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专利申请专利补助政策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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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项专利成为兴化市戴南镇转型升级“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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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兴化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日期:
来源: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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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6〕48号
&&& 为了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意见》(兴政发〔2012〕86号)的规定,现将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 一、征收项目名称: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
二、征收范围:东至杨花安置房西侧夹河堤圩一线,南至野行大桥东接线,西至上官河,北至澄河范围内部分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征收期限:从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至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止。
五、征收部门: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兴化市房地产管理处、兴化市兴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
兴化市房地产管理处:野行吴家洲张有贵房屋(征收号B19号)
兴化市兴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野行吴家洲沈国年房屋(征收号9号)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
兴化市房地产管理处:&
兴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九、监督举报电话:86823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障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的联系与配合,坚持依法征收、规范程序、阳光透明、保障权益、共建和谐的指导思想,结合本次房屋征收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目的
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
二、征收范围
按照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征收范围:东至杨花安置房西侧夹河堤圩一线,南至野行大桥东接线,西至上官河,北至澄河范围内的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
经调查统计,本项目被征收人约169户,调查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18067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9623.69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883.1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约7560.21平方米),院落面积(地大于房)约2942.88平方米,未经登记的土地面积约10039.15平方米。
三、征收期限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时间。
四、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实施单位:兴化市房地产管理处
兴化市兴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征收政策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3、《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
4、《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
5、《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泰政规〔2012〕1号)
6、《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办法》(泰政规〔2012〕2号)
7、《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泰政规〔2012〕4号)
8、《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意见》(兴政发〔2012〕86号)
9、《兴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兴政规〔2012〕1号)
10、《市政府关于调整兴化市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兴政规〔2012〕2号)
11、《兴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兴政规〔2012〕3号)
六、征收评估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
按照政策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应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为多数决定;不足50%的,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通过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和结果,由兴化市公证处依法公证。
(二)征收评估说明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并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被征收人不协助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或提供不实情况和资料造成评估失实或其他后果的,被征收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相关情况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已经登记的,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合法性、权属、面积、用途等以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记载的为准,权属证书与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记载的为准。
未经登记的,但在2002年版航测图中有标示且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被征收房屋及院落(地大于房),在规定的签约腾空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照顾参照合法建筑和合法院落按政策规定给予补偿。如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腾空期内未签约腾空交房,移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
未经登记的,在2002年版航测图中也没有标示的,移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市规划局、城管局负责建筑物合法性的认定,城管局负责违法建筑的查处;国土局负责土地合法性、权属、用途、面积和四至范围的认定;住建局负责房屋权属的认定;住建局、规划局负责房屋用途的认定;公安局负责户籍人口的认定;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经营用房经营期限的认定;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生产经营用房经营效益的认定等。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合法用地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政策规定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用地的,不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在规定的签约腾空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照顾给予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
八、征收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评估机构进行采样评估,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住宅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基准价格约为4180元/m2,非住宅房屋根据区位、用途、结构、临街状况、层次、成新和土地性质等因素评估补偿(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被征收房屋具体的补偿价格由按规定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规定评估确定。
征收补偿最低标准按《兴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兴政规〔201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和奖励等(补助、补偿、奖励标准详见本方案第九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结构和成新等因素,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技术细则评估确定。
(二)产权调换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产权调换房源以征收现场办公室公布的房源为准。被征收人签约腾空后按交房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房,房屋征收部门将选房情况在现场公示。
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安置价格如下:
1、产权调换房屋房源
(1)杨花小区安置房(暂定名称,多层或复式楼,期房)
1号楼(一种户型:约120.00m2);2、3号楼(两种户型:约90.00m2 、120.00 m2& );4、5、6、8号楼(复式楼,一种户型:约180.00 m2);9、16号楼(两种户型:约120.00 m2 、135.00 m2& );17号楼(一种户型:约130.00 m2):产权调换为多层房屋建筑面积等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080元/㎡,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280元/㎡。产权调换为复式楼1-2层的,建筑面积等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280元/㎡,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480元/㎡;产权调换为复式楼3-4层的,建筑面积等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的,安置价格为4180元/㎡,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380元/㎡。
层次差:多层1层1.06,2层1.12,3层1.11,4层1.01,5层1.02(阁楼不另计价);复式楼没有层次差,阁楼价格2000元/㎡。
多层车库价格为南侧1780元/㎡,北侧1680元/㎡(室内无落水管),其他位置1580元/㎡;
复式楼车库价格为南侧1880元/㎡,北侧1780元/㎡(室内无落水管),其他位置1680元/㎡。
(2)万嘉名城剩余安置房(多层,现房)
两种户型:分别为129.44m2、86.90m2。
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等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3900元/㎡;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100元/㎡。
层次差:1层1.05,2层1.10,3层1.12,4层1.05,5层0.92,6层0.76(阁楼价格1800元/㎡)。
车库价格为南侧1780元/㎡,北侧1680元/㎡(室内无落水管),其他位置1580元/㎡。
(3)文峰苑剩余安置房(多层,现房)
五种户型:分别为48.44 m2、61.14 m2、64.17 m2、84.63 m2、91.75 m2。
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等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480元/㎡;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安置价格为4680元/㎡。
层次差:1层1.06,2层1.11,3楼1.12,4楼1.13,5楼1.01,6楼0.7(阁楼价格2500元/㎡)。
车库价格为南侧1780元/㎡,北侧1680元/㎡(室内无落水管),内侧1580元/㎡。
2.经济适用房房源
(1)兰悦家园(多层,现房)
房屋价格为标准内2190元/㎡,标准外2690元/㎡。
车库价格为南侧1500元/㎡,北侧1400元/㎡,内侧1300元/㎡。
层次差:1层1.06,2层1.12,3层1.11,4层1.01,5层1.02(阁楼不另计价)。
(2)水乡人家(多层,现房)
房屋价格为标准内2490元/㎡,标准外2990元/㎡。
车库价格为南侧1700元/㎡,北侧1600元/㎡,内侧1500元/㎡。
层次差:1层1.05,2层1.10,3层1.12,4层1.03,5层1.0,6层1.0(阁楼不另计价)。
保障对象:城区常住城镇户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合法建筑面积20㎡以下、人均月收入1400元以下的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标准: 3人户及以下家庭60平方米,4人户家庭70平方米,5人户及以上为90平方米,5人户以上或三代同堂家庭可分户购买,但保障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原则上就近套靠户型。
分户标准:住宅房屋原则上1本产权证、1本户口簿调查登记为1户。如有三代同堂等情形同住一处房屋,他处无住房且符合分户条件,可依据有关规定分户,但应合理划分房屋及院落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分户,分户后不享受征收补偿最低标准,且分户后原则上只能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以上安置房(除经济适用房外)土地使用权均为国有出让。以上安置价格均不含层次差、公共维修基金、物管费用及其他统一代办费用,安置时按规定另行结算缴纳。安置房层高以施工图纸为准,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测量结果为准。
九、相关补助费、补偿费和奖励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计算,搬迁补助费一次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特种设备的搬迁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按一次计算搬迁补助费;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按两次计算搬迁补助费。
(二)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
住宅房屋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或实行现房产权调换的,对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人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月计算。
(三)提前搬迁奖励费
(1)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第一奖励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第二奖励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3)在规定的签约腾空期内未签约未腾空交房的不予奖励。
(四)选择货币补偿奖励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规定的奖励时段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除按前款给予奖励外,另按房屋的不同用途给予奖励:
(1)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在第一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在第二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2)非住宅非营业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在第一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在第二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房屋实际评估价值不包含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评估等费用。
第(一)项至第(四)项具体按《兴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兴政规〔201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2002年航测图有标示的,或经国土、城管、规划等部门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的;
(2)被征收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查询证明)、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有关许可证件;
(3)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数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停产停业损失,应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最高不超过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10%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月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5&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中: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停产停业期限按6个月计算;产权调换为期房的,停产停业期限按被搬迁之月起至安置之月止的实际过渡期计算。
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计算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实际评估价值&补贴比例&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3)被征收房屋出租的停产停业损失支付按照《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被征收房屋于2010年7月1日前已经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营业1年以上的,根据其提供的持续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确定的经营年限,按实际用于经营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第(五)项具体按《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泰政规〔20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搬迁过渡方式
本次房屋征收,搬迁过渡方式为自行过渡。
十一、签约搬迁期限和奖励期限
本次房屋征收的实施期限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具体时间如下:
1、 3月29日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征收工作人员全部到位。
2、 3月30日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3、 3月30日至4月19日选择评估机构。
4、 4月20日至5月11日为调查评估公示对接期。
5、 5月12日至5月31日为第一签约腾空奖励期。
6、 6月1日至6月19日为第二签约腾空奖励期。
7、 6月20日至7月5日为房屋征收扫尾阶段。
十二、解决争议方式
(一)未签约解决争议方式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已签约未交房解决争议方式
被征收人签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腾空交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公示内容和咨询监督
为确保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服务中心在现场办公室设置公示栏。公示下列内容:
1、征收范围,征收规划红线图;
2、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
3、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5、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6、征收范围内房屋土地等情况的调查认定结果;
7、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8、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结果;
9、产权调换房屋规划总平面图、户型图、房源数量和选房结果;
10、征收过程中分户审查情况;
1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被征收人资格审查情况;
12、享受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被征收人资格审查情况;
1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监督举报电话;
14、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相关情况;
15、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征收现场设立相应工作组,咨询组负责接受征收政策、征收程序的咨询;动迁组负责接受面积复核、征收协商、具体业务的咨询;评估组负责评估项目的复核、接受评估方法的咨询、评估结果的解释和说明等。
被征收人对房屋调查面积、评估结果有疑问的,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提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将及时给予复核、解释和答复。
本方案由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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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核心区每万人 拥有专利150件
阅读数:28
在北京有这样一片区域,每一万个人,就拥有150件发明专利。纵观全北京,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也不过40,而全中国这个数字仅仅为4.9件。这个区域就是中关村核心区。即便和硅谷相比,中关村核心区的专利&富有&程度也旗鼓相当。
&含金量&颇高的发明专利拥有量背后,一方面是企业旺盛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是中关村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的努力。记者近日从中关村海淀园知识产权处获悉,随着知识产权一条街开街,中关村核心区将启动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知识产权服务计划:在京企主要出口国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基地、举办业内顶尖发明专利发布会扩大行业交流、将知识产权评议引入区域产业发展基金投放前的重要评议标准等。
一家刚刚起步的创业团队,如果想要进行工商注册或是申请专利,原本要通过法律代理机构费钱又费时才能完成。而现在,通过一家叫&知果果&的法律电商平台,这些服务就能免费或者以极低的服务费获取。递交材料、获取指导的过程全部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和快递上门取件完成,无需去窗口排长队。
10月11日,知识产权一条街在中关村核心区正式开街。在知识产权一条街上,像&知果果&这样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经聚集了700多家。不到1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700多家机构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这一密度可谓全球领先。
打造知识产权一条街,吸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方便创业企业获取资源的同时,中关村的知识产权服务已经走出了国门。
&除了已经在美国、英国设立的维权基地,我们今年正在推进在德国、芬兰和日本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基地。几年后,我们力争在中关村、北京企业的主要出口目标国全部建立这样的知识产权维权基地,让企业&走出去&更有底气。&中关村海淀园知识产权处处长、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王英说。
2015年前八月,海淀区发明专利申请占北京市46.3%,发明专利授权占全市45.4%,比去年同期增长30%。除了作为中关村核心区的海淀,覆盖&一区十六园&的整个中关村示范区,专利拥有量也同样惊人。截至2015年8月底,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2404件,占北京市企业同期有效发明专利量的63.5%。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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