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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和媒体有什么区别(媒介和媒体的区别关系)?如果你对这个不了解,来看看!

媒介≠媒体!大众最容易混淆的概念之一,传媒学子传媒人注意了!,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句号胡说之道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媒介和媒体有什么区别(媒介和媒体的区别关系)1

广义上,凡是能使人与人、人与事物或事物与事物之间产生联系或发生关系的物质都是“媒介”。传播学中,又更为强调“媒介是作为人类传播信息符号的载体”。

因此,和早期的书籍、相片、录像带这种含有信息或内容的物质容器一样,类似于微博、抖音等包含文字视频内容的APP也属于媒介。

具有广泛传播意义的报刊、杂志、无线电、电视和国际互联网等称得上公共媒介。

“媒体”的定义则更倾向于“机构”“组织”这一概念,社会意义性质浓,不等同于介质。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所长刘笑盈指出:媒体是指拥有媒介,拥有传播平台和渠道,进行信息选择和传递的具有特殊功能的专业社会机构。

传统的四大媒体分别为:电视、广播、报纸、周刊(杂志)。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出新的媒体,例如:IPTV、电子杂志等,他们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但与传统媒体又有着质的区别。

公共媒体又称公共播送服务或公共广播,指的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公共基金提供资金,所成立、运作的非营利性电子媒体,这类媒体多半以制作和播放公共政策的讨论、文教艺术或知识性节目为主,目的是提升国民知识水平、促进民众参与政治决策。

媒介和媒体有什么区别(媒介和媒体的区别关系)2

媒体融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不是简单地对转型过程中的各种尝试进行对或不对的评判,而是通过各种维度来衡量媒体融合的进程。其核心是围绕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以及变现能力等建立评价体系,从而实现融合过程中的纠错功能。媒体融合的价值评估体系必须在坚持“三个价值”统一的基础上,量化互联网运用指数,并建立退出机制,实现传播业态的供给侧改革。

媒体融合 评估体系 主流价值观

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从“ 互联网”到“互联网 ”。以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起点,媒体融合在国内已有四年的探索与实践。这4年,媒体融合基本完成了从理论认知到全面实证的过程,中央厨房和移动优先战略成为一种共识,不管是报业领域还是广电传媒,在融合的探索与实践中均有不菲的业绩出现。各具特色的融合模式令人耳目一新,呈现出色彩斑斓的缤纷世界。但繁华的背后亦不乏深深的忧虑。评判媒体融合的实际效果需要建构一套“价值评估体系”,从顶层设计入手,以量化指标来分析和甄别媒体融合的实证效应。

什么是媒体?这问题有点老套,但必须得重新探究。

媒体(Media)一词来源于拉丁语“Medius”,音译为媒介,意为两者之间。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媒介。它是指人借助用来传递信息与获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载体、中介物或技术手段。美国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一书中说:“媒介就是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①

其实从理论上来说,媒体和媒介还是有区别的:媒介是信息传播所需要的载体、介质或通道。媒体是媒介 内容体系的组合,拥有后端内容架构、生产流程、编读互动等系统支撑。也就是说媒体应该是借助媒介对内容进行传播的一种组织架构。

加拿大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中认为,“媒介即讯息”。他说:“任何媒介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②麦克卢汉把媒介的研究方向做了新的解构,他提出了研究媒介应该从研究内容的传播效果反转到对媒介的传播工具的研究。《特伦斯·戈登序》中说:“麦克卢汉对传播媒介的理解是,媒介是人体和心灵的技术延伸,任何技术、一切技术都是媒介。”③

1440年,古腾堡的印刷机带来了报纸的诞生。之后广播来了,电视出现了。再之后互联网问世了,智能手机(移动终端)诞生了。直至今天,微信、微博被广泛地使用。当人们很娴熟地按照各自的喜好选择不同的媒介来获取和传播信息,也印证了麦克卢汉所说的:“技术创造新环境,新环境引起痛苦,人体的神经系统就‘关闭’和‘截除’。”④但人们“关闭”和“截除”的是某些不需要的传播渠道,并不是“关闭”和“截除”媒介存在的形态。

从这一理论出发,我们应该很好理解当今各种媒介形态存在和人们选择媒介形态的合理性。技术推进媒体形态的发展,而这发展和变化是永恒的,或许未来会有更多新的媒介形态出现。而使用哪种媒介形态仍然取决于科技进步给传播带来的便利性。

这就是媒介与传播生态。从媒介诞生之日起,媒介就在不断地分化,从单一到多元,从供应到共建。

“媒体融合”(media convergence),最早由尼古拉斯·尼葛洛庞蒂提出。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教授浦尔认为媒介融合是指各种媒介呈现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

媒体融合是传统媒体自我“救赎”的手段,是由下往上行的被动的过程。媒体融合是传统媒体面对因技术演变带来的媒介生态变化,通过与技术的嫁接,打通传统媒体和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之间的壁垒,借助技术手段改变传统媒体单一的点对面的传播形态,从而去拉动那些已“关闭”和“截除”传统媒体的人,让他们在传统媒体设置的新的传输平台上,获取需要的内容,最终在新的媒介形态上让用户回归“传统”的方式。这里所说的“传统”是传统的品牌,而不是传统的表现方式。当好酒遇到了“巷子深”的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走出去,融入到大的集市中。

中宣部媒体融合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媒体融合实验室总干事宋建武认为,新闻媒体的融合发展之路其实是传统媒体的互联网 改造之路。国家行政学院高级经济师、媒体融合专家郭全中说:“媒体融合的核心问题就在于重建用户连接,必须以用户为中心,破解观念、技术、机制、资金等方面的难题,在创新中赢得未来。”⑤原南方报业掌门人,现暨南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范以锦先生说:“随着内容创业热潮的兴起,媒体人更加重视内容的打造。此外,如何将媒体内容打造的品牌价值延伸到新的领域?如何通过新媒体连接产业,找到新的商业模式?已成为各大媒体机构关注并积极探索的问题。”⑥

梳理三位专家的观点,我们可以给媒体融合整理出这样一个逻辑思路:媒体融合必须要有互联网思维,通过互联网 改造传统;媒体融合要破解观念、技术、机制、资金等方面的难题;媒体融合最终的目的是通过内容建设形成的品牌价值来连接平台和用户,拓展新的产业,在其基础上找到新的商业模式。

4年的探索与实践,不管是理论的认知还是融合的实践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从认知上来看,以下三个方面应该是共识:理清了一个思路——媒体融合是传统媒体互联网化的过程;认清了一个方向——媒体融合的路径必须是技术迭代、用户体验和大数据营销;完成了 互联网的过程——“93%的报纸创办了自有APP,99%的报纸内容入驻各类聚合类客户端。”⑦

从实践上来看,不管是报业还是广电,都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融合模式:

报纸系统大致形成了四种融合模式:人民日报完成了从中央厨房到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的搭建。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旨在构建起面向全国党媒的内容共享、技术共享、渠道共享、人才共享、盈利模式紧密协作的公共平台,努力打造党媒与全行业融合;中国青年报全力打造了“融媒小厨”,并以培训的方式作了有效的推广;浙江日报实现了“传媒控制资本,资本壮大传媒”;上海的东方早报成功转型“澎湃新闻”。

广电系统则形成了另一类的四种模式:央视——用户广泛管理模式——通过新闻移动网建立了媒体入驻模式,通过多渠道分发,依靠多样化的内容与产品,覆盖最广泛的用户。现有140多家矩阵号入驻,每天发稿首发量达1100条;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纵向垂直模式打通产业链的纵向垂直模式,围绕产业上下游资源,帮助用户提供决策路径。实现媒体 数据 交易(由“两报两台三刊三网两微一端”13个媒体集群组成);芒果TV——特定用户群模式,通过芒果直播战略,依靠湖南卫视内容优势,逐渐建立了特定用户群的模式。这一模式强调以内容为核心,围绕内容打造可以利用的渠道,形成针对用户群的影响力;苏州广播电视台——区域用户群模式,将用户限定在一定的区域内,利用自己的内容,整合服务行业的内容,覆盖、满足区域市场用户的不同需求,做区域媒体的主流平台。

尽管当前的媒体融合已呈现出缤纷多彩的景象,但似乎并没有感受到融合带来的踏实感。原因一是没有找到替代传统的盈利模式;二是缺乏量化的标准体系。

窘境一:如何实现“互联网 ”

所谓的“ 互联网”是指传统业务通过互联网来提升业务发展。“ 互联网”强调“顺势而为”。其看重的是存量优势、行业标准优势和公信力优势。按照这个逻辑,传统媒体在“ 互联网”方面成效显著。

“互联网 ”是指基于互联网平台之上的融合。它更多强调“逆袭创新”,是以新技术为先发优势,带动体制机制的创新来实现爆发性增长。

媒体融合其核心是“互联网 ”,但为什么媒体融合在“互联网 ”这个阶段无法迈步?

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克里斯坦森在其《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中阐述了这一观点:越是大的公司,越是优秀的公司,越容易在技术革新中失败。原因就在于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固化。他们很难接受新生的事物。这也就是当前媒体融合过程中,我们只学到了表象而无法更深层面推进的原因。⑧

窘境二:技术是核心还是手段

媒体融合的核心是强化互联网思维。强化互联网思维有两个重要节点,一是在指导思想和思维方式上接受互联网点面融合的特点,也就是线上与线下链接功能;二是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去改造传统媒体。从这一理论出发就必须将互联网技术作为融合的核心,通过技术来实现信息的传播与认知、交流以及用户参与三者的融合。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传统媒体的互联网改造进程并没有按照这一逻辑去实施,更多还是停留在 的方式,这就出现了“两微一端”我也有,网站我也有,但支撑其运营的技术参数和系统是分割的,数据是孤立的。用户数是各平台统计数的叠加,看似数据量很大,但是不相融。

窘境三:“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

这是近些年在媒体融合进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传统媒体力挺“内容为王”这一说法,而互联网媒体强调渠道优先。其实这两者之间,是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的。再好的内容,如果没有平台支撑,其内容是无法实现传播效果的;而平台再好,如果没有内容供应,亦无法产生影响力。

在媒体的内部,内容与渠道的融合路径应该是:通过营销推广等手段吸引人们访问自己的网站或数字终端;就用户感兴趣的内容吸引他们驻留;以优质的内容 良好的用户体验赢取他们再次访问的机会;在美誉度的基础上让他们在朋友圈中分享这些内容。

但在媒体融合过程中,传统媒体的优势不仅仅是提供内容那么简单。它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所谓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强调传媒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子系统的收集、整理、传播信息的功能和责任。在此基础上,它还包括一套关于新闻媒介社会功能的信念,一系列规范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一种服从政治和经济权力之外的更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这种原则着眼于受众的知情权和接近权,以“公平、公正、公开”为目标取向,强调社会责任意识。而现在很多媒体为了“10万 ”而丢弃了我们应该固守的传统。

窘境四:接受“算法”还是排斥“算法”

算法是什么?算法是计算机在拥有海量数据的前提下,根据用户体验的习惯,将其偏好记录下来,再从数据库中找出与其偏好配对的内容进行推送,达到点对点的传播效果。

由于算法是以机器代替人工,缺乏内容的审核与把关,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传统媒体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对“算法”过于谨慎,过于放大其负面影响,主动放弃了对用户需求的了解,无法满足用户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

如何正视这一问题?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周葆华认为:“算法已经成为当下传播生态由于供给和需求变化带来的必然趋势,我们已经没有办法回到一个逃避算法的时代。我们今天应该重视算法,同时又不应该过分放大算法的作用。”⑨他认为,算法一方面使整个传播行业在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发生重大变化,让媒体跟用户发生紧密联系;另一方面,也跟“移动优先”战略有关,当下,受众永远在线的时间使用生态需要大量的内容匹配。

如何构建媒体融合的价值评估体系

媒体融合是个试错的过程。当前媒体融合是通过使用任意或所有的传播工具,按照用户期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新闻,旨在满足受众的期望。因此在媒体融合过程中,媒体机构使用哪一种工具最有效,哪一种组合形式最直观、最容易被用户所接受也就是媒体融合试错的过程。尽管现在媒体融合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来评判和规范融合的效果,融合进展缓慢且成本增加。

媒体融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不是简单地对转型过程中的各种尝试进行对或不对的评判,而是通过各种维度来衡量媒体融合的进程。其核心是围绕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以及变现能力等作为评价体系。从而实现融合过程中的纠错功能。

媒体融合的价值评估体系必须在坚持“三个价值”统一的基础上,量化互联网运用指数,同时应建立媒体融合的退出机制,实现传播业态的供给侧改革。

政治价值。习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围绕总书记对新闻舆论指导思想的“新定位、新表述、新论断、新擘画、新部署、新阐述、新要求”的重要论述来开展新闻宣传与信息传播。当前传播生态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融合的要件就是要在真正落实“互联网 ”的基础上,打造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实力的传播共享平台,通过连接聚集数据,通过数据交互,完善用户体验。各媒体单位要利用一切先进的技术,通过有效的手段建立各主流媒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应现代传播规律的政治语境。要通过议程设置,掌握有效的话语权,用议题来引导受众,用公信力来影响用户。

社会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人类未来社会价值诉求的基本看法和总体要求,是几千年来人类所追求的社会价值理想的一种延续,是对一种更人道、更平等、更自由的合理社会的理想价值诉求,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决定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

在媒体融合过程当中,主流媒体的社会价值不容忽视。为了10万 ,没有真相、没有信源的新闻充斥在主流媒体的新媒体传播渠道。如果这种行为不断出现,恰恰把主流媒体最核心的公信力丢失了。因此,以社会价值为取向的价值评估体系显得极为重要。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来构建媒体融合的评价评估体系,重振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建立媒体融合考核的负面清单。

市场价值。媒体融合不能只计投入而不考虑产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媒体融合要在体制和机制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要真正理解和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新技术平台与新的产业进行有效链接,实现媒体融合下的盈利模式创新。

量化互联网运用指数。媒体融合的核心就是互联网化。量化互联网运用指数,不应仅重视数字的堆砌,更应该从以下几个指标来衡量:跨界融合;创新驱动;品牌重塑;用户体验;开放生态;连接一切。

建立退出机制。媒体退出是指媒体机构停止运行或媒体原有形态终结等。有创办就必有退出。人类传播史就是在媒体创办与退出、生与死的交替中不断演进和发展的。因此,退出和“生”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长期以来,我国媒体单位只有准入而没有退出。近些年,各地均有媒体关闭,但基本上属于被动退出,并不是依据产能效能来倒逼。建立媒体融合退出机制,有利于媒体在供给侧改革的驱动下,完善存量结构的调整。

(作者系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①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3页。

②③④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译林出版社,第19页、第5页、第3~4页。

⑤郭全中:《媒体融合要善用智能传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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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媒介”的概念是新闻传播学的一个本源问题,对其内涵的厘清可以加深对学科发展史及其知识的理解。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淮阴师范学院传媒学院副教授蔡月亮在《传媒观察》2021年第8期刊文,追溯了“媒介”概念的词源,指出“媒介”被主体所使用进行信息生产与传播从而得以成为“媒体”;从“媒体”到“自媒体”概念的演变体现了主体的“把控”与“确认”;而“个体”真正成为“主体”,则是“自媒体化”这一命题的内在要义。

移动传播背景下“媒介”概念的演变与厘定

当下,对移动传播的探讨多立足于实务层面的经验总结和发展思路探究,但移动传播之所以有别于互联网的早期业态,是在于移动性、个人化,即移动传播技术形塑了受众的主体性,实现了对媒介“把控”和“确认”的自媒体化,对个体的交往和社会实践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应该说,对“自媒体化”的讨论建立在“自媒体”概念的厘定上,而厘定“自媒体”又必须建立在对“媒体”概念的厘定上,而媒体、媒介以及传播等概念又互相纠缠,这让媒体概念的厘定存在相当的难度。媒体与媒介原属同一词源(Media),传播又因涉及“介质”而与媒介发生了历史关联并影响至今,大众传播、大众媒介、大众媒体相互指称,混合使用即表明了这一点。本文尝试按照媒体→自媒体→自媒体化的“顺序”,从新闻传播学学科视角对相关概念进行厘定,以期对学界关于相关问题的探讨提供一定的思考。

在西方语境下,“媒介”与“媒体”共有Media。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语汇》一书中追溯了“Media”(媒介、媒体)一词的词义演变:

Medium源自拉丁文medium——意指中间。从16世纪末起,这个词在英文中被广泛使用,最迟从17世纪初起,具有“中介机构”或“中间物”的意涵。……在18世纪,有一个与报纸有关的传统用法:“通过你们好打听消息的出版物的媒介(medium)(1795)。……将报纸视为广告宣传的一种媒介(medium),在20世纪初期变得很普遍。20世纪中叶,media(媒体)——从19世纪中叶以来,这个复数名词被普遍使用——的意涵也许主要就是据此而来”。Media被广泛地使用,开始于广播与新闻报纸在传播通讯(Communications)上日渐重要;那时,一些普遍的词汇随之出现:Mass、media(大众媒体)、media people(媒体人)、media agencies(媒体机构)、media studies(媒体研究)。……可以这么说,自从1950年代以来,media急速受到欢迎,经常被作为单数名词来使用。

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中“媒介(medium/media)”词条注释如下:

“一般来说,媒介是一种能使传播活动得以发生的中介性公共机构(agency)。”具体点说,媒介就是拓展传播渠道、扩大传播范围或提高传播速度的一项科技发展。广义上讲的说话、写作、姿势、表情、服饰、表演与舞蹈等,都可以被视为传播的媒介。每一种媒介都能通过一条信道或各种信道传送符码。这一术语的这种用法正在淡化,如今它越来越被定义为技术性媒介,特别是大众媒介。有时它用来指涉传播方式(比如是用“引述媒介还是广播媒介”),但更常用于指涉这些方式成为现实的技术形式(比如收音机、电视机、报纸、书籍、照片、影片与唱片)。麦克卢汉的名言媒介即讯息,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语的。……就媒介这个词语而言,有一种日趋强烈而不受欢迎的趋势,即在技术意味上它被用于单数形式。

应该看到,无论威廉斯的“Media(媒介、媒体)”,还是费斯克的“媒介(medium/media)”,都没有对“媒介”与“媒体”进行“区分”,甚至都没有表现出一丝区分的“兴致”。

事实上,威廉斯与费斯克的解释中,都强调了大众媒体的兴起对media的影响,甚至可以说由medium发展到media即是大众报刊兴起导致的必然结果。

与媒体概念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传播”。“传播”概念的形成“有着自己的发展史”,“涵义”也并非“一成不变”。然而,在“传播”概念的发展史上,大众传媒同样起到了关键作用。克琳娜·库蕾认为,作为“一种现代概念”,“交流”(传播)一词虽出现于14世纪,但意指“聚会的方式”,16世纪才演变为“被传达的信息”,20世纪其内涵得到公认并被广为运用,该概念如此重要的部分原因在于“诸如广播及电视的所谓‘大众’传播方式在质与量上的飞跃发展”。威廉斯认为,自15世纪以来,传播一词“使普及于大众”的现代的普遍意涵即已存在;到了17世纪末期,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引申意涵——“传播媒介、通讯工具”,但在道路、运河与铁路蓬勃发展的这一时期,“传播”通常是“一个普遍的抽象名词”,指向“通讯设施”;20世纪,“随着其它传递讯息与维系社会联系的工具不断发展”,传播也可以用来指涉新闻、广播、报纸等媒介,以及报纸、广播里的资讯与观念。尽管库蕾、威廉斯的考察视角各有不同,得出结论也稍有不同,但还是抓住了现代“传播”概念的两个核心:一是信息的传递;二是以通信工具、传播媒介为手段。换句话说,现代“传播”主要指以通信工具、传播媒介为手段的“虚拟信息”的传递。

上述库蕾与威廉斯有关现代“传播”概念两个核心之一即是“信息的传递”。费斯克在对大众传播作“一般理解”[即报纸、杂志、电影、电视、广播与广告,有时包括书籍出版(特别是通俗小说)和音乐(流行音乐行业)]的基础上,将“大众传播”进一步界定为在现代化的印刷、银幕、音像和广播等媒介中,通过公司化的财务、产业化的生产、国家化的管制、高科技、私人消费化的产品等形式,向某种未知的受众提供休闲式娱乐和信息的过程与产品。可以说,费斯克对大众传播的一般理解主要指向具体的从事信息生产的媒介,人们的媒介消费是由信息传达出的意义;对大众传播的进一步界定则将大众传播指向通过大众媒介为某种未知受众提供休闲式娱乐和信息的过程与产品的媒介组织,受众是非定向的大众,采用的媒介是大众媒介,提供的是意义的消费(娱乐与信息都是意义消费)。至此,在现代“传播”的语境下可以对“媒体”的概念作出大致的厘定,“媒体”是传播主体用以信息生产与传播的媒介。

主体的“把控”与“确认”:从媒体到自媒体

毋庸置疑,媒体当然是媒介,媒体必须表现为具体的媒介样态,然而,媒介却未必是媒体,只有能够被主体(个人或组织)用于信息生产与传播的媒介才是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样态,大众传媒“重构”了传播与媒介的定义,将传播与媒介“推进”到大众媒体(大众传播、大众传媒)阶段——组织化、产业化、技术化、面向非定向大众的专事信息生产与传播的阶段。这意味着“媒体(media)”的“出现”,也预示着人类进入了媒体传播阶段。此后,人们不仅阅听大众传媒,也希望自己被大众传媒关注。不仅希望被看到、被听到,还希望被更多的人、被更远方的人知晓,更希翼有朝一日自己能够掌控形塑自身媒体形象的权力。由此,从网络传播出现的“自媒体”被称为“自媒体”而非“自媒介”的原因也就容易理解了。从根本上说,媒体意味着传播主体对传播的“把控”,对自身主体地位的“确认”。在此语境下,所谓“自媒体”是指各种主体(个人或群体,尤指社会单子个体)自我呈现的基于移动传播技术的媒介。这个粗疏的界定并不严密,但它突出强调的是社会单子个体在媒介自我呈现中的主体地位,个体借助移动传播符合“媒体”的“本义”,也即移动传播让普通的社会单子个体成为主体。

应该看到,传播学界对“媒介”的界定存在一个宽泛的“传统”。如麦克卢汉不仅将口语词、书面词、广播、电视和电影之类的媒介称为“媒介”,还将道路、服装、住宅、轮子、自行车、飞机、汽车、武器和自动化之类的工具也称为“媒介”。上文所论媒介与媒体的同源与互指反映的也是“媒介”的“宽泛”性,当下“物的传播观念”的兴起则进一步推波助澜,确立了“物”(如城市传播学中的城市,媒介考古学中的各种物质技术)作为媒介的合理性。然而,如果自媒体意味着传播主体对传播的“把控”,意味着主体“自控”信息的发布与自我的呈现,很显然,并非所有媒介都能称为媒体。在这个意义上,当下颇为流行的VR技术很难称为“媒体”,尽管个体通过VR技术可以获得全新的“体验”,但个体却很难通过VR技术发布信息与呈现自我。又如以谷歌眼镜为例,可穿戴设备尽管拓展了“看”的广度与深度,并实现了数字存储,但如果仅是为主体提供自媒体传播的“质料”,无法直接成为主体自我呈现的“管道”,那么谷歌眼镜只能是一种媒介技术,而非自媒体。当然,在自我呈现层面VR、谷歌眼镜以及可穿戴设备有所不足,这并不意味着上述移动传播技术是“失败”的,事实上,它们既是具身的,也是智能的,为自媒体提供了丰富多元的“质料”。

“个体”成为“主体”:自媒体化与主体呈现

根据前文论述,自媒体的本意是主体可以“自控”信息发布与自我呈现的媒体,“自媒体化”则意指移动传播时代为普通社会个体提供信息发布与自我呈现的“平台”已经成为各种媒体(或媒介)的普遍而必要的做法。当前的社交媒体如风靡海外的Tik-Tok(抖音)与微信——不仅证明了自媒体的重要性,也意味着移动传播自媒体化的发展趋势。从根本来说,“社交媒体”的成功在于其以“社交”之名为个体(当然是在申请账号后)提供了媒介自我呈现的可能性。在当前社交媒体的研究中,很多讨论的重点均立足于社交对人的重要性。社交的构成内容无疑是多样的,但毫无疑问的是,社交媒体提供了一个自我认同与媒介呈现的机会,个体通过多个社交媒体的自我呈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体”。

当前传统的大众传媒与网络时代的门户网站也积极响应了“自媒体化”的趋势,这主要表现在大众传媒及其网站与“传统”门户网站(搜狐、网易、雅虎等等)积极开发、设置面向移动传播用户的技术与界面,为移动传播用户的信息发布与自我呈现提供了便利,借此连接受众和强化使用黏性。即使非社交类的网络平台也积极开发、提供个体信息发布与自我呈现的技术,试图以此提升平台的“人气”、“流量”和“效益”,如在各类视频平台提供的“弹幕”技术。“弹幕”为同时在线的视频观看用户提供了意见发布和交流互动的可能。尽管这是一种文字符码式的,尽管它因流动性而“转瞬即逝”,但它无疑为“被动”的观看者提供了一种主动“介入”、相互讨论的机制。通过由观看“位置”切入“我的存在”成为“我”实现“存在”的“路径”之一,这提供了一条由“我”从传统阅听的“隐性存在”到自媒体阅听“显性存在”的可能。

可以说,“自媒体化”意味着移动传播背景下,媒体(或媒介,甚至软件)要想获得“成功”,必须为普通大众提供自我呈现的平台或管道,必须有助于普通大众找回久已失落的存在感,让普通社会单子个体成为主体,将自我呈现出去,这才是真正的传播的“落地”。“自媒体化”是移动传播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反映出移动传播技术发展的普遍的合乎逻辑的趋向,也因此上述特征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这一特征也形塑了移动传播,最终让移动传播成为普通大众呈现自我的媒介传播样态,“个体”也藉此成为“主体”。

(载《传媒观察》2021年08月号,原文约6500字,标题为:“个体”何以成为“主体” 移动传播背景下“媒介”概念的演变与厘定。此为节选,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空间三元辩证法的移动传播‘空间形变’研究”研究成果。)

蔡月亮,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淮阴师范学院传媒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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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微信公众平台经过近五年的发展,目前已进入成熟阶段。这个阶段出现的新状况和粉丝具有的新特点,为一部分专注细分领域、原创内容多、粉丝活跃度高、变现能力强的"小而美"类自媒体提供了成长契机。本文以"小而美"类微信自媒体为研究对象,分析其成长背景、自身发展策略及变现方式,以期为专注细分领域的微信自媒体发展与变现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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