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蔡明的外甥女去世在2015年3月28日因车祸住院,至今下肢都没知觉。在2014年8月,在中国人寿投保了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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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属于意外,如果你买了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的话就可以赔。
蓝色水晶006 &2-26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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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中国人寿公布2014年十大理赔案例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公布了2014年十大理赔案例,涵盖了地震、航班失联、疾病、车祸等多种人身伤害风险类型,赔付总金额超过了3247万元。
十大案例显示,日发生的云南鲁甸6.5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中国人寿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创造了第一家派员深入鲁甸震中参加救援并设立保险行业唯一报案服务点和震后29小时完成第一笔人身险死亡保险金给付工作等行业&六个第一&。
此外,十大理赔案例中个人理赔金额最高的达到505.51万元。被保险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当场死亡。经中国人寿系统理赔人员的共同努力,被保险人家属递交资料7天后,就获赔了身故保险金,高效、主动的服务为痛失亲人的家庭带去温暖。
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人寿理赔案件数量达800余万件,是国内赔付案件数量最多的寿险公司。
2014年中国人寿十大理赔案例
案例一:鲁甸地震伤亡重,六个第一赢认同
日16:30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地震,继而发生大小余震715多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灾情就是命令。获悉灾情之后,中国人寿总部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迅速,指示要求云南省各级公司快速做好理赔工作,积极向灾区群众做好宣传,充分发挥出保险保障作用。云南省分公司启动灾害理赔应急预案,全面动员,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投入了这场抗震救灾、快速理赔的战役战斗中。
截至目前,我公司通过客户报案、主动排查核实、死亡名单比对等方式完成了46笔身故客户的赔付,赔付金额合计137.33万元;通过医疗部门对因震受伤分住13家省市县医院920名伤员比对核实的35名客户全部进行了探望、慰问。
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创造抗震救灾中保险行业的&六个第一&,即第一家启动总、省、市、县寿产险联动应急预案;第一家对外公布开通绿色通道理赔服务&18项服务承诺&;第一家派员深入鲁甸震中参加救援并设立保险行业唯一一家报案服务点;第一家在震区和三个震区中心设立12个报案服务点,接受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业务报案和转报案;第一家震后29小时完成第一笔人身险死亡保险金给付工作;第一家7天时间全部完成上门兑现经报案和主动查找核实现有得知身故的所有客户保险金,探望、慰问所有因震受伤住院的客户及亲属。
鲁甸地震客户家属纷纷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给予客户的诚挚、贴心、便捷的专业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快速、贴心的理赔服务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同,竖立了良好的理赔服务品牌形象。
案例二:航班失联家属急,贴心服务一对一
日,马航MH370航班发生失联事件。中国人寿获悉后第一时间启动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总分联动、省际协同的工作机制,与民航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并在北京丽都饭店设立国寿服务站。
服务站建立了24小时值班和响应机制,开展了大量客户服务工作,先后接待多批客户家属的咨询生活求助,安排专车帮助家属办理护照、酒店及车站接送,为部分家属解决了酒店住宿问题,联系国际SOS救援机构推出多项救援服务,对有需求的客户家属实施&一对一&陪同服务,为部分家属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和调节,并全面做好了理赔相关准备工作。
3月24日22时,马来西亚总理正式宣布马航失事飞机坠毁,机上乘客无生还可能。中国人寿获悉后第一时间启动正式理赔服务工作,总裁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有关负责人30分钟后即赶到设在丽都的国寿服务站,实地靠前指挥相关理赔和客户服务工作;信息宣布不到一个小时,公司相关反应的新闻就已在主要网站和中央广播电台发布;23时30分,公司发布第二则新闻,宣布正式启动&简化手续,快速理赔&应急十项服务举措。
国寿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很平凡,他们没有能力改变世界,也无法让风险不再发生,然而作为保险从业人员,他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们在失联客户家属内心最彷徨与无助的时候,让人们胸存温暖,心怀希望!保险是幸福时的锦上添花,更是危难时的雪中送炭!
案例三:车祸无情人有情,国寿理赔500万
被保险人宋先生,日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位于河南省辉县学院路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当场死亡。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首先对客户的参保信息进行核对,该客户先后于日、日投保《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鑫丰两全保险(分红型)》,累计保险金额高达505.51万元。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给客户的家属带来了无法言语的伤痛,考虑到该案件预计给付金额高,为切实做好理赔服务工作,中国人寿主动服务,安排专人协助客户家属准备理赔所需资料,并及时向上级公司汇报案件情况,经总、省、市三级公司理赔人员的共同努力,被保险人家属递交资料7天后,就获赔身故保险金共计505.51万元。
高效、主动的理赔服务为痛失亲人的家庭带去一丝温暖。
案例四:疾病无奈人悲伤,保险理赔来帮忙
被保险人赵先生于2010年10月在我公司投保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合计100万元, 2013年9月又投保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累计年交保费5.66万元。
2014年8月,受益人提出理赔申请。中国人寿快速响应,积极协助收集申请资料,在极短时间内给付495.8万元保险金。疾病无情人有情,通过优质的理赔服务,让不幸的家庭感受到爱心和关怀。
案例五:意外事故难预料,理赔彰显正能量
被保险人章先生,自2000年起陆续在我公司投保险康宁定期险、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型),其中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2.95万元。日被保险人不幸因车祸身故。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迅速成立专案小组,本着&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宗旨,及时全面地完成核实工作,认定案件事实清楚,排除责任免除情形后,在最短时间内给付482.05万元身故保险金,让被保险人家属在遭受丧失亲人的巨大悲痛中感受到保险的真心关怀。
案例六:高效理赔重承诺,中国人寿值托付
被保险人黄先生在我公司为自己投保多份保险合同,自2000年至2009年分别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共计投保九份保险。
黄先生于2011年9月确诊肝癌,我公司已按照条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日黄先生因肝癌医治无效在医院身故。受益人到我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我公司快速完成核实事故、上报审批等理赔流程,日给付客户身故保险金371.38万元。
此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只仅9天,被保险人家属对如此快速的理赔服务表示感谢,并表示中国人寿值得托付,全家都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中国人寿。
案例七:意外难防从天降,国寿理赔来保障
被保险人魏先生,家境殷实。自2003年7月起,被保险人先后在我公司投保&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 为自己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6月,被保险人在出差时不幸因车祸身故。
在获知被保险人出险之后,我公司理赔人员立即与被保险人家属进行沟通,前往客户家中慰问,主动提供理赔服务,协助准备理赔材料,简化办理手续,快速处理,第一时间给付362万元保险金。
中国人寿主动、及时、贴心、便捷的服务,为遭遇不幸的家庭提供了帮助,被保险人家属也专门致电对公司的优质服务表示感谢。
案例八:优质服务献客户 赢得肯定与感动
被保险人王先生日投保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同年8月,被保险人因肺癌在北京身故。
中国人寿客户服务人员得知此事后,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被保险人家属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协助搜集理赔资料,加快处理效率,在短时间内给付身故保险金352.2万元。被保险人家属收到理赔金后,万分感激,表示对服务非常满意。中国人寿人性化的理赔服务,使风雨之中的家庭得到些许安慰,得到被保险人家属的高度赞誉。保险,就是这样一种播撒爱心和奉献的事业。
案例九:快速给付保险金,专人服务我提供
被保险人陈女士,某单位会计师,自2012年起投保&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2012年12月检查出宫颈癌,虽经治疗,但仍不幸于2014年9月身故。
中国人寿得知这一情况后,秉承&及时、主动、准确、合理&的理赔服务理念,主动慰问家属,专人全程跟进,提供贴心理赔服务。公司服务人员主动前往相关医院调取病历资料,及时完成赔案的全部流程,给付身故保险金340.2万元。被保险人家属对中国人寿温馨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品质、高速的理赔效率给予肯定并表示深深的感谢。
案例十:雪中送炭200万,康宁终身护人生
关注健康、风险意识很强的客户肖先生,于2005年6月在中国人寿为自己投保了&国寿康宁终身保险&,风险保额300万元,年交保险费12.7万元,交费期20年,并于2010年再投保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额1万元,年交保费570元。2014年1月,肖先生因病到华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进行冠脉造影术和支架植入术。
出院后,肖先生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咨询。我公司立即启动理赔绿色通道,迅速介入核实案情,细致告知并主动配合肖先生准备理赔申请资料,引导其及时进入相应理赔程序。经审核理赔资料,报请上级公司批准,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公司作出了给付肖先生重大疾病保险金200万元,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1万元,共计201万元。同时豁免肖先生缴纳&康宁终身保险&此后11期保费共计139.7万元的决定。此份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中国人寿将继续承担本合同100万元的其他保险责任。
中国人寿快速主动准确的服务,使肖先生及家人深受感动。当肖先生从当地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201万元的保险金支票后,非常激动,他十分感谢公司的诚信之举,并非常认可我公司优质的服务,随即向公司赠送了&雪中送炭200万,康宁终身护人生&的锦旗。肖先生激动地说:&没想到9年前与中国人寿的结缘,会在今天给我带来如此大的安慰和惊喜。国寿诚实守信,理赔快速,充分体现了对客户的关爱之心、尊重之情。今后,还会介绍更多的朋友选择中国人寿。&该笔赔付发生后,金融投资报、四川新闻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为公司赢得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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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专栏
中国人寿的前身是国内最早经营寿险业务的企业,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在长期发展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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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工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

基金主代码
5198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7,192,991,938.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87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1,633,500,601.00份
205,559,491,337.0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李春磊


联系电话
010-0-


电子邮箱
.cn
.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08

传真
010-0-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日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814,595.70
55,189,100.12
2,763,042.45
20,082,095.92

本期利润
18,814,595.70
55,189,100.12
2,763,042.45
20,082,095.92

本期净值收益率
3.3345%
3.8705%
0.8072%
0.91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16,335,006.01
2,055,594,913.37
276,304,714.13
1,743,902,845.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01
0.01
0.01
0.01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323%
0.0010%
0.3403%
0.0000%
0.2920%
0.0010%

过去六个月
1.2815%
0.0012%
0.6805%
0.0000%
0.6010%
0.0012%

过去一年
3.3345%
0.0065%
1.3500%
0.0000%
1.9845%
0.006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1685%
0.0067%
1.6200%
0.0000%
2.5485%
0.0067%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629%
0.0013%
0.3403%
0.0000%
0.4226%
0.0013%

过去六个月
1.5410%
0.0013%
0.6805%
0.0000%
0.8605%
0.0013%

过去一年
3.8705%
0.0065%
1.3500%
0.0000%
2.5205%
0.006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8184%
0.0067%
1.6200%
0.0000%
3.1984%
0.0067%

注: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668.22
-
19,374.23
2,763,042.45


,892.83
-
27,702.87
18,814,595.70


合计
21,530,561.05
-
47,077.10
21,577,638.15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167.32
-
132,928.60
20,082,095.92


,147.07
-
27,953.05
55,189,100.12


合计
75,110,314.39
-
160,881.65
75,271,196.04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于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截至日,公司共管理18只开放式基金及若干专户,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699.60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570.03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桑迎
基金经理
日
-
11
硕士研究生。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职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担任交易员;2004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华夏银行总行资金部,担任交易员;2008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嘉实基金,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及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货币市场呈现先紧后松的走势。2015年初货币市场收益率整体处于高位,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走弱央行在2季度开启中性偏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利率开始大幅下行。15年初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维持在4-5%之间振荡,3月后7天回购利率快速回落至2%附近。2季度后随着股市波动、外汇以及资本流动等因素的影响,7天回购利率基本维持在2%-2.6%区间内波动。现券方面,短期债券收益率随着资金面逐渐宽松大幅下行。1年期AAA级别短期融资券收益率年初高达4.5%以上,随着回购利率快速下行该级别短期融资券收益率快速降至3.2%附近。其后,短期债券收益率随着资金利率的波动在2.8%-3.4%之间波动。此外,2015年值得关注的是信用风险事件的频繁发生。在信用事件爆发的背景下,不同行业、不同评级债券收益率走势出现分化。市场认可的品种收益率追随资金利率快速下行,而市场不认可的产能过剩行业债券收益率则维持高位甚至大幅上行。煤炭、钢铁等过剩产能行业发行的债券收益率市场维持高位。
2015年,本基金秉持稳健投资原则,谨慎操作,结合本基金以股市投资者为主的特点,以确保组合流动性、安全性为首要任务;灵活配置债券投资和同业存款,管理现金流分布,保障组合充足流动性。整体看,本基金成功应对了市场和规模的波动,投资业绩平稳提高,实现了均衡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目标,组合的持仓结构、流动性和弹性良好,为下一阶段抓住市场机遇、创造安全收益打下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3345%,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87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00%。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将成为影响货币市场的主要因素。海外方面,美联储2016年仍可能继续升息,地缘政治冲突可能对商品价格产生影响,各种政治、经济的影响错综复杂。国内方面央行能否有效稳定人民币汇率预期以及国际资本流动是否对国内经济政策形成挚肘,以上因素都将影响货币市场走势。综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和货币环境,预计央行仍将维持稳健货币政策的主基调,并随着国内外经济状况进行动态微调,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
针对上述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基金将坚持谨慎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以确保组合安全性和流动性为首要任务,兼顾收益性。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平衡配置同业存款和债券投资,谨慎控制组合的信用配置,保持合理流动性资产配置,细致管理现金流,以控制利率风险和应对组合规模波动,努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0.01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日结转为基金份额,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0.01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分配收益 74,003,695.82元,其中A类份额分配收益 18,814,595.70元,B类份额分配收益 55,189,100.12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银行存款
2,254,803,769.43
572,676,360.38

结算备付金
77,505,928.84
55,517,148.89

存出保证金
19,101,458.00
1,611,414.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0,015,657.58
742,529,771.5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10,015,657.58
742,529,771.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9,990.39
633,664,226.84

应收利息
11,035,489.50
14,911,494.0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773,462,293.74
2,020,910,416.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9,172.49
290,964.65

应付托管费
155,751.74
87,289.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0,694.97
33,101.31

应付交易费用
13,754.01
6,546.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207,958.75
152,302.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05,042.40
132,651.89

负债合计
1,532,374.36
702,856.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771,929,919.38
2,020,207,559.32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71,929,919.38
2,020,207,559.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73,462,293.74
2,020,910,416.19

注:报告截止日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基金份额总额277,192,991,938.00份,其中,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份额总额71,633,500,601.00份;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份额总额205,559,491,337.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一、收入
85,324,114.68
24,699,459.51

1.利息收入
82,280,131.22
24,696,943.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948,263.88
18,711,871.57

债券利息收入
9,611,492.26
1,231,623.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20,375.08
4,753,448.0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43,983.4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043,983.4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516.41

减:二、费用
11,320,418.86
1,854,321.14

1.管理人报酬
4,459,415.17
1,025,752.87

2.托管费
1,337,824.51
307,725.87

3.销售服务费
1,334,973.27
146,100.34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1,769,295.91
31,691.7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69,295.91
31,691.73

6.其他费用
2,418,910.00
343,050.3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4,003,695.82
22,845,138.3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4,003,695.82
22,845,138.3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日至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20,207,559.32
-
2,020,207,559.3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4,003,695.82
74,003,695.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51,722,360.06
-
751,722,360.0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3,139,924,701.55
-
73,139,924,701.55

2.基金赎回款
-72,388,202,341.49
-
-72,388,202,341.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4,003,695.82
-74,003,695.8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71,929,919.38
-
2,771,929,919.3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053,192,707.00
-
6,053,192,707.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845,138.37
22,845,138.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032,985,147.68
-
-4,032,985,147.6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51,837,828.88
-
8,951,837,828.88

2.基金赎回款
-12,984,822,976.56
-
-12,984,822,976.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2,845,138.37
-22,845,138.3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20,207,559.32
-
2,020,207,559.3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至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05,319,270,7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进行两类基金份额的认购时使用一个共同的认购代码,申购和赎回时使用一个共同的申赎代码。A类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余额为1份,B类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余额为3亿份。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3亿份时,本基金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3亿份时,本基金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日至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税项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基金”)
基金管理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安保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人寿资产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459,415.17
1,025,752.8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3,216.18
907.52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37,824.51
307,725.8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日至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合计

国寿安保
1,294,528.66
-
1,294,528.66

合计
1,294,528.66
-
1,294,528.6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合计

国寿安保
21,587.62
-
21,587.62

合计
21,587.62
-
21,587.62

注:上述费用实际包含了增值服务费和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增值服务费率为0.3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和增值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开放日当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和增值服务费率为0,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和增值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开放日当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增值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增值服务费率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日
上年度末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人寿
18,206,740.00
0.03%
16,633,257.00
0.06%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日
上年度末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人寿
32,776,982,453.00
15.95%
101,000,759,728.00
57.92%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日至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广发银行
1,554,803,769.43
63,567,741.32
122,676,360.38
15,368,149.5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情况——货币市场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18,786,892.83
-
27,702.87
18,814,595.70
-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55,161,147.07
-
27,953.05
55,189,100.12
-

期末(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410,015,657.58
14.78


其中:债券
410,015,657.58
14.78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32,309,698.27
84.09

4
其他各项资产
31,136,937.89
1.12

5
合计
2,773,462,293.74
100.00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4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2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84.8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8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3.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3.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5.0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66
-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087,542.82
14.43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9,928,114.76
0.36

8
其他
-
-

9
合计
410,015,657.58
14.79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杭工投CP001
800,000
79,793,321.98
2.88

2

15国电集CP002
300,000
30,122,631.02
1.09

3

15华能新能CP003
300,000
30,069,042.76
1.08

4

15中铝业SCP006
300,000
30,030,228.10
1.08

5

15中核建SCP003
300,000
30,011,684.36
1.08

6

15闽漳龙CP001
300,000
29,993,891.47
1.08

7

15津政投CP001
200,000
20,037,110.78
0.72

8

15阳泉CP002
200,000
20,017,979.64
0.72

9

15陕煤化CP001
200,000
20,002,534.97
0.72

10

15中电投SCP006
200,000
20,001,072.67
0.72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38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7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73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0.01元。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息债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101,458.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9,990.39

3
应收利息
11,035,489.50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1,136,937.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8,577
8,351,813.06
7,935,962,616.00
11.08%
63,697,537,985.00
88.92%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89
2,309,657,206.03
174,402,596,984.00
84.84%
31,156,894,353.00
15.16%

合计
8,666
31,986,267.24
182,338,559,600.00
65.78%
94,854,432,338.00
34.2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日)基金份额总额
147,375,890,200.00
457,943,380,5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7,630,471,413.00
174,390,284,519.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266,315,286,079.00
4,047,677,184,076.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222,312,256,891.00
4,016,507,977,258.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633,500,601.00
205,559,491,337.00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和基金份额升降级调增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升降级调减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于日发布公告,聘任蒋柯先生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告。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
-
1,790,000,000.00
100.00%
-
-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不存在超过0.5%的情况。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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