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积金信用贷害死人款在成都的期限大都能有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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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邛崃市工资流水贷省心省钱!省一半人力费!2022已更新(现在/介绍)不一致的,取值确定月收入。哪些情形不予贷款近两年贷款连续逾期超6期或累计逾期超12期,不予贷款《细则》还规定了不予贷款的情形。首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存在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种情形,是个人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中包括:当前贷款逾期的,或担保人代发贷款合规管理发展趋势。2住房贷款信用额度趋于紧张第三季度,正所谓存在即合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助贷公司经过多年的犀利,的发展,很多倒闭了,也有不少发展起来了,甚至打破了互联网的局限性,发展成了各个公司,从而说明了助贷公司的存在,从而助贷公司具有很大的意义。,是否会影响到申贷额度,像是信用空白、个人或配偶有信用污点,

成都锦江区成都邛崃市工资流水贷省心省钱!省一半人力费!2022已更新(现在/介绍)以退的,并且这个退还的方式日期、金额等等的信息要写明白,不能说订金可退这个里面什么时间退,在合同里面约定一个几个工作日、那么后来是有据可凭的。车辆除了是我们的日常交通工具以外,但是当我们的资金陷入困境之后,我们是可以抵押车辆获得贷款的。不过抵押车子之前,有一些事情我们必须要了解,比如汽车抵押贷款时长

成都锦江区而找到助贷公司规划,便能依照你目前的条件与需求,给予的规划,与银行相比,由于能针对不同客户申请适合的专案,因此,贷到的利率通常弹性也较大。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3、按照贷款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限额为70万元

成都邛崃市工资流水贷省心省钱!省一半人力费!2022已更新(现在/介绍)及凯迪拉克方面上个月的单月销量,但对这个岌岌可危的汽车品牌来说,充满机遇的市场依然是其在全球范围内赖以复兴的倚仗。跨国豪华汽车制造商的重视无疑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汽车市场在经历结构调整之后将要释放的活力,后者也将对汽车行业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报告提出了质量变革、效率变上,LPR代替贷款基准利率成为新的贷款定价基准。未来贷款定价助贷能有效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属于金融寒夜发展中的大趋势。,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增强货币的效果,但不能替代货币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良好。4.已出具《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5.商业贷款正常,无逾期记录。按年调整抵押贷款利率意味着按年调整抵押贷款利率。“年”对于抵押贷款利率的调整周期,即每年调整一次。抵押贷款利率每年重新调整定价的那一天被称为抵押贷款利率的调整周期。“重定价工怎么办?1.如果业主已经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房子已经停工,首先要了解停工的原因。2.如果房地产已经关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链已经断裂,项目资金将被拖欠。我们可以组织其他业主一起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采取行动,积极合作,以获得法律支持。3.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可以给开发商一些时间,让他们在几大国有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增长速度都在不同成都的变缓。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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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 ____市____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方米)以人民币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__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银行____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阅读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1)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菁华4篇)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1

  房贷注意事项“六要六不要”: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将获得更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无疑市民拥有越多的选择权越好;

  三、要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此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

  四、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因为如果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水*,而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很有可能在还款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提供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就可在年初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此外,特别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搬迁新居,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

  六、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2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一、贷款金额____币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人售房单位账户。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六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3

在现今的社会压力之下,我们很多人选择了买房,而二手房也成了市场中热门的选择,那么在我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请看编辑为你整理的“二手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二手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三、价款: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房屋过户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这两种情况下,最好是由中介机构提供担保。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

五、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通常情况是约定仲裁,这样可以保证争议的及时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赠送的物品清单。

第一步,房地产经纪人会拉你去签房屋买卖合同,此时便需要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了。 而当你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经纪人的佣金就需要给他了。

第二步,如果你签了买卖合同,并愿意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则此时你需要填写“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然后将表提交给银行。

这些步骤与经纪人没有太多的关系,经银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业主通知其签订借款合同。然后你就需要在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件,与此同时,你也缴纳保险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然后交给银行签字盖章。

第三步,到房管局了。因为你是抵押贷款买房子的,所以你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是填帐表。

第四步,我们回到银行,因为经过房管局的登记与公证,银行知道你目前房子与你的情况了,然后你就得到了公证后的“借款合同”、“借据”等,按通知银行将款项划入到你的卖家账户次月。你的交易就这样完成了。

第五步,我们需要注意自己的财政政策了,我们需要按月还款,如果不还款,次月银行就打电话过来和你唠叨了。但是,当你将借款全部结清,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你就能取回发票,房产证、保单正本了。房子正式归你所有了。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建行)

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

买方:(同市管公积金)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注意事项4

买房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现房或准现房有啥区别?法律上要尤其注意啥?小编整理了“现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买房、签约时应注意: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1、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进行验收,据此办理入住手续。实在不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2、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如果不让您入室查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3、注意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发生纠纷时应注意:

1、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

2、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这是决定官司成败的关键。

3、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

购房人一定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把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约定。此外,在开发商交房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看交付给你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2、要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此表方能说明该栋楼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要和开发商共同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工作。这是一项细致工作,如果购房人不懂工程质量等相关知识,最好找懂工程的朋友来共同完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整栋楼是合格的,但不意味着购房人所购买的这套房没有质量问题。

4、要向开发商索要《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维修。

5、签订合同要注明房屋缩水要开发商赔偿,所交大定金可以退还(法律规定),会所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在业主的公摊中。

那么,业主如发现购买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能不能退房呢?如果购买人和开发商在退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退房: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出现质量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2)

——个人建设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

个人建设银行购房贷款合同1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建设银行____市分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 区(县) 街道(镇) 路(村) 弄 号 室商品房。

贷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建设银行____市分行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建设银行____市分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本金′月利率+ 还款总月数 (1+月利率) ——1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百 拾 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建设银行____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nbsp;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3)

——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

一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 起至 止,共计 个月,利息按(商定决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 房产证号为: 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一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 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4)

——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 (菁华4篇)

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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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冰雹;地崩、山崩;火山爆发;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战争、类似*、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民众*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六、赔偿处理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九、争议处理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太*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太*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第四条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2

贷款买房现在已经不稀奇了,很多人都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购买房子,就会选择去贷款,但是贷款也有一定的条件,贷款时还要签署合同,而且绝大部分人对房屋手续都不了解,贷款办理的速度也会减慢,有的人就会问到,买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而一些刚办完手续的人会问,买房贷款合同多久可以拿到?合同圈为大家提供《2xx购房贷款合同范文》,欢迎阅读。

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十、特别约定: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3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 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冰雹;地崩、山崩;火山爆发;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空中运行 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 等其他后果损失;战争、类似*、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 征用、销毁和毁坏;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 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 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 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 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 付。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发生损失后,被保 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 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 保险费;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 承担;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 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 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太*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 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太*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 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 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 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 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 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日内, 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 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 保险金给付责任。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4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xx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x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乙方以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

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如9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x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

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5%,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1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5)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格式 (菁华1篇)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格式1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冰雹;地崩、山崩;火山爆发;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战争、类似*、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民众*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太*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太*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年内**;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 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    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格式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 (菁华1篇)(扩展6)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保证合同 (菁华1篇)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保证合同1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 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第五条 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 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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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您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您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您的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征信记录了您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您未来的经济活动。
征信,要“征”您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您是谁”。也就是您的基本信息,包括您的身份、姓名、家庭关系、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您借了多少钱”。也就是您的整体负债情况,包括您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办了几张信用卡、每张卡的信用额度是多少,从商店赊购了多少商品,享受多少种先消费后付款的服务等。
“您按约还款了吗”。就是您在什么时候还了什么钱,是不是按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还了款,包括各类贷款,还包括信用卡、电信等先消费后付款的各种公用事业费用等。
“您遵纪守法了吗”。就是您是否遵守了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民事经济案件的判决信息、已公告的欠税信息等。
需要指出的是,征信机构采集的信息都是您在经济金融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对于一些与信用无关的信息,比如个人存款信息、个人宗教信仰等,征信机构是不采集的。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以下两类机构:
提供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贷款的机构。这类机构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个人的信贷信息,如借款金额、还款情况、担保情况以及使用信用卡的情况等。
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机构。主要是电信企业,水、电、燃气公司等公共事业单位,上述单位提供个人缴纳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信息。
此外,上述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法院、政府部门。民事经济案件责任一方的信息主要来自作出判决的法院,个人欠税信息来自相关的税务部门。
负面信息是指您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即违约信息。比如,您向银行申请了一笔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合同约定,您要按月归还银行一定金额的贷款,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个人信用记录里就有逾期还贷的信息,从衡量一个人的信用意识讲,这些信息就是负面的。如果一段时间内连续或多次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下次您再和银行打交道时,银行可能就会更加谨慎。注:信用交易是指在交易中,您作为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承诺在未来偿还的前提下,对方向您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活动。比如,商业银行向您发放贷款,或您享受先服务后付费,产品赊销、赊购等,这些交易就属于信用交易。
9. 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一般来讲,个人信用报告有两大类,一类是给您自己看的,它包括了征信机构拥有的所有关于您的信息,包括是哪家银行给您的贷款,哪家电信运营商给您提供的先打电话后付费的服务等;另一类信用报告是给银行或其他机构看的,包含您所有的信用交易信息,但出于公平竞争的目的,个人信用报告里没有记载给您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服务的机构名称,即没有与您进行信用交易的机构的信息,除非这家机构就是查询您的信用报告的机构。
10. 为什么说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作为一个成年的中国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面印着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类似这样的身份证件,其他国家的公民也都有,名称可能不同,但作用相同:证明作为自然人的您是谁。所以这个身份证谁也离不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每个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除了需要证明您是谁之外,还需要有一个方便、可信的工具来说明您作为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是否可信、可靠,这个工具就是个人信用报告。它记载了您在以前的信用交易中的表现,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更好地了解您,尽快作出是否与您进行交易的决定。
个人信用报告在欧美已经非常普及了,几乎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个人信用报告,而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更是普遍,几乎渗透到个人每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中,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享受政府福利等。如果没有个人信用报告,几乎是什么事都办不成的。
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日益广泛,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像我们的“居民身份证”,所以人们形象地称它为“经济身份证”。
11. 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
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
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
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在国外,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查询记录保存两年。因此,即使个人由于种种原因确实无法偿还债务,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12. 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义务?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
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时,应向商业银行等机构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
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
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13. 别人可以随便看您的信用报告吗?
不可以。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各国在这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限制信用报告的使用,保护公民的隐私。具体做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本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您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法定目的。即法律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概括而言,是在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您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您的信用报告,不再需要您的书面授权。
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14. 征信机构给您提供哪些服务?
提供您本人的信用报告。向本人提供信用报告是很多国家的法律中规定的征信机构应尽的一项义务,因此,如果您要看自己的信用报告,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申请,征信机构必须满足您的要求,向您提供本人的信用报告。这项服务在很多国家是有偿的。
接受您的异议申请。如果您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中有些信息与事实不符,您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征信机构必须有专人接受并处理您的异议申请。
修改信用报告中的错误信息。如果查实您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信息被征信机构搞错了,征信机构必须尽快改正;如果是由商业银行等报送数据的机构搞错了,则征信机构必须协调出错的数据报送机构更正错误。
15. 什么是个人信用数据库?
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个人的信用信息,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为商业银行、个人、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日常的运行维护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承担。
16. 个人信用数据库有哪些特点?
全国集中统一建库。个人信用数据库将来自全国各地不同机构、不同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在一个数据库中。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记录了全国近6亿人的信用信息。
广泛的机构覆盖范围。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覆盖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信贷营业网点,包括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以及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额信贷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
广泛的数据覆盖范围。个人信用数据库中最重要的信息是个人与银行之间的信贷交易信息,同时,为全面反映您的信用状况,还采集了一些能证明您目前身份的信息,包括您参加国家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您的一些非银行的信用交易信息,包括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缴纳电信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您遵纪守法的一些信息,包括欠税、法院判决信息等。
社会功能显著。个人信用数据库全面采集个人的信用信息,既方便了您向商业银行借钱,督促您按时归还借款,同时也督促您在其他领域注重保持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养成恪守信用的良好习惯。如果每个人都成了守信的人,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也就改善了。
17.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信息?
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的信息有以下几类: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
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截至2007年年底,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了部分地区的电信用户缴费信息,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261个地(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9个城市的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
随着条件的成熟,个人信用数据库还将采集更多的信息,以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包括个人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个人欠税的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
18.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贷款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贷款信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贷了哪些款以及每笔贷款的还款记录,具体地说,包括个人什么时候在哪家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是多少;贷款的种类、期限和还款频率;目前已经还了多少钱,还有多少钱没还;每月需要还多少钱以及各月是否按时、足额还款,是否有连续数月不还款的记录,共有多少次没有按时还款等信息。
19.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信用卡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信用卡信息基本上也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办了哪些信用卡以及每张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及还款情况,具体包括:什么时候在哪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刷卡消费时最高可透支多少钱(即最高可以使用的额度有多少),目前已经透支了多少钱(即使用了多少额度),本月需要还银行多少钱,最近24个月各月是否按时还款,是否有连续数月不还款的记录等。
20.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吗?
采集!国家助学贷款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向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将助学贷款及还款情况等相关信息报送到了个人信用数据库。
21. 个人信用数据库从何时开始采集信贷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个人信贷信息,在此之前发生的但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采集,2004年1月1日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个人信用数据库都会采集。
22. 为什么还要采集我已还清的信贷信息?
有些朋友认为,既然我已经还清了借款,那么相关信息就应该从个人信用数据库中删除,为什么还要记录呢?特别是虽然我确实发生过没按约定时间还款的情况,但后来都还了,为什么还要予以记录呢?
的确,未按时还款的信息,即逾期记录,即使后来还清了借款,也会在个人信用数据库中记录一段时间。这是因为发展个人征信、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就是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活动,无论您过去是守信的,还是由于种种原因确实未能按时还款,这样的信息都会记录在您的信用记录中,帮助商业银行等信用信息使用方来预测您未来是否会发生同样的事。因此,对于您以前的还款行为,无论是正常还款还是逾期还款,即使您已经还清了,这些信息都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数据库中。
23. 为什么要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对贷款都要承担还款责任,当被担保人在贷款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必须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24. 为什么要采集配偶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在法律上是一个经济实体,商业银行在考察个人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要同时考察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所以,个人信用数据库会采集配偶的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目前,这些信息的来源是您在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时告知银行的信息,因此,在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时,请如实告知银行关于您的婚姻状况及配偶情况。
25. 为什么不采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用交易信息?
采集个人与个人之间信用交易信息成本高、时效性差、准确性更难保证。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听信个人信用交易一方的一面之词就将相关信息记录到了另一方的信用记录中,可能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借鉴其他国家发展征信的经验,个人信用数据库不采集个人之间的信用交易信息。但是,如果个人信用交易中的一方将另一方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被告一方确实为责任一方且具有偿付义务,这类信息各国征信机构都会采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与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积极商讨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这类信息的相关事宜。
26. 采集个人在外地或境外的信用交易信息吗?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在外地的信用交易信息。该数据库是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覆盖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信贷营业网点。不管您是在本地还是在外地,只要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过贷款、信用卡等信用交易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会自动将您相关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到个人信用数据库。
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在境外的信用交易信息。
27. 我没贷款,也不打算贷款,为什么还要采集我的信息?
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为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即便没有贷款,但你可能有其他领域的信用信息,将这部分信息收集起来,尽早建立信用记录,可以方便您未来的经济活动。
28. 个人信用数据库多长时间更新一次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按各信息来源本身的业务周期,即各部门自身信息的更新频率更新信息。一般来说,贷款等经常发生变动的信息,按月更新。随着技术的进步,更新频率将会逐步提高。
个人信用数据库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保证信息安全。
制度安排。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五章“安全管理”专门对数据库的运行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不定期地对商业银行报送和使用数据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制度和监督管理上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技术层面。个人的信息是通过专线从商业银行等机构传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个人信用数据库系统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安全系统。除此以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采取了许多技术性保障措施,对查询者的身份、查询目的及查询范围的合法性进行认证。这些措施完全可以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30. 加入个人信用数据库为什么不需要申请?
个人信用信息是由征信机构主动采集的,不需要个人申请。只要在商业银行开立过结算账户或者是与银行发生过信贷交易的个人,都加入了个人信用数据库。
31. 个人信用报告是哪个机构出具的?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32. 个人信用报告有几个版本?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两种版本的个人信用报告,即银行标准版和个人查询版。两者的共同点是全面反映了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关于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区别在于银行标准版主要供商业银行查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该报告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个人查询版供本人查询使用,在这个版本中,贷款银行等授信机构的名称全部展示。
小知识:授信机构是指给您提供信用服务的机构,包括给您贷款的商业银行、提供赊销服务的百货商店、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
33. 没有贷款的人有个人信用报告吗?
目前,凡是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有自己的信用报告。另外,由于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了部分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和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涉及以上信息的个人尽管没有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但也有自己的信用报告。不同之处在于信用报告里的内容有繁有简,原因是个人信用活动不同。对于信用活动较频繁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自然就多,对于那些信用活动较少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相应就少。
34. 农民有个人信用报告吗?
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农民兄弟能够带着自己在本乡本土积累的信用记录进城打工,进城发展。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覆盖到了广大农村地区,只要在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过款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农民都有个人信用报告,而且这个报告到哪里都可以使用。
35. 能查自己的信用报告吗?
当然可以,这是个人作为信用报告主体的基本权利,《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向个人提供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36. 到哪儿查自己的信用报告?
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
37.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您本人亲自上门去查。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38. 在外地能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吗?
能查。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39. 有查询次数的限制吗?
没有,但查询次数多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例如,在个人征信比较发达的美国,该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为保护个人知情权,征信机构每年要向个人免费提供一次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本人超过一次的主动查询,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40.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吗?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种服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一定费用,但目前暂不收费。
41. 为什么鼓励个人向交易伙伴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客观地记录了个人的信用历史。把个人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交易伙伴,可以让交易伙伴快速、全面地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双方能够迅速了解、沟通,能够很快地坐下来谈生意。如果自己按时还款、认真履约,那么您的这份信用报告就有可能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商机。
42. 如何让别人帮我查询我本人的信用报告?
如果您不方便亲自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您本人的信用报告,可以委托他人(以下称为代理人)查询您的信用报告。代理人需得到您(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需要携带他自己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您的信用报告。
43.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是哪些?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也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
44.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申请;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其中,除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无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同意外,因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45. 商业银行审查个体企业信贷申请时可以查询业主的个人信用报告吗?
可以。个体企业,特别是无限责任企业的信用状况与该企业的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信用状况有着很强的关联性,查询该企业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加全面地判断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信贷安全,防范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在审查个体企业的信贷申请时可以经过该企业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授权,查询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46. 商业银行的任何工作人员都可以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吗?
不是商业银行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可以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设专门岗位,指定专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信用报告查询员必须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47. 其他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除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外,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日益广泛。目前,部分地区在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时,部分单位在进行公务员录用和任用考核,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招聘财务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时,从全面考核候选人资格的角度出发,也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这些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授权,授权可以是公告性的,比如在公开招聘办法或者对代表资格的要求中直接说明要查询应聘者或候选代表的个人信用报告,也可以是特定的书面授权。
48. 发现他人未经许可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时该如何处理?
当发现他人未经许可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时,应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依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违反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还将被移交相关司法部门。
49. 司法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是每个公民和机构的义务。为更好地履行这一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50. 个人信用报告为什么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依据?
个人信用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司法证据。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来源于商业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不是原始数据,只能作为司法调查的参考,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证据,不能直接用于对抗第三人。
51. 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有什么区别?
信用报告中显示的“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两者间隔时间非常短,通常在5秒以内。一般来说,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应当是截至“报告时间”时,个人数据库中所拥有的关于被查询人的所有的最新信息。
52.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指个人开立结算账户的数量、开户银行等;
(4)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从部分省(市)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采集个人的信用信息,这项工作正逐步向全国推开。因此,有些城市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或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有些城市则没有。
53. 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4. “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怎么回事?
信用报告中“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已与公安部居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过核实。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与公安部居民身份核查系统已经联网,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进行核对查实。如果核查实现,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查结果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
(5)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55. 什么是“信用额度”与“共享授信额度”?
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等,事先为申请人设定的最高使用金额,这反映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程度的肯定。在卡片有效期和信用额度内,申请人使用信用卡并还款后,信用额度会自动恢复,从而可循环使用信用卡。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信用卡及其账户共享同一个信用额度,当任意卡片及账户消费一定金额后,这几个卡片及账户的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均会相应减少。
举一个例子,某位客户拥有两张同一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假设分别为A卡和B卡。两张卡共享10000的信用额度,当这位客户使用A卡消费3000元后,当他再用B卡去消费时,由于B卡的额度与A卡共享,这就意味着B卡实际只能使用7 000元的额度。假设A卡为双币信用卡,由人民币和美元两个账户组成,两个账户共享10 000元人民币,美元账户的信用额度为等值人民币,上述情况在信用报告中展示为:
56. 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什么也要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授信额度反映了银行对您信用状况的肯定,在授信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您可循环使用信用卡或贷款,当归还信用卡消费额或贷款时,授信额度会自动恢复,因此,授信额度是反映您个人信用状况的正面信息,应当记入您的信用报告。
57. 如何理解信用卡的最大负债额?
在每个账单周期内,发卡机构一般会为持卡人统计出一个账单周期内当期应还的金额。信用卡的最大负债额就是各个账单周期内应还金额的最高值。
小知识:银行在批准您的信用卡申请后,会为您确定一个月里的某一日为您的账单日,两个账单日之间为一个账单周期。要注意的是,这个周期的起始日可能与自然月的起始日不同。
58. “透支余额”与“已使用额度”是什么意思?
透支余额和已使用额度反映的是持卡人当前的负债情况,通俗地说,就是表明持卡人欠银行多少钱。透支余额是针对准贷记卡而言的,而已使用额度针对的是贷记卡。要注意的是,此数据项包含本金和利息。
逾期,即过期,指到还款日最后期限仍未足额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属于逾期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1)比到期还款日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了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温馨提示:不同商业银行的还款日可能不同,客户应注意在自己贷款的还款日之前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或按时到银行柜台办理还款业务,以免造成逾期。同时,建议您在还款日的前几天办好还款手续,因为商业银行的扣款时间有可能在还款日的上午,如果您在还款日当天下午还款,银行有可能扣不到款,这样有可能对您的信用记录造成影响。
60. 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这三个项目很容易混淆,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假设2006年1月某客户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按合同每月需还2 000元。但因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3月至7月连续5个月未还款。下边我们来计算该客户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期数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由于该客户连续5个月也就是5期没有还款,所以当前逾期期数是5。累计逾期次数是一个累计数,只要逾期1次,它就累加1次,所以它也是5次;最高逾期期数是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在3月至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中取最大的一个数字,不难理解它也是5。
假设2006年8月该客户把前5个月应归还的贷款共10 000元还上,此时这三个数据项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看当前逾期期数,虽然8月之前已经没有欠款,但该客户没有还8月的2 000元,即8月逾期1次,所以当前逾期期数等于1。再看累计逾期次数,由于前5个月累计逾期次数是5次,第6个月再逾期1次,累计逾期次数要相应增加到6次。至于最高逾期期数,取3月至8月“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7月的5次。
61. “当前逾期总额”就是目前该还没还的钱吗?
当前逾期总额是截至信息获取时间前最后一个结算日应还未还的款项。对贷记卡而言,是指当前未归还最低还款额的总额;对贷款而言,是指当前应还未还的贷款额合计,应还贷款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的构成应视具体合同规定而定。对于准贷记卡,该数据项无意义,所以显示为0。
温馨提示:除当前逾期总额之外,信息获取时间后发生的应还款款项也应该列入目前应归还款款项之列。合理安排还款计划,避免形成新的逾期记录。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个人信用报告是一个客观记录。不管是逾期1天还是逾期180天,都会如实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假设某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款,且在此之前从没有过逾期记录,那么,当逾期1天时,信用报告中相应的当前逾期期数体现为1,而逾期180天时,当前逾期期数为6。个人信用报告对此不作信用评价,只是如实的记载,但是,信用报告使用者可以对此作出不同的判断。但是要说明的是,这里1和6这两个数字对商业银行判断风险而言,一般会存在很大差别。
63. 为什么要单独把“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 未付余额”标识出来?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是指该张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余额。从该张准贷记卡首次透支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超过180天(不含180天)时,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为全部透支余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之和。如果从首次透支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未超过180天,则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等于0。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商业银行视准贷记卡客户在60天内还款为正常还款,不会影响客户新的授信申请。但当持卡人超过180天未还款,则说明其还款意愿不强或还款能力有问题。将此余额标识出来,有利于银行判断持卡人的信用状况,控制信用风险。
64. 什么是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
最低还款额是针对贷记卡而言的,是银行在账单日计算出的最低还款额,一般为到本账单日为止已使用额度的一定比例。作为一种短期融资工具,使用贷记卡额度后,银行在还款日并不要求客户归还全部金额,而是允许客户归还使用额度一定比例的金额,比如10%,这就是最低还款额。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全额还款,所有使用的额度都将从使用日开始计收利息。
65. 信用卡按期只还最低还款额算负面信息吗?
不算。只要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就不算逾期。因为银行发放信用卡时与客户的协议规定,客户可以按最低还款额还款,所以,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是正常履约的表现,不构成负面信息。不仅如此,由于该客户可能给银行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倒可能成为银行信用卡的营销对象。
66. “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是什么意思?
是指客户的该张贷记卡在结算月往前数的最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的次数。贷记卡按月结算,“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是“几”,就是有几个月客户没有还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
67. “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这个指标记录了持卡人从结算年月起往前推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一般而言,商业银行会用这个指标来判断个人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
需注意“C”和“G”,C表示正常结清的销户,即在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而G表示结束,指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如坏账核销等,这两个要加以区别。此外,也需注意“#”这个符号,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68. “信息获取时间”与“结算年月”两个时间点有什么不同?
信息获取时间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该记录信息的时间,也就是该记录信息加载到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时间。结算年月反映的是信用报告中本条记录已更新到的月份,是最近24个月还款状态记录的参照时间点。举例说明,下面列出某个账户24个月的还款状态,结算年月是2005年8月,这就表示编号1是2005年8月,编号2表示结算年月往前推的一个月,即2005年7月,依此类推;同时结算年月也反映出该条记录最新更新到了哪一个月。
69. “信息获取时间”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有什么关系?
信息获取时间一般早于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因此,有些在信息获取时间后发生的信用交易,例如,某些还款行为,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可能尚未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70. 什么是“特殊交易信息记录”?
特殊交易信息记录是指在信贷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展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71. 什么是“特别记录”?
特别记录是指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等信息。核销后客户主动还款等非负面信息也可以记录在“特别记录”栏。
72. “个人结算账户”就是我在银行的所有账户吗?
不是。与只有现金存取功能的储蓄账户不同,个人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账户的一种,具有使用支票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功能,可以用于办理汇兑、转账等业务,传统意义上的借记卡即属于个人结算账户。您在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就不包括在“个人结算账户”栏目中。
73. 个人信用报告中“法人机构数”和“机构数”是一个含义吗?
不是。法人机构数是您所有的信用卡和贷款所属的不同法人机构数量的合计数,反映了您的信贷业务在不同法人机构中的分布状况。机构数是您所有的贷款和信用卡所属的不同机构数量的合计数。
每一家商业银行的总行均为法人机构。比如,您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了信用卡,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您的信用报告中法人机构数为3,机构数为4。
值得注意的是,“法人机构数”和“机构数”这两类信息只在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标准版中出现,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查询版里没有这两类信息。
74. 为什么看不到信用记录“良”或“不良”的字样?
很多朋友问,银行的信贷人员说我有不良信用记录,可我在我的信用报告中为什么看不到“良”或“不良”的字样呢?个人信用报告是客观记录个人信用活动的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客观、中立的原则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对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评判,所以在您的信用报告中当然不会出现“良”或“不良”的字样。比如某人有一笔贷款逾期几天未还,他的信用报告中将记载为这笔贷款逾期(主要体现在“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总额”、“24个月还款状态”、“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等项目中),而不会记载“此人逾期还款,记录不良”等字样。因此,如果您发现商业银行信贷人员或其他报道材料称“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如何如何”,这种说法是欠妥的。
当然,个人申请贷款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可能会说“因为你有不良记录,所以不能贷”,这实际上是工作人员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客观记录,对您的信用状况作出的主观判断。不同的银行、不同的信贷业务员,判断标准可能会不相同,对同一个人的信用状况作出的评判可能就不相同。
75. 为什么不能说负面信息就是“不良记录”?
负面信息是客观记录,“不良记录”是一种主观评价。个人信用报告只作客观记录,不作信用评价。在实践中,如果个人使用信用卡或贷款出现偶尔一两次短期逾期等负面信息,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审查时是不会将它作为“不良记录”而拒绝给您办理信用卡和拒绝给您贷款的。
76. 负面信息主要出现在哪些栏目?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负面信息是指没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信息,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地方:
(1)“贷款明细信息”中的“累计逾期次数”、“最高逾期期数”是较常见的负面信息。
(2)“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出现“/”、“*”、“N”、“C”以外的标记,比如是数字1到7,或者是“D”、“Z”,这些符号表明个人有欠款逾期未还的信息。
(3)“信用卡明细信息”的贷记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出现0以外的情况,比如是数字1到7。
(4)“信用卡明细信息”的“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出现0以外的情况,比如是数字1到7。
(5)“特别记录”中如果存在诸如“该人曾因不履行担保责任被起诉”、“该人曾因开具大额空头支票被处罚”等信息,也可能形成负面信息。
小知识:准贷记卡的24个月还款状态出现“1”或“2”,为什么不能说是负面信用记录?这是由准贷记卡的性质决定的,24个月还款状态中出现“1”或“2”,并不意味着准贷记卡处于不正常状态,实践中,多数商业银行视准贷记卡客户在60天内还款为正常还款,不会影响该客户新的授信申请。客户当月只要使用了准贷记卡,并且没有在商业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数据前还清,在还款状态中就被记为透支,即还款状态表示为“1”。如果客户在下月还清欠款,同时不在下月透支,则下月的还款状态为“*”。
77. 为什么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 款与“恶意”欠款?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不对欠款进行“善意”欠款或者“恶意”欠款的区分,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其次,商业银行等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机构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其他信息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
78. “异议标注”与“本人声明”有什么不同?
“异议标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异议受理人员接受异议申请后,在该异议申请人的信用报告中添加异议标注,表示这份个人信用报告中可能存在有误的信息。在异议处理没有结束前,异议标注所指出的记录内容有可能是正确的信息,当然也可能是错误的信息。另一种是商业银行提供的异议回复函证明异议申请人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确实有误,但因技术原因,商业银行无法及时报送更正信息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暂时无法及时进行信息更正,异议受理人员对该异议信息作出有别于其他异议信息的特殊标注,说明异议事项的调查实情,以及暂时不能更正的原因。对应信息的内容应以异议标注的说明为准。对此类异议标注,商业银行会加以关注,并作为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参考。
“本人声明”一般是在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回复有不同意见或者认为存在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即本人声明。其真实性由异议申请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异议受理人员负责检查异议回复函、身份证件及声明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但不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相应地,本人声明对商业银行判断信用状况的参考作用比较有限。
79. 什么是“查询记录”?
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两年内被查询的情况。包括查询日期、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内容。通俗地说,就是您的信用报告何时因何种原因被何人查询过的历史记录。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被查询有以下几种原因: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本人查询和异议查询。
80. 为什么要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
查询记录中记载了查询日期、查询者、查询原因等信息,据此可以追踪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情况。对个人而言,您应当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其他人或机构是否未经您授权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第二,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您的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查询,但您的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又表明这段时间内您没有得到新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可能说明您向很多银行申请过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信息对您获得新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需要说明的是,因贷后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虽然也被记录在“查询记录”中,但并不需要经过您本人授权。如果您发现您的信用报告被越权查询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理;造成实际损失的,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81. 提高数据质量,您能做什么?
提高个人信用数据库中数据的质量,需要您的大力支持。您可以在以下几方面提供帮助:
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您在申请银行贷款、申请信用卡等时,要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资料。
信息变化通知银行。如果您的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发生了变化,要及时到银行等机构去更新个人信息,这样商业银行就能将您的最新信息报送到个人信用数据库,数据库就能够更全面、准确地记录您的情况。
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要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主动查询信用报告。您是信用报告的主体,对自己的情况应当是最清楚的,也最容易发现您的信用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所以应当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特别是在您申请贷款或信用卡前,最好能查一下自己的信用报告,这样,您与商业银行交易时对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一旦发现信用报告出错,要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或者是提供错误信息的商业银行等机构取得联系,及时纠正错误,使个人信用数据库记录的您的信息更加准确。
异议就是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者不同意见。产生异议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种:一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但您没有及时将变化后的信息提供给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影响了信息的更新;二是数据报送机构数据信息录入错误或信息更新不及时,使个人信用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有误;三是技术原因造成数据处理出错;四是他人盗用或冒用个人身份获取贷款或信用卡,由此产生的信用记录不为被盗用者(被冒用者)所知;五是个人曾经与数据报送机构有过经济交易(如办了信用卡、贷过款)但自己却忘记了,因而误以为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错。
温馨提示:当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反映的信息持有不同意见时,建议您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还可以到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数据报送机构核实情况和协商解决。
83. 提出异议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如果您亲自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申请,只需出示您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如果您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人(您自己)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84. 异议申请多长时间能解决?
您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具体流程如下: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当日将您的异议申请通过网络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迅速完成异议信息的确认工作,如果确实存在异议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在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对异议信息予以标注,并立即将您的异议信息发送到相关业务数据报送机构进行协查。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错误的,有如下两种处理措施:一是业务数据报送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数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更正。二是因技术原因数据暂时无法更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对该异议信息作出有别于其他异议信息的特殊标注。
异议信息经更正修改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会通知个人领取异议回复函。
温馨提示:请您一定要留下正确的联络方式,以便异议处理人员能及时将异议处理结果反馈给您。
85. 常见的异议申请有哪些?
目前,在异议处理工作中常常遇到的异议申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认为某一笔贷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没申请过。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他人冒用或盗用个人身份获取信贷或信用卡;有些信用卡是单位或朋友替个人办的,但信用卡没有送到个人手上;自己确实办理过贷款或信用卡,但忘记了。
第二类是认为贷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有以下几种典型情况:个人的贷款按约定由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代个人偿还,但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没有按时到银行还款造成逾期;个人办理的信用卡从来没有使用过,因欠年费而造成逾期;个人不清楚银行确认逾期的规则,无意识中产生了逾期。例如,贷款合同规定每月20日还款,而有些人认为只要月底之前还款就行,结果就造成个人每个月都有逾期还款记录。
第三类是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异议申请人当初在申请资料上填的就是错误信息,或者后来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却没有及时到银行去更新;个人信用数据库每月更新一次信息,系统未到正常更新时间。
第四类是对担保信息有异议。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个人的亲戚或朋友以个人的名义办理了担保手续,个人忘了或根本不知道;个人自己保管证件不善,导致他人冒用个人的证件办理了担保手续;个人曾为别人贷款或信用卡申请进行了担保,却不记得了。
温馨提示:目前,由于各家银行的贷记卡年费扣收方式都不相同,个人在申办贷记卡业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申办协议及合同内容,明确年费扣收方式,不要只听凭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避免因拖欠年费造成负面信用记录。
86. 常见的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异议”有哪些?
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异议”事件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作为个人信用报告主体的当事人可能觉得很委屈,但一般来说,这类事件经核查后,都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事件,只能记录在当事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常见的案例有以下几种:
(1)个人办理类似个人汽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以及由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办理的按揭业务,按约定由汽车经销商、房地产开发商、代理方等第三方代理还款,而第三方没有每月按时还款,甚至还将款项挪作他用,致使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记录。
(2)个人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后又因各种原因退房,开发商退还了个人首付款,但并没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结清,继续将款项挪用并且不按时还款,造成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记录。
(3)个人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后将房屋出售,没有到银行办理转按揭贷款,后来房主不按时还款造成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逾期记录。
(4)个人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从住房公积金中扣还款的,因单位缴存不及时,或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之间划账存在时间差造成逾期记录。
(5)因为个人不了解银行还款日的规定或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还款日,或者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日变更时银行没有告知个人等原因造成个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结果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逾期记录。
(6)个人信用报告中涉及个人没有收到的信用卡因扣收年费造成逾期记录。
(7)由于与出售物品的商家或银行产生争议而没有按期还款造成逾期记录。
(8)个人信用报告涉及的住址、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后没有让银行及时更新造成基本信息展示与实际不符。
(9)个人近期才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结清业务信息,因征信系统信息更新周期原因暂时没有反映。
87. 个人对信用卡未激活欠年费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不服,可以通过提出异议解决吗?
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中规定信用卡只有激活才有效,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合同规定未激活就有效,扣收年费造成的逾期记录就不属于异议申请受理范围。
温馨提示:据了解,目前许多商业银行对未激活或未使用的信用卡都要收取一定年费,商业银行贷记卡申办合约中明确规定甲方(银行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收取年费、挂失费等费用。一些银行推出了信用卡激活使用几次后免年费的优惠政策,但这并不存在信用卡不激活就不收取年费的问题。如果欠交年费,相应的逾期信息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不打算使用信用卡,最好将未激活且还未产生年费的信用卡及时注销。
88. 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却不还款, 相关的信息记在我的信用报告中,可以提出异议吗?
不可以。从反映出来的问题看,出借身份证是您主动、自觉的行为,您要对以自己名义进行的活动负责。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89. 对个人基本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个人信用报告中涉及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工作单位、通讯住址、邮政编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配偶单位、配偶联系电话等。
如果个人对信用报告中涉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异议,您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如经过核查证实个人信用报告展示的某些信息有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督促报送数据的商业银行等机构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如果对个人信用报告中其他基本信息有异议,最简便的方法就是您到与您有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更新、更正您的信息,商业银行会在下一次报送数据时报送您更新、更正过的信息,相应地,您在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基本信息也会得到更新或更正。
90. 对个人结算账户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您对个人结算账户信息有异议,可以持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
91. 如果个人信用报告漏记了个人的信用交易 信息怎么办?
如果个人信用报告漏记了个人的信用交易信息,您可以通过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要求商业银行等机构将遗漏的信用交易信息补上。在提交异议申请时,请提供有关交易的详细情况。
92. 异议原因是信息滞后怎么办?
在国外,征信机构更新个人信息的频率大致有三类:实时更新、次日更新或次月更新。在我国,考虑到商业银行结算周期多以月为单位,相应地,个人信用数据库是每月更新一次数据库中的信息,因此,最新的信用信息一般要间隔一个月以后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出来。今后,随着技术的进步,个人信用数据库会逐步提高信息更新的频率,逐步解决信息反映滞后的问题。
93. 对异议处理仍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您对异议处理结果仍然有异议,您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表个人声明。“个人声明”是当事人对异议处理结果的看法和认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保证“个人声明”是由本人发布的,不对异议声明内容本身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解决。
94.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个人声明”?
在某些情况下,逾期既不是您本人原因造成的,也不是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的过错,这时可以使用“个人声明”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比如,个人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后又因各种原因退房,开发商退还了首付款后并没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结清,从而形成负面信用记录,此时,您就可以申请添加个人声明。
温馨提示:有些情况不适合发表“个人声明”,比如,由于出差、工作忙等个人原因造成的逾期,就不能发表个人声明。
95.为什么不能把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件借给别人用?
首先,这样做违法;其次,会造成信用记录失真。举个例子,任何行为都要有个主体,这个主体不是张三就是李四,如果把张三守信的行为记在了李四名下,这就等于为李四积累了信誉财富,张三却没有得到因自己守信而带来的益处。但如果把张三不守信的行为记录在李四名下,李四就得替张三“背黑锅”。这样,张三和李四两人的信用记录都是失真的,原因就在于信用信息的主体身份搞错了。为避免这种情况,每个人就要爱护自己的身份,是谁的行为就记在谁的名下,不为别人积累财富,也不替别人承担责任,这是呵护个人信用记录的第一步。
96.为什么说“不贷款、不用卡,信用不一定好”?
前面提到,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这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这主要包括个人过去偿还贷款、使用信用卡等信贷交易记录。如果一个人不贷款,也不使用信用卡,结果就会因缺乏评价这个人信用状况的依据而难以作出这个人信用好还是不好的评价。
97.有了负面记录,是否就意味着信用不好?
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了负面记录,只能说明个人出现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事实。信用好与不好是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依据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参考借款人其他方面的信息所作出的综合判断。负面记录与信用不好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
98.负面记录的保存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负面记录会保存多久?
负面记录的保存期是从该笔贷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保留一定的期限。按照美国的做法,一般的负面信息保留七年,破产的、特别严重和明显恶意的负面信息保留十年。超过保留期限,负面信息就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被删除。我国也将尽快对负面记录的保留年限作出规定。
99. 能否贷到款谁说了算?商业银行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商业银行说了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您的贷款申请时参考,您最终能否得到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的结果。
100. 逾期达到一定次数和金额,银行是不是就 不给贷款了?
目前银行已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作为银行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但由于各家银行有不同的信贷政策,对申请人的审查没有统一标准,所以各家银行在贷前审查时对个人信用报告的逾期次数和逾期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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