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审计会有问题么?招标人终止招标就是想弄成一个包,到时候两部分还要分开签订合同外?谢谢您的回答

《建设工程审计主要内容》_简单学习网
当前位置: >>
《建设工程审计主要内容》
内容简介: (一)预算审计 (二)结算审计 (三)概算审计 (四)决算审计 (一)预算审计 (1)?造价构成?可项 研目 阶建 段议 书①初 步 设 计 阶 段②技 术 设 计 阶 段③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④招 投 标 阶 段⑤合 同 实 施 阶 段⑥施工合同生命期竣 工 验 收 阶 段⑦国 家 验 收 阶 段⑧初 投步 资投 估资 算估 算 /前期决策/概 算 造 价修 正 概 算 造 价设计阶段预 算 造 价合 同 价中 间 结 算 价竣 工 结 算 价使用维护阶段竣 工 决 算 价施工阶段简单的概预算控制 全过程造价管理 全生命期造价管理 A. 制度构成(“从费用性质角度?)〖建标[号〗单位工程 “施工造价”“工料单价法?实体 性直接费间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计价单元1计价单元2??计价单元n措施 性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 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 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建标[号〗单位工程 “施工造价”实体 性直接费间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计价单元1计价单元2??计价单元n措施 性 B. 实务构成单位工程 “施工造价”实体 性直接费间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计价单元1计价单元2??计价单元n措施 性“(部分费用)综合单价法? (2)?计价模式?I.事后补偿费用式II.事前约定价款式―事后商定,按?实?结算?―事前商定,或事前竞定例:某政府机关办公楼,进入有行市场招标的部分工程 中标价300万,而竣工结算1200万。 【实例】某工程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人,计价方式为施工图预算法,合同 价根据中标价格签订,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专用 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 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竣工结 算以审价报告为准)。 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 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 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 ?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 为总价包干合同。 ? 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 价包干合同。 律师观点:支持 ?单价包干? 的解释!你认为呢? (3)?计价方式??计价单元?的?造价?=工程量×单价 (08)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 投标人各自计算工程量(施工图预算计价方式)招标方式下:①‘重复劳动’; ②‘因漏而中’; ③‘压量抬单’Origin of the BQPrice were usually obtained b the documents sent to a number of general contractors who would submit sealed of ? 业主提供统一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and date set in advance. The j opened by the architect at a time normally be given to the firm whose tender was the lowest. In order for contractors to prepare 两种方式的基本区别:工程量提供主体不一样! their tenders they had to calc quantities of labour and material which would be needed to build th This was done by measuring the work off the and since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令)第三十二条drawings,a mistake the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 all the firms tendering 招标人不得单独wer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 should be the same for (unless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也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one p 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for this task to be undertaken by was obviously more economic behalf of them 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all. This was the origin of the quantity survey (QS), whose task “施工图总价合同”“清单单价合同”“清单总价合同”“问: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 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图1 工程计价形态演化路径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 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招标人应尽 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 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问: (“清单合同?)工程量发生误差,应如何处理? 答:定标前发现工程量有误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更 正错误工程量。 思考:?国内的初设图单价合同?/?国内的初设图总价合同?/?国 际上的初设图总价合同?使用背景有何不同? 案例:某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必须马上开工。但项目的前 期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刚刚完成初步设计。根据规定,此时不具备招标 条件。但经有关部门特批,采用单价合同招标办法。招标文件只向投标者 提供主要分项工程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只要求投标 人报出表中的各项目的单价即可,将来施工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投资法律法规,此种操作办法并不允许。在 我国合同管理不很到位的情况下,强制招标项目如采用这种合同方式,很 容易带来超概算的问题。但也应该看到,这种招标办法能满足特殊情况下 的需要。随着我国招投标事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改善,今后对这种特殊 招标办法也应予以关注。 (4) 清单计价机制分析? 清单单价的综合性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工程量计 单位 算规则 按设计图 1. 示尺寸以 2. 基础垫层 3. 底面积乘 4. 以挖土深 5. 度计算 6. 工程内容 排地表水 土方开挖 挡土板支拆 截桩头 基底钎探 运输1. 土壤类别 2. 基础类型
挖基础土方 3. 垫层底宽、底面积 4. 挖土深度 5.弃土运距m3定额指引1-1~1-78 ━━ 指人工挖土方、人工挖地槽地沟、人工挖地坑 1-85 ━━ 指支挡土板 1-86、1-89、1-92、1-95 ━━ 指人工挑抬、单(双)轮车运土 1-239~1-249 ━━ 指自卸汽车运土 2-101~2-103 ━━ 指截桩头 建设项目xxx新校区单项工程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单位工程水暖电安 装工程 桩与地基 基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分部工程土(石)方 工程砌筑工程??子分部工程石方工程土方工程土(石)方 回填 挖淤泥、 流砂分项工程平整场地挖基础 土方 挖条形基 础土方??清单项目挖独立基 础土方??定额子目土方开挖截桩头运土?? 序 “号项目项目名称计量 单位 m3工程 数量金额(元)清 规1 法” 计 价…序 “号 挖基础土方综合 合 价 单价
土壤类别:三类土;基 础类型:砖大放脚、带 形基础;垫层宽度: 920mm;挖土深度:1.8m 弃土运距:4km对应“清单 综合单价”……定额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m3 m3 m3工程 数量金 综合 单价额(元) 合 价定 额1 法” 2 计3 价…1-15 1-86 1-246人工挖地槽 人工运土方(60m) 自卸汽车运土方(4km) 小计.93 .48 .4245.97 34382.90…………对应“定额
综合单价”“企业定额?施工工程量C× ( P3) = ( C3 )或 ?政府定额?施工工程量B× ( P2) = 100100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定额规则:“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积(应考虑工作面、放坡)计算。” 【实例】某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在有关土方工程签证资料中, 监理工程师认可工程量按1:0.7的放坡加两边的工作面各300mm 考虑计算;因场地限制,开挖的土方场内机动翻斗车倒运500m。 施工单位结算时根据签证计算实际开挖量乘“清单单价”来计 取土方费用,并另计算了土方倒运费用。你觉得应如何结算? ? 清单计价的自主性―― 遵循政府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 “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 新思路:政府或业主认为自己不能找到工程的?市场价格?,那还是交 给市场的无形之手来形成价格吧,?合理低价? 乃是?市场价格? ! →?有真本事?的?强者? 中标? 关于“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作用?“招标人设定的标底在评标中可以作为参考,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以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标底的一定幅度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有效性的基准价, 或者按照投标报价与标底的偏离幅度进行评分的,属于将标底作为评标的 唯一依据。” (苏建招函[2004]11号) ? “标底”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最低控制价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 号)第 12 条 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 B),按预算造价(按:实质就是业主标底)下降一定幅度 (设定为 K)计算。计算公式为:B=A×(1-K),其中 K=K1×Q+ K2×(1- Q)。投标人的 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公式中 K1 数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取值区间内以独立、记名方式提出,按 算术平均计算,在开标抽取 K2 值前进行;评委在确定 K1 数值时应封闭进行,不与投标人见面。 K2 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取值区间内, 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 并在抽取 Q 值前进行。 Q 为 K1、K2 的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公布投标报价前当众抽取。 K1 和 K2 取值区间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 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本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取值区间的幅度应不小于 2%。 取值范围为:(一)建筑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总体等工程)6~12%; (二)市政工程 8~15%;(三)其他工程 6~15%。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 K1 和 K2 值的取值区间和待抽的 K2 值、 值个数。 的取值区间为 30~ Q Q 70%。待抽的 K2 值、Q 值个数不少于 20 个,间隔均等。 究项目( 06- R3- 13)】 究项目( 06- R3- 1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中标法补充规定》(闽建筑[2007]34 中标法补充规定》(闽建筑[2007]34 号)号)二、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 B),按工程预算造价(设定为 A)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 数值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取消闽建筑[2005]69 号文中设置的 K1、K2、Q 值。数值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取消闽建筑[2005]69 号文中设置的 K1、K2、Q 值。 二、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 B),按工程预算造价(设定为 A)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 计算, B=A×(1-K)。 的取值区间和抽取办法由招标人按本补充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即 K三、K 取值区间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 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闽建筑[2005]69 号文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取值区间 三、K 取值区间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 的幅度为 2-3%。按百分数表示的 K 值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 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闽建筑[2005]69 号文规定的取值范围内确定,取值区间K) 计算, B=A×(1-K)。 的取值区间和抽取办法由招标人按本补充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即 K的幅度为 2-3%。按百分数表示的 K 值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 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案例启示1》:1983年11月鲁布革工程(引水隧洞工程)正式招标,共有 中国、日本、挪威、意大利、美国、联邦德国、南斯拉夫和法国8个国家承 包商投标,标底为1.49亿元人民币,投标最高价1.7亿人民币,最低价为大成 公司8400万元。经过各方面评标,最终确定日本大成公司中标,这个标价低 于我方标底44%。日开工,至1988年8月工程比合同规定工 期提前4个月竣工。工程质量优良,得到国内外专家的好评。 引水隧洞长8800m,直径8m,日本大成公司采用圆形断面一次开挖方案, 与我国传统的马蹄形开挖方案相比,减少6万立方米的开挖量,并相应减少 6万立方米的混凝土回填量。 (08)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03)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 程应执行本规范。 (08)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阐释】 本条包括三层含义: 1.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 目业主自主确定; 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则应执行本规范; 3.对于确定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 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应执行本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 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政府 项目 私人 项目招标竞争―“工程量 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施工图预算计价法 直接 指定招标竞争是目前工程项 目采购的主流模式,工程 量清单计价法目前正是国 内大力推广的计价方法! (5)工程价格内涵剖析“营业额”[税前造价(不含税工程造价)+税金] ×税率 = 税金? A ? T ? ? 3.3% / 3.24% / 3.12% ? T3.3% / 3.24% / 3.12% ?T ? A? 1- 3.3% / 3.24% / 3.12% ? A ? 3.41% / 3.35% / 3.22%3% ? (1? 7%/ 5%/1% ? 3%) ? 3.3%/ 3.24%/ 3.12%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如某镇工程报价中税金投标人按3.41%计取(按规定应 为3.35%),结果中标了,结算时发现如何处理呢? 【案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X公司,是M地大桥工程的建设单位;香港 Y公司为承包商。1998年7月,X公司与Y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 总金额4.12亿元,并明确不包括由X公司自购所有进口材料本身价款、 进口材料的国内加工费及其相关的关税、增值税、营业税等。 2002年12月,大桥的工程竣工验收。2003年2月,当地主管税务 机关在对Y公司的建桥项目部进行日常税收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X公司 自购进口材料价款部分应纳的营业税未申报纳税。Y公司认为:由X公 司自购进口材料价款计算的应纳税款应由X公司负担,纳税义务人是X 公司而不是Y公司。你认为应由谁申报缴纳税款?如何计算计税依据? 计税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40号令,2008)第1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2号 )第2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建筑业等应税劳 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该笔营业税税款应当由承 包商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实施细则》第16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 (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 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故:在计算税基 时,应将工程所用的业主自购进口材料的工程价款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并申报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3]16号)三(十三): 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 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故:如果本案中进口材料中包含设备, 则允许扣除设备的价款。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 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 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几点思考:? “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后以预算价提供给施工企业的,其实 际采购价高于预算价的部分,也应并入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内征收营 业税?。(国税函[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 营业额问题的批复》 ) ? ‘甲供材’应在税后扣除。 (二)结算审计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对工程结算进行审 计时,应当检查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施工单位编制结算 送业主基建管理部门 监理部门初审(或基建 部门委托外部审核) 基建、施工、初审等单位 确认初审结果 送业主内审部门 内审部门委托外部审计 内审、施工、外审等单 位确认审计结果 支付后 送审计机关审计 支付前?工程结算资料应由基建处报送,委托施工单位送的结算资料不予签收。? 1、关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条件审查在实际竣工结算审核中,送审资料不全,边审核边补交结算资料的 现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竣工结算的质量与效率。为此,必须建立健全 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与符合性审查制度。 1.1 完整性审查: 规定送审结算完整性资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 ②施工图及竣工图、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 ③有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资料(注意如现场 签证、设计变更是否连续编号,有无缺号); ④工程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表、综合价格分析表、材料调价表、钢筋实 际用量抽筋表、造价汇总表); 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工程付款证明等相关资料 2.2 符合性审查: 严格审查送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手续是否齐全。如: ①现场签证资料内容文字表达是否清楚 (何由+何位Z+何事+何时),图 示尺寸是否标注完整,是否有建设、施工、监理三单位签名盖章,签证事项 前后是否有重复; ②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工 程师审核同意; ③材料价格证明是否注明厂家、规格、材质、型号,并有建设、施工、监理 三单位签名盖章; ④竣工图绘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盖有竣工图章等; 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注明尺寸及用料,验收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如某合同规定:?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监理通知或甲方指令等内容均 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 其费用的增加部分,结算审核时不予确认。?对于送审资料缺漏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要求送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 补齐全部资料后再予审计。 比如,有瑕疵的书证,如未按合同约定签字 盖章、或有签字无盖章、或有盖章无签字等。 &07施工招标范本&(九部委第56号令) 17.5.1(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 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颁发 工程接收证书 承包商提交 竣工结算 颁发竣工付 款证书 竣工付款<56天 <84天 <28天《FIDIC99》&07施工招标范本& 、&99FIDIC&虽然约定了承包商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期 限,但由于及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一般只涉及承包商自身利益,所以约定的 时限并没有一定的强制性意义。但国内工程有时情况较为特殊,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号) 第十六条 承包人如未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 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个人看法:理论上说,承包人应该对其送审材料的完备性负责!当然,承 包商的这一义务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且要约定?送审材料不完备?的法 律后果。 (2001沪建建管第007号)2:建设工程审价合同签订后,审价资料应经工程 造价咨询(审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确认提供齐全,确认之日作 为审价工作的开始时间。确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不得作为本次审价的依据,补 充资料如需使用,该部分审价内容应重新签订补充审价合同及资料确认手续。 竣工结算审计对账与谈判常规做法是:几方按送审结算书开列项目对工程量(含钢筋)和价 格进行核对,没争议,就签订确认单;有争议,一般都保留。再经过 几轮谈判后,最终签订结算审计报告,三方签字生效。 ? 理论上,审计方应针对其疑问的部分(即审计方认为?多算?部分), 要求?被审计方?解释澄清(如单价),或要求和?被审计方?进行核 对(如工程量),在此基础上再协商、确认。 个 人 看 法 : ? 此处?被审计方?表面上看是?承包方?,其实是业主管理方通过合 同授权承包方代理其在结算审计对账过程中接受审计方质询并作澄清说 明。? 承包方的澄清可不以超出审计方的质询范围? ? 理论上,承包方应该对其送审材料的准确性负责!当然,承包商 的这一义务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且要约定?送审材料不准确?的 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审计方质询范围外的部分承包方?算少了?, 承包方提出的调增要求将不被接受。 ? 实务中,一般合同未作如此?严苛?约定,但要注意,承包方提 出的质询范围外的调增要求应重新履行送审程序进入?第二次审计? 或?第二阶段审计?。 “结算确认?后的价款支付与补偿【案例】某工程结算完毕后半年,承包商拿来一张签证单,关于配合费的, 合计1万多元,签字手续齐全且真实发生。承包商称当初结算时这张签证单 报漏了,结算少算了,现在要求业主补偿,问业主给不给补偿呢? ? 财建[号(18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 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 方签字后生效。 ? 除非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一年内提出) ? 和民事诉讼时效2年不存在冲突!? &07施工招标范本& 23.3 承包人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按: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 竣工付款证书无异议的)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 生的任何索赔。(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3.3 款的约定相同。)《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案例:关于质量保证费用扣、返】法释“2004”14号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 颁发 实际竣 退还履 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 工程接收证书 工日期 约担保 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56天 <28天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14天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缺陷责任期<2年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 缺陷责任期 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返还质量 终止证书 保证金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 保修期 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提交竣工验收申 保修期满 为竣工日期。请报告的日期) 《07招标范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 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 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工程师已经颁发 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 时,工程师应开具证书 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 给承包商。 在缺陷通知期期满 时,工程师应立即开具 证书将保留金尚未支付 的部分支付给承包商。按:实际上,此时在缺陷责 任期内,是采用履约保函和 一半的保留金双重保证啊! 2、关于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做好计量核实和单价审查工作? 按图纸复核量/实测量方; ? 属业主责任的新增实体项目单价以及可能带来的措施项目价格 的审查!要特别注意实体项目单价是否符合原合同计价精神,也要 考虑有没有更好的方案以带来更低的措施项目价格。&07招标范本&17.1.4 (6)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 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 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99合同范本&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 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加强对相关管理主体的联系与监督 ? 参与审核施工进度① 进度拖延的责任与影响分析。如业主责任(非承包商责任)的工程延期使工程拖入雨季施工,并带来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 ② 提醒和敦促业主及时完成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 供合格施工现场、施工图纸等项工作,避免因延误造成索赔。? 加强与采购部门的联系① 审核甲供材的供应计划,避免因延误造成索赔。 ② 参与核价材料、核价设备的询价工作。如某工程关于镀锌钢管材料核价签证,业主代表签认价格但没有标明施工发生时间,而一、二月份 DN20镀锌钢管单价与三、四月份的单价相差150元。? 加强与财务部门的联系某工程承包方设法贿赂业主方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让他们突破合同 约定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最后发现实付工程款超过最终结算款,结果 多付的款项很难追回,造成被动局面。 加强相关主体的内控制度建设? 健全性审计? 符合性审计 【案例】某工程某些项目变更(结构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除外―设计变更) 施工前,业主(或承包商)办理了联系单并经业主、监理、承包商盖章及 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联系单中文字或附图对这些项目的变更调整内容进 行明确说明,并且业主、监理及承包商已按联系单内容进行施工和质量 验收。但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却要求每一联系单均要补办 对应的工程(价款)签证手续,不然全部不认账。请问在工程审计中联系 单和签证单是否单独有效?如否,如何处理?? 设计变更和甲方通知单也要用签证的形式表达出来才可以作为结算依据,有点画蛇添足之嫌! ? 工程洽商分为经济洽商和技术洽商,本案的联系单应归为技 术洽商,如牵涉到工期和经济索赔,则应该办理相应的签证手 续以办理经济索赔,否则不应视为一定要追加投资。 ? 技术核定单只确定技术相关内容,即工程事实的确定。(经济) 签证单签定造价和工期内容。技术核定单与经济签证单应分开 办理。 个人认为:补办对应的工程(价款)签证手续的目的是要求管理方对上述变 更价款补偿给予初审表态――给不给?怎么给?确认技术事实就意味一定要给予经济补偿吗?&99施工合同范本&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 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但对于此 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的减少,发包人有权直接按合理价格扣减) 变更应增减的款项要及时办理,避免积压而增加竣工结算负担。但 是,如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对总价的增减在竣工结算时确定调整,则设 计变更价款的提出就不受?14天?时效限制,且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 每次变更而带来的经济签证可以放在竣工结算时提出, 因此竣工时只 要确认变更而产生的额外工程量, 一般就要补偿价款。 (三)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关注?两条线? :支出(多计)?收入(少计)?①有一些建设单位管理费严重超支,如广西自治区河池至南宁高等级公 路建设单位巧立名目,安排20批共141人次出国,累计支出977万元。 ②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机关事务中心下属的碎石场,在向呼和浩特至老 爷庙高速公路提供石料中,以虚列成本等方式套取建设资金1279万元, 其中70%上交自治区交通厅(至审计时已有413万元用于招待和发放补贴 等),30%给了项目建设单位。 ③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级公路建设单位挪用建设资金9608万元,用于 其他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设等,并将市政工程建设投资费用等7226万元挤 入该高等级公路项目成本。 实践中许多已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未及时组织综合验收,尽管早已交付使用,但如 管理费、借款利息等有关费用仍然长期在基建投资中消化,致使投资成本虚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号) 非经营性项目的(竣工)结余资 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 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非经营性 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某项目完工后尚有部分余款。市委常委会开会研究这余款是用来改善小学的条 件还是改善监狱的条件,意见分歧很大。此时,一老常委慢慢说道:这辈子你们 这班常委还有机会进小学吗?现场顿时沉默,有点擦汗,有点低头喝茶……。待 到投票表决,意见异常统一了:改善监狱条件!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算 批准的项目预算 1000以下
1 费率 1.5 1.2 1 0.8 例工程项目预算数000 50000建设单位管理费%=15 15+()×1.2%=63 63+(1)×1%=113 113+(5)×0.8%=4335以上0.50.2 0.1100000000433+(000)×0.5%=683683+(0000)×0.2%=883 883+(0000)×0.1%=963?抽查发现119座水库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已支出17 675万元, 超概算47%,超过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的标准94%。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08 年底,1、4 标段及上海虹桥站、 天津西站存在未按规定调减工程计价、超范围调增自购材料 价格等问题,多计工程款共1.37亿元。 2.京沪公司将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负责的通用参考图动 态跟踪和技术服务工作中的部分内容,重复委托给中铁工 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工程成本2200 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高 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 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完善了规章制度。据京沪公司提供 的资料,截至2009 年 8 月底: 对多计工程款1.37 亿元和重复委托增加工程成本2200 万元的 问题,建设单位正在采取措施整改;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将应在其他方面列支的费用 12.74 亿元计入了工程建设成 本。中石油为提高利用铁路运输设备材料的能力,购买了3000 辆铁路货运车,截至2009 年4月3 日已支付购车款12.26 亿元, 全部计入了西二线建设成本;中石油委托其所属企业研究高钢 级、大口径管道的施工技术、生产能力等,截至2009 年 3 月 31日已支付研究费用0.48 亿元,全部计入了西二线建设成本。 (三)概算审计 “ 我们现在的概算编制办法是计划经济的国家定价。所谓‘调整概 算’,工程峻工前一年来一次概算调整,调概成了最终交易,发生了的全部认帐,未完工程总价包干,实际上就是实报实销。在我离开 电力部之前搞了一个小组专门研究造价问题,学习美国、英国、日本、 印度等国的概算管理办法,并希望结合中国特色逐步到位。作为造价 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搞‘静态控制、动态管理’,三峡工程用的就 是这个办法。现在很多水电工程已经开始这么做了,水利工程还要解 放思想,改革步子应该更大一点。?(前水利部长汪恕诚2005年8 月18日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沪宁高速公路(四车道)于日正式开工,日,该高速公路开 始进行主体工程建设。1996年2月全线贯通,9月15日建成营运,11月28日正式通车。 1997年11月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为47.0亿元,调整概算为70.4亿元,工程 决算为62.098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 [号 三、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 10%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 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没有充分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一是 初步设计批复滞后。西二线西段于 2008 年 2 月开工,直至 2008 年12 月 20 日,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才批复该工程初步设 计;截至 2009 年 6 月,除压气站外,其他站场、隧道的初步 设计概算以及二类费用还未批复。二是初步设计编制不够准确、 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多列投资 2.14 亿元。如,乌鲁木齐等5 个 中转站的材料储存费用概算为1.48 亿元,按当地费用标准估算 只需0.57 亿元,多列概算0.91 亿元。关于部分项目投资和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中石油加强了初 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核算,加 大投资控制力度。同时,对多列投资2.14 亿元,中石油正在研 究整改和处理措施。 2009年第7号:“55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调查结果”?如在对水库概算的审计中发现,有的水库在申报概算时居 然把跟工程相关的买车费用也算进去,还有的把水库周边的 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捆绑在水库维修概算中。最极端 的现象是,整个水库直接用于除险加固的资金只占概算资金 的50%,另外一半资金都花在了各类和水库沾边儿的项目 上。? ? 若发现属水平差造成的概算不准确的情况,审计可以建议管 理方去申请?调概?。但个人认为重点还是应该对概算编制者和 审批者的责任作出审计评价,也即是?揭露?出管理方/审批方 因?水平差?而应承担的责任,而不仅仅是顺水推舟地作出诸如 ?申请调概?之类的审计建议。? 若发现属管理者?故意低报概算?的?钓鱼工程?,审计更 应该对概算编制者和审批者的责任作出审计评价,直接揭露出违 规行为和应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建议管理方去?申请调概?,让 其好下台阶!事实上,即使审计人员不建议,管理方也会去主动 ?申请调概?啊! ? 若发现属管理者?故意高报概算?的?政绩工程?,审计也 应该对概算编制者和审批者的责任作出审计评价,直接揭露出违 规行为和应承担的责任。此时审计应要求管理方和审批方应核减 原概算,至于实际投入已超过核减后的概算情况,超出部分属于 管理方/审批方责任! 从我国审计实践上看,国家审计目前由于受到审计观念、 审计体制、审计资源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普遍开展概算编制 审计还有待时日。当然,内审机构对具体建设项目的审计内 容取决于组织上层的授权,可以渗透到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
1、招标定价评审方法分析?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综合评分评估法。 确定的评标方法和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应当在招标文 件中载明。 ? 招标文件应明确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如设定的指标及评分 标准一般为: ? 投标报价(不低于50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不高于20分) ? 施工组织设计(不高于20分) 高出1%,扣1分 ? 投标人经历及业绩(不高于10分) ? 《招标投标法》中允许采用费率招标吗?《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条是规定中标条件。 2、如何评判投标价格构成的合理性?? 为了衡量投标报价构成的合理性,限制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现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价格的具体标准。设定标 准的方法有:以定额基价的一定幅度为标准;或以招标人设定的标底 价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或以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平均值的一定幅度为 标准。 ? 确定清单项目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成立……?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 格的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降价与让利必须建立在 依靠科技进步和改善经营管理 的基础之上!例:固定资产不折旧(或已提完折旧);周转材料不摊销(或已 摊销完毕);某种建筑材料尚有剩余不计材料费等澄清说明――? 偏离总价 合理性评判扣分=合理性最高扣分值× 评标总价 偏离总价= Σ|(过高或者过低的投标价格 ― 设定的标准价格)×数量|也有招标文件规定:对于某一项‘过低价格’,虽 然未被认定为总价低于企业成本,但投标人未能对这 一过低价格的合理性提供有说服力的说明,则在评审 中将此项‘过低价格’调整为‘平均价格’,作为 ‘评标价’。当然, ‘平均价格’仅仅作为‘评标 价’,若中标的话,仍以此项‘过低价格’来确定合 同价。 ?按:在香港评标时若业主有理由认为你单价过高,此时会建议给你 建议合理单价用于变更,你不接受,业主可以拒绝你投标。同时,你 单价过低,业主会提醒你,你要不损失投标保证金,撤标;要不你必 须‘死扛’,业主会盯住你的。? 3、如何界定低于成本报价?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08)4.3.1 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 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价格与招标文件 设定的标准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 费用差。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 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某评标纪律:“评标结束后至发出评标通知书之前,工作人员须对评标 过程、专家名单、定标情况及投标人投标书等进行严格保密,一经发现 泄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 号)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 号) 号) 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第 18 条 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第 18 条 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第 18 条 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一)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 投标:(一)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 投标:(一)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 中明确)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 15%的;(二)影响工程质量安中明确)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 15%的;(二)影响工程质量安 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 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 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 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 20%的;(三)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中明确)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 15%的;(二)影响工程质量安 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 20%的;(三)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 20%的;(三)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 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四)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 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四)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 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四)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 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价,与预算造价 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价,与预算造价 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价,与预算造价 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 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 15%的; 15%的; 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 15%的;第 19 条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项所列范围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第 19 条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项所列范围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按:实质就是业主标底)相应项目 2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 第 19 条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项所列范围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按:实质就是业主标底)相应项目 2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按:实质就是业主标底)相应项目 2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 重点评审,并可以向投标人质询。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人拒绝说明或者未提供相应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重点评审,并可以向投标人质询。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人拒绝说明或者未提供相应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该项目报价作出不合理报价的结论,并计算该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重点评审,并可以向投标人质询。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投标人拒绝说明或者未提供相应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该项目报价作出不合理报价的结论,并计算该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预算造价中该项目合价×80%-该项目投标报价合价。 该项目报价作出不合理报价的结论,并计算该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预算造价中该项目合价×80%-该项目投标报价合价。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超过预算总造价(按:指标底总价)2%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预算造价中该项目合价×80%-该项目投标报价合价。 否决该投标。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超过预算总造价(按:指标底总价)2%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超过预算总造价(按:指标底总价)2%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该投标。 否决该投标。 拓展思考1:‘清单单价合同’的单价一定就具有约束力吗?【案例】 ‘清单单价合同’中标后的发现算术错误,可以修正错误 并改变原中标价格吗?也即下表中原中标价501.1能修改为511吗? 也就是说其所报的单价具有约束力吗?项目 ① 其他项 工程量 1000 … 单价 110 … 合价(投标) 1.1万 500万 合价(修正) 11万 500万a) 可能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修改单价为11; b) 单价110属正常水平,合价修正为11万。唱标价501.1万,修正 结果511万,差额9.9万。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在修正结果511万里 让掉利润9.9万。假设修正结果511万里含利润总计为99万,即 总让利10%,也即每项价款里的利润让掉10%。假设①单价110 中含利润20,让掉10%,利润调整为18,调整单价为90+18=108。 c) 其他项单价也按此原理调价 拓展思考2:中标后发现低于成本报价如何处理 ?若投标人以低于自身成本价投标,评标时未发现,结果中标并签订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发现了,当初这应该属于废标。这属于中标无效并进 而导致合同无效吗?《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 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 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招标投标法》中明确了几种“中标无效”的情况! 对于其他禁止条款招 投标法均有惩处措施,但对低于成本报价或中标的禁止事项却无惩处措施。 “低于成本报价?很难界定是?故意的?,也就不好认定是骗取中标吧!即使 是故意的,也不一定就肯定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不正当竞争?吧, 可能投标人急于开拓市场,或是想把一些闲Z的设备与材料、闲余的人员用起来 呢,因此也不好一口咬定就是骗取中标吧。 合同是有效的,承包人就应该执行,但过低的价格又使得其很难执行合同,那 应该怎么办呢?此时若有保险和担保等约束补偿机制,那承包商要么亏本做下去, 要么损失履约保证金,当然业主有时为防止两败俱伤,也会给予适当的道义补偿。 国内目前事后约束机制不完善,再加上投资责任制也不健全,因此承包商大多采取 ‘威逼利诱’之策略来调整合同价格。
1、关于合同范围分析“施工图总价合同”“清单单价合同”“清单总价合同”“初步方案总价合同”【实例】:某合同规定: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清单总价合同)。 图1 工程计价形态演化路径(■)承包人在投标前已复核过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承包人确认完成工程承包范 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所有费用。凡图纸中已明示的项目、本合同协议书没有明示为 承包范围之外的项目、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当知道的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所必须经 历的施工过程和施工内容,即使工程量清单有缺漏,均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08)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8)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 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 的合同约束力。 ? 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 其中的工程量一般具备合同约束力,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 量进行调整。 ? 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工程量 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 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 关于“三个范围”的讨论问: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 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建设部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 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清单单 价合同’ (2) 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 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总价包干合同’“清单包干”、“图纸包干”、“项目(合同)包干” “清单范围”、 “图纸范围”、 “合同范围”工程承发包范围是固? 价款的核心,要明确报价范围和合? 承包范围是否 定 同 一致。 【案例五】某房建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规定应使用白水泥进行洗手间 马赛克勾缝,但在图纸中写明这项工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施工过程 中,业主与承包商在使用何种水泥进行勾缝的问题上发生争执。业主认 为使用白水泥勾缝满足美观要求,因此承包商应使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 价做这项工作;而承包商根据‘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条款,指明图纸 制约着工程量清单中的描述,因此应该按照图纸的要求施工,使用普通 硅酸盐水泥是属于正常履约。(清单范围VS图纸范围)最后咨询工程师裁决,承包商可以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勾缝, 如果业主执意使用白水泥勾缝,则咨询工程师就必须发出工程变更令, 给承包商追加费用。结果,业主为了节约开支,只得接受承包商使用普 通硅酸盐水泥施工。 【案例】在我国某工程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若 发现施工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通知业主代表。在技术规范中规定, 消防用水管道必须与电缆分开铺设;而在图纸上,将消防用水管道和电 缆放到了同一个管道沟中。承包商按图纸报价并施工完成后。但工程师 拒绝验收,指令承包商按规范要求施工,重新铺设管道沟,并拒绝给承 包商任何补偿,其理由是: 1.两种管道放一个沟中极不安全,违反工程规范。在合同解释顺 序中,规范优先于图纸。 2.即使施工图上注明两管放在一个管道沟中,这是一个设计错误。 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是应该能够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的。 而且合同中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 时通知业主代表。承包商没有遵守合同规定。你认为工程师的解释成立吗?(图纸范围VS合同范围) 【案例分析】有人认为工程师这种处理比较苛刻,且存在推卸责任的行为,因为: ① 不管怎么说设计责任应由业主承担,图纸错误应由业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 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也就是说,施工单位 的确应该严格按图施工,但是如果根据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明显发 现设计图纸或设计改动会影响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就应主动向建设单位和设 计部门提出意见。这是《条例》规定的施工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施工单 位必须履行。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6.4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 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FIDIC4.7款规定,如果业主提供的基准资料(如基准点、基准线)是错误的, 只有当这些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和避免的?,业主才会给 承包商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FIDIC1.8款规定,如果承包商在用于施工的文件中发现了技术错误或缺陷, 应立即通知雇主。如果承包商没有尽到这个责任,会影响他的索赔权力。 ② 施工中,工程师一直在?监理?,他应当能够发现承包商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纠正。当然工程师的工作不能免除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如: &07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 3.1.3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 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 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③假如上例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向业主提出设计错误,业主指示 ?按合同(即按技术规范)施工?,此时承包商能得到补偿吗?建议被采纳但并未构成变更! 例:某国内工程合同规定: 2.5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图纸、技术规范或其他资 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接到 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抄送发包人。 如果这些差错、遗漏或缺陷,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正式提交投 标文件前就应当发现的,在招标文件澄清时即应主动提出,履行提醒义 务。由于承包人在招标文件澄清时未尽提醒义务,这些差错、遗漏或缺 陷所造成的有关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当然在作上述合同规定时应考虑承包商承担这个责任的合理 性和可能性。例如必须考虑承包商投标时有无合理的做标期。如 果做标期太短,则这个责任就不应该全由承包商负担。 2、关于计价风险分析比较准确的说法是:合同首先是固定价的,但本着?风险分 担?的原则,固定价合同应约定?调价条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三条 价合同和成本加酬合同。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 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实质就是合同中应约定?调价条款? ? 关于“物价波动”风险 【实例】上海某著名建设集团(下称承包商)通过议标承建了 湖南长沙一家韩资企业(下称业主)厂房工程,双方签订了工 程总价为6000余万元的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产生?价差?争议。 该工程投标截止日为2003年6月,在此之后,工程所在地长沙 的钢材上涨幅度达30%~50%,本案工程用钢量为7000多吨,因 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承包商认为此种涨 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所无法预见的,发包商应当按实补偿。而业 主认为合同为?固定总价?,材料涨价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 业风险,不同意以此为由调整价款。《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 第二十二 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 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按:30%~50%的钢材涨幅已完全超出了承包商在投标时能够预见的商业 风险范围,材料过大幅度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民法理论上的 ?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指作为合同存在前提的情势,因不可归 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更,从而导致原来的合同关系显失 公平。本工程用钢量达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承包商增加工程成 本400多万元,已远远超出承包商应当承受的商业风险范围,承包商提出追 加价款有法律依据。 可协商出合理的幅度范围(可按行业惯例,如10%内承包商单方承担,10% 外协商双方承担)进行双方分配,这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相信明智的业主亦 能接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9”5号)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 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 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 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08)4.7.6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 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 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08) 4.1.9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合同中明确 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 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08规范宣贯材料》:?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 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 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 求,本规范在本条的条文说明提出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 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 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 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苏建价“2008”67号四、……。(建议)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 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 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 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 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 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 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 ? 关于法律风险【实例:后继法规 】日,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国际招标合 同签字仪式今天在京举行,合同中标价73亿多元人民币。 1994年9月,小浪 底工程正式开工,1997年10月成功实现大河截流。经过6年多的努力,耗资 400多亿元,小浪底主体工程于2001年底顺利完工。工程施工中,《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于日通过,并于日起施行。‘94劳动法’的实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变了工作时间,投标 时按每周6天考虑,而新《劳动法》规定为每周工作5天,且对加班时间给予 总量限制;二是提高了加班工资标准,将日常星期天及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 标准从基本工资的100%、150%、和200%分别提高到150%、200%和300%。 新工时制影响了进度,故要增加人员和相应临时工程,承包商据此要求工期 索赔,索赔金额达2000多万元。条款 事由 工 期 付款(有 利润) 费用(无 利润) √ 其 他如果工程所在国法律改变导致承 13.7因法律改 包商工期延误和/或发生额外费用, √ 变的调整 承包商可得到工期和/或费用补偿 《08规范宣贯材料》:?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 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 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 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8”66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 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号) 3、关于合同条款约定尽量把原则性的计价约定具体化【案例】某合同条款: “当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文件不符时, 土方 工程量按实调整(按实结算)。?实际中遇到开挖管沟土方的工程计量:1) 对开挖的坑穴进行实际测量 2) 对开挖出来的土料进行实际测量 如可以约定:按施工图纸和经业主方批 准的土方开挖方案进行计量, 防止承包人 ?故意?挖深一点、挖宽一点! 放坡 工作面 尽量减少计价条款的?不确定性?【案例】某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按当地定额计价,乙方?让利5%”, 合同中未对?让利?一词作任何解释。该工程进入结算程序时,双方对 ?让利5%”出现以下几种解释: ? 利润部分优惠5%,如造价1000万工程利润为100万,优惠5万; ? 利润率优惠5%,如一个工程利润率7%,则优惠后按2%计取利润; ? 定额直接费优惠5%,如直接费900万,则优惠45万; ? 总价优惠5%,如总结算价1000万,则优惠50万;? 总价扣除甲供材、甲控材后优惠5%,如总价1000万,甲供材、甲 控材计600万,则优惠()×5%=20万如果打官司,按字面解释合同,第一种解释可能更容易得到法院支 持哦!可实际业主可能想得是按第四或第五种作法。还需注意的是,其 实甲供材无所谓结算优惠的,低进低出,但甲控材的处理应该按第五种 的解决思路。 【案例】在某供应合同中,付款条款对付款期的定义是?货到 全付款?,而该供应是分批进行的。在合同执行中,供应方认 为,合同解释为?货到,全付款?,即只要第一批货到,购买 方即?全付款?;而购买方认为,合同解释应为?货到全,付 款?,即货全到后,再付款。从字面上看,两种解释都可以。 双方争执不下,各不让步,最终法院判定本合同无效,不予执 行。实质上本案例还可以追溯合同的起草者。如果供应方起草了合同, 则理解为?货到全,付款?;如果是购买方起草,则可以理解为?货到, 全付款?。 4、关于合同执行情况审计 (1)肢解发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问题《建筑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发包制度)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 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 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 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 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 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 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 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 位的行为。 案例:肢解发包工程建设单位自偿苦果这是发生在上海的一个典型案例。建设单位甲与建设集团乙签订了《工 程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包括桩基、基础围护等土建工程和室内电话排管、 排线等安装工程。 在总承包合同中,双方还约定,建设单位甲可以指定分 包大部分安装工程和一部分土建工程。对于甲方指定分包出去的工程内容, 但需要总包方乙方进行配合的项目,乙方可以收取2%的配合费;工程工期 为455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优良,反之,开发商则按未达优良工程建筑面 积每平方米10元处罚建设集团乙;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总 包单位的违约或疏忽。 总包单位乙方如约进场施工,甲方也先后将包括塑钢门窗、铸铁栏杆、 防水卷材在内的24项工程分包出去。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双方对合同 中关于某些工程?可以指定分包?的理解发生争执,甲方拖延支付进度款, 乙方也相应停止施工。数次协商未果,乙方起诉到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要 求甲方给付工程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要求解除工程承包合同。 裁判:法官认定属?肢解工程?法庭调查发现,甲方分包出去的24项工程分别为:塑钢门窗,铸铁栏杆, 防水卷材,保温工程,防火防盗门,分户门,消防室内立管,干挂大理石,伸 缩缝不锈钢板,屋顶水箱,锻钢栏杆,污水处理池,底层公用部位地砖,下水 道,绿化,商场大理石及楼梯踏步、扶手,喷毛,小区道路,商场地下室配电 箱、柜安装,地下室水泵房控制柜出线安装,用户站各单元配电箱出线安装、 母线槽到各楼层控制箱电线及金属软管安装,各单元住宅和灯箱安装,地下室 水泵房涂锌钢管安装。 法院认为,除绿化项目外,其他项目都在或应在总承包项目中,所以甲方 在没有经过总承包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剥离直接发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指 定分包,而是肢解发包的行为。 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部分工程可以由甲方指定分包的条款由于违 反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的规定而被法院确认无效。 法院认为,由于甲方的肢解发包行为,使得乙方在没有与其他施工单位签 订任何分包合同的情况下,无任何依据约束相关单位的行为,因此,乙方仅需 在自己的施工范围内承担责任,无需就开发商肢解发包的项目承担责任。 甲方败诉,除归还拖欠的工程款外,还要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和赔偿总包 单位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评析目前,很多建设单位在将工程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后,往往又将一些 利润相对较高的项目诸如:结构加固、塑钢门窗、干挂石材等分包给其他施 工单位进行施工,造成总承包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在 责任承担方面发生冲突。这时认定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是否合法就成为解决 此类问题的关键所在。 ? 法律有禁止雷区不可越我国在法律规定中明确禁止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中第七十八条对肢解发包做了定义性的规定:?肢解发包,是指建设 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 包单位的行为?。法律法规本身虽然给肢解发包下了定义,但对于什么是应 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并未作出进一步的界定,这在肢解发包 的认定上给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裁决的关键是看所发包的工程能否分 包给不同的施工企业,分包之后是否会导致建筑工程的质量责任不明确、安 全隐患及工期延误等问题。 ?发生问题发包方负全责当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之后,总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 若建筑工程出现质量不合格、安全隐患及工期延误等问题而产生纠纷,如何进 行责任分担是摆在法院面前的另一难题。 需要说明的是,建设单位在与总承包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往往约定总 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质量负责,此约定的效力如何?这些都是建设单位肢解发 包之后可能产生法律纠纷的关键点。 由于建设单位的肢解发包是直接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总 承包单位在此过程中处于第三者的地位,虽然在总承包合同中一般均约定总承 包方对其他施工单位起着监督检查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总承包方对其他施工 单位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其他法律依据去进行约束,这种监督所起到的实际效 果可想而知,因此让总承包单位对整体工程质量负责就显得很不合理。 此次法院在判决时也充分考虑到了这点。虽然合同中有关于?分包单位的 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总包单位的违约或疏忽?这一约定,但由于建设单位 的肢解发包均在总承包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法院判决总承包方仅在 自己的施工范围内承担责任。而建设单位和总包方在这方面的特别约定也就失 去了效力。所以这里要提醒建设单位:在发包时一定要注意尽量避免肢解发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承包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 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 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 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 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 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 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按:实行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 者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 单位。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将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 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 的施工应当由承包单位自行组织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 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 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 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 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 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 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 的行为。延伸审计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查清层层转分包中的 利益分配、权钱交易等。 一个转包案例的思考2002年,广州A实业公司作为投资方与四川B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建设省道101线某段二级公路改造工程,采用的方式近似于BOT 模式,以公路收费收回投资。而后,由A公司出资组建B县安康道路投 资公司,以业主身份负责省道101线某段改建工程建设,任命范氏姐 妹出任安康分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随后该工程进行实施阶段。该项目 系经省发改委立项,预算总投资为12232.0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 4281.00万元,其余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安康公司作为业主承担建设任务后,将建安工程整体发包给重庆市煤 矿建设工程五处,双方按工程量清单签订了总价为10021万元的工程 合同。之后,重煤五处又将承包的工程以工程量清单合同方式分包给 14个承包人。该项工程的主体部分于2003年底基本竣工。 该项工程即将竣工之际,审计署成特办来我县检查,发现该项工程中存 在挪用、骗取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等违法行为,并在之后的司法机构介入下, 查获了众多人员有贪腐行为涉及其中。该项工程引发了?大地震?,时任我 县县长、分管交通副县长、交通局长、中行行长、交通局工作人员分别被起 诉判刑,安康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两姐妹)也别判刑四年,工程的遗留工 作由县上继续完成。 2006年,市、县政府要求对此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当时由于负责此 项建设的主要领导和人员均已在服刑,审计组获取原始资料的困难很大,建 安工程投资以重煤五处与14个施工队的合同及计量资料为依据进行认定,待 摊投资和其它投资仅从安康公司办公地点搜集到的资料为据进行了确认。审 计结果,建安投资认定7500万元,待摊投资2400万元。2009年5月,根据中央的规定,二级公路不能收费,县政府按要求须回购。 而此时,安康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已服刑结束,县上成立了回购工作领导小 组,再次就工程投资与安康公司一道进行复审。此次审计,我们邀请了外地 一家事务所来全面负责,我局主要负担复核工作。初步审计后,产生了以下 几个问题,我们吃不准,特向您求教: 一、2006年第一次审计时,该工程建安投资以总承包人重煤五处 与分包的14的施工队签订的合同和清单为依据,审定造价8000万元。 此次审计,事务所认为,建安投资应以业主即安康公司与重煤五处的 合同和清单价为依据计算,在量不变的情况下,核定造价为9000万 元。这样一来,造价在前次审计基础上增加了1000万元。我们认为, 重煤五处将工程整体分包给14个施工队,已构成违法分包行为,重 煤五处与安康公司的合同已经失效,且前次审计时,在工程量单价和 计量上得到了重煤五处与14个施工队的共同签认,实际工程造价应 认定8000万元。我们的这种观点是否立得住脚,我个人倒不是特别 肯定,又担心安康公司和重煤五处提出异议后,不能有充分合法的理 由将其说服,如果不能减下来,重煤五处因为一份合同可以?不劳而 获?1000万元,我们感到难以接受,也无法交待,所以特向您请教。 二、安康公司与重煤五处,重煤五处与14个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中, 水泥单价均确定为399元/吨,而当时的市场信息价及其它同期项目的 水泥单价均为300元/吨,仅此一项,水泥材料价款形成了500万元的 差额。2006年审计时,我们提出此价格不符合实际,应预调减,重 煤五处和14个分包人均签字认可,同意调减为300元/吨,当时因调 减水泥单价,又审减工程价款500万元,建安投资审计为7500万元。 此次审计时,我们仍提出应调减水泥单价,重煤五处没意见,因为 当时重煤五处与安康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已确定水泥为甲供材,重 煤五处自然无所谓了,但安康公司可能会提出异议。我们的这种处 理方式是否合理请指教,安康公司用这种明显的价格欺诈方式获利 500万元能否得到法理支持? 三、前面说到的两个问题,如果都按我们的理解方式去解决, 会得到这样一种结果,即安康公司与重煤五处的合同被取消,合同 造价9000万元不被认可,建安投资按重煤五处与14个施工队的合同 单价确认为7500万元,重煤五处在此项工程承包中将只能获得总造 价1%以内的管理费,安康公司450万元的水泥材料价差收入不能获 得,安康公司的投资收益将由县政府商议后给予适当补偿。这样的 认定结果是否合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赐教。 此项工程的结算在我县影响重大,时任的众多领导干部还在监狱 服刑,全县老百姓非常关注,处理不当会引起新的连锁反映,我心 中不太有数,担心给局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提供的决策依据有失误, 请您在百忙之中能替学生答疑解惑,学生不胜感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 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 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 一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比较混 乱,抽查的554个项目中,95个被违规转分包; (2) ?挂靠?问题案例:甲建筑公司欲取得某市一大型工程施工项目,在资质不够 标准的情况下,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乙公司商定,挂靠在乙的名下, 向乙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借用乙的资质证书参加竞标。由于甲公司 的出价最低,获得该了该工程的施工权。 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已经知悉了甲的挂靠行为,但并未 表示异义。工程完工后,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导致巨大损失,建 设单位将乙公司诉至法院。问:此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应该如何承 担?分析: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借用具有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质量缺陷和 其他损失,由挂靠公司与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明知 或应当知道对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由三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被挂靠的公司应将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全部或部分退还给挂靠 公司。 挂靠的认定?1、从工程资金拨付来看。例如有的项目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2、从人员归属来认定。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 第十五条 禁止转让、 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 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 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3、从材料供应来认定。建筑材料是中标公司买的还是实际施工人买 的?查发票、购销合同等。4、从施工设备归属来认定。施工设备所有权、使用权是否属于承包 企业;租赁设备承租方是否为承包企业。现实中挂靠往往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很难取证。 1、能不能对项目?决策?进行审计?白岩松:我们(审计部门)在一个项目中什么时候介 入呢,决策的时候介入还是执行的时候介入,还是结 果的时候介入,我们影不影响决策? 李金华:一般来说,我们是在决策以后,实施过程当 中还是没有完全实施(完)的时候进行介入。(按: 应指项目执行中!)(05-12-30 新闻会客厅)
《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 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法条文释义》 “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是对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始 至项目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与建设 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建设投资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 李:财政的预算揭露主要是由权力机关进行监督,就是人 大进行监督。中国的审计不对预算进行监督。但是中国的 审计对预算一旦确定下来以后,是不是按照预算执行了, 我们主要是监督这块。 新华网专访审计长李金华 (2003-12 ) 事后揭露能减少损失吗??吴邦国曾说:?我们国家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战略决策的失误??据世界银行估计,从?七五?到?九五?期间,投资决策失误率在 30%左右(西方发达国家只有5%左右 ),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 在4000亿至5000亿元。?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大声疾呼 : ?必须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 格问责制,必须让责任者为自己的过失与错误付出代价? 2、如何对项目?决策?进行审计?李金华:开始决策的时候,一般审计机关不介入,因 为介入就影响它的决策了。 最后就有一个问题,在后边再继续进行监督的时 候,你就没有发言权了。你当初同意的,你建议我这 么做的,出了问题你审计,你再说什么问题,你就没 有独立性了。所以,我一般从来不讲事先审计,特别 是国家审计机关,一般我不讲事先审计。(05-12-30 新闻会客厅)审计不做决策应该不意味着审计不能介入决策过程去了解决策过程信 息并提出审计建议吧?――管理方的决策过程和结果监督方应具有知晓权, 且在决策过程中有评价建议权,只是不应具有最终决策权。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001年修改版):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 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 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时现等,2008) 建设项目决策审计就应该采用咨询的方式完成,即内部审计人员列席本单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论证会议,在会议上提出咨询建议, 是否采纳由决策者决定。 05-12-30 新闻会 客厅?……,以前有单位来问我, 比如我遇到这么一个同志问我, 说今年年底发点奖金,我准备 发多少钱,你看怎么样,我说 无可奉告,我说你发多少奖金, 怎么发是你的事儿,至于说你 发得对不对,你发完了,或者 我来审计的时候,我再做出评 价,人家讲,你干嘛要这样。 因为决策的过程是他的过程, 跟我没关系,他必须按照国家 的法律法规去决策。 日李金华讲话:对被审计单位,不要把眼睛只盯在审计上, 要逐步建立起相互间的一种沟通机制,经常性地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 及时给他们指出来。要逐步和被审计单位融为一体,当然这不是经济利益 上的融为一体,而是在提高管理水平上融为一体,不要老是把自己摆在对 立面上,好像我就是监督你的,而是要形成一种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商量 机制、融合机制。只要不是重大的违法问题,不是经济犯罪问题,一般的 管理问题,一般的规范问题,应该通过潜移默化的办法使他们不断地改进, 不断地提高。 我个人觉得前后讲话逻辑上好像有点矛盾,前面说服务,后面说监 督,而且是等人家的管理决策执行后再去揭露!既然你讲服务,人 家说我在管理决策执行前征求你意见,你为什么不能发表参考意见呢? 3、对项目?决策?进行审计有什么风险?李金华:开始决策的时候,一般审计机关不介入,因 为介入就影响它的决策了。 最后就有一个问题,在后边再继续进行监督的时 候,你就没有发言权了。你当初同意的,你建议我这 么做的,出了问题你审计,你再说什么问题,你就没 有独立性了。所以,我一般从来不讲事先审计,特别 是国家审计机关,一般我不讲事先审计。(05-12-30 新闻会客厅) 事后审计发现其介入的决策是有问题的该怎么办呢?“事后再继续监督时为什么不能指出呢?既然审计没有最终决策权,当 然也不应该对决策结果负责。至于监督方的建议、评价,管理决策方可以 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即使管理方接受监督方建议,也不能免除管理方的 决策责任,监督方仍可对其建议的方案进行审计。若事后审计指出问题, 责任仍在管理方,审计承担的是声誉、社会公信等损失。因此,我个人认 为,审计尽管去做评价建议,只要声明仅供参考,就不会有责任啦!通常发 生的情况是,为了物质利益或其它利益(如声誉、升迁),审计为掩盖其 当初的错误建议,后面他不会做出客观的结论了。”(时现等,2008) 即使审计方关于投资决策的审计建议被决策者采纳的话,审计人员也不承担决策责任。 关于决策审计的个人观点小结:从我国审计实践上看,国家审计目前由于受到审计观念、 审计体制、审计资源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决策审计的介入时 点在管理方做出项目决策但决策方案还没有实施这一阶段比 较合适可行。实质上此时审计方的揭露实质是对管理决策提 出评价建议,与此说是监督,毋宁说是服务,有助于管理方 ?二次决策?! 有些决策失误比贪污腐败更可怕! 在政府的重大投资项目中,审计发挥的作用还能在投资决策前为政府 提供效益评估,分析值不值得去投资。 为改善青岛的环境质量,当地政府从1999年到2002年,投资5000多万 元对100多家单位的燃煤锅炉进行改造。这笔钱究竟让环保部门花得值不值, 是否真的改善了地方的环境质量?环保问题成了2003年青岛市审计局开展 效益审计的第一个任务。 大量的资料证实,燃煤锅炉的改造确实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贡献不小, 但在审计调查中,审计人员却发现青岛市环保局局长高岩正为一个项目一 筹莫展。原来,按照青岛市的供热规划,将在该市的李沧区西北部新建一个叫 坊子街的热电厂,而在离这个规划要新建的热电厂不到1公里远的地方已经 有一家热电厂D青岛碱业热电公司。这家公司将在2005年投产的二期工程 供热能力,完全能覆盖拟建的坊子街热电厂准备供热的区域。而且,建设 部规定供热半径3公里范围内不宜建第二个热源点。 令青岛市环保部门担忧的是,虽说热电厂的污染要比小锅炉轻,但在1 公里之内有两个热电厂,一方面有可能造成投资浪费。另一方面,空气质 量能否保证就得画上问号。 审计人员把环保部门的担忧作了效益评估,并向市长提交了信息专报, 建议对坊子街热电厂规划重新进行论证,避免重复建设和加重城市环境污 染。这条信息得到了领导的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之后,环保部门从媒体上得到的信息是,在政府公布的今后几年的建 设项目里,已经没有坊子街热电厂了。环保部门认为,如果当时没有审计 部门提交给市长的报告,光靠环保部门一家的力量估计阻止不了坊子街热 电厂的建设。
更多搜索: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opyright &copyright 。文档资料库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客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标后招标人不签合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