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如果劳务外包人员发生了工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出了工伤事故发包方免不了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一)侵权途径 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
在工地工作过程中死亡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调查,出具相关调查结果,公安机关之后还会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后续补偿出现了纠纷,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并不是所有的事故伤害都可被认定为工伤,符合以下情形才能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员工受了工伤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根据不同的工伤等级,获得的赔偿额不同,被认定为9级工伤时,可以获得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的赔偿: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等级依据伤残严重程度来判断,一般分为一级到十级,不同的标准获得的赔偿额也不同,那么5级工伤能赔多少钱呢?首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次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还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断手指赔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对于手指断了,如果是骨折的情况,没有留下后遗症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八级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6)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劳动者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6个月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补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确实伤残等级,根据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那么,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呢?六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般来说,职工工伤致右手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六级伤残认定里“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的规定,应评定为六级伤残。那么四个手指断了能赔多少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首先,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的时候工伤职工因故无法亲自开展索赔工作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索赔。如果委托律师进行工伤案件索赔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委托公民的,一般要求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但是否需要公证还要看主管部门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就是受托人提交给社保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书面文书,其目的在于证明受委托人办理工伤索赔是经过委托人的同意。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首先需要知道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可以要求赔付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外的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受伤,找劳务派遣公司赔偿,确遭受推托,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由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而是涉及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受派遣劳动者三方,包含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派遣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
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地受伤要不要报警?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地受伤,因为工地上一般情况下,工人手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工人一方选择报警,有利于搜集证据。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则不需要。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地干活受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如果公司投保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公司没有投保,则可以和公司协商赔偿。申请工伤赔偿首先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在工地受伤没有合同怎么办?怎样要求工伤赔偿?如果工人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就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外包又叫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它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的情形。使用劳务人员的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相联系的。当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其也就失去了享有权利的资格,因而也就应停止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须停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有四种:(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首先,应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其次,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死亡公司要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医疗费计算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二、康复费计算标准: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对于夜班案件,出现这几类案件的几率较大,中山泛华对于这类案件作一个及处理方法。
针对酒后驾驶案件,电话联系客户时,部分客户会表现出口齿不清。酒后驾驶事故一般以单方事故较大损失,或追尾事故,或不规则行驶,且刹车痕迹较短或无刹车痕迹。到达现场后,观察其脸部,行为状态以及嗅觉感官,车内外是否有呕吐物,话语是否清晰等来判断客户是否酒后驾驶。
处理办法:到达现场后,判断出客户有酒后驾驶行为后,主副班配合好,确定驾驶员,并核对与报案信息是否相符,打开录音笔,与驾驶员单独问话,副班将其他随车人员引开,或者询问现场目击证人,寻找旁证。在对驾驶员进行询问问题时要确认驾驶员在出险前8小时内的活动情况,包括行程及饮食情况。(对客户所饮酒品,酒量和饮酒时间一定要精确量化)及出险后的处理方法。事故不分大小,单方双方要求客户报交警。在现场一定要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理,并把我司查勘员所发现的现场情况与交警进行交流,交流时要随身携带录音笔做好全程录音,并要求交警对客户做酒精测试。要求客户提供酒精测试报告。
二、故意制造二次碰撞:
事故出险车辆是否为老旧或进口车型,出险地点人烟稀少偏远地区,事故碰撞部位或受损部位附近有大量旧损,新旧碰撞痕迹明显能够区分,地上残留物无法拼凑完整,现场或有修理厂人员指导操作,现场客户情绪显得急躁,不稳定,不能准确描叙事故经过及事故后的反应,虚构的情节前后矛盾,没有条理,车辆碰撞位置明显为故意摆放,而非正常碰撞之后的位置,双方事故出现双方口吻不合一,客户不了解碰撞之后的反应等。
处理办法: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痕迹进行分析,判断后,找出疑点,与客户进行换位问话的方式,以提问的方式,让客户分析碰撞经过、产生的痕迹及碰撞残留物,找出客户表达前后的矛盾之处,围绕矛盾点击破客户的心理防线,以聊天的形式了解客户真实出险情况,本次事故的初衷,为什么当时未报保险及交警,正确引导客户正常案件的处理方法及理赔流程,让客户理解我们查勘的难处及不能受理的原因,待客户理解之后告知客户不予受理。如客户不理解或不讲理,坚持要赔偿,这种情况我们现场先不给客户明确答复,并要求客户报交警处理,由执法部门来处理。取证完成后向客户宣导事故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后果,讲解清楚利弊关系。案件做好缓冲,待询问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再给客户明确答复。整个过程做好全程录音,有必要做好笔录,并要客户签字确认。
虚构驾车肇事经历,顶替肇事司机承担责任的出险现场:
指无证驾驶保险车辆或酒后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在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找有合法驾驶资格人员顶替承
担责任及处理事故的现场。现场表现为顶包者不能详细描述事故经过,对车主及被保险人的情况(包括电话,姓名,特征,住址等)、车内物体存放及车上乘客乘坐位置不太清楚。报案驾驶员与实际驾驶员驾驶时驾驶座的位置调整不合理,处理办法:这类案件难度较大,现场不易发现掉包情形,查勘现场时要仔细,查找疑点,从现场的自称驾驶员描述的事故经过情况是否清楚、有条理,衣着,驾龄,神情,碰撞情况,现场车内人员的受伤情况,车内人员是否与车辆是否有碰撞等情况第一反应是否存在顶包嫌疑。如有嫌疑,主副班配合,主班询问驾驶员一些车辆的情况,包括被保险人,车主的电话,住址,驾车的去向,目的,时间等,抓住驾驶员表达前后矛盾之处,抓住驾驶员的对于案情不清楚的弱点。副班查勘员配合好主班,现场时带开其他随车人员,或者询问现场目击证人,侧面了解事故真实情况。现场要求客户报交警,并全程做好录音,做好笔录并要求客户签名确认。
四、违反装载规定车辆出险现场:
这类事故保险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车辆装载的相关规定,导致事故的发生。这类事故车辆主要为营运车辆,现场表现出超高、超宽、超长、超重等情况。这类案件处理相对简单,判断违反装载规定是否是本次事故造成的主要原因,核对标的车的车载质量,核对是否超高、超宽、超长。现场做好测量工作,要求客户报交警处理,并要求提供地磅证明。全程做好录音,做好笔录并要求客户签名确认。
五、无驾驶证或年审过期后驾车:
指无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驾驶证件的驾驶员或有驾驶证但没有经必要年审的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的现场。这类现场处理较简单,查阅驾驶员的驾驶证,报案驾驶员与实际驾驶员相符,那么驾驶员则没有驾驶证,后者驾驶员驾驶证年审过期,这类案件容易演变成顶包案件。现场做好全程录音,做好笔录并要求客户签名确认。
六、停放被撞案件的处理
关于这此类案件查勘,首先要对事故性质的判断,查实事故原因,最后要指引清析;
1、查勘时注意周围的环境,出险地点是否是小巷、繁华的马路、停车位、商场门口等来分析判断事故的发生的可能性;
2、对受损痕迹判断,是否有旧痕,碰撞痕迹的碰刮方向是否合理,现场地上是否有油漆或碰撞残留物,然后拍照取证;
3、寻找证人,如:走访周围的商店老板或附近居民,了解标的车是否经常停放在事故地点;如果是商场的车库、停车位要了解是否有监控视频,或有没保安看到等方面找切入口来取证;
4、了解标的车上次的出险时间、原因及碰撞部位,再以提问的方式让客户阐述上次的事故经过、是否已维修在哪家厂维修,还有是否已经索赔,然后结合本次事故来找破碇;
通过以上四点分析取证后,如果发现疑点,取证后需向客户说明不能受理的原因。如客户不理解或不
讲理,坚持要赔偿,那就要要求客户报交警或派出所处理,由执法部门一起介入调查取证。取证完成后向客户宣导事故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法律后果,讲解清楚利弊关系。然后再引导客户在出险后的一个正确的处理办法及理赔流程,取得客户的理解。对于事故损失金额较大的不管事故是否存在疑点都要告知客户需报交警或派出所处理调查。
1、对此类的案件一定要向客户解释清楚条款上面的内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需扣免赔30%;
2、损失要告知客户能够追偿的先追偿,可通过交警或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取证,追偿不到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3、告知客户如果交警或派出所在保险公司赔付后找到了第三方,那损失就要由第三方赔偿,保险公司有权追回赔款。
1、总公司规定的小额案件定义?
答案:小额赔案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责任明确、事实清楚、总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车险赔案。其中,人伤损失应在500元(含)以下且无需住院治疗;三者物损应在1000元(含)以下。
2、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以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盗抢案件索赔需提供的单证有哪些?答案:1)保单原件;
2)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3)行驶证(正、副本)、驾驶证(正、副本)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6)附加税凭证、车管所车辆户籍注销证明;
7)盗抢案件立案证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未破案证明;
4、产生汽车火灾的三个条件是什么?主要起火部位通常有哪些?火烧车在查勘定损中应注意掌握哪些重点?
3、起火源与可燃物之间相结合。
起火部位:发动机舱、客箱、行李箱、车外。
5、查验肇事驾驶人的驾驶证及资格证,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驾驶证是否有效;②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③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④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人;⑤特种车驾驶人是否持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⑥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是否持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四、计算题:(15分)
2009年5月20日21时30分许,王某驾驶主车A1(挂车A2)在高速与遇前方发生事故停车等待的李某驾驶的中型厢式货车B、孟某驾驶的主车C1(挂车C2)发生交通事故,致使B车车上人员宋某死亡,驾驶员李某受重伤、三车及货物等损坏。交警认定驾驶员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损失情况:主车A 1损失3670元;B车损 36010元、车上货物苹果损失8000元、车上人员宋某(城镇居民,66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驾驶员李某(农民,28岁)医疗费30850元,误工费5860元,护理费7600元,伙食补助费360元,Ⅳ级伤残;主车C1挂车C2共计损失 2600元、车上货物大理石损失2800元。
已知:主车A1(挂车A2)在A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主、挂车车损险足额投保,主车三者险50万,挂车三者险5万,主、挂车均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国有在岗职工年平均收入31169。请计算:(要有计算公式及步骤)
1、计算宋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李某的伤残赔偿金。
保险人的网上家园—沃保保险网
通常情况下,出险后当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如果可以修复,且修复后不影响正常使用效果时,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都是以修复为主。但对于车主来说,由于担心修复后的零部件在日后使用中存在隐患,通常希望更换零部件。这个时候,在确定部件维修方式上车主就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未经沟通,保险公司按照修复价格定损而车主却在维修时更换了零部件,就会导致定损金额不足的情况发生。
支招二:定损金额不足可商量解决
虽然大多数车主在定损时都会与保险公司沟通,但是在车辆维修时还是难免会出现维修价格有争议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再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不过由于维修厂进货渠道等原因,往往会因为所进零部件价格较高造成维修金额较高。
如果真的发生了上述情况,车主朋友也不必担心。据介绍,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但专家建议车主先邀请承保公司和维修站一同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勘察定损。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报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沃保保险网——沃保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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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87岁很多天前摘了邻居一个西瓜,后来两家发生矛盾十几天前邻居用东西把我父亲腿打了个血口子,老父亲耳朵听不见子女都在外地,昨天哥哥回来去才知道伤口还没愈合有感染,报110,来处理结果是我父亲陪邻居两个瓜一个玉米还有点石头打碎的瓦钱共350元,我父亲今天去医院看的费用扣掉这些,多的邻居再出,邻居夫妻70,72岁,我的诉求不要邻居出药费,拘留他几天以示惩罚,邻居夫妻一直很猖狂,在农村除了法律没有什么能管的了他们,不讲道理,请律师给我指导指导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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