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保险处于缴交状态怎么办理

  3月27日上午,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上线《禅城面对面》,在节目访谈中,就市民关心的医保经办、养老认证等有关问题,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庆佳及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团队一一作出解答。

  1.哪8类特定从业人员可单项购买工伤保险?

  随着近年新就业形态的发展,以各类灵活就业方式从业的劳动者日益增多,由于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属于“非劳动关系”人员,他们在从业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话,会造成了一定矛盾纠纷风险问题。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自4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

  《办法》规定的8类特定人员包括:

  (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已享受一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6)村(社区)两委人员(包括村(社区)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委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

  (7)新业态从业人员(主要依托网络平台从业,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等劳务的人员);

  (8)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

  《办法》将8类特定人群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已参保且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从业人员与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2.上述8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发生工作伤害后,申办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按下面3个流程环节来走:

  (1)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超过这个时限申请认定的,从提出认定申请时间之后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才支付;

  (2)医疗终结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人员可以凭工伤认定书及有关材料到各镇(街)社保分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1.领取失业金无需每月“打卡”认证,以后如何核实工作状态?

  目前人社部、省社保、市社保和区社保经办部门都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在发放失业待遇前会进行多部门的数据核查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失业人员已经重新就业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条件继续领取失业待遇的情况,将会自动停发失业待遇。

  如遇以下情形,请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三种情况可提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能提前支取。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

  (1)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前离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保的;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因病、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申请退保的 ;

  (3)外国参保人员申请退保的。

  受理地点:禅城区内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2.职保养老年审全年可认证

  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为全年认证,每年1-12月均可以办理养老认证,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退休时间来自由决定认证时间,只要两次认证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即可。

  目前的认证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现场认证。退休人员可以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就近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认证。

  第二种是“刷脸”认证。退休人员刷脸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后,进入社保板块,选择养老资格认证栏目,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

  第三种是上门认证。拨打邮政电话11183预约,邮政会登记好电话和地址,按照预约时间进行上门认证,退休人员只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在家等候即可。

  1.门特定点就医,首年可换2次

  2021年起,佛山实施新的门特病种管理办法。原有的42个“门特门慢”病种中,有25个是门诊慢性病种,17个是门诊特定病种。新规实施后,不再区分门特和门慢病种,统称为“门诊特定病种”,全部实行门特病种定点就医政策,即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治疗门特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每年可选定3家定点医疗机构。

  旧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2家定点医院机构。

  新规:可选择不超过3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特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旧规:参保人年度内门特待遇结算的前三家(注意,这里指的是前三家不同医院机构,不是前三次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默认为参保人选定的定点以来机构,如果参保人不满意可以重新选定一次。

  新规:在旧规的基础上,首年增加一次变更机会,即首年有两次变更机会,2022年开始还是一年一次。

  3.新增17个门特病种。包括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以及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等3种罕见病。

  4.部分病种提高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原有的42个病种中,有13个病种是提高了年度基金支付的限额。比如耐多药肺结核这个病种,原有的基金支付的年度限额是5000元,现在增加到8万元。重特大疾病,比如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和慢性肾功能不全(腹膜透析),原有的基金支付年度限额是20万元,如果是当年度的支付限额不足时,经选定医疗机构核实后将调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即30万元。

  5.签约家庭医生报销比例再提升。单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的门特病人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可调升为95%。

  1.长期参保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纳入生育保险报销

  参保人若当次分娩是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在分娩上月已按时参加和缴纳生育保险,并且累计参加生育保险已满1年的,本次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

  报销结算标准是顺产分娩3000元、剖宫产或双胞胎以上的5000元。如果低于结算标准的,就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在分娩的次月1日起1年内,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禅城区社保局任一镇街分局申请报销。

  2.异地就医政策有新的变化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截至2020年底,全国接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约有4.4万家。通过异地直接结算,大大地减少了参保人的跑腿垫资情况,给参保人提供了便利。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我市自2021年2月1日起(住院以入院日期为准),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不予支付。

  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如该定点医疗机构已在我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内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如该定点医疗机构不在我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内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也就是说,从2021年2月1日起,参保人在异地医院住院前,要首先了解清楚这家医院是否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这次住院的费用是不纳入医保报销的。

  1.针对灵活就业的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号)精神,方便参保职工流动就业,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接续不再转移业务信息。

  参保人申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省外时,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7 号)第九点规定“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养老保险信息后,按规定将全部养老保险信息和基金转出”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参保人员跨省灵活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灵活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掌上办

  (1)对于已开通“网上办理”服务的地区,参保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广东人社APP、支付宝等进行网上申请。

  (2)参保人跨省灵活就业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提出转入申请。医疗、失业按原办法转移提供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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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界首市政府 发布时间: 00:00 字体大小:

问题1:之前是灵活就业参保,现在有单位负责交社保,但是单位一直申报不上去,为什么? 解答1:这是因为你之前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没有到窗口或者网上申报停保,导致你的参保状态处于正常参保中,所以单位无法给你进行申报参保,你只需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即可。 问题2:可以代办吗? 解答2:可以,只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问题3:存在欠费可以停保办理转出吗? 解答3:不可以,需要先将个人账户下的欠费处理后才能办理停保和转出手续 受理条件:在界首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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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状态办理随军的随军家属

报到及生活、养老保险补助申领

201881日后办理随军手续人员


·    
 随军家属自行办理完落户和存档手续后(按照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状态办理随军的须在市局审批时间起六个月内),持下列材料到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报到,申领随军家属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补助:
    1、随军家属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调动介绍信》复印件(须加盖存档单位业务章或部队政治部门公章);
    3、随军家属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一份(最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人名下招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本人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手抄一遍银行卡账号并签名确认,此银行卡应为一类卡);

6、《随军家属进京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部队政治部门或存档单位公章);

7、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属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1、本人持以上材料到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到,并签订随军家属《协议书》、填写《海淀区接收随军家属个人情况登记表》和《海淀区随军家属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申请表》;
    2、随军家属12个月生活补助、24个月养老保险补助,于报到和提交申请的第二个月一次性发放至本人提供的招商银行卡账户内;
    3、本人所留存的手机号码需为北京本地号码,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或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我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随军家属本人承担;
   4、随军家属如果户籍地不是海淀区,须先去户口所在区县开具未享受随军家属相关补助证明。此类随军家属不得在不同区、县内重复申领随军家属相关补贴;
   5、如果随军家属被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财政预算范畴相关岗位工作,须将上述多领的各项补助及时退回;
   6、办理随军家属享受优待政策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地方政府将依法追回其相关待遇。并有权向军队纪检部门通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文件依据: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办法》的通知(海

行规发〔2018〕17号)

对外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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