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仓库工作规划,江西省烟草仓库规划

中国·潜江 - 规划总结 -
关于潜江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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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潜江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
报&&&&&&&告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原油量价齐跌、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积极作为,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成效明显的政策措施,确保了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市各级次财政收入完成517827万元,分部门情况为:国税完成123257万元,地税完成23245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62114万元;分级次情况为:中央级完成103597万元,省级完成8322万元,市级完成40590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8510万元,为按程序调整后年任务数227500万元的101%,对比上年完成数222983万元增长2.5%。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资金来源656961万元,分大项明细为:
(1)2015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8510万元,为年预算227500万元的101%(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年预算数由249500万元调整为227500万元),比上年226878万元增长1%。其中:国税完成39603万元,为年预算43780万元的90.5%,同比上年41391万元增长-4.3%;地税完成124385万元,为年预算119833万元的103.8%,同比上年130345万元增长-4.6%;财政部门完成64522万元,为年预算63887万元的101%,同比上年55142万元增长17%。
(2)上级补助收入242578万元,其中:财政体制调整核定返还基数-443万元,税收返还9373万元,消费税返还501万元,工资转移支付13250万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9029万元,省级收入增量返还3769万元,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4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过渡性转移支付209万元,免征农税补助7687万元,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098万元,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税费改革补助361万元,农场转移支付1538万元,国有农场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259万元,大型泵站电费补助3万元,新增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补助2500万元,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转移支付1219万元,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助577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绩效工资3253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及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328万元,企事业划转补助7303万元,人防办定额补助8万元,取消农业税20%上交补助269万元,药监局基数下划213万元,公检法转移支付217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798万元,交通专项转移支付3299万元,固投税停征补助292万元,新农合补助348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7559万元,2015年转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助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补助3337万元,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1929万元,2015年度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省级补助资金121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财政奖补资金584万元,201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考核评估奖励资金12万元,201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24万元,2015年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补助资金25万元,2015年商品粮大省奖励用于粮食生产发展资金90万元,2015年农民种植油菜籽补贴资金768万元,2015年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奖补资金20万元,2015年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储粮设施补助资金100万元,2015年粮食风险基金省级补助款1939万元,2015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仓库智能化建设补助资金13万元,19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社会保障补助资金32万元,2015年省级就业资金50万元,2015年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50226万元,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431万元,2015年省对县市社会救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410万元,2015年新农合转移支付资金22926万元,2015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15万元,2015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央补助资金25万元,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62万元,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48万元,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扩面征收考核奖励资金26万元,2015年省级城乡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96万元,2015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557万元,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资金22万元,2015年省级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转移支付2598万元,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43万元,公立医院补助资金150万元,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10万元,2015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464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体改划转人员经费349万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补助401万元,2015年“村村通客车”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1725万元,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省级配套资金3956万元,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省级奖励资金809万元,国有林场危房改造省级配套资金300万元,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48万元,2015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8万元,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395万元,2015年交通转移支付资金597万元,2015年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550万元,2014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奖励资金97万元,2015年扶贫公路建设资金10万元,2015年省级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资金94万元,2015年物流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2015年普通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222万元,2015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8万元,2015年道路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资金45万元,2014年度市州政府节能目标奖励资金20万元,2015年度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升级补助资金147万元,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763万元,2015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44万元,2015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78万元,2015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379万元,2015年度编制与政务公开及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158万元,提前偿还2016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核定内省统贷债务本金66万元,2015年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95万元,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统招统派教师工资2057万元,201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中央补助资金376万元,2015年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省级补助资金15万元,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16万元,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76万元,201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资金37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250万元,民办教师补助32万元,省级现代农业转移支付资金136万元,全省农业财政工作综合考评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2015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97万元,2015年农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0万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612万元,2015年部分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360万元,2015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71万元,2015年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05万元,2015年绿满荆楚以奖代补资金265万元,动物防疫补助资金924万元,年度水资源费返还资金41万元,2014年度堤防维护费返还资金1176万元,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资金152万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70万元,2015年部分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省级配套资金450万元,201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第一批)51万元,2015年省级老区和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资金25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奖代补资金1104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800万元,2015年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转移支付资金537万元,2015年林业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万元,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资金195万元,现代农业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湖北省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中心发展资金6700万元,2014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19万元,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转移支付68万元,在职村干部岗位补贴资金70万元,2015年中央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3万元,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转移支付资金35万元,2015年中央政法(公安)转移支付40万元,201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公安专项补助30万元,2015年基层行政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2016年中央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3万元,2015年全省监所给养和运行维修经费41万元,2015年审计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大学生村官补助经费151万元,年教育转化攻坚整体仗专项经费15万元,2015年中央司法救助转款30万元,法规税政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2015年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省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4000万元,2014年度土地出让收入依法依规征管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13万元。
(3)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37870万元。
(4)省专项转移支付14800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支出656903万元,分大项支出情况是:
(1)体制结算上交支出432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6865万元增长17%,为年预算47355万元的92%(主要因为法、检两院经费上划)。
(2)专项支出76504.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万元增长-27%,为年预算60863.86万元的125%,其中:城建费支出3500万元,镇处管理区免征农业税及困难补助(两附加)2099万元,偿债资金2151.71万元,农场转移支付327万元,国有农场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支出259万元,大型泵站电费支出3万元,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转移支付1219万元,国库改革支出150万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9029万元,小三场转移支付支出361万元,重点粮油加工项目贷款贴息584万元,国债专项偿债支出9376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929万元,科技研发支出8411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补助27559万元,人防办定额补助8万元,新农合补助支出113万元,政法转移支付926万元,新增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2500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31481万元,为上年执行数108599万元的121%,为年预算90000万元的146%。
(4)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48003万元,为上年执行数101482万元的146%,为年预算95000万元的156%。
(5)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支出31900万元,为上年执行数23336万元的137%。
(6)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43819万元,为年预算56694万元的77%。
(7)执法办案经费支出4943万元,为年预算5389万元的92%。
(8)专项支出(原政府性基金转入支出)5640.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583.7万元,教育两费支出230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949.1万元,水利基金支出521万元,残疾人基金支出179万元,育林基金支出103万元。
(9)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
(10)市镇两级日常支出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万元增长7%,为年预算万元的92%。
市镇两级日常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29.74万元,为年预算40094.66万元的102%,比上年执行数38108.58万元增长8%。
公共安全支出10381.31万元,为年预算9166.75万元的113%,比上年执行数1358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法院检察院经费上划)。
教育支出37632.88万元,与年预算37776.79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执行数29018.85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提标)。
科学技术支出671万元,与年预算677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执行数841.03万元增长-20%(由于上年含一次性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29.95万元,为年预算3524.31万元的95%,与上年执行数3325.1万元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9.05万元,为年预算&27798.13万元的93%,比上年执行数22642.51万元增长14%。
医疗卫生支出14721.38万元,为年预算16089.31万元的92%,比上年执行数14314.72万元增长3%。
节能环保支出1552.67万元,与年预算1574.68万元基本持平,与上年执行数1556.24万元基本持平。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12.95万元,为年预算7824.34万元的76%,比上年执行数3097.87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15年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农林水事务支出11428.24万元,为年预算11314.48万元的101%,比上年执行数10371.33万元增长10%。
交通运输支出5739.92万元,为年预算7605.88万元的76%(部分项目用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安排),比上年执行数5973.52万元增长-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08.81万元,为年预算2468.31万元的98%,比上年执行数7236.68万元增长-67%(科目调整)。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07.40万元,与年预算1325.51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执行数1257.29万元增长4%。
住房保障支出2393.42万元,与年预算2393.42万元持平,比上年执行数1762.64万元增长36%。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08.35万元,与年预算309.15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执行数380.95万元增长-19%(部分粮油支出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677.42万元,与年预算677.42万元持平,比上年执行数434万元增加56%。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其他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已分解到各具体支出科目,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5736万元,上年执行数为777.37万元。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预备费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已分解到各具体支出科目,预备费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情况。
资金来源656961万元与资金运用656903万元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8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80万元持平,其中:利润收入16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0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20万元。
2015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80万元持平,按功能分类科目为:城乡社区事物支出13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支出1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物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收入与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1.资金来源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为169600万元。分明细为:
(1)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926万元。
(2)2015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1249万元,为年预算数97073的94%。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3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969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收入114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4万元。
(3)上级转移性收入764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9485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6940万元。
2.资金运用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运用169573万元。分明细为:政府住房基金安排的支出23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969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14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74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39485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726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372万元,调出资金206万元。
3.结余情况
&&&&资金来源169600万元与资金运用169573万元相抵,结余2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85869万元,为年预算71838万元的120%,分险种为:企业及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084万元,为年预算数54479万元的10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226万元,为年预算数14601万元的16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76万元,为年预算770万元的140%;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69万元,为年预算数1614万元的14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14万元,为年预算374万元的298%。
2015年全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869万元,分险种为:企业及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08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2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7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6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14万元。
收入与支出相抵,收支持平。
围绕2015年预算,全市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财政政策,服务发展壮财源。一是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8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工业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二是落实政策,支持工业园区建设。严格执行各项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加快发展。筹集支持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了一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三是资金引导,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安排省级县域经济及农产品加工园区调度资金8.8亿元,缓解了119家企业融资困难问题。落实招商引资政策资金8411万元,支持了31家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中小实体经济发展基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资金5030万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加强税收征管,多措并举抓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实体经济效益下滑等诸多不利因素,精准发力,齐抓共管,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一是市领导靠前指挥。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果断施策,把转型升级作为最紧要任务,大力支持保增长促增收。市领导亲力亲为,多次调研财税工作,召开专题会听取财税工作汇报,亲自参与税收协调,鼓励企业在抓好发展的同时,依法纳税。1-12月,我市145家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入库税收19.64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70.6%;其中同比增长的企业有50家,增幅过500万元的企业有62家。二是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市委、市政府实施财源培植的激励政策,加大考核力度,推进区镇处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收到明显实效。23个镇处场入库税收10.76亿元,同比增收2.21亿元,同比增长25.8%。同比增收额过1000万元的镇处有3个,其中开发区同比增收7609万元,园林同比增收6136万元,杨市同比增收3601万元。三是财税部门攻坚克难,主动作为。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税职能,及时兑现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综合运用银政保等政策工具,培植财源,强化支撑。国地税部门坚持依法征管,加强税收稽查,做到了应收尽收。同时,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财税部门严格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提高了非税收入的贡献率。
(三)支持社会事业,突出重点保民生。一是合理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四保”。坚持“保重点、压一般、调结构、增绩效”,财政支出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2015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用于教育文化、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52.0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56%。同时,安排筹集资金5.62亿元,保障了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理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统筹整合资金,大力支持“三农”发展。通过市本级预算安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以及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11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兴隆河生态建设、熊口“四化同步”示范镇建设、小龙虾产业发展等十个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累计发放各项惠农补贴1.54亿元,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机制增绩效。2015年,重点推进了八项财税改革政策的落实:
1.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按规定将应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原政府性基金项目全部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了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建立了相互衔接的资金统筹机制。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力度,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三是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探索同步编制部门年支出规划。
2.完善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改革范围全覆盖。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进必进的改革要求,建立了较为科学、规范的财政业务流程,确立了国库单一账户基础地位。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3.0系统的升级,改变传统的拨款方式,推行信息化操作,扩大国库支付系统支付范围,将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按规定程序规范化操作,涉及改革单位共计389家,占单位总数100%,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监管。取消预算单位原有银行账户,开设零余额账户,同时清理归并财政专户,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整改后减少到18个账户,强化了财政部门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科学设置动态监控系统流程,完善动态监控规则,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转账额度管控、现金提取、公务卡结算等都制定了详细规则,有效防止了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
3.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和探索PPP模式。一是积极稳妥,有序实施。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二是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三是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四是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五是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立专班赴周边县市学习PPP投融资模式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市推进实施PPP模式打下基础。
4.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构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网和政府采购网为平台,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财政工作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2015年政府预算信息已全部公开;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外,73个市直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也已全部公开。
5.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审计通力合作,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已按要求全部整合,共清理整合资金1.236亿元,有力支持了优势产业发展、园区平台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和精准扶贫工作。同时,继续把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依托“四化同步”、兴隆河生态治理及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为平台,2015年共统筹各类资金7.53亿元,投向10个领域的34个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力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财政、物价部门紧密合作,对我市涉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22个部门57个单位进行了清理,共取消涉企收费项目&10项、暂停涉企收费项目41项、明确对小微企业减免的项目26项。同时,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将最新的《潜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潜江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潜江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7.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储备库”、“供应商信息库”和“采购项目价格信息库”,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干部现场监督,建立采购过程录音录像监控系统,推行网上竞价和集中批量采购,政府采购管理日益规范,采购效益不断提高。全年完成政府采购978批次,节支7543万元,节支率9%。
8.筹建产业发展基金。抢抓国家、省重大战略机遇,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建立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与汇桥投资担保公司及相关银行机构进行三方合作,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五)推进法治财政,依法理财促规范。一是控预算。加大新《预算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二是重绩效。重点加强对市本级50万元以上、上级资金过100万元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监管。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全过程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15年,圆满完成了16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妥善解决了一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防风险。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对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严格防范财政风险。五是强基层。坚持以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为目标,高标准、高要求完成了全市23个乡镇场规范化镇处财政所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5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中心,团结一心,真抓实干,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仍有待提高,一些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部门预算管理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偿债压力和财政风险不断增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转型提质发展步伐的关键一年,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2016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注重管理改革创新、注重依法依规理财、注重发展方式转变、注重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刚性民生政策、保重点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深化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综合考虑影响全市财政收支主要因素,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编制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1.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万元,具体情况为: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6790万元,对比上年完成数228510万元增长8%,其中:国税4277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9603万元增长8%;地税1343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24385万元增长8%;财政部门696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64522万元增长8%。
(2)转移性收入295559万元(按省厅提前告知额度编制),其中:
①上级固定性转移支付收入11055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0279万元,省工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47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257万元,省大型泵站补助3万元,取消农业税补助7687万元,省级收入增量返还3769万元,取消农业税20%上交补助269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8426万元,企事业划转补助收入7303万元,国有农场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259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转移支付1048万元,财政体制调整核定返还基数-443万元,国有小三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61万元,大湖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098万元,药监局基数下划213万元,公安司法专项转移支付1278万元,固投税停征补助292万元,定额结算补助(人防经费)8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9373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26036万元,交通专项转移支付329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271万元。
②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000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5000万元。
(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462.4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万元。分大项支出情况是:
(1)体制结算上交支出49024万元,其中:原体制上解支出1224万元,定额结算上解支出1659万元,信用社风险基金上划800万元,法院、检察院上划上解支出3914万元,专项收入(原政府性基金上解)上解支出1027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1400万元,上解省级财力支出39000万元。
(2)其他专项支出45180.86万元,其中:农场转移支付补助支出327万元,农场取消农业税补助支出1022万元,镇处两附加补助支出1077万元,大型泵站补助支出3万元,专项借款偿债资金2846.8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支出1048万元,科技研发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15000万元,国有农场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259万元,国有小三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361万元,国债转贷偿债支出1401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6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支出(人防支出)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支出34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3271万元。
(3)上级一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支出90000万元。
(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5000万元。
(5)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53150万元。
(6)执法办案经费支出5200万元。
(7)专项支出(原政府性基金支出)5330万元。
(8)市镇两级日常支出万元,为上年预算万元的12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32.80万元,为上年预算40094.66万元的109%。
公共安全支出10015.53万元,为上年预算9166.75万元的109%。
教育支出44652.12万元,为上年预算37776.79万元的118%。
科学技术支出676.29万元,与上年预算677万元基本持平(部分项目用专项资金予以了安排)。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93.75万元,为上年预算3524.31万元的1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60.93万元,为上年预算27798.13万元的128%。
医疗卫生支出19471.32万元,为上年预算16089.31万元的121%。
节能环保支出3471.72万元,为上年预算1574.68万元的22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157.27万元,为上年预算7824.34万元的321%(主要是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农林水事务支出16841.73万元,为上年预算11314.48万元的148 %。
交通运输支出4205.5万元,为上年预算7605.88万元的55%(部分项目将通过今年国债转贷资金及存量资金整合安排)。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10.34万元,为上年预算2468.31万元的10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91.08万元,为上年预算1325.51万元的90%(部分项目用专项资金予以了安排)。
住房保障支出2418.15万元,为上年预算2393.42万元的101%。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640.13万元,为上年预算309.15万元的207%。
预备费1500万元,为上年预算3500万元的4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506万元,为上年预算677.42万元的222%。
其他支出5951.89万元,为上年预算5736万元的104%。
3.结余情况。
资金来源万元与资金运用万元相抵,当年收支结余3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08万元,对比去年预算数280万元,增长10%。其中: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7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2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3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110万元,改革成本支出22万元,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14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当年收支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我市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按基金项目收入和实际支出需求,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与一般公共预算相互衔接的原则进行编制。具体情况为:
1.&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为96239.22万元。其中:
(1)上年结余1059.22万元。
(2)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180万元,具体收入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128万元,彩票公益金1442万元(体彩442万元、福彩1000万元),交通运输事故救助基金1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232.70万元,具体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03.5万元,交通运输事故救助基金181.20万元,彩票公益金2420万元(体彩1040万元、福彩138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93128万元。
3.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结余6.5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1.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万元,分险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04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344.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12.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299.1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209.5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51.8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77.4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58.32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万元,分险种为:基本养老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2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344.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06.48万元,城镇职工基险基金支出40346.8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86.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45.44万元,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241.1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0.20万元
3.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当年基金预算赤字17291.85万元,对于赤字我们将用历年滚存结余及上级转移性收入予以弥补。
三、努力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坚持“增收、节支、严管、求效”的总体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
(一)强化财源建设,做实做大收入增长基础。一是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管好用好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财政综合政策合力,全力支持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大力支持财政贡献率高的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持电商、物流等现代服务发展。三是加大区镇处财源建设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均衡发展,壮大市域经济整体实力。四是积极支持油田企业和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坚持财税库银税收联席制度,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大收入核查力度,依法依规加强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完善收入目标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确保完成增长目标。三是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加大非税收入征缴、稽查力度,严格以票控费,确保应缴尽缴。
(三)强化资金争取,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密切关注上级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认真研究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寻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做好对上衔接争取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财力补助资金,确保争取财政性资金目标顺利实现。
(四)强化支出管理,努力实现“四保”目标。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发放、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及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大民生事业投入,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以上用于民生支出;改革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指标下达速度,加大项目资金催拨、约谈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预算,除不可预见、突发性支出外,严控无预算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强力推进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一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国库现金管理。二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严控新增债务,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四本预算”,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严格贯彻《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促进依法理财。四是改革财政支出管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五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六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管理。七是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八是完善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区镇处财政管理水平。九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是推动建立市级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方式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进PPP管理模式,推动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六)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落实“约法三章”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实行零增长。二是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加大预算单位财务监管工作力度,促进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三是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促进依法理财和廉洁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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