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术网络的手游利润高吗?怎么算利润的?

  2022年5G应用有望步入快速发展期,带动5G逐步从“政策推动”转向“需求推动”。中国超高清视频市场发展潜力大,近年来一直呈现增长趋势。随着近年来我国5G、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对工业互联网的大力扶持,我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也随之不断壮大。汽车智能化程度不断迭代,汽车电子有望成为重要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点。今天带来5G龙头,让我们来看看该股的投资逻辑和投资亮点。

  根据华为《5G十大应用场景白皮书》,5G主要应用将集中于云VR/AR、车联网、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等场景中,随着2021年我国布网广覆盖目标初步达成,叠加5G行业应用探索不断深入,5G相关行业应用有望在2022年步入真正意义上的快速发展期,带动5G逐步从“政策推动”转向“需求推动”。高清视频及AR/VR市场发展潜力大,助力公司消费者业务超高清视频是具有4K(像素)或8K(像素)分辨率,符合高帧率、高位深、宽色域、高动态范围等技术要求的新一代视频。超高清视频从全方位大幅提升了视频画质和音效,能给观众提供身临其境般的收视体验。

  中国超高清视频市场发展潜力大,近年来一直呈现增长趋势。超高清视频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0.7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79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47%。

  根据国家超高清视频产业规划,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规划总体规模将在2022年超过4万亿。

  政策利好高清视频行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年)》(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将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行动计划》提出,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超过4万亿元。

  5G赋能超高清视频。由于“延时小、画质高、视觉冲击力强、还原现场程度高”等优点,5G+4K、5G+8K和5G+8K+VR超高清技术的应用,让观众更好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随着我国5G的规模商用、超高清视频产业的不断演进,未来5年将是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战略机遇期,5G将驱动超高清视频产业应用的飞跃提升,促使行业发展,市场前景可观。

  VR即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AR即增强现实技术,是一种实时地计算摄影机影像的位置及角度并加上相应图像的技术,VR/AR行业覆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硬件制造商、系统开发商、内容提供商和内容平台等。

  AR/VR是继个人电脑之后的可普及性的消费电子产品。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我国虚拟现实市场规模高速增长。2020年,我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市场规模约为300亿元,其中VR市场规模约230亿元,市场占比约80%。预计到2024年AR的占比将超过VR。虚拟现实终端出货量稳步增长,虚拟现实终端出货量(含AR)约120万台,从功能类型上看,VR、AR终端出货量占比分别为96%和4%。

  政策促进AR/VR行业发展。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公布《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指出,鼓励AR/VR等技术在购物、广电等常见中应用,推进消费服务和制造业创新融合。

  5G赋能AR/VR发展。在普及AR的过程中,5G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更高的容量,更低的延迟和更好的网络均匀性。VR/AR体验对视频画面传输、延迟性以及语音识别、视野跟踪、手势感应等方面有极高的要求。5G能够充分满足VR/AR对高带宽、低延时指标的要求,带给消费者更好的视觉感官体验,并反过来促进VR/AR应用的大范围推广。

  工业互联网行业景气上行,受益工业互联网行业的长期繁荣

  工业互联网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模式和工业生态,通过对人、机、物、系统等的全面连接,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新制造和服务体系,为工业乃至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了实现途径,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基石。工业互联网不是互联网在工业的简单应用,而是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它以网络为基础、平台为中枢、数据为要素、安全为保障,既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基础设施,也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应用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新业态、新产业,将重塑企业形态、供应链和产业链。

  据佰腾网数据,从工业互联网专利技术情况来看,2021年我国工业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数量为1106项,同比增长40.71%。根据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2021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增加值规模达到4.13万亿元,同比增长15.69%,占GDP比重为3.67%。随着近年来我国5G、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对工业互联网的大力扶持,我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也随之不断壮大。

  5G赋能工业互联网发展

  “5G+工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构建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模式和工业生态。通过5G技术对人、机、物、系统等的全面连接,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新制造和服务体系,为工业乃至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实现途径,助力企业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绿色、安全发展。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信息技术日新月异。5G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将加速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加速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汽车智能化程度不断迭代,汽车电子有望成为重要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点

  自动驾驶汽车又称无人驾驶汽车、电脑驾驶汽车、或轮式移动机器人,是一种通过电脑系统实现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依靠人工智能、视觉计算、雷达、监控装置和全球定位系统协同合作,让电脑可以在没有任何人类主动的操作下,自动安全地操作机动车辆。

  自动驾驶出货量不断增加。IDC预计中国L1至L5自动驾驶汽车的出货量将从2021年的770万辆增加到2025年的1340万辆,2021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15.1%。与全球市场相比,中国良好的经济形势、市场和政策环境将助推自动驾驶的发展,未来市场将更加广阔。在这个窗口期,华为、小米、百度等众多智能设备相关企业也在加快步伐。

  渗透率不断提高,行业前景好

  根据智研咨询,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快速发展,其在汽车整体中的渗透率不断提升。根据《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国家规划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规律等,预计到2020年,我国市场中L1/L2/L3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渗透率合计达到50%,L3级别开始进入市场;到2025年,各级别自动驾驶渗透率合计达到80%,其中L3级别为20%,L4级别开始进入市场。

  政策助力汽车智能化发展

  为推动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等智能终端产品不断拓展制造业新领域。”这是“智能汽车”在政策中被首次提及,定位是一种智能终端产品,也是一个制造业的新领域。2021年5月,《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5G是自动驾驶的必要支撑。5G与自动驾驶天然契合,成为了自动驾驶发展的必要支撑。5G端到端的时间延迟为ms级别超低时延通信的特点,正是无人驾驶所必需的。5G的作用能够进行交互式的感知,摆脱单一的探测,提供类似自动超车,协作式避碰,车辆编队等细节上的操作。此外,5G的高带宽还可以满足车内娱乐和高精度地图的需求。另外,L3级别以上的自动驾驶系统,可通过5G把控制权交给远程驾驶员,以便其进行远程操控。特别是在港口或者保税区等有固定行驶路线的场所,能为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5G应用促进需求,进一步推动5G建设发展

  据工信部统计,5G行业应用创新案例超1万个,覆盖工业、医疗等20多个国民经济行业,应用环节从生产辅助环节向核心环节渗透,并带动大量垂直行业快速成长,预计会进一步倒推5G建设落地。此外,随着我国5G发展推进,以AR/VR、高清视频、元宇宙、自动驾驶为代表的“5G独有应用”将会使得数据量迈向下一个量级。

  今天带来这么一只5G龙头,让我们来看看该股的投资亮点:

  1、该公司为5G龙头,公司是全球领先ICT解决方案提供商,三大业务齐头并进。

  2、公司为全球头部设备商,第一曲线业务主要为传统无线、有线产品,第一增长曲线稳中向好。

  3、公司的第二曲线业务主要为以服务器及存储、终端、数字能源、汽车电子为代表的的新兴业务,公司发力第二增长曲线。

  4、公司摆脱包袱后业绩快速上升,看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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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滴滴、Uber的发展都曾如日中天,其商业模式也一度被认为是彻底颠覆了出租车行业。可是滴滴、Uber真的是属于“颠覆性创新”吗?对此,“颠覆性创新之父”克里斯坦森说:No! Uber的绝大多数业务都不是“颠覆性创新”!

“颠覆性创新”之父——克里斯坦森谈创新

1995 年,克里斯坦森在《哈佛商业评论》上 首次提出颠覆性创新理论,一跃成为科技行业的明星级人物。两年后,他又出版了畅销书《创新者的窘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他的作品受到了业内广泛的赞誉,这其中就包括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迈克尔·布隆伯格(Michael Bloomberg)和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这些科技行业的名人或大佬。对于克里斯坦森来说,这些荣誉是实至名归。颠覆性创新概念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突破,有助于理解重要创新如何取得成功及其原因。

在克里斯坦森提出颠覆性创新理论 20 年后,这一概念已经在硅谷获得了一种类似文化基因的地位,但在此过程中也失去了原有的意思。今天,“颠覆”一词被用于证明科技行业每一个创新的合理性。

克里斯坦森对颠覆性创新理念被错用感到很不忿,于是最近又发表文章,对批评声作出回应,文章名称为《何为颠覆性创新?》(WhatIs Disruptive Innovation?)。考虑到“颠覆”一词在过去几年被滥用,他的文章对颠覆性创新理论应该应用于哪些地方,以及不该用到哪些地方,做了必要的阐述。这篇文章是由克里斯坦森与迈克尔·雷诺(Michael E.

为此,克里斯坦森以 Uber 为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他表示,尽管 Uber 的商业模式颇具创新型,但并不是颠覆性创新。相反,它只是一种维持性创新(sustaining innovation),意即 Uber 只是对现有出租车行业作出了渐进式改进。

这恰恰是克里斯坦森的观点有问题的地方。不过,克里斯坦森的错误方式颇具教育意义,也很常见:他没有正确理解 Uber(以及苹果——我们会在稍后讨论)这样的 平台企业模式,以及他们的运行机制。

UberX颠覆出租车市场

按照克里斯坦森的理论,“颠覆性”企业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诞生于低端市场,正在向更高价值的市场转型,二是必须建立“新的市场立足点”,也就是说,创造一个还没有任何竞争对手存在的新市场。

克里斯坦森说:“根据定义,颠覆性创新源于上述两个重要标准之一。”按照他在《哈佛商业评论》上的说法,Uber 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标准。但是,他在两个方面的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Uber 并不是诞生于低端市场。Uber 围绕按需“黑车”(black car)服务创建了它的平台。这是在更高端的黑车市场进行的一种维持性创新。Uber 基本上是给现有市场建立了一个“新界面”。

在《哈佛商业评论》的文章中,克里斯坦森特别强调了 Uber 的“出身”。但是,这种理论并不一定总适用于他在之前著作中引用的其他例证——比如日立、索尼和 Quantum Corporation 等公司,克里斯坦森在自己的作品中称,这些公司都推出了具有颠覆性创新精神的产品,纵然他们的产品并不是首创。同样,作为克里斯坦森在最新的《哈佛商业评论》文章中提到的另一个例证,苹果也并不是以

考虑到 Uber 目前并未真正获得成功,或是直到推出 UberX 之后才开始与传统出租车公司竞争,用这种理论来批评 Uber 似乎有失公平。在克里斯坦森的文章中,并未提到 UberX,而实际上,Uber 是一项颠覆低端市场的老牌服务。出租车是一个监管严格的行业,司机们面临着一系列严格规定。在大多数城市,出租车司机必须获得特殊的运营牌照才能进入这个行业。另外,在他们所能驾驶的汽车上也存在诸多限制。

相比之下,UberX 以物美价廉的服务给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让每个有车的人都可以将乘客顺道拉到目的地,同时还能赚点外快。所以说,UberX 司机进入门槛很低,不需要特别的知识和证书。

因此,对于大部分乘客来说,UberX 一开始与出租车行业的竞争并不太激烈。UberX 的收费高于出租车,而且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到达载客地点,司机也不需要对城市交通驾轻就熟。UberX 还缺乏传统出租车用于保护司机和乘客的安全措施和监管规定。(UberX 最终额外收取 1 美元的“安全驾乘费”,以提高服务的安全标准。)简而言之,UberX 的服务质量最初低于传统出租车行业。

但是,随着 UberX 的网络在每个城市持续扩大,收费开始下降,等待时间也大幅减少,而其评级系统也有助于将司机质量保持在一个相对平稳的水平。由于服务质量方面的改进,Uber 可以向上游发展,凭借 UberX 与出租车展开直接较量——这也是最常见的颠覆性举动。

在纽约市,这种转型在 2014 年夏天变得一目了然,几乎就在同时,Uber 在纽约市开启了几乎无处不见的营销推广活动。所有广告均宣称,UberX 的搭乘费用现在比出租车还便宜。今天,在美国大部分主要城市,UberX 的确都比出租车更便宜、速度更快,服务质量也更好。但 Uber 的征程一开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因为如此,UberX 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赶超传统出租车行业,扩大自己的网络。

这种递进过程完全符合克里斯坦森最初提出的颠覆性创新理论。克里斯坦森在最新的《哈佛商业评论》文章中写道,“在服务质量符合主流用户的标准之前,颠覆性创新不会受到他们的欢迎。”UberX 最早源于低端市场,后来才向上游转移,试图颠覆出租车市场。只有在 UberX 改善了服务质量之后,它才获得了主流用户的青睐。

所以,Uber 先是从低端市场入手,然后向上游发展,这也是颠覆低端市场的典型例证。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 Uber 是否还具有新的市场立足点。

克里斯坦森还在原有的理论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市场立足点概念,用以解释苹果的成功。克里斯坦森在过去十年间多次宣称,他并不看好苹果产品的市场前景,其中就包括 iPhone。例如,克里斯坦森 2007 年 在接受彭博商业周刊采访时表示,“颠覆性创新理论预计苹果不会凭借 iPhone 取得成功。历史经验将充分证明这一点。”但他因为这一预测而在科技博客圈遭到口诛笔伐。

现如今,按照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苹果 iPhone 在手机市场绝对具有颠覆性,但克里斯坦森并未准确作出这种预测。当 iPhone 最早发布时,这款手机电池续航较短,使用的数据也超过当时智能手机市场的霸主——黑莓手机,但安全性却远不及后者。

按照所有传统行业指标衡量,iPhone 是一款比黑莓手机更糟糕的产品。实际上,这也是黑莓公司联席 CEO 吉姆·贝尔斯利(Jim Balsillie)和麦克·拉扎里迪斯(Mike Lazaridis)在 iPhone 最早发布时的反应:没人需要 iPhone,因为它是一款性能更差的产品。

另外,黑莓手机主要是一款企业级产品。苹果首先抢占了个人用户市场,然后转而向上游挺进,试图主宰企业级市场。iPhone 的火爆迫使一些企业制定了“自带设备”(BYOD)的政策,允许员工使用他们想要使用的智能手机。这也是颠覆低端市场的另一个案例。

但是,为了对颠覆性创新理论作出进一步完善,解释清楚苹果的成功之处,克里斯坦森又提出了新市场立足点概念。在《哈佛商业评论》的文章中,克里斯坦森以 iPhone 为例来说明这种颠覆性力量。通过创建一个全新的市场,将应用开发者和 iPhone 用户联系起来,苹果打造了一个颠覆了智能手机行业的平台。克里斯坦森在这里作出了正确的解释。但接着,他又将 Uber 与苹果做了对比,用于证明 iPhone 是一款具有颠覆性的产品,而 Uber 不是。

然而,正如我们早前所说,Uber 显然凭借 UberX 打造了一个全新的运输市场。UberX 让任何有车和有驾照的人都可以进入这个按需打车市场。它撬开了全新的供应来源,在按需运输行业开辟了一个新市场。Uber 还涉足了一个许多消费者经常不使用传统出租车的市场。在许多城市,Uber 创建的市场都规模数倍于传统出租车市场规模。这是一个存在颠覆性力量的新市场。

为什么说克里斯坦森是错的呢?

很显然,Uber 看上去符合克里斯坦森提出的颠覆性创新理论的两个标准。所以说,他究竟错在哪里呢?

看看颠覆性创新理论的由来,以及让克里斯坦森持续犯错的公司,我们就能找到一个清晰的脉络。

这一理论之所以适用于老牌产品和服务企业模式——即我们所谓的“线性”(linear)企业——是因为它们是以一种线性供应链定义的,在这一供应链中,价值和信息主要朝一个方向上流动(从供应商流向消费者)。

颠覆性创新理论不适用于线性企业,这并不令人感到吃惊,因为它最初是根据克里斯坦森对线性企业(如硬盘制造商和钢铁厂)的转型研究提出的。另外,他在《哈佛商业评论》文章中提到的所有企业几乎都是线性企业。

但在有关 Uber 和苹果这些平台企业的论述中,颠覆性创新理论就失去了光芒,变得不灵光了。这是因为,平台企业运营的方式不同于线性企业。平台不是创建和改进一个供应链,而是创建和扩大一个网络。这个网络恰恰是平台利用其供应链的地方——想一想 Uber、Uber 的司机以及 iPhone 和应用开发者。换句话说,平台企业不像线性企业那样,可以拥有或控制供应链。

这种差异为何很重要呢?克里斯坦森的理论只是对需求方进行了研究,忽略了供应方这一因素。用合著者迈克尔·雷诺的话说,“颠覆性创新理论是一种需求方理论,研究客户依赖性以及产品市场的竞争性反应,而不是需求方理论…Uber 是否正在走上颠覆性的成功道路,取决于它服务的客户。”克里斯坦森之所以将 Uber 排除在外,就是因为这种差别。

尽管这种理论适用于线性企业,但将它应用于 Uber,恰恰说明克里斯坦森没有理解平台企业的运作机制。为什么呢?因为线性企业拥有供应方,他们通常拥有一个独特的客户群体,他们要向这些人(或这些企业)推行自己的产品。

但是,平台企业不同于线性企业,前者至少拥有两个不同的客户群体:用户和生产商。Uber 就是一个极为合适的例子。为了吸引潜在司机加盟,留住现有司机群体,该公司投入了大量资源。在这个方面,Uber 完全不同于颠覆性创新理论所基于的那些线性企业。对于 Uber 这样的平台来说,它的生产商也是客户群。

克里斯坦森在以苹果为例说明颠覆性创新理论时,也提到了这种差异,但他并未将这种不同也应用于 Uber。克里斯坦森说:“通过打造一个将应用开发者与手机用户联系起来的网络,苹果改变了游戏规则。”

换言之,苹果之所以如此具有颠覆性,一个原因是它在生态链中增加了第二个客户群。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 Uber 和司机们。将这些因素看作等同于改变传统线性供应链的例证,充分说明他缺乏对平台企业运行机制的理解——克里斯坦森对 Uber 的认识就存在这种局限性。

线性企业和平台企业之间的不同,对你应该从哪里去寻找颠覆性竞争对手有着重要意义。Uber 先是开拓黑车市场,接着推出 UberX 服务,借此颠覆了出租车市场。Snapchat 也先是涉足端对端消息业务,后来推出了内容平台 Stories,开始与传统内容与广告公司竞争。

一旦平台围绕其最初的核心交易创建了一个强大的网络,它可以轻松进入这个网络,培育新的客户群,创建新的市场。网络以一种传统供应链所不能实施的方式进行扩张。

实际上,大多数平台都创建了新的市场。平台的成功不是因为创建了维持性创新,而是实现了颠覆性创新,进而打造了新的网络、社区和市场。

如果能以克里斯坦森的理论判断,并且搞清楚平台运行机制的微妙之处,那么几乎所有成功的平台都具有颠覆性。这并不令人感到吃惊,因为全新的商业模式往往会取代传统的线性商业模式。

但这对颠覆性创新理论意味着什么呢?现在我们应该对这一理论进行更新,用以说明平台模式的成功。

若想持续证明其有用性,颠覆性创新理论必须解释清楚线性企业和平台企业之间的不同,尤其是因为平台是 21 世纪的主导性商业模式。我们建议用“平台颠覆性”(platformdisruption)一词对不同于最初理论的状况作出澄清。

Uber 的成功经验表明,平台可以转变一个行业内的网络,引发新的颠覆性创新。或者说,平台可以基于现有网络创建新的交易,借此颠覆一些看似不相干的行业——谷歌用安卓平台就做到了这一点。这种在不同行业中转变的能力,意味着今天不具有颠覆性的平台,可能在明天突然间成为一个颠覆性竞争对手。

平台企业不同于颠覆性线性企业,后者通常会基于更弱的竞争能力向对手发起攻击,而前者可以基于自身竞争优势做到这一点。换句话说,相比颠覆性创新理论所涉及的企业类型,平台企业对现有竞争对手的威胁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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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45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cn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是经广西区人民政府桂政函[ 号文件批准,以桂林广陆数字测

  控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1 年8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依法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 年12 月29 日在广西区工商局注册登记,注

  册登记号为(企)9,注册资本为2,.cn 。

  以500 万元作为重大标准,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执行到期

  签署日期 标的、数量 执行期限 合同对方

  总价1, 上披露。具体如下: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五号区

  联 系 人:黄图毅、阳靖炜

  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 号盈泰中心2 号楼15 层

  联 系 人:李庆文、刘华艳、陈耀、王晓雨

  电 话:(010)

  传 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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