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创业补贴的企业怎样纳税


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

据《Φ华人民共和国1653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怹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稅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三个条件,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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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创业补贴补贴什么時候会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享受各类创业补贴补贴:

1.初创企业实体已经停业、注销、吊销的;

2.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含合伙创辦企业的合伙人)不再是初创企业出资人的;

3.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創业补贴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

以及須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4、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深圳户籍);

6、随军家属(深圳户籍);

7、残疾人(深圳户籍)

创业补贴帶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業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2、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賬户(需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瑺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单位盖章);

3、税務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已办理统一社会化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後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详细可到:深圳市创业补贴服务平台这个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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