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南返乡创业有什么政策

编辑:唐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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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当前位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城乡建设、环境保护/10B城乡建设(含住房)/政府文件/通知
索 引 号:15-0114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10B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文&&&&号:遂府办发[2015]11号
关 键 词:实施方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遂宁市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遂宁市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遂宁市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遂宁市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4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遂宁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   落户城镇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推动1亿人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和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建设新型城市)的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川委发〔2015〕5号)、《促进8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意见》(川办函〔号)确定的目标,结合《遂宁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遂府办发〔2015〕6号),坚持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存量优先、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同等对待,全面系统、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到2020年实现31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二、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1.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在全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全市城镇租赁房屋的人员,连续居住满半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2015年各县(区)对户口登记开展全面深入的清理整顿,有效解决&假、重、错&户口现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3.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2015年,结合实际制定《遂宁市居住证实施方案》,在全市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户口在其他市(州)的公民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我市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4.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引导督促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工作,2015年年内完成15万流动人口信息登记,2017年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达到20万人,2020年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率达到90%以上。   (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1.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从2015年起,流入地政府要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和考试升学,落实随迁子女同城市学生混合编班政策,及时足额下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央奖补资金。2017年,建立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的机制体制。2020年,全面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2015年各县(区)要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全面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的意见。2017年实现城乡学校的合理布局,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县(区)域内教师交流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2020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3.加强学前教育。2015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投入3.05亿元,建设48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制定出台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评估细则及管理办法,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5%以上。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三)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1.改善城乡基本医疗条件。2015年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市、县(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实现市级平台与各县(区)、市直医疗机构平台数据对接;鼓励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促进优质卫生资源下沉。2017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覆盖全市大部分社区。2020年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调整和均衡配置。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2015年启动第一阶段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市建成一批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2017年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市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等建设。202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80%、60%、85%以上。   3.积极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度提高人均经费标准;积极创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示范县(区);搭建医疗卫生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信息互通共享、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管理体系内建立远程会诊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远程心电图诊断中心,承担行政区域内网络医疗服务管理、指导和集中诊断等工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全面建成数字化医院;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进程,2015年底前实现发卡量达到户籍人口数的15%以上;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加强居民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强化信息化支撑、开展流动人口便民服务维权等措施,在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2020年基本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4.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2015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门诊费用报销比达60%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住院实际报销比达64%以上,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制度。发挥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兜底作用,解决医疗急救保障问题。2020年通过大病保险制度实施,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每一位身份不明或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都能得到医疗急救保障。   (四)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及经办服务。2015年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出台并完善制度衔接办法;指导县(区)贯彻实施相关经办规程,推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继省级平台应用工作,全面实现与省级平台的联网应用。2017年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研究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2.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及经办服务。2015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的转移及接续。2017年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202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持续平稳运行。   3.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继续实施&平安计划&,集中开展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在2015年内实现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7.12万人。2017年实现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其他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2020年实现已就业农业转移人口工伤保险基本覆盖。   4.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2015年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备案相关工作。2017年企业年金的市场需求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2020年企业年金相关政策规定更加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作用更加明显。   (五)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   1.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力度。2015年积极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2017年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服务,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计划;积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和&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全面深化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为高质量就业和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充分发挥技工院校教育资源和培训平台的作用,指导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2017年全市组织至少20000名农民工和5000名青年劳动者参加各类各级职业培训,组织2000名农民工通过技工院校接受职业培训。2020年组织至少10000名青年劳动者参加培训,组织3000名农民工通过技工院校接受各类各级职业培训。   3.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安居区&1+4&项目(1个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4个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信息化。2017年和2020年,全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机构(窗口)建成率分别达到90%和100%,已建机构(窗口)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   (六)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统筹安排解决进城农民工的住房,为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使农民工与城镇本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提供更优惠的租金标准,逐年提高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2.落实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建制力度,打破单位性质和职工户籍身份限制,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单位及稳定就业农民工覆盖。到2020年,全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年新开户农民工人数达10000人以上。实施灵活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安居乐业,降低提取使用门槛,保障农民工方便快捷使用住房公积金付房租。到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85%以上,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七)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2015年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2.梳理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实施宗地统一代码。全面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变更登记,土地登记实行统一代码,集中梳理完善已有登记成果,提高成果质量,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做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信息化建设相衔接。   (八)健全财力保障体系   1.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按照中、省政策规定,确定各县(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方面的事权,2018年根据《四川省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制定《遂宁市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2020年建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研究制定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项目的具体办法。到2020年,投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供给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力提升。   附件:各县(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农业转移人口和   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预期目标   附件   各县(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农业转移   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预期目标
年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
  落户城镇数量(人)
遂宁开发区
市河东新区
  遂宁市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改造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要求,结合&一融双新工程&和《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的实施,根据省政府《改造约500万人居住的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属地实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各类危旧棚户区改造任务。通过改造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把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成为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重点工作及主要目标   (一)确定改造规划,全面落实改造计划。进一步完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优化安置点规划布局。对人口密度小、开发空间大的项目,优先考虑就近地安置;对人口密度过大的老旧城区需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配套设施应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2017年底前已纳入规划的危旧房棚户区全部启动改造。   (二)严格落实依法征收补偿安置。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安置严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依法实施,同时对不同的改造项目制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危旧房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对符合规定住房保障条件的危旧房棚户区居民,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应确保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承租公房居民的住房条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危旧房棚户区居民,应当依据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和被征收(拆迁)人实际,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主要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共有产权实施方案批准后,逐步推广实施,做好经济困难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三)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严格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98号)要求,通过政府直接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由其自行购买、租赁住房;政府搭建交易平台代筹房源,为被征收人(被拆迁人)通过市场选购住房提供帮助,采取政府将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政府直接购买房源进行安置的形式,依法、公开推进危旧房棚户区货币化安置。2015年全市危旧房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0%以上。   (四)认真组织好危旧房棚户区项目建设。危旧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规范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依法履行招标程序。优化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按照安全、经济、适用和省地的原则,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有关住房质量、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确保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实施项目管理和建设,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将安置小区社会管理纳入各县(区)政府、遂宁开发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管理和考核,完善住区物业服务和社区公共服务,鼓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将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和法制宣传等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安置住房小区。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和拓展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社区服务功能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权利。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民生工程绩效考核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遂宁开发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危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工作和责任主体。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立项审批和投资计划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和分配好由财政部门筹措的改造资金,农业、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农垦棚户区和林业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国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及行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同步跟进、加强监管,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负责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根据职责职能做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征收(拆迁)、建设分配和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分配公平,确保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1.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支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对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改造项目,可以使用市、县(区)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和中央、省级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2.财政按照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原则推进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的项目由市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分年度审核汇总向省上上报,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对船山区、安居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度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3.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有关规定,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按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对列入省政府批准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文件精神,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鼓励建立棚户区改造投融资平台,统筹调剂使用棚户区改造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贷款担保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投入。   各县(区)人民政府、遂宁开发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要会同金融机构积极研究创新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金融机构要根据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信贷条件的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项目执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规定。   5.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危旧房棚户区职工集资建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住房面积可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8〕35号)有关城镇安居住房标准执行。支持资信度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投资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的项目资本金按标准执行。   (三)落实土地供应政策。   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根据城市规划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对于独立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严禁将以划拨方式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严禁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商品住房名义销售给非棚户区居民。   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到的集体土地需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信息公开。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棚户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制度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全程公开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货币化补偿、安置房保障建设和分配等信息。   附件:遂宁市年危旧房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表。     附件   遂宁市2013&2020年危旧房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表   
  分类项目
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总户数(单位:户/年)
一、县及以上城市危旧房棚户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包括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
(一)集中成片棚户区
(二)城中村
(三)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区
(四)符合条件的其他危旧房
二、小城镇危旧房
三、行业棚户区
(一)国有工矿棚户区
1、规划区内已纳入城市棚户区的工矿棚户区
(1)央属企业棚户区
(2)省属企业棚户区
(3)市县企业棚户区
2、规划区外的独立工矿棚户区
(1)央属企业棚户区
(2)省属企业棚户区
(3)市县企业棚户区
(二)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三)农场(垦)危旧房
    遂宁市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落实国家&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工作部署,结合&一融双新工程&和《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引导约700万人就近城镇化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科学规划、加强引领,协同发展、优化布局,产城融合、强化支撑和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增强城镇的产业支撑和就业吸纳能力,以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县城新区建设及其设施完善为支撑,努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到2020年,实现约32万人就近城镇化,全市城镇化发展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   (一)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1.强化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一城两区五组团&开放型、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格局。推动中心城区新区建设控规全覆盖,组织编制吉祥、桂回、西宁、南强、凤台、西眉、金桥、安居教育产业园等控规。全面推进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城乡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网络化。2015年完成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永兴镇、洋溪镇、文井镇、西眉镇等第三批省级试点镇总体规划修编。强化城乡规划督察。   2.构建现代化城镇体系。加快推进大英蓬莱&隆盛县域中心城市、射洪太和&沱牌县域中心城市、蓬溪赤城&宝梵县域中心城市三个县域城镇副中心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结合&省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和&市绿色城镇建设行动&,抓好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各重点镇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推进试点镇镇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幸福美丽新村规划与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充分对接,不断提升产村相融水平。   3.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支撑网络。加快推进遂宁至广安、遂宁至西充及中环线工程、区县快捷通道等工程建设;加快遂宁至中江至德阳高速公路、三台至大英至乐至高速公路及成南高速公路遂宁段扩容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深入研究新增8条省道及新增国道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2015年底全市高速公路建成里程达到359公里,建成市域通道9条;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建成和在建改造里程达到490公里,建成市域通道12条。加快涪江复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纳入规划,做好遂宁港口规划及作业区的建设工作,力争2015年底全市等级航道达到453公里。加快推进机场迁建项目。   强化内部交通网络。2015年新改建国省干线123公里。2017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普通国道二级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88%和92%以上。加快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力争2017年开工建设遂宁至内江铁路,2020年开工建设遂宁至绵阳铁路。   (二)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   1.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抓好四大成长型产业培育发展。2015年,制定完成电子信息、机电与装备制造、新材料、天然气四大成长型产业发展方案。2017年四大成长型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四大成长型产业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引领工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加快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制定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规划。2017年优势产业各子行业的专项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形成完整的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年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发展取得重要成效。大力推动&互联网+制造业&发展。2015年制定&互联网+制造业&发展专项规划。2017年基本形成完善的&互联网+制造业&发展政策体系。2020年形成一批&互联网+制造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培育一批&互联网+制造业&龙头企业。   2.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建设川渝区域物流枢纽、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内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区域会展中心城市,积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健康养老服务基地。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29% 以上;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 D P的比重达32%以上。   物流业。抓好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建设,把我市打造成为川渝区域物流枢纽。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实现96亿元,增幅18%以上,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 D P的比重下降到17.9%左右; 2017年实现增加值145亿元,增幅20%以上,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 D P的比重下降到17.4%左右。   会展业。建立功能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会展场馆体系,提升会展活动品牌化、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将我市打造成为次级区域会展中心城市。2015年,全市会展交易额达到10.5亿元,增速达20%以上;2017年,会展交易额达到20亿元,增速达22%以上。   商贸流通业。2015年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经营模式应用,推动专业市场和餐饮业转型,大力发展多层次流通网络。2017年全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超过82亿元。   电子商务。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深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50亿元,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村专合组织电子商务应用率均达到50%以上;2017年达1000亿元,增幅50%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村专合组织电子商务应用率均达到90%以上。   服务贸易。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发达地区服务外包转移,推进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和招商,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养老服务业。 2015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50%以上的城市社区、45%以上的乡镇和25%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6%以上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高于GDP增速。2017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6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乡镇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7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岁。   3.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现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服务业转变;推动专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建筑业年产值超10亿元、5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3家、5家、10家;全市建筑一级企业增加到20家,特级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拓展建筑市场。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产值比超过30%。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争创&鲁班奖&工程1个、&天府杯&工程3个、&省结构优质&工程10个;省级、市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分别达到10个、30个。   4.引导产业向县城转移。打造一批省级以上电子商务基地。2015年抓好射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工程,其他县(区)根据实际打造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链条清晰、功能配套齐全、生活环境优越的电子商务园区。2017年基本实现县域全园触网、品牌产品网上直销、企业网上营销。建设一批回乡创业园。2015年实施返乡创业计划和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创业促进、升规培育、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基地运营模式创新和运行监测质量提升等6项工程。2020年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服务功能完善、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回乡创业园。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2015年,重点支持遂宁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和机电产业园、安居区天然气化工园和机电产业园、射洪县锂电产业园、大英县化工产业园、蓬溪县金桥机电产业园、船山区物流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2020年,加快建设形成机械、电子、天然气、食品饮料等一批特色专业化园区。   (三)有序推进城市新区建设。   1.高水平建设中心城区。加快推动安居区、凤台新区、河东新区一二期、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西宁片区、南强片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金桥、桂回、吉祥、龙凤、西眉等城市组团建设。加快实施城市上游唐家渡电航工程和永兴、凤台、龙凤等组团的引水入城河道疏浚及景观建设工作,到2017年建成青汤湖、东湖、青龙湖、龙凤湖等多个城市湖泊,城市水面由15平方公里扩增为30余平方公里,真正成为&西部水都&。   2.推进县城新区建设。加快完善县城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统筹规划商贸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区服务、养老等设施,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布局。   (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路、水、气、电等设施建设。加快中环线和涪江四桥、五桥建设,解决好新区与主城区、新区与新区之间快速通达问题。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抓好地下车(隧)道、过街人行道、停车场以及城市防洪、排污、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县(区)骨干电网建设,2015年遂宁主城区基本形成500(或者220)千伏环网网架。2017年推进全市居民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推进新建居住小区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建设供电设施。   2.加快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遂宁特色的山水城的空间格局,统筹谋划城市周边的河湖水系、湿地和浅丘、森林植被等自然山水资源,打造联通山水、串联景区、贯通城乡的生态绿色廊道。重点以&五个二&为主要载体,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弘扬遂宁生态景观特色。2015年加快编制市县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动中华养生谷生态度假区与花卉生态公园建设,科学划定并严格实施城镇&绿线&;加快推动东西山城市森林公园、圣莲岛世界荷花博览园、圣平岛水乡小镇、鹭栖湖生态公园、天友文化旅游园建设,加快清汤湖、东湖等湿地公园及环湖景观建设;加快仁里古镇、仁里水乡建设,加快渠河西岸中段景观的改造提升和桃花山片区湿地景观带建设,加快环观音湖景观和水上交通游览游线设施建设。2020年建设成生态田园城市形态。   3.加强水源及供水工程建设。2015年全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县城以及3万人建制镇达到85%,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供水保障率不低于90%,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20%。2020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县城以及3万人建制镇达到90%。   4.加快推进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5年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达到70%、建制镇达到30%;2020年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80%、建制镇达到50%。   5.做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全面启动试点,到2017年在我市选定25.8平方公里试点区域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相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不小于25.7mm;径流污染消减率达到45%(以TSS计);涪江、渠河维持地表水Ⅲ类水质,明月河、联盟河等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等目标。2017年,运用试点示范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将我市建设成为西部丘陵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海绵城市典范。   6.开展中小城市和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2015年引导和指导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和运行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等建设和运营。2017年试点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推行。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中小城市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可持续投融资体制。   附件:各县(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新增城镇人口预   期目标   附件   各县(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   新增城镇人口预期目标
新增城镇人口数量(人)
遂宁开发区
市河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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