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粮食直补补国家下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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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粮食补贴发放工作提前布置
作者:经建科&&&&&&&&来源:&&&&&&&&&&&时间: 8:56:17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高邮市财政局
邮 农[号
邮财建[号
关于做好2015年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为做好2015年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现对面积核实工作有关事项作事先部署,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将按核定面积和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待上级文件下达后,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贴面积核定原则
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除个别突出问题进行必要调整外,原则上可以维持不变。在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操作方法要简便易行。通过土地复垦等渠道,新调整增加的补贴面积可以采取统一打折均摊的办法核定到农户,以减少矛盾。种粮补贴仍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不予补贴。
三、补贴面积核定流程
各乡镇先从补贴系统中导出上年度补贴面积,制作成《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由村组核实填写,经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初审后,由财政所打印出《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并加章,送各村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由财政所从系统中导出正式的《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由相关人员签章,并按程序上报。
四、细化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区)必须通过会议、黑板报和明白纸等手段将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种粮农户吃透精神,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
2、严格时间要求。一是表格上报时间。各乡镇(区)《补贴面积增减变动表》,必须层层审核签字把关,继续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和部门工作责任制。《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和汇总表于2015年元月15日报市农委综合科审核汇总。二是统一公示公告时间。从今年起,对当年补贴面积有变动的农户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没有变动的农户,可以以公告代替公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工作量。今年全市粮食直补公示、公告时间为2015年元月5日-11日。三是资金兑付时间。各乡镇(区)农业服务中心将公示公告后最终确定的补贴数据于元月14日前报财政所。各乡镇(区)财政所及时修改“中国农民补贴网”中的数据,并于元月16日前将数据上报市财政局经建科。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专用存折后,将统一在高邮电视台打滚动字幕告知农户,便于农户再次核对。
3、加强监管督查。一是各乡镇(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教育、法纪教育,督促村组干部依法行政。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补贴面积集中放在村组干部或其亲属户头上领取补贴资金,集中抵扣农民上交费用;严禁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二是各乡镇(区)在《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到户公示清册》上设定咨询举报电话,对种粮农户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细心服务,妥善解决,不得将矛盾上交,坚决杜绝因粮食直补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和群访集访,千方百计把问题与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三是在公示和公告期间,市财政局和农委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过去有信访源的重点乡镇、重点村组进行专门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四是各乡镇(区)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民小组公示公告情况要认真检查,并要拍摄公示照片和资料报送市农委综合科备案,严格按照公正、透明、合理的要求落实好粮食直补政策。
附表:全市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配表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高邮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报: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委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办,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
高邮市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分配表
补贴面积核定数
粮食直补面积
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客服热线:400- | |微信|特色功能土流学院新闻>>
>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都发放完了吗?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都发放完了吗?[导读] 以重庆市下达忠县2015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为基数,按照2014年申报锁定的实际种粮面积和统一标准,忠县执行补贴标准为:农资综合补贴87.00元 亩、粮食直补2.50元 亩、种粮大户执行市上补贴标准。于2015年7月上旬就可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以重庆市下达忠县2015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为基数,按照2014年申报锁定的实际种粮面积和统一标准,忠县执行补贴标准为:农资综合补贴87.00元 亩、粮食直补2.50元 亩、种粮大户执行市上补贴标准。于2015年7月上旬就可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补助金额
  根据《重庆市关于做好2015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渝财农〔 号)文件精神,今年忠县补贴标准较往年有所变化。文件将补贴标准调整为:&一般农户由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农资综合补贴的80%加上粮食直补资金进行测算确定。种粮大户在农资综合补贴的20%中安排支出。种植粮食作物50亩(含5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的,每亩补贴160元;种植粮食作物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30元。&
  政策调整
  今年中央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由于相关政策出台和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兑现时间较往年有所延迟。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今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原来的先补贴给种粮大户再将剩余资金分配给一般户的方式,调整为将补贴资金80%用于补贴一般户,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户补贴及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粮食直补资金全部用于补贴一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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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5-00257
信息分类 &其他 / 基层财政管理局 /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
苏财基层〔2015〕10号
各市、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农业局、农林局),省戒毒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10号)和省财政厅《江苏省对农民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建〔2004〕18号),现将2015年度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粮食直补。全省粮食直补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20元,补贴依据、对象不变,省财政负担范围不变,其余由相关市、县负担。2015年,应由省财政负担的粮食直补资金为62038万元,抵扣2008年至2014年结余在各地资金3702.40万元,此次拨付粮食直补资金58335.60万元。&
  (二)农资综合补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统一部署,为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结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按原标准的80%发放,即每亩补贴82.8元。2015年应由省财政负担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万元,抵扣年结余在各地资金24405.90万元,此次拨付农资综合补贴万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定提高粮食产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20%部分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补贴资金有缺口的,由市、县和有关单位自筹解决,确保种粮农民和农场职工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要保留在市、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待省清算。&
  上述两项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各市、县财政局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请各地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中专账反映,单独核算。&
  种粮补贴仍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执行,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对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如: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二、补贴资金发放&
  请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细致地抓紧做好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为保持政策稳定,到户的补贴面积除个别有突出矛盾的进行调整外,原则上可以保持不变。到户补贴面积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的,要突出重点,尽可能缩小调整面,减少工作量,降低工作成本。在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操作方法要简便易行。对当年补贴面积有变动的农户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没有变动的农户,可以以公告代替公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工作量。&
  补贴资金必须全部通过“一折通”软件系统操作和“一折通”存折发放。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确保在<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5" month="5" year="日以前发放到农户。补贴发放结束后,“一折通”数据不得再更改,其数据将作为补贴清算的依据。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后,各地要采取有效方式将补贴项目和数额告知农户。为督促各地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2015年实行补贴发放进度周报制度。请各市、县财政局以及省戒毒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4" month="5" year="日、<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1" month="5" year="日、<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8" month="5" year="日,通过“一折通”软件系统填报《补贴发放进度周报》,向省财政厅报送分户数据信息,及时反映农户基本情况、资金下拨至各区、乡镇财政部门情况以及补贴发放至农户的情况。对逾期不填报周报、不报送分户数据信息,影响全省周报真实准确性的,省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普惠制与精准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加大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是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根据相关改革精神,今年实际发放到农户的农资综合补贴有所减少,请各地农业、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发动镇、村干部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家喻户晓,并取得广大农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干部收回农户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农场职工)上交费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县乡联动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要认真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人和事,妥善处理好相关来信来访,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省将对严重违反两项补贴政策及信访查处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查处结果在全省通报。&
  (四)做好发放情况上报。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和农场主管部门(单位)要对全市、农场的补贴发放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于6月底前书面上报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将适时对全省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抽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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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船滩镇:财政所提前做好2015年粮食补贴发放工作
  山水武宁新闻网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促进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船滩财政所多措并举提前做好2015年粮食的发放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严把核实关。该所积极与农综站及各村干部联系,就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核对,确保耕地面积准确无误,并将核对结果在各村进行公示,同时将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布,确保群众了解的相关信息,为顺利完成2015年工作做好准备。
  二是仔细核对农户信息及“”账号。今年江西省惠农“”系统升级,要求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和账号严格统一,即谁受益就打入谁的账号,用谁的身份证登记。由于我镇有几百户开户过早,依然使用一代身份证号,与新一代的身份信息有所不符,对发放工作造成阻碍,我所及时与村干部、农户及信用社联系,并及时更改纠正,力保补贴能按时发放,及时到户。
  三是规范程序,严肃资金发放纪律。在补贴兑现过程中要做到“五到户”、“六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更改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转发,不准用抵扣任何欠款,不准拖廷兑现时间,不准借发补贴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此次涉及全镇16个村,面积共计24659.37亩,约195万元,受益农户达6596户。通过提前准备,该所做实了农户信息,为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提供了有利条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了财政部门便民利民的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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