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企业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表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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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差旅费报销额度限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财税机关对此也执行不一,但基本的规定都是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长级人员差旅费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扩展资料:而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出差补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展开全部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差旅费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然而日前税务人员稽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找票冲账,加大查旅费支出,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的违法行为。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企业如果故意虚假列支的差旅费用,除了要补缴少缴税款外,一旦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还将被处以0.5倍的罚款。 据税务机关人员介绍,他们在检查中发现,由于税前扣除的费用国家有严格限定,部分企业在没有相关费用可以扣除的情况下,就打起了“差旅费”的主意。最为突出的是把营销人员的这项费用扩大,尽量让营销人员外出时多找车票,虚增出差日期,发放自定标准的出差补助,并把出差补助列支在差旅费内,加大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另外,有的还把工资一部分转成差旅费补助,以达到让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指出,在差旅费的税务问题上,企业应关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税法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差旅费税前扣除要有合法凭证 据介绍,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同时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差旅费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一项正常支出,也被允许在税前扣除。 而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这些逻辑关系混乱,真实性不能保证的车票,不能作为差旅费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报销额度可参照国家机关单位标准 据专家介绍,目前,差旅费报销额度限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财税机关对此也执行不一,但基本的规定都是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长级人员差旅费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在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出差补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该文件总局没有明确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 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而且国税发[1994]089号已规定了“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征税项目,所以对差旅费津贴仍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误餐补助要区分情况确定征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文件对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进行解释: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规定,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在差旅费的处理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交通费的报销上,企业可依各级别不同,确定乘飞机还是坐火车?是卧铺还是硬座?也可以开车前往。不过无论是如何出差,都要相关《票据》证明。比如,如果是开车前往的,肯定要有过路费然油费票据证明。然后按出差的往返日期确定补助天数。 2、住宿费的报销上,出差的住宿费同样可以确定不同级别不同标准实行正常报销,按住宿天数补助伙食费。对于是否可以将住宿费进行承包?税法及相关文件没有规定。但企业可以财务两个措施来处理,一是包费用。例如:这个人每天80元宿费标准,如果住的是40元的,结余归己,那么多出的40元就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按标准包死,无论是否住宿,都按80元一天计算。那么,出差人员要拿来合规的发票才能入账。如果没有发票,税务机关是不会同意用“白条子”列支的。这80元就必须作为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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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几乎是家家企业都会发生,因此差旅费的财税处理几乎会计人员都会遇到。但是,看似平常而简单的差旅费,你都做对了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因此,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一下几类: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2、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3、住宿费;4、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6、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二、企业应该建立怎样差旅费报销(内控)制度?作为一个规范的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或内控制度。没有报销制度的企业,作为财务负责人首要任务应该是建立健全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在网上也是很多的,自己没有能力起草的可以下载后结合企业实际进行修改。作为差旅费报销制度,重点有几点应关注:1、建立企业规范的补贴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档次出差补贴标准;2、建立企业规范的住宿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住宿酒店的星级标准或住宿费报销标准(需要考虑地区差异);3、建立企业规范的出行交通工具乘坐标准:重点在于限制乘坐头等舱、铁路软卧、高铁豪华商务座等。4、建立企业出差的控制流程,从源头上控制差旅费,防止随意出差和假借出差之名办私事等。5、建立企业的差旅费预支和报账流程,目的在于促进出差人员及时报账。6、建立企业差旅费报销的处罚制度,对于在差旅费报销中有违纪违规的给予处罚的标准。各企业的情况不一样,企业起草、审定、修改、颁布企业内部制度的流程也不一样,但是无论财务部门是否差旅费报销制度起草的牵头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其中,献言献策,使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三、财务人员应如何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的审核也是财务人员的一项职责,在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出差是否为企业相关负责人安排,是否为必须。规范的企业会有派差单作为证明的。2、复核出差线路是否合理或在派差单安排的行程中,重点关注是否有绕行旅游或办私事的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抽查(如可行)。3、检查报销发票、车票、火车票等的真伪。如果有人要伪造出差,必然会有假发票、假火车票、假车票等。这些真伪的查询,可以借助税务网站、12306网站等,必要时也应通过其他形式核实(如可行)。4、复核差旅费报销的各种费用标准,重点关注限额费用是否超标的情况发生。四、差旅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无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时提到一点。根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性质不一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入两个会计科目:1、管理费用——差旅费:主要用于核算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2、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主要用于核算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入的会计科目。1、可能计入“制造费用”比如,制造型企业产品加工过程中,有一个环节需要委外加工,但是企业又不放心受托加工方的质量控制,决定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2、可能计入“在建工程”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3、可能计入“研发支出”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4、可能计入“业务宣传费”比如,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国人对国产牛奶产生了严重不信任感。内蒙古一奶企为了增强国人对其产品的信心,利用暑假,开展了“游内蒙古大草原,参观XX牛奶厂”的活动,主要参观了其奶源基地和牛奶加工厂。在活动中,奶企承担了消费者往返内蒙古的差旅费等。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目的就是为了宣传,实际作用也是宣传,因此该活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5、可能计入“业务招待费”比如,企业为维护客情关系而承担了客户到企业的差旅费的。6、可能计入“董事会经费”比如,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以上仅仅是我列举的几种情况,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更多、更复杂,在进行账务处理前一定要先进行职业判断,恰当地计入不同会计科目。五、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是否必须要发票?VS出差补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重点在于出差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以及怎么交。涉及到差旅费补贴的个人所得税规定有:1、《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就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2012年4月11日在线就所得税相关政策答疑的回答中涉及个人所得税有:网友问: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在省市未规定通讯费免税标准,单位发放此项津贴,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差旅费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否需要发票的问题,全国各地执行标准是不一致的,比较典型的有北京市和广西区。六、为外单位人员报销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经常有网友咨询:根据约定,我们企业承担了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对于这个问题,经过搜索发现各地税务局对此回答并不一致,有说可以税前扣除的,也有说不能税前扣除的:1、外单位有偿提供劳务,合同约定了差旅费由本单位承担或报销,而自己企业承担或报销差旅费属于劳务费支付的一种形式。因此,企业应就承担或报销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代扣代缴增值税,然后可以税前扣除。比如为律师报销办案差旅费,为注册会计师报销去外地子公司审计的差旅费等。2、外单位人员提供无偿劳务,或虽是有偿劳务但是合同并未约定差旅费,而是企业志愿承担或报销了住宿、交通费的,可以视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3、只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税前扣除。4、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不是本单位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由于本问题全国尚无具体规定,建议财务人员多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多向主管税务局说明其发生的合理性,争取到税前扣除资格。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
20xx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
省直机关不含垂直管理的省以下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机关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省级、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出差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财政部制定分地区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省直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自带车辆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省直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不定期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的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因公出国(境)境外的食宿交通费,按《安徽省
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垂直管理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实行。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1129号)同时废止。差旅费管理办法篇2
关键词:医院差旅费问题办法建议
医院差旅费一般是指医院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费用。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差旅费在医院的开支中所占比例一般不大,而且报销差旅费的人员中医院领导干部比例居多,不少医院对差旅费的管理不够重视,报销审核不严,从而造成违法违规的事情发生。笔者认为,医院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确保各项开支合法合规。
一、医院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制定相应的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
各地财政部门会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当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医院也应根据本地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将本地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细化,制定本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但当前不少医院并未制定本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而是笼统参照当地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利于管理。
(二)领导不够重视,制度执行不严
有些医院领导差旅费管理意识不强,不重视差旅费管理,审批随意,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或未以身作则,对差旅费报销实行双重标准,领导一套,职工一套,造成混乱。
(三)职工对本单位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了解,缺乏基本的财务常识
医院对基本财务常识、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宣传、普及不够;职工普遍缺乏财务常识,不重视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学习,不了解相关规定,给差旅费管理造成困难。
(四)审核人员不坚持原则,未按规定办事
或过于坚持原则,处理事情不够灵活、不够人性化,造成违规报销或同事间产生矛盾。
(五)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
有些医院未建立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或出差审批制度不健全,出差审批较随意,对出差日期、时间等规定不严,借款销帐时限未作规定等,均不利于差旅费管理。
二、解决办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保证医院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医院应根据本地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将本地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细化,制定出本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领导提高重视程度
医院领导应重视本院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应大力支持财务部门特别差旅费审核人员的工作,为其按章办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
医院应加大对本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全院职工了解并尽量掌握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财务科应指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负责差旅费的报销审核
报销审核人员应加强自身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报销审核人员应敢于坚持原则,顶住压力,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单位差旅费管理的规定,对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同时,应严格按规定发放伙食、公杂费补贴,对不符合规定情况的不得发放出差补贴。
(五)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和借款销帐制度
医院应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对出差人员严格“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的填写,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除应填清出差的基本情况外,应特别注明出差起止日期、出差时间、出差人数,以便财务人员在审报时核对。另外,对出差回院后差旅费的报销、借款销帐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如规定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半个月或一个月内报销差旅费、归还借款,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借款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三、两点建议
(一)目前有的医院按领导分管部门
金额审批差旅费报销,造成审批权限分散,存在漏洞,不利于统一控制。建议医院对差旅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差旅费报销均由医院一把手统一审批。
(二)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建议灵活把握相关规定,实行人性化管理
如对于报销的原始发票,由于出差人员发票常识缺乏、开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种种原因,常有日期、单位等原始发票填写不完全符合规定的情况发生,若予以退回,要求其更正、补充,显然不太现实,因此,如果没有原则性问题,发票整体符合规定,出差事实存在,应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予以报销;又如对于开私家车出差的职工,肯定没有车船票凭证,医院可凭其过路费、加油费等票据,给予车船费一定比例的奖励等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06]313号差旅费管理办法篇3
一、目 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司机除外)
三、内容说明:
(一)、名词释意: 国内出差分为长(时)程出差及短时(程)外勤两种:
1、 长时(程)出差: 指出差地点跨越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分公司处理耗时业务,无法于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往返者。
2、 短时(程)外勤: 前往市区各机关洽公,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者属之。(工作性质属于常态外勤者不属本办法规范)
(二)、出差之申请:
1、 短时(程)外勤时,部主管须于事前向直属主管口头报备,始得外出。若需公车,则填写"车辆调派单"(附件一),权责主管核准后,转车管单位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事前填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或"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始得外出。
2、 长时(程)出差则任何人皆应于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
3、 如需预借旅费,应填写"预支款申请单"(附件三),述明预借款项用途明细,经核准后凭以向出纳预借旅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之出差费用标准额。
4、 各级人员的长时(程)出差的申请,均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三)、出差旅费报销标准:
1、 长时(程)出差: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杂费三种。标准如附表(一)。行销部门之业务代表报销以另核之。
2、 短时(程)外勤:
a、 短时(程)外勤交通以大众客运为主,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 经经理特准后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之外, 另可支领出差补助,其标准为:经理级(含副经理和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0元/天,其他人员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内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可报误餐费补贴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
d、 由出差处所或由公司免费提供膳食者,不得报支误餐费。
(四)、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人员销差后,应于七天内检具"差旅费报支单"(附件四),依"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之规定详填出差费用并检附原出差单及各有关单据凭证,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申请核准。
2、 出差人员未事先核准而以计程车为交通工具者,应于返回公司申报差旅费时,于请款单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众客运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务而搭乘计程车者,不予报销。
3、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费于呈准时要附上"心得报告"。如主办单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膳杂费。
(五)、交通费报销规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车、国营客运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应检附凭证报销。差旅费管理办法篇4
一、精细预算编制实现差旅费的事前管理
预算管理,在现代企业资源规划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做好差旅费管理,事前预算是必需的。
(一)预算模型设计
预算模型设计的依据是企业制度的差旅费办法,由于差旅地、出行方式、出行目的等的不同,企业差旅费办法一般规定都较为细致,因此预算模型的设计也必须精细化、多元化,才能确保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为了便于举例,做如下假设:某企业制度的差旅费办法,根据差旅地、出行目的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出差补贴,假设差旅地分为省外特殊地区、省外省会城市、市州城市三种情况,出行目的分为普通公务、培训两种情况;根据出行方式的不同交通费用不同,假设交通方式分为飞机、火车、汽车。以此为基础,可先设计如下模型(表一):
在设定好上述基础模型后,可编制需各单位填报的具体模型:
表二 ××××年差旅费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各单位根据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填列(1)-(9)项,模型可根据设定的公式自动计算预算结果。
预算填报要求:
1.常规差旅项目,参考历史数据填报。
2.新增项目,根据实际工作规划填报,并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填报审核
各单位上报预算后,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应关注如下几方面:
1.与往年历史数据比对出差事由,区分常规事项及新增事项。
2.常规事项可参照历史数据审核。
3.新增事项,需根据说明逐项了解具体事由,以审核(2)-(9)项的填列是否科学。
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审核的过程中,可采取二上一下制对存在问题的填报项,要求填报单位修正后重新上报。
(三)预算决策
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审核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计划后,编制全公司汇总材料,应包括预算模型设计思路、各单位填报情况、审核过程等内容,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决策。
(四)预算下达
根据决策结果,可对各单位下达全年预算。
二、结合商务卡的推广对差旅费进行事中管理
商务卡是一种专门的信用卡,一般具有一定的信用周期,且个人承债的商务信用卡由个人承担刷卡消费的结算清偿义务。商务信用卡是一种新型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它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而且它透明度非常高,这是要推广商务信用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这样避免我们公务消费当中乱花钱。而且使用商务信用卡后,企业人员出差,就可以不再预借现金,只要回来之后凭发票和刷卡的凭证就可以报销,再把钱支付到商务卡进行还款,这样的话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要实现商务信用卡对差旅费进行事中管理,需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选择本单位商务信用卡发卡行,签订商务卡服务协议。
第二,制定专门的商务卡管理办法,规范商务信用卡的管理。
第三,专人对商务信用卡信息统一管理,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征集使用者需求,组织商务信用卡的统一办理、注销等。
第四,规范商务信用卡的用途、范围、额度、审批、保管、注销、遗失的处理、密码的保管、还款及利息的承担等。
第五,规范差旅费用报销的期限,提供相关发票及刷卡凭证作为报销的依据,比对预算信息并进行台账登记,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相关系统进行相互取数验证方可进行报销。
三、严格考核预算完成率,完成事后监督
要实现企业差旅费用的有效管理,除了事前的精细预算,事中的严格管理,事后的考核是有效的激励方法。预算考核可以明确企业的战略导向,强化激励机制,改善业绩评价,提升管理水平。
(一)预算考核
1.比率法:按整个差旅费用合计数计算各单位全年预算完成率,偏差值在±5%的内不进行考核,超出5%的,按梯度制订考核标准,在各单位全年绩效中进行体现。
2.项目法:按各单位每趟差旅任务分项,按项目计算全年预算完成率,偏差值在±5%的内不进行考核,超出5%的,按梯度制订考核标准,在各单位全年绩效中进行体现。
3.动态法:可根据管理的需要将预算目标分解到季度,按季度考核,并适时地根据预算执行单位的实际绩效进行奖惩,有助于预算管理工作的改进和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预算调整
当企业内外部环境或者企业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企业的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要偏差,原有的预算已不在适宜,应进行预算调整。
差旅费预算与其他企业的预算一样,年初组织进行编制并下达。但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可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测的差旅费变动因素,例如:各区域市场环境的变化,采购事项的变化等。因此,应及时组织对预算项目的调整。实际工作中可根据考核周期,组织调整。差旅费预算的调整,需按差旅项目,分析原因,提出申请。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向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批准后进行及时调整,并调整考核指标。
(三)考核结果兑现
差旅费用在企业预算管理的大体系中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项目,但如果考核的结果不能兑现,则将严重影响差旅管理的提升。
1.考核报告。对各单位的差旅费预算执行、调整、监控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找出原因。
2.根据既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按照考核结果,提供奖惩依据,提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各单位的绩效中进行奖惩。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2]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差旅费管理办法篇5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差旅费 财务报销
党的十以来,全国各行各业都在认真深入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反“”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结合中央和各省市的规定,都制定了本单位的各项公用经费的报销制度,尤其是对“三公经费”的报销控制比较严格,但是在差旅费的报销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加强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概述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差旅费报销涉及的因素较多,票据取得的途径多种多样,容易出现虚假报销、扩大报销范围、核实票据困难等问题,因此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较为复杂。尤其在行政事业单位,常常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谨或其他原因,出差人员容易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动手脚,从而使差旅费难以管理和控制。因此,差旅费的报销管理质量会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与安全。
二、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销项目比较杂乱
差旅费涉及的项目比较多,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除正常可以报销的项目外,有的人员报销还混入了办公费、材料费、电话费、培训费等项目。许多没有明确任务没有实际内容的参观学习等,也变成差旅费报销的项目,造成差旅费过快增长,导致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
(二)超标准报销
行政事业单位在差旅费管理方面都规定有具体的支出标准,不同职位的人员所对应的交通费、住宿费等都有比较详细的标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由于事情紧急或临时通知,工作人员急需出差,而相应级别的车票已售完,无法购买到相应等级的车票,这样报销时就会有超标准报销现象。有时在多人同时出差的情况下,往往按照级别高的人员的标准购票,也会造成报销时超标准。另外,在旅游旺季去热点城市出差,有可能出现订不到限额标准内的房间的情况,这样也会造成报销时超标准。
(三)虚假报销
差旅补贴包含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该项补助实行包干制,不需发票,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发放。在日常差旅费报销中,接待单位已按标准接待,出差人回单位报销时并没有主动扣除这部分伙食补贴,难免出现双重报销现象。一些宾馆、会务主办单位为满足出差人的需要,将伙食费打入住宿费,将住宿费以小开大,住宿费发票按报销上限开具。少数人员利用出差的机会顺便在当地游览,通过虚增出差天数等方式变相报销相关费用,以达到私费公报的目的。有的人员出差拿回已过期的票据或是假票据,说是偏僻落后的地方只有这样的票据,这种情况会计人员也无法核实真假。
(四)报销流程不合理
由于部门领导先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审核签名,这在某种程度上会给一些职工造成误解,认为单位领导已经审批通过的单据,会计人员就应该予以办理,如果会计人员有疑问询问情况或是核减费用,他们就认为是在浪费时间或是有意刁难自己。因此,日益严格的报销流程容易使会计人员与出差人员、甚至与一些部门领导之间产生矛盾,给会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也会对差旅费的及时报销造成阻碍。
三、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正确的差旅费报销意识
由于差旅费都是因公发生的费用,部分人员存在公家的钱与私人无关的思想意识,缺乏正确的差旅费报销意识。例如有的地方住宿费未达到规定上限,仍然要求虚开发票按上限报销;有的人出差住在亲朋好友家,也想办法开住宿费发票报销以便于从中牟利;有的人出差本可以一天办完的事,拖延成三天,以达到多领取补助的目的。这些情况都说明行政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还未从根本上树立为单位节约财政经费的意识。
(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健全
一般行政事业单位在差旅费管理方面都制定了具体的开支标准,并就各个级别的人员住宿及交通费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工作中总会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使得差旅费的报销制度不够完善,或者是一些出差人员特意利用制度的漏洞,从而大大增加了单位差旅费的支出额度。
(三)违规报销惩罚措施不力
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缺乏细致有效的管理标准,对虚报冒领现象未制订严格的惩处措施,对于那些企图利用出差机会谋取个人利益的人员惩处力度不够,使部分人员抱有侥幸心理,违纪违规违法的成本太低,纵容了一部分差旅费的违规开支。
(四)财务人员审核不严
部分财会人员不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及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未能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作用,对前来报销的差旅费发票未进行认真审核,不敢坚持原则,对领导的差旅费审核不严,也造成了一部分不合理的差旅费开支。
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合规报销意识
众多规定之下,有的人还顶风违纪,根本原因是个人认识不到位,未树立合规报销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要从根本上树立节约意识,为单位财政经费的节约做贡献。例如按照级别规定住宿费的报销标准,只是一种制度,一个厅局级干部住在一个处级干部标准的房间未尝不可,其结果就是为单位节约了住宿费。另一方面,财务人员也应该积极宣传相关报销事项的规章制度,通过财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将差旅费的合规管理与财务报销服务有机结合与统一,以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原则,以优质的服务将差旅费的财务制度与要求传达给各个业务部门,帮助树立正确的报销观念。
(二)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
今年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突出了地域区分和淡旺季浮动。以往规定在一个省区内出差,出差人可以统一按省会城市的标准报销住宿费,现在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执行不同档次的上限标准。这种“一地一标准”的做法指导性更强,操作起来也更加透明,将会有效防止一些人钻制度空子、虚开发票、中饱私囊等问题。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在中央制定的原则范围内制定细则,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优化报销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优化报销程序。首先,相关出差事项应加强事前审批力度,在发生差旅费支出之前应当履行支出事前申请,审批时根据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其次,事后费用报销应加强支出审核,会计人员在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先核对审批单和会议通知书,再审核机票、车票、住宿票是否与外出往返时间相符,是否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报。并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差旅费报销应该一次一清,不能积少成多多次出差后才一次报销费用,至少也要一个月报销一次差旅费,以避免过于集中报销产生工作上的麻烦。另外,对于差旅费的报销,还应该借助财务信息化从相关支出的预算、支出、决算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并保持各环节之间的有机联系和系统性。这不仅利于财务人员对于差旅经费的主动管理,也有利于管理部门后续对于相关职能部门的活动进行绩效评价。
(四)加强监督力度
任何一项良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很好的监督和落实到位,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必须有配合的监督制度,确保差旅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审计、纪检等部门要把好审查关,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财务部门要加强会计的监督与审核职能,并要做到对票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严格把关,这样才能有效地强化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为规范差旅费的使用、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国家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应制定对差旅费使用的问责与激励并行的机制,奖优罚劣。对于浪费、套取、挪用、挤占等违规使用差旅费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团队采取限制支出、通报批评等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而对于节约使用的人员或部门,则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表扬与奖励。
总之,差旅费报销是行政事业单位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报销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优化报销程序、加强监督及奖惩力度,堵塞漏洞,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为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参考文献
[1] 叶青,翟继光,等.差旅住宿新规出台:如何落地?[J].财政监督,2016(9).差旅费管理办法篇6
12月4日,部门组织召开了处务会,在会上传达了12月3日某局务会上林局长传达的广西局廉政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了警示教育会的会议内容,传达了某局领导的工作要求,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处作了认真传达宣贯。11个身边人的案例,他们不同程度地违反了组织、廉洁、财经、工作纪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他们中有的同志我们比较熟悉,部门职工表示很震惊,也很受教育。对于他们受到处分,表示很惋惜。
古人说过: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意思就是说用人当作镜子,可以发现自己的对错。我们理解广西局廉政警示教育会的初衷就是把身边的镜子亮出来,敢于亮丑,让大家照一照,正正衣冠,调整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执纪问责向最基层延伸的指示要求,根据案例材料举一反三,逐个对照反省自查,从下列两方面进行反思:
一、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不到位。
几年来,我局为了规范差旅费发放,先后于出台了 [2012 ]14号、[2014 ]12号、[2015 ] 4号、[2016]7号等《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出台后,我处都能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文件各项规定。但是在执行中,也遇到过一些困惑,多少存在对《差旅费管理办法》把握不准的情况;另一方面,为了方便开展工作以及人员的特定性,职工岗位相对确定,有的职工培训机会多、出差多、下乡多,有的职工则在政务大厅坐班的时间多,差旅费就会存在有人领得多、有人领得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为了开展好工作,稳定人心,我们多次在处务会上强调差旅费不是福利,不能按津补贴一样派发。在差旅费的报销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不到位,究期原因,我们剖析有下列几种原因:一是受古语“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影响;二是职工刚性收入过低,职工工作积极性不强。在学习了某局廉政警示教育会精神后,我处职工普遍认为,我们在落实“一岗双责”做得不够好,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没有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做职工的思想工作还没有做深做透。下一步我们要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严格执法财政纪律,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不偏不倚,合理调派人员出差下乡,严格出差登记审查,切实保证处里每一名职工每一笔差旅费报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二、反思考勤管理不精细等问题。
今年以来,我处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但是对职工的年休、补休、病休等情况,具体哪天补哪天,存在登记上漏登说明。结合本次警示会议精神,我们作出如下深刻反思:
一是克服怕麻烦的惰性,能说得明白算得清楚的假期尽量给予记录登记留底备查,不能说明白的假期尽量书面说明留底备查。对于一些说不清的考勤以监督记录、系统流水号为主要依据。
二是严格执行我局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要以书面请假为主。减少请假、补休的随意性。
三是严格一线应急搜救执行弹性制度,既要有弹性工作,也要安排弹性休息,避免职工休息过于集中的情况出现。差旅费管理办法篇7
为了加强差旅费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根据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修试所全体员工。
2.差旅费定义
2.1差旅费:是指因公批准到南昌地区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
2.2在途天数:在途天数=出差天数-住宿天数
2.3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2.4出差天数=在途天数 住宿天数(即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3.出差审批
出差人员准备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应去的地方、单位和预计天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附件: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单位职称
出差地点
预计起讫日期
出差事由
主管负责人审核
班组负责人审核
4.差旅费借支手续
员工出差借支差旅费,必须持负责人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借款人、请款用途及金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出差申
请单》将作为出差后的报销依据。
5.差旅费报销、审核、结算手续
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出差期间的相关发票、车票等单据按类、按日期、按票面金额粘贴整齐,交相关负责人检查初审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向财务申请报销、结算。结
算后多借、补支差旅费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交到财务清算完。前账未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者,账务有权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欠款。未借支差费的出差人员,应在完成任务回公司
后一个月以内办理报销手续。
6.住宿费标准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6.1外省出差
a.一般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b.特殊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
头、海南、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大连、青岛、广州)。
6.2省内出差
a.南昌市和地级市: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b.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
6.3出差人员在外第一天的住宿标准可适当提高。
6.4出差人员住宿费超标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7.交通费。
7.1享受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待遇的人员:
a.主任级领导
b.班组负责人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7.2乘坐火车,从晚上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软席卧铺车票。
7.3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成硬座,按硬座票价的60%补贴;如乘硬席卧铺的不给予补贴。
7.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需乘坐飞机的人员应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报销。
7.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当天到达和返回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其余时间按每人每天报交通费6元,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
场的专线客车车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间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
8.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8.1工作人员出差到省外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8.2出差人员在省内地区出差的不给予伙食补助(实行定额包干式),检修试验工作班组出差伙食补助另行规定。
8.3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加报20元伙食补助费。
8.4出差人员参加会议期间按规定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不再补助伙食费用和交通费用,但往返交通费仍按上述规定报销。差旅费管理办法篇8
一是公务接待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xxx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审批、清单和公函制度,报销时除了发票,必须附上公函、接待清单等。
二是差旅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xxx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无超预算列支,未附出差审批单不予报销;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照规定标准报销,超额部分不予报销;对违规外出就医人员及陪同家属差旅费等情况,坚决不予报销。
三是会议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xxx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时除发票外,还要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和会议结算原始明细单等报销凭证。
四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方面,我局车辆维修时实行车辆维修审批单制度,车辆维修时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单,经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员审核签字后才能去定点维修机构维修,结算时附车辆维修明细单。
五是政府采购方面,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及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时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按照公务卡使用范围规范报销程序。
六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存在违规发放司勤人员出车补贴、安全奖,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夜班费、献血补贴等现象。
七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按规定计提、使用工会经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篇9
【关键词】差旅费超支 原因 对策
一、标准不执行,制度不落实
虽然部队制定了差旅费开支标准,并对各类人员的住宿金额予以了详细规定,给予了途中的餐饮补助,但由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原因,一些出差人员片面强调各种理由,导致各种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用支出仍然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差旅费开支居高不下。
二、钻制度的空子,虚假发票现象严重
凭票报销制度,造成个别素质不高的人钻了“少支多开,虚报冒领”的空子。由于市场经济利益第一的原因,只要给予商贩以小利,他便可以帮你虚开各种发票。有的人出差执行任务,将吃饭的费用打入住宿费;有的人将住宿费以小开大,冒领其中的差额等;最为严重的就是直接购买假发票自己进行填写,回单位进行报销。
三、凭票实报实销造成了部分出差人员花钱大手大脚,浪费多少也不心疼的思想观念
普快列车不坐坐特快列车;住宿时普通宾馆不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更有甚者,出差期间虽住在亲朋好友家,但为领取伙食补助虚报住宿费,从宾馆中虚开住宿费发票;部分人员借出差机会游山玩水,反正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根本不考虑给本单位经费造成的和浪费。
四、结算时财务人员无法核定其任务及路线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任务均由领导和各个部门掌握,财务人员很少知晓,因此,财务部门很难准确地对其进行监督和把关,同时,传统的审核报销办法,结算手续繁杂,工作量大,如公私兼并的各种票据,住宿价格均不统一,这就给财务人员审核、结算带来更大的审核难度。
就上述问题的存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差旅费的监督与管理结算工作。
1.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定出台相关的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各级各类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按规定,出差前,出差人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及出差地点,并经支队领导签字同意,归队后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对超出出差地点的住宿费、油料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财务人员一律不予报销结算,不做老好人,如住宿费结算营职干部每天八十元,超出的部分财务人员将不予审签,由个人承担。
2.重点对票据进行审查
差旅费用的开支中除出差补助外,其他费用如车船费、住宿费用等凭票据报销的,开支是否属实,必须有开支单据作证明,由于开支单据种类很多,对单据的审查要着重注意,严格审查开支单据的真实性,主要检查单据有无涂改、挖补、仿造等情况;单据相关的财务印章是否齐全,虚假的发票不予报销,注意连号票据,防止将无关人员的开支混同报销。
3.重视财经纪律教育
要组织各级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部队的财经政策和管理规定,增强其遵章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思想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各级人员在当前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时刻存有过紧日子的思想,使之杜绝各种铺张浪费和随意花钱的不良现象,争做遵守部队财经纪律的模范。要教育各级人员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坚决杜绝各种以公假私,虚报冒领等各种不良现象。
4.做好审核的三个不放过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0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 财务监督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5.080
Thinking on Strengthening Institutions' Travel Cost Management
CHEN Xiaoqing
(Taian Museum, Tai'an, Shandong 271000)
Abstract Travel cost is an important daily expense of institution , also controllable costs. At present, most institutions in the actual application process are some deficiencies, how to enhance travel management, control expenses, improve efficiency, increase the institu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inancial management issu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issues of travel cost management in public institutions present, we made a number of measures and proposal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ravel cost.
Key words institutions; travel cost managem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差旅费是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支出,在好多单位已经成为仅次于人工开支的第二项支出大项目。差旅费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认真做好这一工作,对于强化财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实施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努力提高事业单位经费的使用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在差旅费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服务、轻管理”的倾向,这一点从差旅费管理工作的具体环节上就能明显地表现出来。在差旅费管理工作中,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责似乎就是预支差旅费和差旅费报销两项内容,仅仅是以服务为主,而在管理和实施财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则发挥得并不理想,由此而导致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容易产生资金长期占用现象而造成单位行政经费的紧张与浪费。员工在出差前一般都要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且大多数员工都会借超过所需要的数额,虽然“穷家富路”是传统经验,但也往往造成了这样的事实:由于所借的钱款中也经常是包括了个人消费购物所需的资金,因此在外大把地花钱购买自己想买的商品,回来后却因资金不足不能偿还已被花掉差旅费或感到用单位的“无息借款”为自己服务很合算而迟迟不去结帐。因而在每年年终结算时,财务总会查出相当数额的借出的差旅费尚未结帐。
二是助长了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盛行。由于出差前都预借了足够的差旅费,因此出差在外花起钱来也大手大脚,住超标宾馆,外出打的,来回卧铺等等,回来后再想办法报销;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现在有些会议的学术性、工作性已大大减弱,而谋利性却都大大增强,一些不负责任的某些所谓会议的组织者们往往以开会为名,收取与会者巨额的会务费,趁开会之机大吃大喝、大过旅游观光之瘾,有的甚至还组织出国旅游,全部费用都打入了所谓的“会务费”之中,开完会还发“纪念品”,引诱人们去花国家集体的大钱来为自己某小利,使单位有限的经费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相当一部分都投在了如此种种毫无实际意义的会务费上了;这一点在当前表现得尤为突出,也是造成差旅费急剧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是缺乏调动员工节约差旅费开支积极性的机制。出差回来后差旅费的报销一般都要以开支的发票为依据,是否有发票成了出差在外的员工选择自己行动方式的标准;乘公共汽车很便宜,但有的城市没有发票,就不如打的要发票;再如有的单位规定领取补助也要凭住宿费上所标明的住宿天数来核算,以至于造成了如果是出差住到了当地的亲戚朋友家,虽然为单位节约了大笔费用,但回来后不但不受奖励,反而不能领取住勤补助,还有为多领取住勤补助而故意拖延出差日期,甚至找发票套现等,如此种种,都使得部分人仅从个人利益出发而在差旅费的花销上过分大方,毫无节约意识。
以上存在的种种问题都导致了单位经费的浪费现象日益严重。据统计,单位各部门产生经费超支的,绝大多数是由于差旅费的超支而造成的,可以说,从目前情况来看,差旅费是各部门经费开支的大头。虽然差旅费均从各部门限额经费中开支,但这也是单位全部经费的一部分,而且部门经费超支后仍要向单位要钱,以致于产生了“有钱就花,花完再要”的现象。要扭转这类不良现象,解决目前在差旅费管理环节存在的种种问题,制止铺张浪费等行为的发生,应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改变过去重服务轻管理的旧办法,加强差旅费管理工作。要做到这一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1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用。经公司研究,对差旅费标准及出差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凡公司因公出差人员需事先先填好《出差申请单》,对因临时决定出差的需在回公司后的两天内补办手续;
2、一般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
3、副部长以上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员报销需凭《出差申请单》和相关单据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复核报帐。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具体规定:
1、差旅费按总额包干的办法给予出差补贴(含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某内交通费),即“总额包干,超支不补”,食宿、交通等发票仅作参考依据。
2、出差人员按相应地区(某地、某、某某会、某某外及直辖某)和级别(一般人员、中层正副职及公司副职以上)报销差旅补贴;
3、当天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2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可按住宿一天计算(不另报加班补贴);
4、乘公司车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1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补贴20元;
5、某某内出差时间在八天以内(即中间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或出差回公司是星期一的,其差旅费补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
6、乘座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可乘座卧铺位(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以上的可乘软卧);
7、乘座飞机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其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可在出差人员的包干差旅费之外报销;
8、出差期间对连续乘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凭车票每6小时发10元伙食补贴,以此类推;
9、凡乘座火车符合第二款第5条的规定,而不乘座卧铺的,按本人实际乘座的硬座票价的40%给予补贴;
10、凡经公司批准,带薪参加学习并在学校和培训基地住宿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每天10元(不包括培训费中含有食宿费的);
11、凡参加各种会议,会务费中含食宿费的不再另报伙食补贴和住宿费;
12、出差人员非因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的一切开支,均自理;
1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报帐手续,愈期取消出差补贴;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2
一、各办公室、支局(所)、班组(以下简称各报帐单位)在各项成本支出时,应坚持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反对奢侈浪费,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报帐内容及程序
(一)水、电费
报帐单位水、电费最高限额,由综合办后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每月报帐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如超过最高限额,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无正当理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费用超限,由报帐单位自行承担。水、电费在后勤管理人员处审核签字(后勤管理人员不在时,由劳资管理人员代审代签),然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二)低值易耗品费
报帐单位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0元以内,报综合办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同意后购买,50元以上200元以内请示分管局长同意后购买,200元以上须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购买。报帐时,在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处审核签字(物资供应管理人员不在时,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代审代签)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三)差旅费
1、支局(所)长、班组长到网点、委代办检查、代班产生的差旅费,凭检查报告书、查帐记录连同差旅单一并交监督检查部主任审核签字,然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报帐。
2、县局相关管理人员到支局(所)、网点、委代办检查、走访等产生的差旅费,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然后由局长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3、支局(所)人员到县局开会办事产生的差旅费,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4、到县外开会、出差,支局(所)、班组人员出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其余部门人员出差费用由所在部、室主任审核签字,然后由局长签字;副局长、部、室主任开会、出差费用,由局长审核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四)学习、培训费
1、报帐单位由县局安排外出学习、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资料费、培训费等,将相关发票连同学习、培训文件、通知等,交由教育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并做好学习、培训相关事项的登记,然后由局长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2、邮政局安排且首次外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费、教材费报销100%。第二次及以后同工种职业技能签定的不再报销费用。考试费、鉴定费、办证费等费用由参加鉴定者本人承担。报帐时,将鉴定合格证连同相关发票交由教育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并做好相关登记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3、外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学习、考试的,所有费用均不予报销(省、市局有专门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业务宣传费
报帐单位需搞业务宣传,200元以内请示分管局长同意,200元以上需请示局长同意,所产生的宣传费用,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六)业务接待费
(七)维修费
1、房屋维修费
支局(所)需维修房屋时,应向综合办公室或局长提出书面报告,由后勤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并向局长报告,同意后方可予以维修,同时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维修费范围内。维修完毕后将发票及维修清单交由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县城房屋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班组向后勤管理人员提出书面或电话报告,经后勤管理查看后,报分管局长同意,在核定的费用范围内由后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维修。维修完毕后,将发票及维修清单报分管局长签字后报局长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2、设备维修
局内设备需维修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向设备维护人员报告,设备维护人员向局长请示同意后予以维护。低值易耗品可由设备维护人员直接购买。维护完毕后将发票、清单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3、车辆维修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更换小型零配件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予以维修,车辆大修、更换轮胎、油泵、电瓶、底盘重要部件、维修发动机、车身大面积挖补、喷漆等,应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予以维修。维修后将发票及清单交由车辆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以上房屋、设备、车辆在对人身财产造成威胁或导致业务中断、不能正常办理等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员可以边请示边维修或维修后再请示。
(八)委代办酬金和业务发展手续费
由各支局(所)、班组向市场部、通信会计报送原始数据资料,由市场部酬金管理人员审核后统一造册并签字,报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交财务室核报。并由财务室直接发放到支局(所)、班组、办公室或个人。
(九)伙食补贴
各支局(所)的每月150元伙食补贴,自行提供相关发票,列入杂费栏,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十)其他费用
各报帐单位遇当地各种开业、竣工、纪念日、捐助、赞助,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交纳的各项费用时,不论金额多少,一律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支付,并严格控制在同意的金额内,超支由各报帐单位自行负责。支付后将发票交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局长处签字,到财务室报帐。
三、报帐时限
三、报帐时限
四、各报帐单位所产生的费用,应在备用金内支付。超出备用金的较大支出,应先按程序到财务室借款,报帐后及时归还。一律不得在储汇资金和营收款内垫支。否则按白条抵库严肃处理。
五、财务室在接到支局(所)、班组的报帐单据后,应当即予以核报,不得拖欠。并尽量支付现金,少开支票。
六、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报帐单位所报项目、金额进行认真审核,如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予抵制并及时向局长或上级财务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七、本办法从 2009年6月1日起 执行。
八、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3
一、旅游政风方面
问题1:自驾游的散客已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应增加更多自驾旅游线路等。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旅游资源深入开展了线路踏勘和调研,从年初开始由局领导带队,邀请并组织全国各类旅游规划、策划公司、旅行社老总及电视媒体、自驾游媒体等参与线路考察,分别对我市生态旅游线、名酒文化线、红色文化线、历史文化线的涉及的主要旅游景区、城镇和道路进行了详细踏勘,并与涉及到自驾旅游线路的各级政府进行了座谈研究,全面掌握旅游线路的基础资料,形成可行性报告。截止2010年8月底,我市已完成旅游线路编制43条并纳入四川省千条旅游精品线路,在完善自身旅游线路的基础上,与全省川南旅游环线进行了对接,并将我市四条旅游精品线路纳入了全省精品旅游环线。
问题2:旅游行政部门对待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也应加强服务意识。
整改情况: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加快“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所辖区内的各涉旅单位,了解旅游企业遇到的“急、难、愁”问题,在规范旅游企事业单位管理、发展壮大旅游企业,创星升A等方面主动为其指导,同时我局通过旅游政务网、编印《办事须知》、政务上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等形式,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
问题3:应当多深入旅行社,了解并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它们的需要。
整改情况:
我市现有旅行社20家(其中,一级旅行社1家,二级旅行社6家),19家旅行社门市部,6家国际旅行社分社。
市、区、县旅游局经常深入旅行社调研,针对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解决的,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及时协调或上报。截止2010年8月底,我局针对旅行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了以下工作:
1、努力提高市民文明出游和理性消费意识。在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机场、车站等旅客集散地张贴、陈列和免费赠送《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上千份,在各景区设置引人注目的标语牌、宣传画和公益广告,在门票、旅游指南和导游图上增加文明提示,让游客进入景区就感受到文明旅游的氛围,使旅游文明行为潜移默化、深入人心。积极利用媒体传播文明旅游知识。通过《**日报》、《**晚报》、**电视台、**旅游信息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使文明旅游深入人心。
2、加强宣传促销,为企业搭建参加各类推广促销活动平台。今年我局积极组织涉旅单位参加全国性宣传促销活动,共组织涉旅企业14家,参加各类宣传促销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待旅游咨询万余人次。
3、增加旅游车辆,解决旅行社用车难的问题。积极与市交通局和市运管处协商,通过努力,首先我们解决了旅游车辆到泸后上车点人的问题,现在旅游包车到泸后不用再去运管所点人头;其次解决了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车趟次签单检查和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包车牌的办理程序等问题。成立一家专业旅游客运公司(现有车辆14辆,在11月前再增加8辆以满足市场需要)的问题目前正在推进中。
4、规范旅游市场,引导各旅行社规范经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旅游局负责所辖区域内旅行社的管理,市旅游局对全市旅行社进行规范管理。今年以来,我们通过5月底开始的绿盾行动Ⅵ,对旅行社及门市部和国际旅行社分社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截止2010年8月,全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0余条,检查导游IC卡33张,从而规范了旅游市场,引导旅行社合法经营。
二、旅游行风方面
问题1:景区服务人员在岗不在位的情况(尧坝景区)。(责任单位:尧坝景区,督办:合江县旅游局)
整改情况:合江县旅游局在接到《关于印发旅游业政风行风评议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后,召集了全县旅游景区及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并及时通报了全市旅游工作行风政风评议意见,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门票人员管理制度》学习,针对景区收费人员少、待遇比较差的问题,面向社会招聘了两名收费人员,对景区收费人员提高了工资待遇,并对纪律、安全、卫生等严格考核。对擅自离岗情况进行查处,不定时对景区售票处进行抽查,若发现在岗不在位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与当月奖金挂钩,出现一次扣考核分8分,并扣除当月奖金200元,出现一次年中将不得评优;二是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会,将一周的旅游情况、门票收入情况、存在的问题、考勤打分等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内容包括礼仪、管理制度、旅游法律法规等,将培训情况纳入年中考核。
问题2:合理收费与规范收费方面的情况。尧坝景区解说费的收取无相应票据(责任单位:尧坝景区,督办:合江县旅游局)。凤凰湖景区门票及服务收费偏高、公示不规范。(责任单位:凤凰湖景区,督办:纳溪区旅游局)
整改情况:
1、纳溪区凤凰湖景区整改情况:凤凰湖游船费用标识牌设立在游船售票处,并由工作人员口头告知游客;对于游船收费较高的问题,纳溪区旅游局在将凤凰湖景区收归国有管理后,将完善收费制度,给游船收费定一个合理的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钓鱼费用公示牌设置在景区大坝处,由于设置较少造成不规范问题,纳溪区旅游局已经对景区各类标识标牌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合江县尧坝景区对景区讲解员收费问题进行了规范:由尧坝镇政府财政所出具相关的正式发票(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严格规范讲解费收取。讲解费收取后统一上缴镇财政,之后由讲解员提供带团依据,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财政所统一支付讲解人员。
问题3:旅游安全方面的情况。
1、凤凰湖湖面水上安全是否有无救生员。(责任单位:凤凰湖景区,督办:纳溪区旅游局)
2、龙马潭公园渡船严重超载,景区内野炊,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龙马潭公园,督办:龙马潭区旅游局)
整改情况:1、凤凰湖景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特别针对景区实际情况,在岸边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同时配备了安全员。
2、龙马潭公园由私人承包,不属于A级景区,龙马潭区旅游局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员提出的问题,指导、督促承包业主及时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问题4:景区卫生方面。尧坝、纳溪凤凰湖景区厕所卫生都较差,标牌不规范。(责任单位:尧坝、凤凰湖景区,督办:合江县、纳溪区旅游局)
整改情况:
1、尧坝景区整改情况:一是增加环卫工具,实行全天巡逻保洁;增加景区专职保洁人员2名,实行全天流动保洁,增设垃圾桶,为保洁人员统一定制服装、配齐垃圾车、对景区死角、厕所等地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社区负责管理保洁人员,按照《尧坝镇旅游景区卫生制度》,严格奖惩,对发现保洁区域打扫不彻底的现象两次者,解除保洁员聘用合同。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景区标识标牌。尧坝镇旅游办将对景区内所有破损的标识牌、厕所引导标识等进行清理登记,安排人员对景区内的标识牌进行及时补充和更换,并做到与景区景观相协调。
2、凤凰湖景区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景区卫生。二是认真清理原有标识牌,及时补充、更换。
问题5:景区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笔架山云台寺生活用水困难问题。(责任单位:笔架山景区,督办:合江县旅游局)
整改情况:由于笔架山林管所已将笔架山用水承包给私人,云台寺僧人觉得水费太高,不愿意用自来水,自己另外取水用。但是,笔架山林管局承诺在大旱天气免费为寺院提供生活用水。
问题6:景区交通方面。到天仙洞景区乘车难,景区内上山无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市局规划培训科、天仙洞景区,督办:市局、纳溪区旅游局)
整改情况:从城区到天仙洞景区,可乘坐3、231、255、158、138路公交车到蓝田客运站转乘27路公交车达到天仙洞景区,由于天仙洞景区山下到景区多是乡村公路,只能通行9座以下的车辆,因此公交车无法上山。根据景区建设规划,从山下到景区将新修建一条栈道,届时将缩短到景区的距离,路况也将有所好转。
问题7:宾馆应急照明用电方面。古蔺兰尊大酒店停电有无应急发电设备。(责任单位:兰尊大酒店,督办:古蔺县旅游局)
整改情况:1、兰尊大酒店配备有应急发电设备,由于不经常使用,造成设备老化,没有经常维护,宾馆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经常性维护措施,要求员工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对应急发电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2、兰尊大酒店为142个房间重新配备了应急照明灯,并维护了走廊、过道、消防出口等处的应急照明设备。
问题8:宾馆客房设施方面。兰尊大酒店备用被子不齐、卷筒纸未及时更换(责任单位:兰尊大酒店,督办:古蔺县旅游局)叙永县假日酒店浴室有异味、房间隔音效果差。(责任单位:假日酒店,督办:叙永县旅游局)
整改情况:1、古蔺兰尊大酒店整改情况:为80间标准间另配备用床被一套,将房间内小卷筒纸更换为大卷筒纸,并要求房间服务员在每天查房时特别注意更换。2、叙永县假日酒店整改情况:要求宾馆服务员每天在打扫房间时特别注意清扫卫生间卫生,做到无臭无异味,对隔音效果差的问题,宾馆将逐步将房间玻璃更换为隔音玻璃。
三、解决当前影响我市旅游发展的几个问题
问题1:旅行社方面:旅行社收客网点多,其它卖机票网点、自驾车俱乐部、婚介所、房屋中介等都在收客作旅游业务。(责任单位:区县旅游局、市局旅游执法支队)
整改情况:1、按照《旅行社条例》,我市现有旅行社服务网点已在市局和当地区县备案。2、我局于5月-10月在全市开展“绿盾行动VI”旅行社合同及服务网点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和旅游网点超范围宣传、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旅行社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秩序。3、经查,机票网点、自驾车俱乐部、婚介所、房屋中介等没有做旅游业务情况。
问题2:旅游用车方面:用车困难仍未完全解决,问题结症在哪里?(责任单位:市局旅游执法支队)
整改情况:通过市交通局和市旅游局的共同努力,现我市正在筹备成立一家专业旅游客运公司,在现有14辆基础上,再增加8辆以满足市场需要,新成立的旅游客运公司将以游客服务为目的,有望改变目前旅游车辆服务态度差、价格高、乱收费、用车难、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该公司组建成功运营一段时间后,将根据**旅游客运市场发展需要,如需新增车辆可再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新购置车辆指标,或再申请组建一家独立的旅游运输公司,形成竞争机制。
问题3:从业人员稳定方面:**旅游从业人员不稳定,导游及IC卡导游证管理上有漏洞。(责任单位:市局规划培训科、旅游执法支队)
整改情况:1、导游要离开原有旅行社挂靠另一家旅行社,在我局办理新的IC卡时,需要持有原有旅行社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证明和现有挂靠旅行社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证明,才能办理。2、今年3月份对全市115名导游就“导游讲解及技巧”、“导游实用涉法知识”和《旅行社条例》进行了培训,今后,我局还将加大对涉旅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聘请专家授课以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问题4:景区方面:**景区多头管理,对外出宣传整体感不强,精品景点打造太少,精品线路寥寥无几。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4
[关键词]收入管理市场细分机票定价
一、国内航空客运市场的细分特征
根据国内阶层的分布特点,本文作者曾对国内航空客运市场进行了细分。按照国内居民的经济地位和消费特点,国内航空旅客可以分为高端层和潜力层两层。根据对高端层和潜力层的分类,我们可以对这二层旅客的主要特征作一比较,如表所示。
国内航空市场供需的主要矛盾是: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由于高端层规模相对较小,航空公司座位供给量总体上远大于高端层的需求;潜力层规模巨大,但由于低价机票没有形成稳定的供给机制,或者是由于价格瓶颈的存在,潜力层需求被抑制。处于同一阶层的消费者由于收入状况、社会地位相近,因此有着类似的消费行为特征。各阶层之间的居民在行为上的差异性要高于同一阶层内部的居民。
自19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异十分明显。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研究结果,按收入五等分组数据,收入最高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收入是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业员工收入的6倍~9倍;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经理人员阶层的收入是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业员工收入的2倍;收入最高的20%的就业者的收入是收入最低的20%的就业者的收入的33倍。并且没有迹象显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了控制。有研究表明,城镇居民的旅游消费呈现分层化的趋势。从高端层和潜力层旅客所在阶层的收入比较和铁路运输价格来判断,两层旅客可接受运输价格基本相差一倍以上,对这二层的定价情况如图所示。
图中,高端定价层与潜力定价层之间存在“定价空隙”,也就是在两层的运价之间没有有效率的对应消费层存在,这是由国内收入两极化的阶层分布特征决定的。在市场实践中,不少航空公司凭经验采用了跳舱定价的操作方法,就是这一定价特征的反映。国内航空公司应该针对两个主要的消费层—高端层和潜力层,设定两个独立的定价层—高端定价层和潜力定价层,并保持两层间的“定价空隙”,采用跳舱销售的办法。
二、票价管理的误区
在国内航空公司实施收入管理的过程中,以运价管理的失控为主要特征,存在五个主要方面的误区:
1.盲目套用国外多等级舱位的管理办法,使用密集而连续的舱位等级,调节各经济阶层消费行为。连续的舱位等级没有对应国内各经济阶层大收入差距的结构特点,背离了收入管理定价的基本原则。就国内高端层和潜力层的市场规模而言,完全具备了分层管理的条件。采用本文提出的二层架构的定价管理体系,既可以避免高端层的旅客购买低价票导致收入流失,又可以针对潜力层旅客消费能力在较低的价格水平上实施定价,从而刺激潜力层客源的有效增加。现实情况是,高端层的平均运价过低,收入流失严重;而在低端层没有形成稳定的市场,航空客源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补充。
2.缺乏稳定的市场区隔方案。收入管理的成功系于对目标子市场的理解和预测,不能适当区隔市场,就不能适当地针对每一个市场区隔差别定价并采用合适的收入管理技术。在国内航空市场上,我们可以看到,各航空公司低价机票的限制条件不成体系,甚至有将取消和弱化低价票的限制条件作为竞争手段的情况出现,这些都对建立票价管理体系构成了致命的打击。
3.没有针对高端层与潜力层两个市场的特征进行区别管理。高端层和潜力层两个市场,不仅市场规模大小不同,消费者行为也有很大的不同,两个市场的价格弹性更是有很大的差别。宏观上对市场细分的模糊和分层管理的缺失使得航空公司只能从一个视角来看待市场,收入管理的效率自然不能得到有效提高。
4.对不同航线、不同细分市场的机票的价格弹性没有区别处理。由于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以二层架构的定价思想来分析不同的市场,更能把握不同航线的需求特征。
5.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与跟风性降价。没有价格管理体系支撑的、在主要渠道的降价和特价行为是不能产生边际收入的价格管理行为。正是由于不理性价格战的反复重演,多年以来国内航空公司蒙受了具大的损失,市场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在机票价格和定价管理上应该达成行业内的共识,在定价管理体系建设到位后,航空公司的竞争应该转到针对不同客户群的服务竞争上来,国内航空公司的竞争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票价管理的策略
根据旅客市场细分研究的结论及两层旅客可接受价格的大跨度差异,国内航空市场的运价管理可采取以下几点主要策略:
1.对高端层和潜力层的旅客实施独立的运价管理办法。高端层定位于价格不敏感型旅客,价格竞争不作为主要市场竞争手段,价格调整是基于航空公司的市场博弈要求;潜力层定位于价格敏感型旅客,价格竞争作为主要竞争手段,价格调整主要基于旅客的消费能力。
2.在高端层,机票价格仅作为航空公司间博弈的手段之一,但不能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在低端层,价格是调节需求的主要手段。
3.在高端层和潜力层两层之间建立“定价空隙”。高端层价格的调整,原则上以全价为基础展开;潜力层价格的调整,原则上以全价的三折为基础展开(根据不同区域的居民收入水平调整)。
4.潜力层的运价管理结合对应的旅客阶层的消费特征,制定机票限制条件,以防止高端层的旅客购买低价票。
5.在高端层和潜力层,处于同层的居民的消费特征是相近的,但由于消费者的组成不同,个体消费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这两层内,可以参照国外收入管理的原则,实施独立的收入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1]郭晖张金隆于本海:收入管理理论在国内的应用探讨[C].信息化与管理创新:第十一届全国计算机模拟与信息技术会议论文集,山东烟台,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2]Kotler,P.MarketingManagement[M].NewJersey:PrenticeHallInternational,Inc,2000
[3]李春玲:中国社会分层与生活方式的新趋势[J].科学社会主义,2004,(1):12~15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差旅费借款;
2.零星购物借款;
3.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差旅费和临时性借款):
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批准,程序为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主管副总或总监
审核
总经理批准。
b. 一万元以上:经办人申请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主管副总或总监
审核
董事长批准;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 零星购物借款程序:
1.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批准;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1000元,驾驶员、行政管理员可领取经核准的备
用金,核定标准由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不得继借;
2.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经各级主管签批;
4.到财务部以《借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 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一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
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商务信用卡。
第九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2天内报销;
3.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
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
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篇16
【关键词】旅游业纳税
一、旅游业项目征税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业纳税筹划选择
旅游企业在节税筹划中,应注意运用营业税法关于该营业额确定的特殊规定,依法合理计算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为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余额为营业额。
深圳M旅行社在电视台登一则广告,以每人8000元人民币组织去泰国境内旅行,泰国境内的旅行社则委托我国F外贸公司驻泰办事处负责。此为:深圳M旅行社将支付泰国B学校服务社每人1000元,F公司驻办事处每人500元,而实际上这两笔支付有深圳M旅行社的特殊关系根本没有发生,因为泰国某学校服务社将组团来中国旅游,为此深圳M旅行社准备免费提供B学校服务社引进旅游服务,而F公司驻泰办事处实际是通过家属参加了该旅游团免费作交换田间,这样一来,关联双方通过私下交易,扩大境外旅欧费用的支付,从而避交了部分营业税。
本次组团旅游应缴纳营业税计算:营业额:8000*500=400(万元);应缴税额:400*5%=20(万元);扩大费用避税后的是缴税额计算;营业额:(8000-1500)*500=325(万元);实缴税额:325*5%=16.25(万元);实缴税额与应缴税额相差3.75万元。
三、申报和纳税地点
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四、纳税期限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六、旅游业纳税风险
旅行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营业额,可扣除房费、餐费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替旅游者实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饮费用。在实际涉税申报中,旅行社常常将营业成本等同于营业税扣除项目,随意扩大营业税扣除项目。比如将单位日常的招待费、导游的交通费、电话费、补助费、发放给旅游者的旅游包、帽、纪念品等,作为扣除项目进行营业税税前扣除,减少计税营业额。
[实例]稽查人员在对某旅行社的检查中发现,其企划部门不定期会在高级饭店举办一些大型的旅游产品推介会,但其账面营业费用中并没有体现出很大的促销费用,同时该社的业务招待费不多不少刚好达到所得税税前列支标准。经审核其原始凭证,发现该社将绝大多数促销费用和日常招待费用混入了旅游业务成本,扣减计税营业额。
在这里,提醒旅行社注意纳税风险,旅游企业利用本单位自有的交通工具、食宿服务设施,为旅客提供吃、住、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不得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旅游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自身应负担的费用,如本单位司机工资补贴、导游工资补贴、职工差旅费、交际应酬费、旅游管理费、租车费、修车费、过路过桥费、燃料费、装卸运输费、保险费、广告宣传费、陪同费等,以旅行社名义缴纳的行程责任保险、旅行社购买发给旅游者的旅行包(帽)、矿泉水及全陪导游个人的吃、住、行等费用,不得作为扣除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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