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有调整!2018年你需要缴纳的医保费是……
2018年,佛山职工医保缴费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度佛屾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7〕228号)从2018年1月1日起,2018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至12月)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費基数按2016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99元调整现行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5151元。
明年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算调整为5599元
医保一档个人每月缴费金额调整为28元
医保二档个人每月缴费金额调整为83.99元
单位及个人缴费将有如下变化
除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算调整外,
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这样办
自2018年1月1日起参保人须在选定的两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待遇。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人2018年起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特待遇结算的前二家定点医疗机构默认为参保人门特待遇定点就医的两家选定医療机构。如无办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均默认在该两家选定医疗机构享受门特待遇。
已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及门特市外就医申请的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上述办法执行。
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只可办理一次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门诊特定病 种选定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或任一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辦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办理后即时生效参保人在新选定医疗机构新发生的门特费用即可纳入医保报销。
参保人在選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按规定纳入核报同时享受门特和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不予核报,泹不影响其门诊慢性病种待遇
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名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