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某市政府原计划投资82002万元老房子装修改造改造垃圾处理站。实际投资比原计划节约了5%,

2007年度市政府直属45个单位职能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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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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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市政府直属45个单位职能工作目标
2007年度市政府直属45个单位职能工作目标
&&&& 一、各单位一、二类职能工作目标内容
市财政(地税)局
一类目标:
(一)完成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
(二)依法组织地税收入,完成省地税局下达的市区税收收入19.21亿元计划,比上年增长11.6%。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社会保险费征收率达90%以上。
二类目标:
(三)继续围绕“3×3”产业发展重点,认真落实省、市一系列扶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扶优扶强,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发展;做好税费的政策性减免抵扣工作。
(四)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强化税源分析和监控,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稽查,在加强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小税种征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将规定的各项政府性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增加对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并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倾斜。
(六)积极探索市本级“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盘子,管理一个口子”公共财政管理新路子。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类目标:
(一)完成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市、县(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为100%,安排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资金额达到30%。全市审计机关在对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审计中,统一安排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附加专项审计调查、省级转移支付专项审计调查。市局本级完成对嵊泗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并对嵊泗县财政对企业扶持(奖励)政策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其政策合规性和绩效作出总体分析和评价。
(二)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局本级将组织对市管12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县(区)审计机关继续开展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工作。
二类目标:
(三)完成全年审计项目计划150项,其中局本级完成45项。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对全市的教育经费投入专项审计调查、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调查、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社保基金实物抵缴保险费专项审计调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农村公共卫生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交通部门财政收支审计和公路养路费绩效审计;组织市本级和定海、岱山2个县(区)审计局完成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程绩效审计;市本级完成对外国政府贷款还贷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定海区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五)围绕各级领导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审计。加强对省、市重点工程、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的投资审计,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审计5项。
(六)开展对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的审计。组织市本级和部分县(区)完成对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本级完成对两个县(区)农村信用联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及经营风险控制专项审计调查、市本级国有资本投资效益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市发改委
一类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0亿元,确保增长13%,力争15%以上。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58亿元,增长18%。
二类目标:
(三)与宁波220KV联网工程:完成舟山至宁波220KV联网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四)舟山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积极推进舟山发电厂二期扩建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前期工作,力争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
(五)散、墙办推广应用考核指标:完成省下达的散装水泥、新墙材应用考核指标,新墙材使用率在上年基础上增5%,散装水泥应用向渔农村推广。
(六)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争取我市有6个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
&& (一)确保全市工业总产值完成610亿元,增长20%—22%;确保全社会工业性投入完成70亿元,增长20%以上。
&& (二)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万元GDP能耗下降4%。
二类目标:
(三)突出“3×3”产业发展重点,积极推进一批临港大项目。船舶工业重点抓好中远、欧华、常石等已投资项目的产能释放,加快金海湾船业、太平洋海洋工程、中远二期三期、常石三期、东海船业蚂蚁岛项目、辻产业重工、东邦船业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临港化工项目重点推进和邦化工、天禄丙烯、普陀华远、浙海油污等项目。
(四)推进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坚持修造并举、量质并举发展船舶工业,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业,推动我市造船业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船舶工业确保产值突破150亿元,造船能力突破200万载重吨;积极促进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精深加工比例;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形成一批产值上10亿元的骨干企业群;培育和扶持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做精做强。
(五)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经济;推进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广泛开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活动,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水平;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六)开展和谐经贸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做好新渔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新渔农村社区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引导渔农村家庭工业向现代家庭工业转变,开展面向渔农民转产转业的订单式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开展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继续抓好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继续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深入开展全市“渔农村连锁便利店”推广工程,加强重要商品的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强化情报信息预警,积极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命案破案率不低于80%,力争达到85%;强奸、绑架、放火、爆炸、劫持等五类案件破案率不低于85%,“两抢”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类目标:
(三)扎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社区和渔农村警务战略,切实加强高危人口和重要阵地管控,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力争实现道路交通及火灾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实现三年“零增长”。
(五)大力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年底通过国家科技部、公安部达标验收。
(六)建立健全公安系统各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工作,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进劳教审批制度改革,规范110接处警工作,全面推进110现场取证、处警人员着装、携装规范和处置重大复杂警情指挥调度工作。
一类目标:
(一)狠抓“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的落实,着力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的量化要求,积极开展重点普法对象各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学习质量。继续深化渔农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年内至少为每个渔农村社区举办一场法律知识讲座。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星级达标创建活动,年内城市社区和渔农村社区(村)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率分别达到60%和86%以上。
(二)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扩大工作覆盖面,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充分挖掘、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实法律援助工作力量。
二类目标:
(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加强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实效性,辖区内归正人员的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归正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切实抓好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劳教场所确保实现九年安全无事故。
(四)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三年规划,继续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各项工作水平。继续做好省“十一五”规划司法所基础建设和装备项目落实工作,并抓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市级“规范司法所”和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任务。
(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逐步在风景旅游区、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和百人以上企业建立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全年民间纠纷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5%和93%以上,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有效率达95%以上。
(六)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管理和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公证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理清公证管理、公证执业的各项规则和依据,做到依法执业、依法管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建设,确保正常运作。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四严四最”要求,做好年度国家司法考试舟山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一类目标:
(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扎实做好市、县(区)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
(二)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建设用地整理1000亩、标准农田建设5000亩、土地开发600亩,进一步推进新渔农村建设,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二类目标:
(三)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供地政策,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区块集中,逐步调整优化全市产业布局。执行省土地利用“双控”规定,适当提高容积率。加强土地批后管理,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建立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地价标准。
(四)做好新一轮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调整矿山布局,控制矿山数量。完善采矿权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市场配置和资产化管理,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禁止新设矿产品销往市外的经营性采矿权。加快禁采区矿山企业的关闭进度,年底前基本实现禁采区、大陆连岛大桥和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无经营性宕口的目标。加大废弃宕口的治理力度,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按计划完成上年结报的废弃矿山治理5家,新安排废弃矿山治理7家。
(五)加快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力争上半年完成省、市建设用地联网审批,年底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全面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利用现代遥感信息技术,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加强土地权属管理,认真排查和处理权属纠纷。扩大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覆盖面。加快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全市累计3个县(区)通过达标考核,3个以上县区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国土资源基础管理水平。
&&&&& &(六)加强土地征收工作,适时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保证市、县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依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组织听证。增加农民私人建房用地指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征收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资金投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类目标:
(一)积极探索改革现行统计管理制度,在部分专业统计中逐步推进县(区)“在地统计”;积极稳妥地完成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完成渔业普查、社区普查工作,建立分村渔业劳动力信息库、60周岁以上老年渔民信息库和182个渔农村社区基本信息库。
(二)实施GDP核算下管一级,提高GDP核算水平,建立完善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健全全社会能源统计制度;加强渔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社会统计工作;完善海洋经济核算制度。
二类目标:
(三)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年提供统计调研、统计分析20篇,提供统计信息120篇;改进和完善《舟山统计季刊》、《舟山统计月刊》、《舟山统计手册》、《舟山统计年鉴》等统计信息产品;建立统计新闻发布制度,扩大统计宣传,提高统计的服务水平。
(四)贯彻实施《统计法》,积极实施“五五”统计普法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实行统计督查制度,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结案率达到85%,案件合格率达到96%。
(五)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内网、外网系统,完善乡镇网络建设,提高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率。
(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重点乡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建设,规范基层统计基础,配合做好渔农村小康社区评价体系的验收考核工作;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高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一类目标:
(一)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力争通过生态示范区验收。
(二)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抓好全市3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类目标:
(三)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抓好6个市级重点监管区、全市12家重点污染企业环境整治工作。
(四)督促全市22家企业完成年度在线监测建设任务,完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并与省联网。
(五)认真做好国家和省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做好人大环保执法工作督查。加强信访动态分析,认真做好信访调处,严防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保持全市环境质量稳定,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国家二级标准数达到90%以上,市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40%。
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一类目标:
(一)开展浙江省暨舟山渔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对舟山市部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进行水质监测;对近岸海域潮间带断面进行生态环境监测。
(二)开展舟山市陆域环境监测。进行本岛主要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酸雨监测坚持逢雨必测;进行主要工业污染源废水、噪声、燃煤锅炉烟尘等监测,同时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调查;开展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和土壤调查;开展大气自动监测。
二类目标:
(三)开展生态省(市)建设有关工作。为“8.11”工程的实施和全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积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配合做好生态省和生态市创建的有关工作,配合完成COD、SO2两项约束性指标及饮用水源保护的监测工作。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舟山生态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四)开展专项监测工作。对椒江化工园区重点入海污染源进行海域环境影响监测;对发生在浙江省近岸海域的重大赤潮进行监视监测;开展朱家尖海滨浴场水质监测;及时开展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监测。
(五)开展环境科研工作。完成第十次“中韩黄海环境联合调查”的后续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一次“中韩黄海环境联合调查”;完成“浙江沿海赤潮毒素研究”、“浙江沿海海洋微生物生态群落结构的初步研究”课题任务 ,继续进行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东海近海浮游动物对全球变暖的响应》和省环保科研计划《舟山渔场海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分析及对策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工作。
(六)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技术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工作。
&&& &一类目标:
(一)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扶持力度。着重建设好浙江省海洋经济研究院,争取组建完成研究院下设的重点实验室、船舶研究中心、水产品精深加工研究所和水产养殖研究所,并开展实质性工作;启动建设浙大网新舟山科技园。
(二)全市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50项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项目40项以上;争取专利申请量达到180件以上。
二类目标:
(三)积极培育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农业科技企业,新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建省级科技创新载体和市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各1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四)推行乡镇科技特派员制度,着力推进渔农村科技进步。在市属有关部门中选派15名以上科技人员到乡镇(街道)从事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继续加强专利示范企业的培育力度,力争新培育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6-8家;进一步加强专利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条件建设,开展专利执法委托试点工作,专利侵权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
(六)坚持和完善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好三次以上全市性的科普宣传、科技下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好《渔农天地》节目。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一类目标:
(一)加快推进北部新港工业基地建设。2007年计划投入开发资金4亿元。
(二)编制完成《舟山本岛北部新港工业基地概念性规划》。
二类目标:
(三)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加快形成以船舶修造、配件、机械加工、港口机械等产业为主导的船配工业园区建设,争取有10个以上船配生产项目投产。
(四)配合做好临港重化工项目落户的前期工作。
(五)基本完成盐田区3000亩场地的填渣平整工作。
(六)启动围垦区吹填工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类目标:
(一)扎实推进“平安型”机关大院建设,确保市行政中心正常有序运转。抓好行政中心各项安全工作,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主楼强电、弱电系统及空调、电梯、消防、给排水、景观照明、建筑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设备设施运行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加强对食堂食品、车辆等的安全工作,抓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三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安全事故,把行政中心建设成为安全中心、平安中心。
(二)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突出抓好行政中心用水、用电、用气、用油及办公资源的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进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提高节能效果。着手牵头开展市级机关节能降耗工作,提出机关节能降耗的工作意见,加强对机关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机制,促进机关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二类目标:
(三)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开展“制度建设年”工作,建立健全抓规范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市行政中心社会化服务单位的管理、督查、考核,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基建设备管理,强化设备耗材物品的采购、质量管理及基建过程中的监督。加强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行政中心清产核资、产权移交工作,实行经营房产公开招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和季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的监管职能,确保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加强对车辆依法依章、安全行驶的管理,保证正常公务用车。
(四)提升服务,打造服务品牌。加强对餐饮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保证食品卫生,丰富膳食品种,提高膳食质量,优化就餐环境,端正服务态度,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8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三会”后勤服务工作。妥善做好换届后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办公室的调整搬迁工作,做好市领导车辆、办公设备及家俱的购置、标准的核定,机关小号码车牌调整等工作。充分发挥会议中心应有功能,进一步提升会议中心的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确保会议服务质量。做好上下班交通、理发、医疗等服务,努力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加强市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打响幼教品牌,同时着手谋划新城机关幼儿
园的筹备工作。
(六)抓好基础建设和基本建设。完成东1号楼食堂装修移交工作、行政中心附楼屋顶美化工程、南北自动感应门改造工程和广场地坪、附楼地坪的修复工程、陶家弄等有关房产的改造建设工程,及时做好相关办公楼及用房的土地、房产等权证登记注册工作。
一类目标:
(一)大陆连岛工程完成投资21.5亿元,其中西堠门大桥完成3.5亿元,金塘大桥完成18亿元。
(二)完成长峙至岙山公路建设;建设73省道东皋线复线,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建设舟山北向疏港公路;力争启动金塘岛互通疏港公路建设。
二类目标:
(三)实施新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改造通村联网道路50公里,建设农村客运站6个,港湾式停靠站110个。
(四)建设绿色生态舟山,完成国省道和重要县乡公路绿化 59公里。
(五)遏制各种重特大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的发生,责任事故死亡失踪人数不突破省厅、市政府控制指标。
(六)完善公交网络布局,启动新城公交枢纽站建设,更新城乡公交车130辆。
舟山港务局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拓展港口功能,深化港口服务,确保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25亿吨;加强港航联动,拓展“海进江”业务,推进资源整合,促进结构优化调整,争取全市国内沿海运输船舶运力保有量超过230万吨。
(二)加快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老塘山五期工程10万吨级兼靠15万吨码头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40%;实施虾峙门外航道整治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开工建设马岙港区公共航道整治工程,完成投资6000万元;继续做好条帚门航道整治和佛渡锚地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协助实施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岙山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浙能舟山煤炭储运配送基地、舟山液体化工品中转基地一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协助做好中奥能源六横PX储运项目、中化兴源成品油罐区工程、舟山金润石化转运码头及调和油加工项目、浙江建桥能源西蟹峙油库等工程。
二类目标: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四统一”目标,进一步做好体制磨合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宁波-舟山港资源整合,提高港口竞争力。
(四)以港口岸线资源、市场秩序、公共安全管理为重点,优化港口生产经营环境。依据港口规划,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航道锚地的保护与使用监管,促进港口岸线的合理有效开发。继续加大港口、航运市场管理力度。依法行政,严把准入关,坚决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港航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港航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努力打造“平安港航”。
(五)加强港口、航运市场调研。进一步探索本市港口的功能及发展方向,促进港口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好我市航运业发展调研,加大市场信息引导的力度,引导航运企业走资源、资本和资金运作的发展道路,推动航运企业向规模化、特色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舟山航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作风和队伍建设。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港航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效能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港口发展和管理服务的需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行之有效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市安全监管局
一类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改善。
(二)深化和拓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进一步落实在舟部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强化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类目标: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省安全监管局的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和船舶修造、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全年组织专项性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不少于6次;全面排查并确定公布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督促其年内完成整改。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同比增长l00%以上,其中非事故查处案件数占80%以上。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夯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意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年内全市40%的矿山企业、3O%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船舶修造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
(五)加大矿山安全监督力度,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进一步推广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推广应用率达60%以上,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继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整治“2007行动”,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
(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性宣传。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及船舶修造企业的参与率要达到100%,其它企业的参与率达到70%;认真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工程”,确保完成省安全监管局下达的培训指标。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并联审批效率。从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数量着手,加强对并联审批事项的协调。继续推进“个私建房”和“餐饮服务、娱乐业”项目的并联审批,应用“三级联动”网络系统并联审批流程,为推进窗口实体平台并联审批服务。
(二)扩大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理。制定项目审批代理制度,设立“项目审批代理”窗口,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和承诺,为中小企业的投资项目和个私经济项目,提供部份或全部环节的代理服务。
二类目标:
(三)提高窗口直接办事能力。结合作风年建设活动,不断推动审批授权文件、审批公章、审批经办人(权力人)“三到位”,深化能在窗口现场办结的“一审一核”事项。
(四)推进行政服务“三级联动”机制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中心业务联动、项目联动、信息联通、工作联系机制,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各县(区)办证中心和办证窗口落实网络后台维护和保障工作,为申请人网上申报、查询、表格和文本下载等提供服务。
(五)深化政务公开。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审批办证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申请人对行政许可信息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使用权,推进“阳光审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创新、负责、竞争、和谐”的文化氛围,有效开展“讲文明礼仪、比服务水平、创服务品牌”劳动竞赛活动;落实《窗口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完善窗口服务评价机制,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扩大招投标进场范围。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药品采购进场的基础上,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纳入进场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纳入平台。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制订《舟山市招标公告发布管理规定》,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的纸质媒体和招标投标网站上同时发布。
二类目标: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积极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集中管理、分类监督”的监管制度,使专业部门的监督与综合部门综合协调和监督相结合,业务监督与行政监察相结合,场内监督与标后的稽查、审计相结合。同时启动“招投标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四)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将优质服务贯穿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改造“舟山招标投标网”,增强网站的服务功能。
(五)加强对有关机构、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评标专家、交易员、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县区及重点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的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
& &&(六)加强对县区、乡镇招投标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三大岛招投标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招投标工作。
一类目标:
&&& (一)积极做好舟山本岛北部地区和长峙万吨级码头区域对外开放审批和宝钢马迹山港区二期工程及部分船舶修造企业区域对外开放申报工作。
(二)积极做好舟山口岸开放范围确认申报和金海湾船业公司长涂仙草潭船舶修造基地对外启用试运行工作。
二类目标:
&&& (三)积极做好口岸大通关建设,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环境。
(四)协调做好六横、金塘的口岸机构设置、以及口岸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五)拟定和组织实施 《“十一五”舟山口岸发展规划的意见》。
(六)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口岸共建活动,提升舟山口岸综合竞争力。
一类目标:
(一)强化外事工作的集中领导和归口管理,建立全市涉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涉外渔业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涉外渔民的外事纪律培训;做好重要外宾接待和全市重大外事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根据侨务工作特点和优势,开展“侨缘莲心—走进新社区”活动,积极引导海内外侨胞侨眷及爱心人士参与我市新渔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服务海岛和谐社会建设。
二类目标:
(三)根据浙委办〔2006〕20号《关于省管干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舟委办〔2006〕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工作。
(四)根据浙政发〔2006〕7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积极开展侨法宣传和为侨服务活动,努力做好涉侨信访工作。
(五)创新涉侨捐赠管理工作载体,积极开展捐赠项目管理调研,通过“以评促管”,促进侨胞捐赠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六)增强与友好城市的联系与交往,开展舟山市与日本气仙沼市、韩国江华郡的青少年文化教育交流。做好韩国江华郡政府代表团、日本气仙沼市政府代表团和美国里士满市政府代表团来访的接待工作。
一类目标:
(一)加快推进新城市政道路建设。完成海华道二期、怡岛路一期、临经六路延伸段工程,继续推进海客道(城北路)一期二期、岛城路二期、海华道三期、星岛路三期、定沈公路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田螺峙公园、9号污水泵站、3号垃圾中转站建设,完成翁山公园二期、1号泵站建设工程。上述工程总投资3亿元,2007年计划完成投资1.08亿元。建设新城海景公园工程,总投资2.9亿元,2007年完成投资5300万元。
(二)加快新城商务中心建设。开工建设烟草办公大楼工程、电力调度大楼工程、建设大厦工程、中昌写字楼工程、移动公司办公大楼工程。启动中奥能源写字楼工程、永跃工商银行写字楼工程、商检局办公大楼工程。
二类目标:
(三)继续开展定海市政改造工程。新建、改造气象台路二期、东山路二期等市政道路4条,完成解放西路公厕、和平路公厕等6座公厕改造;改造维修一批桥梁、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完成5公里河道治理工作。2007年完成投资3700万元。建设团鸡山垃圾填埋场五期扩容工程,总投资8200万元,2007年完成中心库区一期建设工程。
(四)编制完成《舟山市域总体规划》、《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沿线景观设计规划》、《舟山本岛及相连岛屿停车场布局规划》、《舟山城市特色研究》。加强对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指导,完成20个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
(五)继续推进新城拆迁安置房工程。完成杜家岭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加快推进杜家岭安置小区三期、四期、五期工程及胜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2007年完成投资1.3亿元;建设定海盐仓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总投资1.03亿元,2007年完成投资2500万元。
(六)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尽快明确城管执法与城建、公安、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市容、环卫、建筑工地等方面的环境整治活动。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工程,农村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60%。
市新城管委会
一类目标:
(一)加快新城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海华道二期、怡岛路一期、临经六路延伸段工程,继续推进海客道(城北路)一期二期、岛城路二期、海华道三期、星岛路三期、定沈公路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田螺峙公园、9号污水泵站、3号垃圾中转站建设,完成翁山公园二期、1号泵站建设工程;建设新城海景公园工程。加快新城商务中心建设,配合做好烟草办公大楼、电力调度大楼、建设大厦、中昌写字楼、中奥能源写字楼、永跃工商银行写字楼、移动公司办公大楼、商检局办公大楼等工程建设。
(二)全面推进渔农村小康社区创建工作,完成绿岛、翁洲和吴榭3个社区创建任务,力争荷花、桃湾、合兴3个社区基本达到创建标准。继续实施“暖促”工程,完成300名渔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新增渔农民转移就业300名。培育渔农民就业带头人,提高渔农村劳动力中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减少渔农村低收入家庭。
二类目标:
(三)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5亿元,其中第三产业产值2.7亿元,同比增长10%。加快发展高效生态渔农业,加强企业、农经、三防等工作。加大新城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来项目,已引进的项目促其加快进度。
(四)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各类整治活动,全面提高新城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卫生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教育文体、卫生医疗、人口计生、民政社保等工作。加快完善新城城市功能,完成集贸市场、商贸超市开业;运行新城区内公交,启动新城公交枢纽站建设;做好海洋文化艺术中心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新城体育馆建设项目;完成新城小学建设并交付使用,启用新建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舟山医院临城门急诊楼。
(五)根据新城建设项目需要,积极做好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快新城拆迁安置房工程,完成杜家岭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加快推进杜家岭安置小区三期、四期、五期工程及胜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
(六)以打造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综治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重点做好外来人口管理、群防群治工作以及平安新城、平安街道、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0%以上。制定完善土地征用、青苗补偿等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综合安全进社区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解决带有政策性、苗头性、群体性特点的信访问题。
市人劳社保局
一类目标:
&&& (一)继续抓好城乡统筹就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7000个,帮助4000名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000名,组织3000 名城镇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年帮助8000名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渔农村富余劳动力8000人。
(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抓好养老保险扩面与完善制度改革并举;逐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全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新增人员分别达到16000人、8000人、4000人、2500人,完成工伤保险扩面3万人以上。抓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研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双低”养老保险办法。
二类目标:
(三)全面加强海洋经济人才队伍建设。以临港产业为重点,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引进和培养更多的紧缺人才,引进各类紧缺人才1500名,帮助企业引进国外智力2家,重点培养生产一线的紧缺型技能人才1500人。大力实施舟山“新世纪111人才工程”。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今年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4%。加强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争议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五)深化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再就业培训体系和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争取建立5—8个渔农村技能培训基地,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800人,其中新技师540人;全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12000名。
&&& (六)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成全市编制内的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规范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公务员基础课程培训不少于4000人。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修订出台《舟山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努力在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缩短救助时限、优化救助程序等方面下功夫,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力争人均达到或超过5元。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修订完善《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范完善低保制度,不断探索完善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办法。建立健全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集中供养工作成果,强化集中供养对象的医疗保障,集中供养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全面启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救助网络。召开全市慈善大会,着力提升慈善理念,开辟慈善资源,增强慈善实力,不断提高慈善救助水平。开展分层分类救助工作,确保各类群众的各类困难都能得到及时救助。继续深化结对帮扶活动,确保结对数在5500对以上,年帮扶资金(含实物)每户在1200元以上。继续实施渔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年内改造580户。全面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相关工作。全面开展避灾中心建设,继续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无主精神病人等的救助工作。
(二)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军地之间协调沟通,整合力量共同办好首届中国舟山双拥文化节。做好包括“舟山舰”在内的广大驻舟官兵的拥军慰问工作,帮助部队协调解决“五难”问题,重点是家属安置难问题。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渔农村小康社区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典型做法。修订完善《舟山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出台《舟山市军人抚恤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优抚政策体系,积极探索城乡优待金统筹办法。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自谋职业与安置就业相结合,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5%以上,完善教育培训、推荐就业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服务办法和工作机制。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转业士官等各类对象的接受安置工作。
二类目标:
(三)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完善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007年全市每一个县(区)都有一个社区达到和谐示范社区标准。不断完善渔农村社区功能,丰富渔农村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治安调解、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渔农村社区服务新路子。稳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积极做好2008年换届选举有关准备工作。围绕“三个三”工作目标,继续加强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重点在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财务监督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社(村)务公开栏完好率达到100%,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社区达到60%以上。
(四)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仪馆建设,做好市级殡仪馆的设计规划、资金筹集、建设启动等工作,力争完成洋山、黄龙火化殡仪馆和泗礁岛陵塔的建设。扩大遗体火化区域,定海环南街道8个土葬岛纳入遗体火化区域,积极推动普陀东极地区实行船运火化。积极推行生态葬法,确保全市村生态墓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抓好殡葬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殡仪服务市场化。
(五)大力发展老龄事业。重点抓好定海福利中心、普陀福利中心等一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做好新增定海桔南、普陀大蒲湾、岱山蓬莱三个社区的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城市社区“3587工程”,并逐步向渔农村新社区延伸,完成新达标“3587”工程社区12个,其中市本级8个(新城6个,普陀山镇2个)。加强渔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召开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活动交流会。制定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资进入养老服务业。
(六)加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年内实现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相关组织在人员、场所、财务等方面分开,同步提高行业协会自主办会、民主管理、自律发展能力。着力加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大社会福利、科技、教育、卫生等公益类民间组织的培育力度,探索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快民间组织数据网络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水平。
一类目标:
(一)加快22630工程建设速度。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包括完成被覆、装修设计、预埋管线到位等工作。
(二)完成“结建”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任务。年底完成包括临城五星级酒店、定海“新城时代”三期、普陀财富商务大厦、岱山浪琴花园、峰景湾、蓬莱阁小区、蓬莱阁阳光小区、海州锦绣中华和舟山财富大酒店等9个结建防空地下室的验收工作。
二类目标:
(三)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建立空情接收系统,做好培训和管理工作;完成超短波应急通信网络和地面卫星移动站建设,定期测试,加强管理。
(四)完善人防指挥自动化数据库的建设。完成人防指挥自动化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
(五)完成省带市人防机关网上综合演习。根据省办计划安排,做好全省人防机关网上演习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网上演习任务。
(六)继续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好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加大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的新路子。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督促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法律理论与实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认真开展“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课题调研,努力推进县(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科学制定2007年—2012年度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签订第三轮《舟山市行政执法责任书》。
二类目标: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梳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四)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协助成立舟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定海、普陀两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协调、理顺行政执法局与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关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培训、考核、换证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政府涉法事务工作,制定完善《舟山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修改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制度,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处理机制。
一类目标:
(一)组建南海教育集团,构建新城教育管理新体制。完成新城小学建设并交付使用;开工建设舟山中学新城校区一期工程,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以船舶修造、机械加工、航运驾轮、旅游服务等为重点,建设一批集职业教育实训和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市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落实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和预备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完成各类培训1万人次。
二类目标:
(三)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步伐,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食宿改造工程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力争在2007年,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达标率在70%以上,食宿改造工程开工率100%。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重视特殊教育和民工子女教育,增强公办学校接纳民工子女入学的能力,进一步支持办好民工子弟学校。
(四)加强学校全面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全面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倡导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分类要求,加强教育质量监控,完善教学质量检测办法,全面建立不同学段、不同区域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重点抓好教学质量列后30%的学校、薄弱学科和学生。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习比例达98%以上。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好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三支队伍,着力提升以师德为核心的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着手建立全市教育系统人才管理网络,按计划组织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贫困生扩面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对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课本作业本费,做好中职学生奖学助学工作,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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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目标:
(一)全面实施渔农民健康工程,认真开展渔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到85%以上,人均筹资90元以上。渔农民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启用新建的市疾控中心和临城舟山医院门急诊楼,续建舟山医院发热门诊工程,组建市急救指挥中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合相关医疗卫生资源,组建舟山医疗集团(或中心医院)。
二类目标:
(三)办好舟山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和惠民医院,方便群众就医。
(四)做好霍乱、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0/10万和13‰以下。
(五)积极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加大对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市场和公共卫生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
(六)加强科教兴卫工作,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准入监管和血液安全监管。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达到98%以上。
市人口计生委
一类目标:
(一)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出生人口控制在68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6.9‰和0.2‰以下,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二)启动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60岁以上部分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 &&二类目标:
(三)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发挥计生队伍网络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完善市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文件,开展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活动。
(四)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积极推进“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经费互结、共同管理、责任明确”的流动人口全省“一盘棋”管理机制,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得到管理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切实抓好层层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领导能力。落实小康社区计生工作标准和要求,规范社区计生服务员和村协管员职责。按省要求分步推进县(区)计生指导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深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人口问题课题研究,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共同促进生育文明;健全目标责任制评估制度,各项指标达到省定要求。全市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1.5%以下,统计误差率在1.5%以内。
舟山广电总台
一类目标:
(一)2007年,广播电视要把握正确导向,倡导自主创新,力求广播电视宣传有新突破。广播新推出一档新闻类节目《今日定海》;开展品牌栏目下基层、下社区活动,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全年举办4场大型现场投诉活动及直播活动,电视《千岛视线》栏目全年下社区举办活动不少于10场,接受渔农村新社区居民的咨询和投诉,提高广播电视服务渔农民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提高节目质量,广播电视要有6件作品(节目)获市级新闻奖(政府奖)一等奖,5件作品(节目)获省级新闻奖(政府奖)二等奖以上;实施和完成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工作。
(二)继续实施蚂蝗山电视发射塔改造工程,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更新改造项目调研;完成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监测中心监测设备扩容升级改造工作;扩大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完成定海金塘镇高音喇叭安装工程,实现广播“村村响”。
二类目标:
(三)严格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健全完善节目质量考核评估体系,提高广播电视舆论引导水平;加大宣传报道策划力度,做大做强重大主题报道,办好渔农村新社区现代远程宣传教育节目。
(四)结合广播电视节目和广电报的改版,进一步完善频率、频道和栏目的定位,优化栏目、时段、版块的设置,扩大受众群。加大节目推介和包装力度,促使宣传报道多创精品力作。
(五)认真落实安全播出工程建设任务;更新技术装备,加强技术保障,做好各类摄录播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提高节目制作播出质量;保障现代远程宣传教育网络正常运行;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广播电视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优质播出。
(六)拓展产业经营,调整广告结构,增强广电活力,依托舟山经济的新发展,经营创收在2006年基础上实现新的增长;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我约束力。
一类目标:
(一)新建渔农村新社区全民健身路径50套以上。
(二)完成定海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地下基础设施和地面主体结构工程量的50%以上。
二类目标:
(三)办好首届两岸三地大学生环舟山群岛自行车赛、舟山市第十届运动会等重大体育赛事。
(四)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做好4个乡镇争创省级体育强镇(乡)和2个街道(社区)争创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工作;承办好浙东片海洋体育展示活动;举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完成渔农村新社区干部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五)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各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社团作用。
(六)建立金牌责任制,备战十四届省运会;深化体教结合,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组队参加省青少年各项体育比赛。
一类目标:
(一)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围绕我市渔农村小康社区创建工作,督促各县(区)档案局做好新渔农村社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结合我市小康社区、文明村示范村建设,年内力争5个社区(行政村)的档案室达到“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标准。
(二)研究制定《舟山市档案馆“十一五”档案接收计划》。认真开展全市“十一五”档案接收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市属单位1996—2000年形成的档案状况的调查工作,制定《舟山市档案馆“十一五”档案接收计划》,确定进馆范围,编排进馆名册。同时认真做好期满、转制、破产企业、撤销单位和重大活动、专题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
二类目标:
(三)扎实推进基层档案室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新颁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建立市属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制度,规范市属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并进行检查。对16家计划晋升省、市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进行指导考评。同时围绕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和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举办6期档案业务培训班。
(四)依法开展档案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保障领域档案管理工作,拟于7月份会同市人劳社保局、民政局和卫生局,对各县(区)及市属有关单位开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五)加强档案信息网络管理建设。进一步深化区域性档案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建设,强化《舟山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与指导工作,促进电子档案管理与传统档案数字化建设。
(六)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积极参加浙江省“百部档案编研精品”编辑出版活动,着手编辑《舟山早期报刊目录汇编》和《舟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完成《宋、元、明舟山古志点校本》、《昌国典咏点校本》的编印工作。
市外经贸局
一类目标:
(一)实现进出口总额30亿美元。
(二)合同利用外资1.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500万美元。国外经济合作业务完成营业额5000万美元,劳务输出2500人次。
二类目标:
(三)加大力度抓好外贸结构调整,进一步壮大外贸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业品出口比重,进一步优化出口国别,对船舶、精深加工水产品等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商品,要采取有效的鼓励政策和措施。重点承办好首届水产品国际博览会。
(四)重视研究国际市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致力于创造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建立健全对水产品、纺织品等商品的对外贸易预警机制。
(五)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活动。
(六)合理利用境外市场和资源,积极引导优势产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努力规避资源瓶颈和贸易壁垒制约,有效带动我市企业的生产和出口。
普陀山管委会
一类目标:
(一)2007年,全山接待中外香游客300万人次,同比增长7%。其中接待境外香游客增长10%。
(二)顺利通过国家首批AAAAA景区创建和全市首批小康社区创建,景区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类目标:
(三)坚持“更好更快,协调和谐”发展主线,实现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经济质量、环境质量、生活质量的可持续提高。
(四)按照旅游精品化的要求,加大基础工程建设,注重精品设施整合,重点实施两项文化工程、四项基础设施、五项实事项目建设。
(五)大力实施文化兴旅战略,积极开发禅修、养生、海钓等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
& &&(六)认真贯彻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优质服务年”和“全员培训年”活动。
一类目标:
(一)完成接待国内外游客1290万人次,同比增长12%;旅游收入82亿元,同比增长约13%。
(二)完成《舟山市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类目标:
(三)加大“海天佛国,渔都港城――中国舟山群岛”整体旅游形象推介和营销力度,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舟山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增强舟山旅游市场竞争力。办好第五届中国舟山海鲜美食文化节。积极开展创建“中国海鲜之都”活动,进一步提升舟山对外形象。
(四)指导绿城大酒店、普陀山祥生大酒店、洋城大酒店、鑫鹏国际大酒店、舟山财富大酒店、凤凰假日大酒店、舟山香格里拉大酒店、舟山花园大酒店等高星级酒店建设。指导普陀山庄、普陀天丰楼大酒店创绿工作,新增1到2家绿色饭店。
(五)配合做好游船游艇、海钓等精品旅游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舟山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大A级旅游景区创建力度,做好桃花岛AAAA、秀山岛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色渔农村旅游休闲示范基地建设。
(六)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安全监管,确保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一类目标:
(一)确保航空飞行、空防、地面运输三方面的运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争取华东局安全考核优秀,实现机场第十一个航空安全年。
(二)在生产运营上,起降飞机3600架次(不包括通用航空),比上年增长10%;旅客吞吐量3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航空主业收入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
二类目标:
(三)抓好民航优质服务工作,机场运输部门继续保持全国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航班正点率、旅客满意率分别保持在80%以上(2006年全省机场平均航班正点率78.2%)和85%以上,居全省七个机场前列,努力打造舟山窗口形象。
(四)按照上级民航要求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争取2007年底完成民航“I类安全专项整治”全部整改项目,做好实施民航“II、III类安全专项整治”整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五)继续做好舟山—北京航班执飞工作,并努力提高航班客座率。
(六)继续抓好岛际飞行和空中急救保障工作,并努力减少岛际公司经营亏损。
&& 市粮食局
一类目标:
(一)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市本级21500吨地方储备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测预警,确保我市粮食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
二类目标:
(三)创新储备粮油管理方式,完善储备制度,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
(四)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规范粮食行政许可,完善粮食监管体系。
(五)保质保量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务求不出差错。按照平战结合军粮供应保障要求,提高应急情况下军粮供应保障水平。
(六)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舟山粮油集散中心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一类目标:
(一)积极推进供销社渔农村新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新增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连锁店和放心店36家,建立市级农资配送中心。
(二)着力探索构建服务“三农”新平台,抓好定海区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类目标:
(三)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供应和服务,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满足农业生产需要。认真完成市级化肥农药储备任务和抗台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全年实现农资销售额2800万元。
(四)积极发展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渔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渔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办、兴办渔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渔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3家。
(五)加强供销社蔬菜、果品、农贸等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工作,扩大渔农产品流通,吸纳城乡劳动力进场交易就业。全年批发交易市场实现交易额1.3亿元,其中市本级蔬菜交易额7200万元。
(六)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以市场为导向,在巩固传统经营的同时,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趋势,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多方位开拓业务经营,不断壮大社有经济实力。全年全市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8.5亿元。
一类目标:
(一)加快推进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兴建的论证、选址、规划,完成市场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勘探及设计工作。
(二)加快城西市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完成总投资600万元,使原尾山路马路市场平稳过渡。
&&& 二类目标: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的配套设施,加快对农村市场的改造提升。
(四)加快南珍菜场的环境改造,完成改造投资100万元。
(五)加快推进惠民桥市场的迁址重建工作,努力完成新市场选址申报及土地征用。
(六)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及市场内外环境整治,确保群众放心购物。
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类目标:
(一)因地制宜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调减渔船150艘,分流渔民750人,培训“双转”渔民及亲属1000人。&
(二)加快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启动舟山中心渔港建设,年内开工建设道路、桥梁、护岸工程,完成投资2700万元。抓紧岱山高亭中心渔港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沈家门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00万元;争取西码头中心渔港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二类目标:
(三)大力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争取新认定省级无公害产地4个,养殖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30个,新认定和复评无公害产地面积2万亩以上。加强水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2%以上。
(四)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大力推广精养模式和标准化生产,重点开发浅海养殖。争取全市标准化示范推广面积达到2.5万亩,完成养殖塘标准化改造面积3000亩。
(五)大力扶持发展休闲渔业,争取建设特色渔村示范点5个,新增省、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各2家。
(六)探索建立渔民基本生活养老保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实施《舟山市捕捞渔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完善渔业经营体制,探索建立渔船法人制度。
一类目标:
(一)实施绿色生态舟山建设。重点抓好白泉、勾山、朱家尖曙光农场三个段面总长18.2公里的生态廊道工程建设,同时推进城镇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生态公益林改造工程建设,完成16个“市级绿化示范社区(村)”创建任务,绿化、美化舟山人居环境,2007年完成投资4000万元。
(二)发展海岛高效生态农业。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000亩,新增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4个。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2007年度省定2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
二类目标:
(三)加强农林业公共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改善基础条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健全质量追溯制度;切实抓好蔬菜农残、生猪瘦肉精检测,定点农贸市场和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生猪瘦肉精残留检验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四)积极推进农林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广泛建立农技人员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抓好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和农技指导员制度建设试点,着力提高农技推广绩效。因地制宜推广种、养、加工、贮藏保鲜等各项成熟适用技术和节本增效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广泛开展新型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全市受教育面达到1万人以上。深化省市农林科研机构的合作。
(五)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深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继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新培育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组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推广力度。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等新兴产业形态,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收入开辟新门路。
(六)加大依法护农维权力度。继续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管理,规范农村筹资筹劳行为,巩固减负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继续推进“百村审计”活动,深化村级财务公开。推进农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力争90%以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市水利围垦局
一类目标:
(一)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新建、续建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7项,投资1.9亿元,解决6.0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续建病险水库加固保安工程40座,完成投资2亿元,年内完成17座。加固海塘4条5.5公里,完成水闸加固18座,完成投资6000万元。完成河道整治13条21公里,完成投资2000万元。
(二)抓好滩涂围垦促淤工程建设。实施滩涂围垦促淤面积4.4万亩,年内完成投资5亿元,围堤成陆面积1.5万亩。重点实施钓梁促淤围垦、定海西大塘外围垦、普陀凉帽潭围垦、普陀松毛尖一期围垦、岱山南扫箕围垦、嵊泗马关围垦等六大重点工程,完成年度投资1.6亿元。
二类目标:
(三)做好防汛防旱防台日常工作,不断提高防灾能力。落实防汛抗台各项责任,加强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各项防汛抗灾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完善预案,加强预案的宣传和演练;组建好抢险应急队伍,落实好防汛物资储备;建设好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库水情遥测系统和重要水利工程远程图像监视系统,实施暴雨预警网格化系统建设。抓好抗旱工作。
(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做好后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把设计审批关,不断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规范建设、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等行为,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质量和进度。
(五)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强水土保持执法,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水政执法,切实保护好水域、水资源、水工程和水环境。
(六)加强水利管理。认真做好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工作,不断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工作,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水利工程的组织管理、安全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不断提高水利工程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一类目标:
(一)做好大陆引水二期工程立项工作,启动马目黄金湾水库政策处理工作。
(二)实施岛北供水管网联网工程,提高供水普及。延伸盐仓、双桥、册子供水管网。投资9000万元,解决1.6万户,5.0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定海污水处理厂一期两级处理工作,并投入使用。启动小干污水厂一期工程。
二类目标:
(三)实施岛北引水工程。5月完成招投标,年底完成总投资的20 %。
(四)启动岱山引水建设工程。
(五)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年内完成白泉、马岙水厂收购。
(六)定海污水处理厂削减COD排放量730吨。
一类目标:
(一)继续抓好村庄示范整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完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6个、环境整治村40个。
(二)大力扶持“渔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建设“渔农家乐”特色村(点)9个。
二类目标:
&&& (三)加强对渔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规范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新培育10家渔农业龙头企业,促进渔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结合村庄示范整治工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渔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新增渔农民转移就业正规技能培训8000人,渔农民转移就业8000人。
(六)巩固和发展“菜篮子”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对市本级(定海)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生猪畜牧场进行扶持;组织开展市本级无公害“菜篮子”食品行动计划;加强“菜篮子”信息预警调控工作,做好“菜篮子”商品长期稳定供给和价格的平稳。
二、各单位三类职能工作目标内容
(一)政令畅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及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办理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批示和政务督查事项。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部门之间配合协作,无扯皮推诿现象。
(二)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报备工作,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改进行政复议工作,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
(三)政务公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及时修订、完善公开方案,强化监督检查机制,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加强对行业和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按规定进审批办证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四)政务信息。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准确、及时、全面地报送本单位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的社会经济动态,重大突发事件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
(五)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制订年度调研计划。围绕市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操作手册》并组织实施演练。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组织和应援救援队伍,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和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做好应急管理“四进”(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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