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期交房税收滞纳金计入属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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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收房,开发商要求交滞纳金合法吗?
我的房子是3个月前收到入住通知书的,但考虑年后装修没有及时收房。与开发商的合同上签有收到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内收房,不然要交违约滞纳金,但我们的房费已全部交齐,只是自己收房的时间问题,请问开发商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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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杰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及我们多次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特提供以下指导性意见仅供你参考:
1、一般来讲购房人应配合开发商进行房屋的交付
2、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去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风险责任得以减免,转由购房者承担相关责任。即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3、关于逾期收房的违约责任问题,我认为这一提法值得商榷。“收房”是购房人的权利,不是购房人的义务。购房人不应因为不收房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根据公平原则,开发商要求一定的补偿也是合理的。如因延期收房而导致开发商发生管理、维护房屋支出的,相关费用可适当由购房人承担。但此费用基本较少,肯定远低于合同约定的滞纳金。
【北京张春杰律师友情提示】看病吃药需要谨遵医嘱,发生法律纠纷需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免发生贻误导致不可挽回之损失。电话咨询与委托请联系,北京房地产律师网http://www.lvshiwang.net
天上不会掉馅饼,法律也不会主动帮你,努力争取并坚持斗争到底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坚决地维护当事人的应得的合法权益!
北京张春杰律师,焦点网购房大学讲师、二手房经纪人法律培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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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服务】二手房买卖纠纷与陪购、商品房买卖纠纷与陪购、陪同收房;房产继承与离婚分割、商铺租赁、拆迁征用等纠纷的谈判、诉讼和仲裁。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延期收房要交违约金,约定有效;不过违约金数额过高,可以申请酌情降低。
苏霞律师,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电话:,QQ:&&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1403。
房地产律师吴坤乾
不合法.可以拒绝.
吴坤乾律师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www.bj148.net我国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现行法律规定 房地产开发、交易、确权、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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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
胡文友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房地产资深律师,八年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经验丰富,成功解决了很多房地产纠纷!手机: 网址:www.fc110.net(北京房产法律事务中心)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这种要求合理 不合法
回复:延期交房,找谁理论
回复: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约定有效。
北京杉树律师事务所 张浩 律师
电话:& QQ:& 邮箱:
微信公众号:firlaw&&& 搜狐微博:
张昌胜律师
本人认为,收房是业主的权利,而非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亦可行使。
但因业主方面原因延期收房,造成开发商管理及维护等相关费用,可以酌情给予赔偿。
开发商之要求不符合公平原则。不能得到全部支持。
张昌胜律师(咨询电话:)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学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在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若干年,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昌胜律师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功底、丰富的诉讼仲裁实践经验,对法律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熟悉政法系统的运作机制。对民商法、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物权法、房地产法、土地法、拆迁法、诉讼法等均有较深的研究。承办过大量企业拆迁补偿案件、土地维权案件、公司股权案件及经济合同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或挽回数以亿计的经济利益,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张昌胜律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以&诚信、勤奋、专业、责任&为服务理念。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职业责任感,不畏强权,敢于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而斗争。在办案过程中不但有较强的宏观把握力,而且有深刻的微观洞察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以实现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张昌胜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主要包括企业拆迁维权、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地产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尤为擅长代理民商事案件、企业拆迁和公司法律事务等,特别是对法律关系复杂和重大疑难案件有较强的处理能力。
张昌胜律师承办过的典型案件:
1、代理北京大兴多家企业经营厂房拆迁补偿案,全部胜诉;
2、代理河北香河集体土地征收维权案,经多起行政及民事诉讼,最终成功调解;
3、代理辽宁某企业拆迁维权案,成功调解,企业得上亿拆迁补偿款;
4、代理西宁某民营企业拆迁案,获胜诉判决;
5、代理河北香河某企业拆迁维权案,成功阻止政府拆迁;
6、代理内蒙古某大型公司股东王先生股权转让纠纷案,一二审均胜诉;
7、代理张某主张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案,一二审均胜诉;
8、代理浙江台州2400多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经最高院提审审判胜诉;
9、代理江苏某工程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二胜诉,并成功执行。
10、代理著名影星赵某琪房产纠纷,成功调解结案;
11、代理赵某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纠纷案,胜诉;
12、代理北京某科贸公司劳动争议案,成功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3、代理刘小姐诉北京某工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案,经劳动仲裁获得巨额经济补偿金;
14、代理赵某诉天津某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案,一审胜诉;
15、代理最高院再审成功案件等等。
张昌胜律师联系方式: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地铁四惠站南、百子湾桥东) 大成国际中心C座六层 手机: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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