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耕地建房是农民唯一住房没有其它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和房屋能被拆除吗?

住房保障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应当获得的基础保障之一,但由于特殊的制度和时代发展背景,我国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获取住房保障的途径存在很大的区别。农村人口为了满足住房需求会进行自主建房,因此我国的自建房数量非常庞大。但从2023年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房屋整改行动即将到来,部分房屋或许会迎来拆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 自建房隐患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开发商无权力到农村拿地盖楼,因此农村居民为提升住房质量,在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后都会选择进行自主建房。根据七普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地区共拥有5.09亿的常住人口,占人口总比重达36.11%。全国目前现存的50多万个行政村中,有超过2亿户农村自建房。虽然自建房解决了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截止2021年4月,广西对境内的1000万户农村自建房进行了排查,有安全隐患房屋数量达3.65万栋。经营性房屋排查了29.7万栋,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数量达1029栋。由此可见,农村自建房并不能百分之百的确保居民的住房安全。刚刚过去的2022年,长沙“4.29垮塌事件”一度攻占了各大媒体平台的头条,此次特大自建房垮塌事故总共造成了53人遇难,成为了国家和社会最深刻的伤疤!正是基于这样的客观现实,从2023年开始我国将开启农村房屋整改新动作,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二、 整改新动作2022年底,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住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文件指出至2025年,我国将对农村地区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和彻底的整改。文件强调,用作经营性用途的农村自建房是此次整改行动的重点,也是切入口。将围绕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排查工作为核心,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且将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通过追责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的激发住房拥有者和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这项新的整改行动铺开也意味着我国农村自建房在2023年有部分或许将迎来强制拆除的命运,大家对此要做好心理准备。但拆除并非是唯一的手段,文件同样提出根据实际情况,整改的方案可以是拆除重建,也可以是维修加固。目前农村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有限,即使有财政的支持也很难重建自建房。因此实际工作中,采用维修加固整改方式应该会成为主流,只有一些年久失修、风险极大的房屋才会被勒令拆除。我国各地现在正在大力推进“合村并镇”战略,再造新村(镇)的趋势非常明显。借着这股政策的大潮流,农村危房整改的工作将得以更加顺利的展开。但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不仅仅是监管层面加强监管就能解决的,还有一项重要措施也应当尽快推进,这项措施是什么呢?三、 乡村匠人建设我国农村居民修建自建房普遍存在“亲戚帮亲戚、朋友帮朋友”的情况,主家会用人情来代替报酬,等到别人有需要的时候,自己也会提供无偿的劳动。这种模式自然很好,但农村的工匠专业水平不高,待房屋落成之后会存在很多显著的风险隐患!因此加强对乡村匠人的培训工作是势在必行的事情。各地住建部门在2021年总共培训了11万名乡村匠人,其中有4万人获得了证书,未来我国要打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工匠负责制”,在提升工匠职业技能的同时,加强责任的划分。这项工作在当下就应该尽快开展,因为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性质不会变更,自建房仍然是农民满足住房需求的主要渠道,尽快推进才能避免酿成更多的隐患。总结农村房屋整改新动作已经出炉,未来几年的时间里我国对农村房屋的住房隐患排查工作将全面铺开,部分朋友的住宅可能会面临被拆除的命运,希望大家可以尽早做好心理准备。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吴Kan财72.9万获赞 30.2万粉丝财经爱好者,热爱且敬畏市场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活力创作者}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无证”所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尽管无证房屋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建筑,更不宜被简单粗暴地限期拆除,但毫无疑问它被作为违建处置的可能性是大的。老百姓眼中的“确有特殊原因”“历史遗留原因”,乡镇街道未必认,而自说自话是无意义的,这才是问题所在。【唯一住宅房屋不会被当成违建拆除?不一定】“唯一住宅房屋”的说法是要有限定条件的。在农村地区,“一户一宅”原则内的这一处房屋,可以视为某一户村民的“唯一住宅房屋”。但如果这一户中的某位村民主张涉案无证房屋是自己的“唯一住宅房屋”,就未必能说得通了。而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并不存在“一户一宅”这样的住房保障政策,没房住的人多了去了。实践中,一些当事人自认为“没房住”就利用小区、大杂院内的绿地等公共空间搭建房屋,这种做法是典型的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建行为,几乎是注定要被拆除的。关于对违建实际使用人居住生活需要的保障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行申3854号《行政裁定书》中指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不仅要明确违法建设的具体位置、范围等内容,还应当对相关建设进行甄别,将确因基本居住需要、为保障身体健康而在必要限度内进行的搭建暂时排除在限期拆除的范围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暂时排除”不等于永久保留,更不等于无证的违建能够因此而侥幸获得合法的地位。【建造年代较早的房屋不是违建不应被拆除?】站在违法建设是一种违法状态的持续这一观点上,建造年代再久远的无证房屋都可能被认定成违建。有许多朋友主张以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施行为界,也有些朋友认为1987年《土地管理法》施行甚至是1982-1984年各地相继出台自己的规划领域规范因作为区分合法与违法的时间界限。但笔者不得不指出的是,这些观点是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的。个案中,建于70年代的房屋被认定成违建进而拆除的照样真实发生了。当然,我们不去讨论这种拆除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只能说,建造年代较早的“存量”无证房屋应当在查处中与“新增”无证房屋区分处置。处理存量应当本着稳妥审慎的态度,不能搞“一刀切”“一拆了之”。但这些观点在日益严厉的违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面前,已然有显得苍白无力的倾向了。建造年代较早是对当事人有利的一个因素,但却绝非房屋不会被当成违建拆除的免死金牌。【招商引资建造的房屋不是违建不会被拆除?】有招商引资、行政允诺等前提事实,与盖好的别墅、楼群是否属于违建,事实上是两码事。实践中,已被媒体曝出的大量“削山建别墅”“环湖建客栈”案件就都是如此。是有招商引资的事实存在,但该拆不还是被拆了个干净吗。地方政府在某一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环评等领域同样可能出现违法情形,即便是省里的重大建设项目,后被证实涉嫌违法占地的也并非个例。在当前的形势下,招商引资建起来的别墅楼盘不仅不安全,反而着实是十分危险的。投资者、购房人都要对此保持高度警惕,不可因项目有某领导的剪彩“背书”而盲目相信其为合法。有人认为招商引资行为会令投资者享有行政法领域的信赖利益,但需要强调的是,“信赖利益”的前提必须是合法利益。如果涉案项目本身就存在违法占地、破坏环境资源等事实,那么所谓的“信赖利益”是不足以改变其将被限期拆除或者没收的结局的。【有合法的“土地证”就是合法建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只能证明涉案用地行为的合法性,但却不能直接证明建造房屋行为也是合法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建查处案件中,大量的厂房、住宅房屋都存在只有地证,没有房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缺证”情形。有的人在一块几百平米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盖了5层以上的高楼,有的未经审批开挖地下室,还有的不断改建、扩建将整个院落塞了个满满当当……这些做法的违建风险都是巨大的,不可能因为你有土地证就万事大吉了。请各位牢记,在农村全面换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的新时代,每一平方米的房屋面积都应当在证上有所体现。一旦证载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超出的部分就可能遭到查处直至限期改正、拆除。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当事人的是,本文的目的不在于给房屋正面临违建查处的你“泼冷水”,而是要将违建认定、处置问题的严峻、复杂性充分传达给大家。一旦我们的房屋因无证、缺证而被举报或者盯上了,就没有供我们“乐观”的空间。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争取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保住我们的合法财产利益,是大家必须马上去做的事情。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结婚成家了以后,能够闯荡出属于自己的事业。成家后每个人希望能够,把漂泊浮躁的心给安定下来,这样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专注在事业上面。在城市里面的人,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落脚的城市买上一套房子。在农村里面生活的人,也是想要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面建造房子,和一家老小生活在一起。房子也是一个人生活的根本,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扶持力度加大后,乡村建设也取得了理想的成果。在农村里面每个家庭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唯一要说农村和以前,居住条件的明显区别就是,在以前农村基本上每个家庭,都是居住着泥房瓦屋。在现在很多农村家庭,都在原来的地块上面,建造起来两三层的小楼房。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比较丰富,在以前农村有大片的闲置土地,可以让人们自由支配。在之前国家对农村的土地使用,也没有推出相关的条例进行严格管理。农村土地在缺乏管理的情况下,很多农民就会在耕地上面建造房子。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近几年来也不断地完善法律,严格管理农村耕地的使用权益。只要发现在农村,人们强占耕地建造房子的情况,就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强力拆除。国家不仅对土地的管控越来越严格,也推出了很多条例,在特定地区不让修建新的楼房。特别是国家已经有明文规定,对划分区域的楼房要进行拆迁的情况下,不能在原有的楼房上面进行加盖。推出这些法规条例,也是避免有些人钻空子,想要获取更多的赔偿金,从而扩充建筑面积。对于农村使用土地建造房子方面,在2022年国家也有了相关的新规出台。列举了以下这四类房屋的修建,不会划分在违建的范围内,也不用担心被强力拆除。新条例的推出对违建的楼房,有了更明确的划分。这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也是非常振奋人心的。这样就可以避免让人陷入担忧,不必担心自己的房屋被划入违建的行列。一、之前因政策原因没有建房证明的唯一住宅这类房子是家里唯一的住房,没有办理相关的产权证明。在农村很多老旧房屋,并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建。根据以前人们的观念就认为,哪户人家居住在房屋里面,自然就会认为这个房屋,是哪户人家所有。可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渐完善,在最近这几年对土地的确权也越来越严格。在2022年出台的新规中,因为之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农民没有办理地块使用证明的房子,就不算在违规建造的房屋行列里。因为政策法规的原因,不能够及时办理相关证明。这类房屋还要符合条件,必须是家里面唯一现有的住宅,才能够不被视为违规建筑。二、房子建造时间比较久远,没有办法去考证的这类房屋建造的房子已经让好几代人居住过,很多情况下家里面的老人都已经逝去了。就算不能够证明房子的建造使用情况,这类房屋也不会被算在违建的范围之内。三、在审批下发宅基地的实际面积上,进行扩充建造的这类房屋在以前农村修建房子也不会特别严格,向村集体申请就会给个人。下发土地的使用证明,人们会在实际下发的地块上扩充建房。这也是因为当时各方面的原因,各部门没有及时监管所导致的。并不能把超过实际使用面积的这类房屋,划分到违建里面。可是对于超过实际使用面积的这类房屋,需要补缴罚款。四、因为各方面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证明的房屋在以前国家也没有对,农村的住房进行合理规划。很多时候村民都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和居住需要选择地皮建造楼房。现在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以及国家对农村占地建房的问题,提高关注度以后,才有了违规建筑的相关认定标准。在以前没有建房标准推行时,建造的这类房屋,就不能够算在违规建筑之内。总结:国家法律法规的推出,也会站在民众的实际居住,需要上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村民也要配合政府的指示工作,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作出侵害村集体利益的事情。一旦被确认是违规建筑,以后建造的楼房不仅会被推倒,自己的血汗钱也会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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