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人少还好有那个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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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医疗是不一样的
意外伤害只是赔付因意外已发的死,残
意外伤害医疗则是因意外所已发的治疗费用
如果是中国人寿的学平险,疾病住院时可以理赔的。是100元一年的吗?如果是就可以。你先找到保险的单子,看清楚合同名字。或者找学校负责人,如果是人寿的学平险,可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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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208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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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请问,保险是那种购买报纸时团购的意外伤害险,被保人被人打伤是否有的理赔?还是要那种意外医疗险才有理赔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19个回答
只要是意外医疗都可以理赔的,不过一切以合同为准。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您买的保险里面要有意外医疗的才能赔。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只要有意外医疗都可以理赔的,但保险理赔必须是合理合法的。10日之内必须报案,建议你找专业保险代理人帮助你办理。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被打伤是意外医疗才有理赔,伤残就是意外伤害赔付.赔多少,要看合同买了多少保障.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如果是打架打伤保险是除外责任,却没得赔的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是身故或残疾给付,不包括意外受伤医疗。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补偿给付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 ?所以被人打伤应属于意外医疗范畴。但要注意: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是除外的。? ?具体理赔多少要看合同具体条款。? ?希望帮到您。
一个月前在线
你看看里面是否包括了意外医疗,有的话就可以赔。
一个月前在线
只要有意外险,就可以报销。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可以了解看看中国人寿通泰宝480-880/年,享受最高意外保障。
★驾、乘私家车意外身故、伤残或烧伤保障:215万元~240万元。
★乘坐营运性公共交通工具身故、伤残或烧伤保障:165万元~190万元。
★一般意外身故、伤残或烧伤保险:15万元~4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度:3万元~8万元。
★意外住院日津贴额度:100元/日~300元/日。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要看看你的合同条款才知道。我也是来自阳江(阳春市)的哦,欢迎联系我帮你分析。
一个月前在线
意外险,意外险主要可以完善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保障,此类保险保费不高但是所提供的意外身故以及伤残保额往往高达几十万元,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我可以帮到您吗?刚好我们公司有款产品面世,这是在目前市场上最好的产品,可以两辈人都可以用到的产品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一个月前在线
保障期限可相对长。给少儿购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由他自食其力了。
一个月前在线
适合女性投保的保险大致有:人身意外险、健康险以及寿险,女性要想完善自身的疾病养老之类的保障,最好为自己规划一份全面的保障。建议优先购买人身意外险,其次购买健康险,投保时以女性保险为主,以获得针对性强的女性健康保障呵护。最后在以上保障全面的情况下购买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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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2014年,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我市校方责任险及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以下简称“双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中标期限为三年。其中,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为每人每年15元,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注:校方责任险最高标准为95万,保费为每人每年11.04元,由财政承担)。由于“双险”中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的手续涉及到全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与学生家长,为做好2015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发动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及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学生及其家长中广泛开展关于实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参保办法、参保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经费补助比例等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及家长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统筹安排,明确分工,按时完成任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及注意事项,扎实做好学生参保的各项工作。  (一)为保证投保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各学校须以班级为单位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附件1)印发给学生及其家长,由学生家长或大学以上学生本人明确选择是否投保并签名确认后,及时收回统计。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培训,培训时间将另文通知。  (三)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生保险操作系统,上传投保学生信息及收取保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期将投保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一楼)。  特此通知。  附件:1.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2.2015年度深圳市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须知  深圳市教育局  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健,电话:,电子邮箱:;  中国深圳分公司联系人:  刘志明,电话:,电子邮箱:;  黄 畅,电话:,电子邮箱:;  尹楚平,电话:,电子邮箱:;  市教育局联系人:蒲 刚,电话:,电子邮箱:)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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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知
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正开始,保险购买以自愿为前提。请各班班长将本班全体同学的《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和本班需要参保同学的5元保费收齐,并于11月5日下午17:00前交到事务中心。(不论参保与否,全体同学都须填写回执,在相应选项后打“√”,并由家长签名确认。然后交由班长统一交回。)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参保学生家长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现已进入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学生监护人如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5年9月1日0时至2016年8月31日24时止)。
四、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或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保险人依保单约定给付保险金或赔付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每人身故、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五、参保办理
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六、投保流程:
七、投保结果查询:
所有学生投保结果均可在全市投保工作结束后(预计2016年1月),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中的校园保险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查询投保结果。
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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