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瓯海区茶山街道新民村征地补偿
温政生土征字〔2022〕001号
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温州 生态园三洋湿地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新民村一)建设需 要,需征收茶山街道新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30公顷,其 中,农用地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0430公顷, 未利用地0公顷。前期已组织土地征收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 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于2022年2月11日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求相关权利 人意见情况。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相关意见。按时 办理了补偿登记,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 示结果为准。经研究,同意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附件:瓯海区茶山街道新民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温生征地补(2022)001号)
一、 征收土地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温州生态园三洋湿地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新民村一)建设需要,需 征收新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30公顷,四至详见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土 地勘测定界图,图号为)。其中,农用地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 用地0.043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根据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和温政发〔2020〕18号文件规定,征地土地补偿标 准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为: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建设用地(除房屋基底占地外),一类区片10 万元/亩;特殊附着物,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价值评估时点,根据重 置价结合成新评估予以补偿;坟墓1.35万元/穴;古树名木和文物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农用地,一类区片其他地上附着物1万元/亩、青苗1.5万元/亩; 现(残)值较高的生产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等设施农用地,以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批准之日为价值评估时点,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予以补偿。
3. 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一类区片0.3万元/亩。
4. 住宅用房安置指标。一类区片,根据征收农用地(除黄海标高10米以上林 地外)面积核给住宅用房安置指标60平方米/亩。
5.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征收农用地面 积核给2.4人/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专项资金补贴7.5万元/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