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51飞乐音响响停牌后从开,价钱会变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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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600651)
飞乐音响[600651] 公司大事
☆公司大事☆ ◇600651 飞乐音响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6.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cn/ 浏览。)
【1.公司大事】
【】刊登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申安集团签订《中法共同推进法国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协议书》暨复牌公告,今日复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申安集团签订《中法共同推进法国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协议书》暨复牌公告
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申安集团、甲方)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与法国ARELIS集团、法国默兹省(以下共同简称:乙方)共同签订《中法共同推进法国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法国默兹省投资1亿欧元兴建LED生产厂及研发中心;2015年3月起,由法国默兹省协调法国政府,在5年内对法国20个城市,以EMC(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模式进行照明节能改造及城市亮化美化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30亿欧元。
【】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一天(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重要事项未公告,全天停牌
【】刊登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飞乐音响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监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庄申安先生提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圣军先生、苏耀康先生、谢卫钢先生、施永兴先生、庄申志先生、赵海茹女士、庄申刚先生、高文林先生、叶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鉴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监事总人数拟增至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公司于日召开三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琳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于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一)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三)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飞乐投票 8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议案四为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组。4.01元代表对议案组4项下的第一个议案,4.02元代表对议案组4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4.00元代表议案组4项下的所有议案。
3、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8项提案 99.00元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监事会人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增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选举梁荣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庄申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谢圣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谢卫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庄申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5.00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刊登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监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
【】刊登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之关联交易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面对新的经营环境,为了改善公司形象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1号楼名义楼层第11、12、13层(实际楼层第10、11、12层)建筑面积共计5,168.88平方米物业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房屋租赁手续。
【】刊登关于承接上海国展中心照明及控制项目之补充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承接上海国展中心照明及控制项目之补充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承接上海国展中心照明及控制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现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予以公告。
【】刊登关于承接上海国展中心照明及控制项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承接上海国展中心照明及控制项目的公告
近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明合同能源公司)与上海博览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照明及控制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承接中国博览会会展(以下简称“上海国展中心”)综合体照明及控制项目。
【】刊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46,154,691股
发行价格:6.82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发行对象类别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
168,442,082
募集配套资金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6,412,609
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日出具了《证券登记变更证明》,确定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完成变更登记。
根据《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承诺,本次交易中申安联合取得的飞乐音响的股份中的17.55%的股份(占飞乐音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即29,556,600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申安联合取得飞乐音响股份中剩余的82.45%的股份(占飞乐音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4.10%),即138,885,482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飞乐音响向其控股股东仪电电子集团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飞乐音响向芯联投资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北京申安集团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飞乐音响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00%股权已全部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另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442,082 股作为收购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对价,同时向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412,609 股和 1,300,000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公司已分别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
【】刊登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第九届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志君先生辞去总经理之职的函,李志君先生考虑到公司发展需要,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之职。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庄申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增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倪子泓先生和刘家雄先生《关于辞去董事之职的函》,倪子泓先生和刘家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拟辞去公司董事之职,提请董事会予以批准。
此外,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拟增至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7人(目前公司现任董事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6人)。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并通过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推荐梁荣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庄申安先生、谢圣军先生和谢卫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关于增加公司监事会人数的议案》;
七、《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监事总人数拟增至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目前公司现任监事总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监事会提名庄申强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日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监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增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等。
【】刊登关于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扣除发行费用(预计1,792万元)后的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中,44,122.5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7,085.50万元以增资方式补充北京申安集团营运资金。
公司已完成对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85.50万元的增资,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9,800万元增加至36,885.5万元。北京中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同兴验字[2014]第E-110号)。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刊登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日与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五角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刊登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情况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情况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刊登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发行168,442,08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7,712,60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正、反馈的要求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新进展,对本公司于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补充和修订的内容具体予以公告。
【】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今日复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4年第61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日起复牌,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批复后另行公告。
【】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36元,稀释每股收益0.036元,每股净资产1.6155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2452%,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257%;营业收入.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朱开扬先生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李志君先生的提议,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朱开扬先生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董事会同意,朱开扬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刊登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今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
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刊登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公告
近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4]第165号)。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刊登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00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14100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布2014年半年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4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26元,稀释每股收益0.026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18元,每股净资产1.5975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6123%,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6%;营业收入.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02元。
飞乐音响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刊登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于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三)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飞乐投票 27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议案四为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组。4.01元代表对议案组4项下的第一个议案,4.02元代表对议案组4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4.00元代表议案组4项下的所有议案。
3、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7项提案 99.00元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00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购买标的资产的支付方式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的归属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庄申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庄申安签署《关于拟购买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近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号),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442,082股作为收购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部分对价,同时向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412,609股和1,300,000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刊登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五)股权登记日:日
【】刊登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上海东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日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目前,该资产评估报告已于日完成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并取得《上海市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刊登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注意到《中国经营报》于日刊登题为《飞乐音响收购疑云:标的收入9成来自应收账款》的文章。
现针对上述文章相关观点所涉及内容,公司特作出相关说明。
1、 关于业绩成长速度较快的问题
为推进实施本次重组,飞乐音响独立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含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认为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同的公司,即便处于相同行业,受各自业务内容、业务结构、业务模式、管理特点、发展背景和发展阶段等方面差异的影响,发展速度存在差异是市场经济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正因为标的公司是一家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与飞乐音响具有业务协同效应的成长性企业,飞乐音响才决策收购该公司。
2、 关于应收款占比较高的问题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截至 2013 年末,北京申安集团应收账款为36,984.75 万元。虽然随着业务快速发展,标的公司最近一年末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但其中账龄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90.17%,报告期内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并未出现明确的坏账损失迹象。尽管如此,上市公司仍然就“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做出特别风险提示。
3、 关于收购价格问题
飞乐音响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需经有权国资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未超过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飞乐音响召开第二次董事会确定交易价格前,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上海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针对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以及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计算的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的公平合理性分析,重组报告书在“第八节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做出了详细披露。值得说明的是,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确定资产评估价值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相关市盈率等指标是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模拟计算的,用于进行比较验证的指标。按照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和2014年预测净利润计算,市盈率为11.41倍,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4、 关于实现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问题
月,北京申安集团第一大客户为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1亿元。北京申安集团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讲文明树新风”户外显示屏制作安装项目的中标单位,为该公司提供LED显示屏销售及安装工程服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刊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简称“股权收购”)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申安集团”)100%股权。其中:本公司拟通过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简称“申安联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85%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庄申安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5%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9,300万元,根据交易各方协商,拟定交易价格为159,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20,272.5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114,877.5万元,购买申安联合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85%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23,850万元,购买庄申安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5%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简称“配套融资”)
本公司拟向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仪电电子集团”)及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芯联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2、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北京申安集团100%股权。
3、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日。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9,300万元,该评估结果尚待上海国资委备案确认。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59,000万元。
4、购买标的资产的支付方式
本公司拟通过向申安联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85%股权。其中:本公司拟通过向申安联合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72.25%股权;另通过向申安联合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2.75%股权。
本公司拟通过向庄申安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5%股权。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申安联合,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仪电电子集团及芯联投资。
7、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股权收购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股权收购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日本公司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0.24元)进行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82元/股。
(2)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与本次股权收购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相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并根据日本公司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0.24元)进行调整后,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82元/股。
(3)发行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8、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1)股权收购的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59,000万元,按照发行价格6.82元/股计算,公司向申安联合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68,442,082股,支付现金对价为20,272.50万元;向庄申安支付现金对价为23,850万元,现金对价合计为44,122.50万元。
(2)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照发行价格6.82元/股计算,本公司向仪电电子集团及芯联投资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为77,712,609股,其中向仪电电子集团发行76,412,609股,向芯联投资发行1,300,000股。
(3)发行数量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9、配套融资的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中,44,122.5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以增资方式补充北京申安集团营运资金。
10、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股权收购的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承诺,本次交易中申安联合取得的飞乐音响的股份中的17.55%的股份(占飞乐音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即29,556,600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申安联合取得飞乐音响股份中剩余的82.45%的股份(占飞乐音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4.10%),即138,885,482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锁定期
飞乐音响向其控股股东仪电电子集团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飞乐音响向芯联投资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庄申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庄申安签署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日下午两点整
(二)会议地点:上海好望角大饭店(地址:上海肇嘉浜路500号)五楼承嘏厅
(三)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在日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内容: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刊登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飞乐音响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本次分配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739,065,31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737,567.46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每10股现金红利0.228元。
持公司流通股的境外合计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0.216元。
对于持公司流通股的除QFII以外的机构投资者,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人民币0.24元。
1、股权登记日:日
2、除息日: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日
【】刊登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等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于召开股东大会。
【】刊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今日复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日复牌。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简称“股权收购”)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申安集团”)100%股权。其中:本公司拟通过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简称“申安联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85%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庄申安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5%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简称“配套融资”)
本公司拟向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仪电电子集团”)及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芯联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与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互为前提条件。
2、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北京申安集团100%股权。
3、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拟定为日。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截至评估基准日日,标的资产预估值为185,000万元。
4、购买标的资产的支付方式
本公司拟通过向申安联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85%股权。其中:本公司拟通过向申安联合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72.25%股权;另通过向申安联合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2.75%股权。
本公司拟通过向庄申安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集团15%股权。
5、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的归属
在交易基准日后至标的资产约定交割日之间的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如发生亏损由本次交易对方申安联合和庄申安按照其各自在申安集团的股权比例分别承担,申安联合和庄申安承诺在交割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以货币资金补足,申安联合保证其实际控制人庄申安对于上述弥补亏损承担连带责任。标的资产期间损益的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共同认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交易方案中股权收购的发行对象为申安联合,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仪电电子集团及芯联投资。
8、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股权收购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股权收购的发行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6.84元/股。
(2)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与本次股权收购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相同。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6.84元/股。
(3)发行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9、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1)股权收购的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预估值为185,000万元。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发行价格6.84元/股测算,公司向申安联合发行股票的数量约为19,541.30万股,支付现金对价约为23,587.5万元;向庄申安支付现金对价约为27,750万元。
(2)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计算,本公司向仪电电子集团及芯联投资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约为9,015.59万股,其中向仪电电子集团发行8,885.59万股,向芯联投资发行130万股。
(3)发行数量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10、配套融资的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的资金净额,拟按照先后顺序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以增资方式补充北京申安集团营运资金。
11、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股权收购的发行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中申安联合取得的飞乐音响的股份中,占飞乐音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2%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剩余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锁定期
飞乐音响向其控股股东仪电电子集团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飞乐音响向芯联投资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2、上市地点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14、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前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庄申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庄申安签署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拟于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董事会会议召开完毕,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复牌。
【】刊登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
为保证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代码:1382263)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3飞乐MTN1
4.债券代码:1382263
5.发行总额:4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10%
7.付息日: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日起停牌,并于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刊登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日起停牌,并于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正在编制及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布2014年第一季报,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4年第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7元,稀释每股收益0.007元,每股净资产1.5994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162%,加权净资产收益率0.415%;营业收入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3元。
飞乐音响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董事会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陈燕生先生不再担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对陈燕生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燕生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陈燕生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职责。陈燕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规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推荐刘升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日上午九时整
会议地点: 上海好望角大饭店(地址:上海肇嘉浜路500号)五楼周鸣厅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会议内容: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日起停牌,并于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相关各方就公司重组事宜,正在有序开展审计、评估、法律核查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日起停牌。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因接到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拟进行的重大事项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处于论证阶段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日起继续停牌。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今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日起停牌。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筹划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公布2013年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3年年度报告:基本每股收益0.078元,稀释每股收益0.078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49元,每股净资产1.6015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8529%,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861%;营业收入.5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经营情况和2014年度经营计划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439,046.63元。
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88,101,650.81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10,165.08元,提取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9,788,331.67元,减去2012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33,257,939.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5,821,878.40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739,065,31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7,737,567.46元,剩余138,084,310.94元转入下年度未分配利润。
四、审议通过《公司为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晨阑光电器件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额度。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3年度公司借款情况和2014年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部在2014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在2014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
上述额度有效期从日起至2015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4年度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2013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4万元,内控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发生的不超过5,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截至日。关联交易发生日以关联交易合同签署之日为准。
【】刊登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2013年度公司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近日,公司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在财政部及证监会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13]71号批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后事务所全称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将于日开始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并出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刊登关于子公司获得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子公司获得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明公司)于2012年6月和8月先后中标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及“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关于中标2012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及日《关于中标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月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号),亚明公司于日与11月16日,收到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第一批、第二批补贴资金,分别为848万元及6,412万元,合计7,260万元。
【】刊登关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入围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入围的公告
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明公司”)通知,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招标工作正式公示中标入围结果。亚明公司所投的2个包产品全部中标(规格:5W,8W,11W,14W,18W,22W,32W,45W,55W)。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号)的精神,国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补贴资金采用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本次中标将对亚明公司节能照明产品的销售起到正面推广及促进作用,有利于亚明公司民品销售的增长。
【】公布2013年第三季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3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5元,稀释每股收益0.05元,每股净资产1.5735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1658%,加权净资产收益率3.169%;营业收入.6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02元。
【】公布2013年半年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3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26元,稀释每股收益0.026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17元,每股净资产1.5953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6066%,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66%;营业收入.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9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发生的不超过3,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截至日。关联交易发生日以关联交易合同签署之日为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及应付款项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1)公司将账面已100%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其中:应收账款16,226,944.74 元、其他应收款 10,871,285.30 元。
(2)对公司长期宕账且不再发生交易的应付账款2,871,390.06元、预收账款 3,029,618.16元、其他应付款 1,738,751.07元 ,三项合计 7,639,759.29 元扣除相关应交税金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南非APPLO(阿波罗)公司51%股权的议案》;
由于政策原因,董事会同意终止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收购APPLO ILLUMINATION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 (PTY) LTD(以下简称:南非APPLO(阿波罗)公司)51%股权之项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终止手续。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在南非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出资127.5万美元,与南非APPLO公司、SVA Electronics (Pty) Ltd在南非共同出资设立Inesa Lighting Co., Ltd(暂定名,以南非注册核准登记为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六、 审议通过《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刊登关于签订《物资集中采购战略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签订《物资集中采购战略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明公司”)与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公司”)签订了《物资集中采购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具体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付款、质量、材料样品、投标所需服务等仍需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采购合同,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1)产品合作范围:飞乐音响公司及亚明公司生产或销售的照明系列产品;
(2)工程合作范围:华鼎公司设计、施工的装饰、幕墙及园林工程项目;
(3)合作方式:
a、直接与飞乐音响公司及亚明公司签订单体采购合同或以订单形式采购材料;
b、与飞乐音响公司及亚明公司指定并授权的代理商签订单体买卖合同;
c、飞乐音响公司及亚明公司承诺将协助华鼎公司参与工程投标,为华鼎公司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和销售服务;
d、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付款、质量、材料样品、投标所需服务等以双方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为准。
2、合作模式: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在全国不同区域(或城市)范围内逐步开展合作,华鼎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及实施的项目与飞乐音响公司及亚明公司或所属各区域经理、经销商无缝对接,提高彼此经济及社会效益。飞乐音响公司及亚明公司指定经销商为华鼎公司具体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刊登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经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0%左右。
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公司参股24%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半年度净利润大幅下降,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大幅下降。
温馨提示:请以上市公司年报(季报)数据为准。
【】刊登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飞乐音响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739,065,31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57,939.00元。
股权登记日:日
除息日: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日
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0.04275元。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持公司流通股的境外合计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05元。
3、对于持公司流通股的除QFII以外的机构投资者,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刊登关于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4亿元中期票据及为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并以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已于日―21日发行了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近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根据申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于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登记事项内容如下: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33,800万人民币
出质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刊登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等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MC公司)拟向关联人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照明控制设备及调试服务,预计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刊登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及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4亿元中期票据及为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并以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已于日―21日发行了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债券简称
13飞乐MTN1
100元/百元
计划发行金额 4亿元
实际发行金额 4亿元
附息式固定利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于召开股东大会。
【】刊登关于临时公告13-010更正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临时公告13-010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上披露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公告(临、临),由于疏忽,误将(星期四)写成(星期三),现更正如下:
(一)、会议时间: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整
现更正为:
(一)、会议时间: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整
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特此深表歉意。
【】刊登关于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公司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4亿元中期票据及为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并以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
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20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我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金融市场情况,公司拟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中票计划于日在银行间市场正式发行,发行总额4亿元,期限3年。
【】公布2013年第一季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3年第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21元,稀释每股收益0.021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15元,每股净资产1.567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3123%,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315%;营业收入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3元。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亚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用于补充上海亚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非APPLO(阿波罗)公司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 8,108,134.02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南非APPLO(阿波罗)公司51%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关于南非APPLO(阿波罗)公司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黄峰先生、倪子泓先生和金新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和董事会推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邵礼群先生不再担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之职务;同意冯冠平先生和金新先生不再担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拟推荐刘家雄先生、于东先生和苏耀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选举黄峰先生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整
会议地点:上海好望角大饭店(地址:上海肇嘉浜路500号)五楼周鸣厅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刊登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监事顾文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近日提出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公司于日召开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项敏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刊登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89号)。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20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我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相关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3、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4、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6、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7、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8、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9、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刊登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仪电电子集团持有公司110,179,692股股份,占飞乐音响总股本的14.91%,为飞乐音响的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买入681000股,占飞乐音响总股本的0.09%。
日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飞乐音响110,179,692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仪电电子集团并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仪电电子集团持有本公司110,179,6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9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仪电电子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飞乐音响股票的情况。
【】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基本每股收益0.142元,稀释每股收益0.142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129元,每股净资产1.5541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9.145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8.73%;营业收入.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6元。
董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经营情况和2013年度经营计划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739,065,31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3,257,939.00元,剩余76,530,392.67元转入下年度未分配利润。
六、审议通过《公司为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额度。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2年度公司借款情况和2013年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本部拟在2013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拟在2013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有效期从日起至2014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公司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2012年度,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4万元,内控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非APPLO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亚明公司以不高于评估值所对应的股权价值的价格收购APPLO公司51%股权(APPLO公司51%股权的价值为10,943,884兰特,约人民币8,108,402.02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洽谈和起草《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报下次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等。
【】刊登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飞乐音响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增持人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 增持目的及计划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日起,于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含本数)。
3、 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增持。
注:该栏目只保留最近24个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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