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华健康重大利好生活会上市吗

原标题:宜生3:2022年第三季度 报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前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货币金额除特殊情况外, 通常指人民币金额。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代 办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旭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军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军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但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39号),2021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1号)。依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认定情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16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并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410016号),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cn)进行披露。

公司亦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相应的追溯调整。公司聘请的年审审计机构后续将对相关调整事项出具专项报告,不排除追溯调整后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存在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C)-家具制造业(21)-木制家具制造(211)-木制家具 制造(211)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

报告期末 (2022年9月30日) 报告期末比上年 期末增减比例%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 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 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 他员工激励措施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1)诉讼、仲裁事项 是否形 原告 被告 是否 涉及 案件进展或执 临时公告 案由 成预计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结案 金额 行情况 披露时间 负债 根据(2020)苏 华达利皮革 宜华生活科 05民初1119号 借 款 105,500,000 元 2021年 6 (中国)有限 技股份有限 否 否 民事判决书判 纠纷 及利息。 月22日 公司 公司 决结果,驳回原 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 )苏 2020 华达利家具 宜华生活科 借 款 147,900,000 元 05民初1120号 2021年 6 (中国)有限 技股份有限 否 否 纠纷 及利息。 民事判决书判 月22日 公司 公司 决结果,驳回原
华达利皮革 (中国)有限 公司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2020)苏 05民初1119号 民事判决书判 决结果,驳回原 告的诉讼请求。
华达利家具 (中国)有限 公司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 )苏 2020 05民初1120号 民事判决书判 决结果,驳回原

信达澳亚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债券本金、利息 和违约金共计 314,447,741.5元 的义务及缴纳执 行费381,848元。 法院已出具 (2022)粤 05 执448号《执行 通知书。
股 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金 融 借 款 合 同 纠纷 672,715,125.12 元、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本案执 行费。 法院已出具 (2022)粤 05 执229号《执行 通知书》。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案号为(2022) 粤 05民初 32 号,案件已收到 应诉通知书。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案号为(2021) 粤05民初2161 号,案件已进入 庭审的程序。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案号为(2021) 粤05民初2171 号,案件收到应 诉通知书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案号为(2021) 粤 民初 05 1856 号,案件已进入 庭审的程序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西 丽支行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金 融 借 款 合 同 纠纷 案号为(2021) 粤03民初6437 号,法院已出具 《民事判决 书》。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 行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金 融 借 款 合 同 纠纷 法院已出具 (2022)粤 03 执 号《执 3812 行通知书》。
深圳市招商 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金 融 不 良 债 权 追 偿 纠纷 法院已出具 (2022)粤 05 执875号)《执 行通知书》。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案号为(2022) 粤05民初632 号,案件收到应
宜华生活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 被告 案号为(2022) 粤05民初637 号,案件收到应 诉通知书。

佛山市顺 德区人民 法院
佛山市顺 德区人民 法院
广州市南 沙区人民 法院
汕头市澄 海区人民 法院
汕头市澄 海区人民 法院
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 院
汕头市澄 海区人民 法院

二、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一)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二) 董事会在审议季度报告时拟定的权益分派预案
一、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杜旭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军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军林(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净额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杜旭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军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军林(四) 母公司利润表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杜旭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军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军林(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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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力争2022年定制家居产值千亿,广州用定制撬动五大产业

12月10日,广州市政府举办全球“定制之都”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首批“定制之都”示范(培育)名单10家。其中,家居行业示范企业包括欧派、索菲亚、尚品宅配、好莱客;三维家入选示范平台;尚品宅配定制生活馆入选示范体验馆。此外,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胡志刚表示,目前广州正实施产业创新、工业互联网赋能、产业集聚等5大行动,力争到2022年,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产值翻番,定制家居行业产值达1000亿元。胡志刚还表示,广州纺织服装、美妆日化、箱包皮具、珠宝首饰、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业聚集效应明显。据统计,2019年这五大产业集群占广州工业总产值的40%,超过2700亿元。

二、新国货之“全球定制之都”优秀品牌媒体巡礼,,走进9大定制家居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让广州“全球定制之都”的城市名片以及定制家居的优秀品牌传达到更多的消费者,12月2日-4日,广东省定制家居协会特别策划:新国货之“全球定制之都”优秀品牌媒体巡礼,组织媒体参访团走进欧派、索菲亚、尚品宅配、好莱客、顶固、百得胜、皇朝、诗尼曼、劳卡全屋定制9家优秀的定制家居企业,探寻其发展核心逻辑。

三、索菲亚康纯板,获日本F4星国际环保认证

索菲亚再一次更新国际环保成绩单,凭借着庞大的原料供应链,精益求精的板材制造工艺,索菲亚康纯板达到日本大臣认证标准(即F★★★★标准),并获得由日本国土交通省颁发的F★★★★认证证书。

四、刘顺平重返欧派,担任集成家居事业部营销总经理

12月11日,欧派家居发布了《关于调整营销系统部分竞岗结果的通知》,对部分干部竞岗结果进行调整:1.杨鑫不兼任集成家居事业部营销总经理一职,改由刘顺平担任。2.工程事业部原总经理岗位调整为副总经理,由姚锐担任,并主持事业部工作。据了解,刘顺平曾历任厨电营销总监、橱柜营销总经理、集团营销总经理、集团营销副总裁,在2020年年末,他选择重回欧派,执掌欧派集成家居事业营销,既是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五、索菲亚家居旗下两大品牌荣膺四项行业大奖

12月12日,由乐居财经主办的“行稳致远——2020(第四届)中国地产新时代盛典”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举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两大品牌荣膺四项行业大奖!
柜类定制品牌“索菲亚”荣获:“2020中国房企信赖-家居十大品牌(定制家居类)”奖;
“2020消费者信赖-十大家居品牌(定制类)”奖。

定制橱柜品牌“司米”荣获:“2020中国房企信赖-家居十大品牌(橱柜类)”奖;
“2020消费者信赖-十大家居品牌(橱柜类)”奖。

六、曲美家居高管减持股份约235万股,占总股份0.41%

12月8日,曲美家居发布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赵瑞海、赵瑞宾共减持曲美家居股份约235万股,减持股份占总股份为0.4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七、宜华生活亏损加剧,300亿市值跌至16亿元

12月7日,宜华生活全天呈现小幅震荡走势,当日总市值16.46亿元。据悉,宜华生活总市值曾在2015年达到340亿元的高点。在公司股价、市值不断走低的背后,宜华生活的业绩也颇为惨淡。今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亏损2.68亿元、5.15亿元、6.89亿元。此外,宜华生活目前还面临着债务问题,暂停上市等多项风险。

八、好莱客变更经营范围覆盖全品类,或转型“大家居”

12月11日,好莱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变更经营范围相关议案,增加门窗、卫浴、家电、木材、软件开发等多个业务,疑似从定制家居品牌向大家居转变。

九、志邦家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享三年所得税优惠政策

12月7日晚间,志邦家居披露,公司近日收到由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20〕35号),公司被列入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发证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顶固发布“梦”系列高定新品

12月4日,“轻奢家 梦无界”2020顶固高定系列产品发布会在广州隆重举办。顶固再次向高定全面发力,发布顶固“梦”系列高定新品以及“隐”、“和”、“界”系列三款室内指纹门锁新品。据介绍,“梦”系列高定新品凝结了 “大道至简”的东方美学观念,将极简设计风格和顶固智能衣柜系统技术完美结合,在产品中融入了大量玻璃、碳纤、皮革面料等特殊材质,让金属从冰冷的特质中剥离,为消费者传递极简精致生活的无限可能。

十一、皮阿诺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或将入局家电行业

12月2日晚间,皮阿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的议案》。本次经营范围出现较大变更,家电类业务有所增加,如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等。

十二、11月中国家具出口额461.4亿元,较10月增长19.3%

12月7日,国家海关总署公布了今年11月份和1-11月累计进出口数据,11月的进出口总值和出口值双双创下了1979年有统计数据以来的单月最高记录。家居行业出口相关的主要信息:11月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为461.4亿元,较10月(386.6亿元)增长19.3%;1-11月累计出口额为3650.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

十三、2020年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将达7770亿元

据住建部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装配式建筑新开工建筑面积418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提升至13.40%。广发证券测算,2020年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将达7770亿元,2025年将达到16742亿元。2020年,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中商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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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八菱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已在广西高院第三次开庭

2022年7月2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八菱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已在广西高院第三次开庭,一个二审案子能开三次庭,足见法院重视。

此前2022年1月12日,许峰律师收到法院送达的八菱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

2021年9月2日晚,八菱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八菱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在相关事项中,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构成违规担保。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0年5月23日之间买入八菱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将于8月11日在汕头中院开庭

2022年8月1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汕头中院开庭审理,该案近期还会持续推进立案。

2021年11月3日,宜华生活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宜华生活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18日,继续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北京文化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2022年7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北京文化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2021年11月1日晚,北京证监会发布对北京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北京文化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

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 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 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3月22日到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北京文化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7月18日,继续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新潮能源股民索赔案立案

2022年7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新潮能源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2年4月1日,新潮能源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新潮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北京金融法院正式立案。

2021年12月24日晚,新潮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决定书》。经查明,新潮能源未及时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担保事项,对于相关担保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0月8日到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2年4月2日之前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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