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医保保险哪个好?

1、新农合和医保哪个划算

主要根据户口属性来确定参加的对象,农村的适用于新农合,城市的较适用于城镇医保。

城镇医保包括城镇与城镇居民医保这两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3、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分别的特点和不同;

两者各有特点;新农合属于卫生系统管,而城镇医保属于社保系统管,两个系统不一样。也有很多患者前来咨询到底用什么医保看病更划算,但因为属于不同系统,政策、细则各不相同,单纯说哪个划算是不科学的。他们只能将两者区别讲清楚,由患者自行选择。

此外筹资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有区别。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70%左右和75%左右。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封顶线逐年提高,新农合已普遍提高到1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的统筹地区达12万元。

(1)职工医保和农村医保哪个更划算扩展资料:

这两种医保报销差不多,主要根据户口属性来确定参加的对象。由于农民人口要远远高于城镇居民人口,相对来说新农合保障能力高一些,报销比例也高一些。不过居民医保采取分档参保的方法,不同的档次报销的比例也不相同,交得越多报得越高。如果具体到一些重大疾病,两者又各有不同的大病保障政策。

有城镇医保卡的居民都知道,个人账户上的钱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如到药房买点头疼感冒的药,到医院门诊拿些简单的药品等,刷医保卡即可完成。新农合参合农民的个人账户的钱,目前可以在自己县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却没办法像医保卡一样随时刷卡。

目前新农合参合农民在省内跨区域看病时,出院即可即时报销。而城镇医保是在各个区域方便,如郑州的城镇医保,在郑州辖区的医院看病,可随时报销。如果跨区域看病的话,还需先到医保部门备案,自费后再报销。

2、社会医保和农村医保哪个划算?

你指的是合疗和居民医保吗
这个和你的户口是什么有关,自己不能选择
据说最近在讨论两者合二为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如果是职工医保,当然职工医保好于合疗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都高于合疗

3、职工医保比农村医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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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一样,农村医保起付标准低一点,报销比例低一点。交钱少,交了钱不退的。
职工医保,看单位效益,扣得多,你个人账户就多,也就是你说的医保卡里的钱,就是扣自己工资的那部分钱还是归自己,可以自由消费。
住院费用报销大约是85%,具体看用什么药,什么疾病。这部分报销额单位交的社会统筹。
其实,还是职工医保好,自己一分钱都不用交,还享受医保。退休了,还能每个月都返还,就像是。

4、请问农村医疗保险好,还是职工医疗保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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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都属于医疗保险,只是针对的人群不同而已。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村户口的、没有正式工作编制的人。
城镇医疗保险的服务对象是城镇户口的、没有正式工作编制的居民。城镇居民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说白了就是针对无业人员提供的一种医疗上的保障。保障范围都一样的,只是产生医药费后报销的比例略有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相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要高。
职工医疗保险就是针对从业人员的。保障范围基本等同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高。
各地的报销比例略有不同,具体的还要看各地的政府文件。

5、农村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哪个更好?

各有利弊,主要是缴纳社保基金和报销比例的不同,因为各地区报销比例不同,所以不好回答具体的数字。
一般来说,缴纳金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村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村医保!

6、医保和农保哪个更合算?

首先,保障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保证城镇就业群体;而新农保保障的是农村居民群体。

其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实施的,是雇主、用人单位包括劳动者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缴费的;而农村养老保险强调的是自愿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的,这也是根据农村现阶段实际,由政府加以引导,但是不搞强迫命令。

第三,新农保政策中有一条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里没有的,这个原则就是“有弹性”。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里面,总体来讲是没有太大的弹性的,规定的缴费比例、规定的领取资格、规定的支付标准。而新农保里有一条原则叫做“有弹性”,比如设计的缴费标准从100到200、300、400、500元。农民本身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高低进行选择,同时允许地方增设缴费标准,可以向上增设,也可以向下增设,这就是为了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收入水平高低差异相对较大的实际情况。所以必须是“有弹性”的,而不是“一刀切”的。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筹资结构是不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筹资方(供款方)是用人单位,他是缴了大头的,当然,个人也缴费。而农村的养老保险(新农保)主要的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给了现在的老年人基础,同时对中青年的缴费也予以补助,这和城里是不一样的。

7、职工医疗保险划算还是农保划算

目前我复国合作医疗处在由试点阶制段向全面推进阶段转化期,各省、市执行的政策标准不一致,大体来说,合作医疗有两项标准是固定不变的,一是本省的药物目录,二是本地的补偿比例,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的比例不同,楼主是农村户口,原则上来说是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如果楼主到大医院看病,做的检查与使用的药物不在你们当地的合作医疗补偿范围,那是不能报销的。但只有在当地卫生院看病才能报销的说法,我表示怀疑,农民群众有自主择医权,只不过是在乡级、县级、县外医疗机构住院补偿的比例不同,一般是乡级最高,县外最低。如果你们当地有规定只能在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才能报销的话,到一些非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也不能报销。
从交费与报销比例上来看,合作医疗受益比要大于城镇医保,一般情况下,交费10元钱,可领到最低一万元的报销款,城镇医保一般是由年工资/收入的百分比交纳,无论怎样算,还是合作医疗合算,只不过目前限于农民群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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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到底哪个更划算?

三者的报销比例中,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最高,新农合最低,能报销的范围也是不尽相同;以北京为例: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金额1800为起付线;

2、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职工医保报销的范围较广,新农合报销的范围局限性最大,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费、零售店买药等;大部分的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只能报销门诊大病和住院费用。

这三种医保大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加,根据自身所属参保对象对号入座,另外2016年国家人社部明确提出所有省(区、市)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两保合一”整合方案,在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截至目前,已有24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合并后,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和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只需要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分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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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莱阳市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已经合并成为居民基本,其报销比例为: 1,医疗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 2,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 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3,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4,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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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12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家卫计委网站发文对《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解读全文如下: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如何把握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是从政策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突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稳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五、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程中如何实行“六统一”?

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六、如何突出理顺管理体制,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体化经办服务?

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一体化经办服务,有利于解决不同部门管理不协调、难衔接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增强基金的安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补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意见》对理顺管理体制,提供城乡一体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出了要求:一是整合经办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统一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经办资源,对经办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各类经办力量进行整合,规范经办服务流程,补足经办服务短板,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二是创新经办管理。通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手段、改进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七、如何突出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基金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

提升服务效能,对推进制度整合、实现整合目标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实现制度的平稳可持续发展。《意见》对此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整合完善信息系统,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提供支撑,推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三是完善付费方式。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建立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八、整合制度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保障待遇等会有什么影响?

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制度政策“六统一”,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一是制度更加公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二是保障待遇更加均衡。按照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同时适度提高保障待遇,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更加均衡。三是服务更加规范。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值得注意的是,因制度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衔接、平稳过渡,避免因个别特殊保障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的暂时性下降。

九、如何确保整合制度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整合制度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要求,充分认识制度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省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合过程中的问题。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三是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细化政策措施,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保险监管、发展改革、编制管理部门和医改办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做好监管和跟踪评估,确保制度整合工作平稳推进。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宣传各地经验亮点,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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