差降低受害人核实转账需求真假的可能性。



我看“头像”和“昵称”都是他本人,而且能说出我是谁,应该就是领导没错了吧?

领导关心企业发展,是对我们的信任,只是借用一下账户,应该问题不大。

大部分人都抱着这样的心理,然后被骗子“乘虚而入”。

一位“领导”也通过微信

总有人问:警察为什么不帮我把被骗的钱追回来?2021统一答复

事实上两位“领导”都是骗子!!!

这类冒充领导、熟人的诈骗

已经从之前的电话诈骗一步步升级

也走了三步递进的“战略”

骗子打电话冒充领导,并称自己有事钱不够,急需钱。

紧跟着电话诈骗的步伐,骗子们开始在QQ上行骗了。这种方法比电话好,没有声音的要求。

当今,微信已经成为很多人沟通的必备工具,而骗子们也盯上了这块“肥肉”。升级版QQ冒充领导演变成了高级版微信诈骗了。

1、涉及转账、汇款等事宜,不要通过QQ或微信等网络工具联系,凡是在QQ和微信中提及转账汇款的,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打电话核实,防止不法分子钻漏洞。自己的QQ和微信不要暴露太多具体信息,比如职业、住址、姓名等。

2、不要轻易加人为好友,或也不能随意进其他朋友圈,对电脑定期杀毒、增打补丁,以防不法分子借木马病毒盗取信息。

3、公司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财务审批规章制度,严密拨款流程,禁止利用电话、QQ、微信等通讯工具下达拨款指令。同时,加强印章管理。购物印章、U盾必须由专人或多人保管,工作期间随身携带,非工作时间放置保险箱。

一旦确定对方是骗子,请立即拨打110咨询举报。

已有上百家公安局发出紧急预警,为什么天天仍有那么多人被骗?

宣传千万次,从不认真看。
骗后急报警,天天催破案。
骗子在境外,警察侦办难。
破案要条件,防范是关键。
源头被阻断,哪里有发案?
信息多转发,人人来宣传。

伎俩多知晓,防患于未然!

多转发!!!多扩散!!!


避免损失远比赚钱容易!

关注、点赞、在看、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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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币圈最大的基金”,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传销。

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200多万,层级关系3000多层,涉案金额148多亿元.

2020年9月26日,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网络传销案作出判决:陈豪、丁华清、彭义贤、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上述人员分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及赃物。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跨国传销犯罪。

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经济概念在网络上迅速流行起来。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阐述了基于区块链技术、P2P网络技术、加密技术和时间戳技术的电子现金系统的架构概念,这标志着比特币理论的诞生。两个月后,理论付诸实践。2009年1月3日,第一个序列号为0的创造块诞生,这也意味着比特币的正式诞生。6天后的1月9日,又一个序号为1的积木出现了,它和序号为0的创世积木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链条,这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区块链概念的流行也点燃了虚拟货币的投资活动。

与此同时,许多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等案件也频频出现。社会上一些原来的“老套路”也穿上了“区块链”的“新马甲”,利用一些人想快速赚钱的心理疯狂敛财。

骗钱手法和传销如出一辙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陈豪、丁华清、彭逸仙等人通过“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超过200万人。除了国内会员,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海外会员,最高层级关系超过3000层。

短短一年时间,该平台已吸纳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917万余笔,按照案发时的市场行情,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虚拟货币大部分用于向会员发放奖励,部分变现用于陈豪、丁华清、彭逸仙的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为什么一个网络平台能吸收这么多会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科科长徐宇杰指出了其中的玄机:即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其中。

陈豪等人将平台包装成跨国企业,规定会员由网络公司推荐,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然后以虚拟货币加入俱乐部,每月可获得6%至18%的收益。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级的下线,他们还引入了“执行委员会”奖励模式。按照发展成员的级别和规模,高管由低到高分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造”,其中“大户”、“大咖”、“大神”依次可以获得所有发展下线“智能搬砖收入”的5%、10%、15%提成。

“创造”以“大神”待遇为基础,再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度奖、年度奖,其年度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平台不收人民币,只收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但所有利润和佣金都以“Plus”的形式支付给会员。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加币”实际上是陈豪等人创造的一种“虚拟货币”。它在现实中没有价值,它的发行数量、价格和涨跌都由陈豪控制。

黄晓发等人宣称他们的“区块链”技术是“世界领先”、“中国首创”。不仅如此,还吹嘘自己的GCB币可以全球购买、支付、汇款,但只涨不跌,并试图通过购买矿机和GCB币来引诱参与者获得加入资格。

然后,他们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前前后后几十万人被骗。

2020年6月,南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黄晓发、龙义清、向等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黄晓发、龙毅清不服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认为,一些虚拟钱币发行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之前的传销非常相似。不同的是,他们加入了“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概念,实际上他们没有任何实体的商业活动。他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发展下线来维持平台的运营,本质上就是一个“庞氏骗局”。

办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飙升,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投资越来越感兴趣,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这一点。

他们打着“区块链”的旗号,推销虚拟货币、养老盘等。将“区块链”技术等同于虚拟货币,公开或半公开地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在一些中小城市,一些MLM组织在‘区’

块链’的旗号大肆行骗。他们伪装成‘区块链’科技公司,以所谓‘区块链’投资专家的名义到处开免费培训班,拉人头煽动公众抓住所谓的投资机会。”徐玉洁说,这些人的行骗手法和保健品传销如出一辙,多数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对“区块链”和监管政策了解不深,很容易掉进陷阱。

全是“套路”和“包装”

“区块链”是个新概念。2019年10月,中央相关主管部门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中的重要地位,于是,一些脑瓜灵活的人盯上了“区块链”这个概念。

常见的表现是:利用“区块链”名号进行炒作;编造“高大上”理论骗人;利用名人大V“站台”;空投“糖果”诱惑他人;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凡此种种,极具诱惑。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12月共同主办的“区块链犯罪防控”研讨会透露,目前涉及“区块链”违法犯罪的类型主要有10种。

即盗窃、骗取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违法开设交易所及管理乱象;以“割韭菜”为目的发行竞争币、山寨币;通过虚拟货币渠道进行勒索、非法交易和洗钱;“挖矿”相关的违法犯罪;“存证”相关的违法犯罪;伪存证渊源项目;与资金池相关的违法犯罪;“智能合约”相关的违法犯罪;分叉币、联盟链节点竞选等新概念相关的违法犯罪。

《方圆》记者对近期利用“区块链”概念进行骗钱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不管是发币、“挖矿”,还是所谓的合约、存证等,全是“套路”和“包装”。

“套路”之一,“挂羊头卖狗肉”,用科技之名行传销之实。前述江苏盐城案、深圳南山案无一不是如此。说是“全球领先”“中国第一”,不过是利用“区块链”概念唬人。

以陕西西安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为例,也是打着“区块链”旗号,借助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等城市利好,以网络传销为手段,在网络平台销售虚拟“大唐币”,发展下线,自行操纵升值幅度等,受骗群众遍及全国31个省份,涉案金额8600余万元。

“套路”之二,“空手套白狼”,炒高币值再“割韭菜”。山东济南一个名为“惠乐益”的电子商务公司,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在网络上设计了一个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其基本做法是,先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一百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

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涉案资金3亿余元。

“套路”之三,找名人“背书”,吸引百姓中招。有的骗子本身没有多少实力,但他们会蹭“区块链”热度,更会找名人“背书”或者“碰瓷”名人。

他们常用的手法是,声称自己的项目比其他的项目更优质,投资人是著名的“某某某”,购买人有“某某某”等,一些人觉得名人都参加了,自己参加肯定错不了,不知不觉中把大量的钱投到了里面。

“套路”之四,推销“矿机”,专坑“小白”。“区块链”骗局中,不法分子一般让投资者购买他们的“矿机”进行“挖矿”赚钱。并谎称,只要有了“矿机”,躺着就能发财。

其实,这些“矿机”不过是骗子手里的几行代码而已,后台可以随意更改,想改什么就改什么,投资者挖来挖去,最后看到的,实际上就是一些骗子给的一串没有用的数字而已。

《方圆》记者咨询了一些电脑“发烧友”,得知所谓的“矿机”,最早是指用于赚取比特币的专用电脑,有实物。而现在所说的“矿机”,大多数没有实物,不少网络平台售卖给用户的“矿机”,实际上只是一串数字代码,也叫“虚拟矿机”。

而“挖矿”,最开始也是字面意思,如挖金矿、挖银矿等。比特币兴起后,一些人觉得利用电脑运算数学题获取虚拟货币的过程很像挖矿动作,于是将获得比特币的过程叫作“挖矿”。

深圳市南山区“区块链”传销案中,数十万名受害者中的一名受害者王女士,就是在黄晓发、龙一清团伙的蛊惑下,先后注册了20多台“矿机”。她原以为有了“矿机”通过“挖矿”就能赚大钱,没想到几十万元投进去后,赔得连北都找不到。

中国政法大学区块链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继晔表示,任何一个新的事物出来,都会有人来借着这个新的事物进行诈骗活动,因为老百姓不懂。尤其是区块链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显得比较“高大上”,所以,不法分子就利用人们的一知半解同时又想快速赚钱的心理打起了歪主意。

过度炒作乱象需要降温去火

从早些年的“人人谈币”,到近年来的“人人谈链”,“区块链”这一概念已被过度炒作。

相关办案人员和专业人士表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名义诈骗、搞资金盘,造成社会对“区块链”技术的负面认知,阻碍了技术与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强化监管,及时为“区块链”过度炒作的乱象降温去火,相关部门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联合监管、联动打击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中央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叫停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将代币发行融资定性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公告要求各地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换句话说,目前我国还未对虚拟货币的发布、流通予以认定。

2018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等方式吸收资金。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2019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又发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相关监管部门通过一些刚性措施,先后处置了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0余家,关闭相关支付账户1万余个,关闭违反相关规定的大V、网络红人的微博、微信及营销小程序和公众号近300个。

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等。

国家层面在加强整顿的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一些经济比较活跃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措施,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摸排整治,并多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与之相配合的是,政法机关也加大对利用“区块链”名义进行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查处了多起利用“区块链”名义,搭建虚拟平台,发行所谓“五行币”“汉唐币”等虚拟货币的重大案件,涉及币种上百个。

前不久,山西太原警方打掉的一个利用“区块链”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就是其中一例。

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辛磊伙同张辉找技术公司设计了打着“区块链”招牌的“云币平台”,组织王强、张志钢、覃涛、刘艳、刘雪、张莎、安超、罗玉柱等人,成立资金审核部、话术引流部等部门,大量招聘人员,并组建微信交流群,以“免费推荐优势股票”、跟着“老师”炒股稳赚不赔为诱饵诱人加入,引导受害人进入其搭建好的所谓“云币平台”进行虚假交易。

为了让骗术更加逼真,他们设立直播间,由专门的人员在微信群内扮演所谓的“资深老师”和“普通股民”。

直播时,“资深老师”先发布股票走势,然后再由“普通股民”附和吹捧,诱骗受害人相信所谓的“资深老师”。

办案检察官介绍,该团伙设立的“云币平台”,没有接入任何交易平台,诈骗团伙就是用这个孤立的假平台吸引受害人按照所谓“资深老师”的“带单”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实际上,受害人每转入平台一笔资金,诈骗团伙就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通过层层转账进而取现等方式全部套出,而受害人换来的,不过是平台“账户”上显示的几个没有意义的数字而已。

太原市民乔大强是其中一名受害人,他投入30万元,没想到被“平台”一天内强行平仓,全部损失。他感觉不妙,立即报警。

警方研判后迅速展开侦查,发现被该平台强制平仓的受害人多达300余人,且分布全国多个省市,由此断定这个“云币平台”涉嫌虚假交易。

2019年12月中旬,太原警方将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辛磊、张辉等在内的72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现场缴获作案手机289部,作案电脑80余台。

日前,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检察院已按分工对该案涉案人员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

对于利用“区块链”名义进行诈骗的种种乱象,专业人员建议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高科技新变种”,确实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多困扰。

需要公安、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打击机制,提升金融专业素养和大数据排查能力,及时发现新动向、新苗头,而不是“不出事就不处理”,甚至“不出事都不知道”。

胡继晔也持相似看法。他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尽快制定和完善规章,完善立法与监管。对于普通的投资者,可进行适当性管理,设立必要的门槛,如科创板、新三板都应设立门槛,“力争将借着区块链制造的骗局消灭在萌芽之中,在热潮中保持冷静的思考,不能让区块链像P2P一样一哄而起,最终一地鸡毛”。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勇认为,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重要的是用真区块链对付假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极大提高了数据作假成本,可以利用数字签名技术对相关数据加密,消除虚假交易发生。”

胡勇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海关跨境贸易网络服务,可以将交易订单、运单、报关单等数据加密上传到区块链上。这些数据对参与各方是以密文的方式进行数据比对真实性和交叉验证的,非参与方难以获取链上数据,可极大保障交易安全,降低金融犯罪风险。

向来都是有钱的地方就有骗局。区块链技术发展至今已经有13个年头。13年里,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创新,与金钱走得很近,因为走得很近,才吸引人们关注,因为关注,才导致这一领域存在大量的诈骗行为。

如何防骗防诈?专家学者及办案人员提出一些招法。

专门研究“区块链”的学者胡继晔表示,防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千万不要听信“忽悠”。

现实中10个人中有9个人听说过“区块链”,但10人中有8人不懂“区块链”究竟是什么。正因为不懂不知,加上“区块链”概念本身又时尚、超前,这就给了某些骗子机会。

怎样才能不被“忽悠”呢?胡继晔认为,要加大对“区块链”知识的普法宣传,让普通投资者知道什么是“区块链”,核心内容是什么,消除老百姓对于“区块链”的误区。

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杨启波认为,面对潜在的诈骗危机,公众做到三点,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受骗。

一是应谨慎投资,不要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接到与“区块链”相关的来电后,务必在网上搜索验证其公司信息,以防轻信虚假投资骗局。

二是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轻易向个人账户转账。

三是可以借助第三方手机安全软件,通过骚扰拦截功能拦截未知、加密等隐藏来电,防止上当。

徐玉洁表示,传销组织无论如何变化,其本质总离不开“交钱”“高额奖金”“发展下线”这些标签,遇到这种情况,要擦亮眼睛,小心提防。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汪海曼提醒人们,在投资理财领域,一定要做到“不熟不碰”,充分了解之后再作打算,不要轻信未经证实的网上信息,投资理财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汪海曼表示,与传统的诈骗案件相比,假借“区块链”“虚拟币”名义的诈骗案件一般有两个特点。

一是目标人群小,但单个的受害人损失又比较大,而且有的受害人还有一定的投资经验,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虽然被害人的数量比较少,但损失很大。如果完全没有接触这一行,一般还不会被骗。

二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如果受害人不是在后期发现自己被删除或拉黑,其实在一定时间内是发现不了被骗的。

办案人员还提醒准备投资理财的人,千万不要被“白皮书”骗了,更不要被“合约”骗了。

了解一个投资理财项目,最开始是看白皮书。不过,白皮书也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东西。好多骗子都是随便做个PPT,就成了白皮书,要么十分酷炫,要么十分有科技感,或者声称用“区块链”改变世界,然而技术要点甚少,也没有实际价值。

还有的骗子让客户看官网、看合约,试图展示一个最佳平台的形象。但实际上,有官网、合约,也并不等于万事大吉,一些官网和合约上所谓的承诺,不过是画个大饼,里面内容全是编造。

汪海曼说,投资有风险,务必要做好前期调查和深入研究,了解其资金技术实力,而且必须是正规渠道,这样才能认清项目本质,避免被骗。(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公众号 作者:郭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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