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县养鹅高价回收是骗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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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养鹅包回收的信息是骗人的吗?为什么骗人的消息还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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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
直接报警吧,涉嫌诈骗。。
你好,可以联系客户部门,或者用身份证看是否在窗口取出。
建议问执行部门
可以联系承办法官问问怎么回事,或许法官不知道你已经履行了义务
损害名誉权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
你好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起诉处理
你的陈述不够具体,无法判断。如有传销嫌疑,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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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安用户的咨询养鹅回收有骗局吗↘_百度知道
养鹅回收有骗局吗↘
提示该问答中所提及的号码未经验证,请注意甄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大肆宣传合同养鹅的这些企业,他们宣传都是说可以先赊账给鹅苗和饲料,等到来回收成鹅的时候再一起结账。但是当你联系上这样的合同养鹅企业的时候,他们一般是先要你交一部分钱,一般是几千元,然后假猩猩的免费给你寄来鹏架让你搭好,其实就是诱饵骗局的开始。从来没养过鹅,以为可以发家致富,开始合同签得好,包技术,包饲料,包回收,什么七十五天就可以一批,都是骗人的。定金交了一个多月不来鹅苗,打电话总是等两天、再等两天…足足等了一个多月鹅苗还是没来,这时候你再去他们公司找他们,给你的答复结果还是等。在你的再三催出下,他们不得以可能会同意给苗。但是以各种理由摧毁合同。由于定金已经交了没办法只能被他们签着鼻子走,饲料技术回收都不管了。一般他们为了多骗取利润还会少发了好几百只鹅苗,几千只鹅苗运到家死伤过半,还没有技术看着这所剩无几的鹅苗慢慢的减少心如刀割,鹅病殃了,反应后就强制买药水,但付了钱药水只给一小部份,说好提供饲料,现在不给,只得自己在当地买。
千万要注意,江苏所谓帮建苗鹏,回收的都是骗人的,不要贪那些便宜,网站上都是骗人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我差点被骗了,我想养殖,以前养鳄鱼养成功没钱投资就放弃了,现在一直都想在站起来
江苏沭阳养鹅包回收都是骗人的,千万要注意,
沭阳鹅苗全是骗子,
有可能~分人~你得好好分辨
多了解对方
沭阳养殖基地都是骗子,我被骗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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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淮南市凤台县刘集乡谢郢子村二桥码头存在污染,至今仍在运行。
二桥下有两个码头即东港码头和中汉码头。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东港码头已覆土完毕,并覆盖防尘网,物料及附属物已全部清除,两个码头泊位已爆破拆除;中汉码头已覆土完毕,物料及附属物已全部清除,码头泊位已拆除完毕。该信访投诉件已办结。
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正宇工贸有限公司进大门左手边第二栋楼内有个进行米面、年糕、豆制品等加工的黑加工厂,老板姓葛,周边空气臭味很重,排放的气体中有颗粒物。
5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经营户已停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该企业已拆除生产设备。
合肥市肥东县古城镇刘桥社区梁古路肥东县兄弟保温材料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排周边水沟,影响周边群众身体健康,多次反映无果。
合肥兄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肥东县古城镇刘桥社区,主要从事玻化微珠生产。该公司于2013年向肥东县环保局报批环评,2015年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由于设备老化,收尘装置不能有效收集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大。肥东县环保局于2015年、2016年对该企业粉尘不能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但该公司整改后一段时间后问题又出现反复。日,肥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扬尘大,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同时给古城镇人民政府、肥东县供电公司去函,要求对该公司实施断电措施。
日,肥东县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断电到位,不在生产,厂外水塘中有粉尘喷淋装置的循环冷却水流入。
合肥市蜀山区青阳南路安居苑东村29#住宅楼1楼的面馆,造成油烟和噪声污染。曾反映过未解决。
油烟、噪声
该面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蜀山区环保局向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目前,该店已停业。
合肥市政务新区国贸天琴湾小区内部污水井设置在道路中间,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国贸天琴湾小区位于习友路与黄宾路交口,该小区9号楼、11号楼共有6个雨污水井设置在道路中间,小区物业公司每半年对雨污水井盖检修一次,并记录检查台账,未发现雨污水井盖破损现象,也未发现恶臭源。
安庆市桐城市范岗镇联合村唐庄队没有建设垃圾池,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在池塘周边,污染饮用水源。
1.桐城市范岗镇联合村唐庄村民组路口本身放置垃圾桶。2.少数村民不愿将垃圾送到路口垃圾桶,直接丢在村民组内池塘周边,导致池塘水受到污染。范岗镇均饮用自来水,饮用水源为牯牛背水库,此池塘并非饮用水源。
现场已清理干净,并在村民组周边重新配置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期清运。下一步,桐城市将要求范岗镇加大对村级垃圾卫生清运的巡查力度,确保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村民不乱扔生活垃圾。
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三里村三里窑厂旧址,目前是闲置状态,有人偷偷往该地块上倒垃圾。
固镇县原三里窑厂旧址为闲置空地,积存有装修、生活垃圾。
固镇县政府已组织将倾倒的垃圾全部清理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平整了周边场地,责成城关镇政府和环卫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界岭村自来水水质发浑,不能饮用,地表水也遭到附近矿山、养殖业污染。
1.经走访界岭村居民,均反映镇自来水厂和余俊供水工程水质较好,而郝中宜供水工程水质下雨天偶有发浑现象。
2.界岭村境内无矿山开发企业,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地表水河流主要为弥陀河、占家沟河。该村紧邻湖北省黄岗市蕲春县檀林镇碾下村,村内的蕲春县九鼎石英砂加工厂位于弥陀河上游。日,太湖县环境监测站对占家沟河及弥陀河老屋组段进行采样,对地表水14项常规指标进行了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占家沟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弥陀河老屋组段水质COD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其余13项指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近年来,因修建防火道路、洪水冲击等因素,该供水工程水质受到一定影响。弥陀镇政府已于2016年底安排3万元资金,重新选址,在占家沟河边新建水井,将老水井停用。目前管道已购置,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太湖县水利局及镇、村负责同志已当面督促供水工程负责人郝中宜抓紧时间将新水井建好,确保用户饮水安全。
蚌埠市怀远县泰古新天地小区西区西2#与西3#楼之间的3层商铺,楼顶上的排烟机,每天中午、晚上油烟味很重,噪声很大,影响居民生活。
油烟、噪声
反映的三层商铺为怀远县永平辣莊火锅店,日营业。该火锅店后厨排气口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核查时正在运行,但油烟净化器排气口设置不合理,正对附近居民窗户,油烟和噪声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怀远县政府已责成该火锅店排气口向西排放改为朝南排放,加固了油烟净化设备和排气设备,消除设备运行时排气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安庆市桐城市文昌官桥村双庙组有一养猪场和一家宰牛厂生产废水直排,臭气熏天,投诉后没有明显改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2008年开始经营,场内没有建立沼液池,排泄物堆放在场内东南角,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恶臭污染周边环境。未办理环评手续。
2.投诉人反映的宰牛厂为桐城市文昌街道马记回民牛羊肉供应处,2015年开始屠宰,一直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屋后土坑。屋后土坑内盛满屠宰废水,废水臭气污染周边环境。
1.桐城市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函,责令黄传兵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立即完善有关环保审批手续。
2.桐城市环保局对马记回民牛羊肉供应处下达环境监察函,要求立即停止屠宰及违法排污行为,清理土坑内屠宰废水,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目前,黄传兵养殖场正在补办环评手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宰牛点已停止屠宰,正在清理现场,补办环评手续。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新华国际广场A、B、C三栋办公楼的中央空调外机,冷、热风吹到格栅引起的震动声很大,尤其是冬夏两季,影响居民生活。
新华国际广场位于潜山路与皖河路交口东南侧,其A、B、C三栋办公楼中央空调外机均放置在广场东侧空调预留机位,外有格栅。日,蜀山区环保局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夜间噪声进行环境监测(昼间背景噪声超过设备噪声),监测结果达标。蜀山区环保局要求该广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空调外机及格栅定期进行巡检、维修、保养。
合肥市瑶海区振兴南路码头边上有十几家石子破碎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日,瑶海区成立由区环保局、市监局、城管局、农水局、海事处、大兴镇等20家单位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点办公,统一指挥。经过大力宣传和多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封违法吊装设备8台、生产设备3套、断电6家、驱离浮吊船1艘。目前,辖区内非法码头砂石堆场已全面停产。为巩固前期专项整治成果,大兴镇已对砂石堆场周边重点道路进行管控,高亮路及周边多条支路进行封堵;市政园林办对滨河路大兴段实施限高2.5米通行;马合公司和创和公司分别对厂区内部道路实施严管,禁止砂石堆场原材料借道通行;瑶海海事处加大对该水域的巡查,禁止船舶停靠非法码头,已从源头上掐断砂石堆场原料流入。
阜阳市经开区商厦国际中午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考生休息。
噪声、扬尘
信访投诉反映的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厦国际项目由阜阳商厦同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经核实,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毕,正在进行外墙装饰和内部装修,该项目存在场地和道路保洁措施落实不力、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部分休息时段切割大理石和消防管道等产生噪声和扬尘的作业等问题,存在噪声和扬尘污染。
1.日,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分局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并于日对该工地施工单位立案查处,拟处罚2万元。目前,该施工工地砂石已按照要求予以覆盖,场地及道路已经清扫干净,并安排专人定时洒水保洁。该工地目前已不再从事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2.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分局将加强对商厦国际项目后期的监管,督促该项目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非休息时段产生噪声作业的监管,防止噪声扰民,禁止其在休息时段和中、高考期间进行施工作业。
阜阳市颍上县谢桥镇化中村远大混凝土搅拌站夜间生产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刘桥村有一小造纸厂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河流,污染严重,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准备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走后恢复生产。
噪声、扬尘、水
1.信访投诉反映的远大混凝土搅拌站为颍上县远大商砼有限公司,2010年注册生产,日通过颍上县环保局环评审批(颍环建〔2011〕88号)。该公司于2015年因经营原因向颍上县住建局申报停产至今,该局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其有生产行为。该公司生产设备未封闭,少量砂石原料露天堆放,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和车辆冲洗平台,不符合《阜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且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经核实:(1)谢桥镇已于2017年5月初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对变压器予以拆除。(2)近期,该公司计划恢复生产,于日外购商品混凝土对料场封闭大棚基础进行浇筑,并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本信访投诉反映的噪声、扬尘问题为该公司在进行基础施工时造成的。(3)该搅拌站目前正处于改造期间,不具备生产条件,未进行生产。
2.信访投诉反映的刘桥村小造纸厂建有火纸生产线一条,日开始调试,因机械故障问题,该厂一直未进行生产。2017年4月,谢桥镇在环境问题排查工作中发现该厂,要求其立即关闭。该厂已于日自行拆除了设备。
1.颍上县住建局于日对颍上县远大商砼有限公司生产操作间进行了查封,要求该公司在料场封闭大棚建设完成前对露天堆放的砂石采取覆盖措施,大棚建成后立即转入封闭大棚内,在改造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扬尘污染扰民。目前,该公司露天堆放的砂石已覆盖,灌注施工已结束。颍上县住建局责令该公司于日前完成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将对其依法予以关闭;颍上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在日前履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进行生产。
2.谢桥镇政府于日督促姜之伍火纸厂对现场再次进行彻底清理。目前纸厂机械设备已经全部拆除,现场已清理干净。谢桥镇政府将加强督促巡查,如发现其死灰复燃,将给予严肃处理。
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国正村吉龙窑厂烟囱排的烟呈黑色,噪声很大,废渣很多,影响居民生活和农作物生长。
大气、噪声
五沟镇在接到转办的五沟镇相关环境投诉问题后,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会同镇国土、城建、派出所等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经查,所反映情况不实,五沟镇国政村境内无吉龙窑厂。五沟镇北湖南村有座吉龙墙材,但厂内无烟囱,属新型隧道窑。手续齐全,环评已验收,窑厂已经停产数月,不可能有黑色烟排出。该厂1.5公里内无居民,不存在影响居民生活情况。
经核实,吉龙窑厂相关手续齐全,也已经通过环保验收。
吉龙窑厂及所在行政村,对周边村民进行走访调查,针对吉龙窑厂的生产情况对群众进行详细说明,使群众对于吉龙窑厂有了客观准确的认识。同时,对周围群众进行环境整治工作的政策精神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并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安庆市政府反馈结果不满意(1184号)。1.安庆市农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停产是因为当地群众投诉,而不是许可证到期;2.该企业石子加工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部分造假,未进行追责;3.该技改项目用地未获审批,属违规用地,鹿山村村委会私下与该企业签订租赁协议,未征求村民同意,在土地发包过程中存在低价串标行为,当地村干部参与其中。4.阿尔博波特兰(安庆)有限公司矿山开采过程中振动噪声污染严重,当地环保部门监测过程中造假,最近居民点仅300米左右,不是600米。
噪声、其他
1.农庄建筑材料原采矿许可证办证有效期限是3年(自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2011年9月底许可证到期,在申请换证中,安庆市安监局核定该企业与阿尓博波特兰(安庆)有限公司矿山边界距离不足300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与阿尓博公司协商相关意见后,主动停产。
2.2016年6月,鹿山村村民杨某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日,怀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区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日,杨某提起了上诉,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经区国土分局调查,该企业利用原弃宕口(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石子加工,投诉人反映的该企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属实。
4.杨桥镇鹿山村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盘活农庄建材公司闲置场地,2015年由村委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落实承租人,不存在低价串标行为,村干部无人参股、无人干扰投标活动。
5.阿尔博波特兰(安庆)有限公司距离矿山开采区最近居民点位于鹿山村怀庄组(距采矿点约450米,有4户人家),根据监测规范,噪声监测点位应合理选取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因此,区环保局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5月12日在人口较集中的鹿山村油冲组居民点(距采矿点约600米,有15户人家)进行了现场监测。
对安庆市农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原弃宕口(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石子加工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宜秀区国土局已责成该企业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与派河路交口老火大骨头饭店油烟、噪声污染严重。太湖路松湖苑小区路南侧沿街多家饭店占道经营,油烟污染严重。
油烟、噪声
桐城南路与派河路交口老火大骨头饭店为商业店面,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实名登记,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未履行环保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太湖路松湖苑小区路南侧沿街共有10家饭店,均在居民楼下,分别是重庆正宗串串火锅、旺旺烧烤、韩式烧烤、晓飞烧烤、牛牛厨艺楼、熊二碳烤羊腿、廿埠猪头汤、沙县小吃、叫了只鸡、乡香牛红烧牛肉拉面,其中廿埠猪头汤、叫了只鸡2家店已办理了营业执照,另外8家未办理营业执照,10家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
对于老火大骨头饭店,5月23日包河区环保局已完成调查询问笔录,芜湖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提醒,要求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目前,老火大骨头店已停业整改,其工作人员已办理健康证。对于太湖路松湖苑小区路南侧沿街10家饭店,区环保局已对8家未办理营业执照饭店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对其中2家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饭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芜湖路城管执法中队对10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于5月24日拆除了门店门头,依法予以取缔。
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滨江花月一期秀水苑3栋楼下的兄弟鱼馆饭店的油烟口对着进单元门的门口,虽看不到油烟,但油烟味很重,居民不能开窗。
兄弟鱼馆饭店名称为合肥市包河区宇丰饭店,位于滨江花月1期秀水苑3栋商住楼一、二楼,已办理营业执照,3层以上为居民住宅。该饭店后堂位于一楼南侧,经营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延伸至二楼北侧排放,未履行环评手续,店内三名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均已超过有效期。
5月15日,淝河镇城管执法中队已对宇丰饭店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制作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下达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5月24日,淝河镇城管执法中队已拆除其店招。目前,该饭店已处于关停状态。
安庆市潜山县老城区广场的店面,每天凌晨3点卷闸门声、喇叭声、车辆声、交易噪杂声很大,影响居民休息。反映多次未解决。
天柱菜市场,座落在老城区舒台路,目前是潜山县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农贸市场,承担着周边乡镇、城区七成以上的菜蓝子工程。市场始建于1991年,总面积6800㎡,内有新旧大棚各一处,钢结构蔬菜批发棚18间,危旧仓库16间,自产自销区一处,办公室6间,主要分水产、活禽、蔬菜批发、鲜肉、卤菜、豆制品、野味、冻货、蔬菜零售、干货11大功能区,基本做到划行规市。
1.经营户、菜农每天凌晨2点开始经营,喇叭声、说话声、卷闸门开门声比较大,马路交易嘈杂。
2.近段时间天柱菜市场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导致部分市场内经营户也在马路上经营,增大了环境污染程度。
3.老城区广场每天夜间21:00前附近居民跳广场舞、音响声比较大。老城区广场20:50分跳广场舞的群众基本结束。
1.潜山县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对天柱菜市场周边经营农副产品的店铺和马路菜市进行了噪音清除口头劝阻。
2.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对天柱菜市场周边经营户和马路菜市场送达了通知。要求经营户、马路商贩、自产自销菜农在交易时做好上、下货物轻拿轻放、不大声喧哗、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夜间按喇叭、交易时间尽量控制在凌晨3点后进行,减小噪音的污染,保障周边群众正常休息。
3.制定天柱菜市场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是召开天柱菜市场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会;二是设立禁停区和临时停放区。此次专项行动由商务局牵头,联合县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网格管理单位及舒台路路段长、梅苑路路段长单位组成专项行动队伍。
宿州市砀山县中原北路盛世家园家居广场(火车站北2公里处)喇叭声很大,影响居民学习和休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协调彻底解决。
1.5月24日上午,砀山县公安局现场调查,未发现盛世嘉园广场有喇叭声。当日晚8时许,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发现盛世嘉园广场有20余名老年人跳广场舞。现场要求其降低音量。2.该广场东、南两侧均为大马路,西、北均为商铺,不是居民小区。3.经24日、25日县公安人员持续观察,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
砀山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和砀城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华阳村何拢自然村有一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周边池塘,臭气熏天,污染严重。
5月23日,繁昌县环保局、县农委和繁阳镇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对繁昌县宏山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该养殖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未能年检;因距离城镇居民区不足500米,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目前存栏约180头猪,建有三个沼气池,粪水经沼气池处理后,作为有机肥还田。
1.繁昌县繁阳镇政府实行包保制,包保到户,进行禁养宣传。
2.繁阳镇政府督促养殖户使用生物发酵剂,改变猪舍气味,促进舍内微生物生态平衡,及时处理粪便。
3.养殖户承诺逐步处理饲养的肉猪和母猪,减少养殖数量,预计12月底生产周期结束后重新选址或关闭。
蚌埠市五河县申集镇南沱河湿地有许多养鹅、鸭、鱼的,给水体造成污染,并大面积种植鸡头米(芡实)水生植物,叶片较大,水体见不到阳光,有臭味。
1.申集镇沿南沱河岸边现有养鹅户5户,养殖规模在只不等,无养鸭、养鱼户。五河县环境监测人员对所在区域水样监测,显示地表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项目略高,初步判断是少量畜禽养殖所致。2.泗河芡实种植基地形成于2013年,共有面积4000多亩。该水域中生长的芡实属于天然水生植物,对水质起到增氧作用。目前芡实才刚刚出叶,并未遮挡阳光,也不影响水质。
五河县政府已对5家养鹅户下发了限期搬迁通知书,6月15日前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强制拆除。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牛头山村万兴小学边上有一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周边池塘,臭气熏天,污染严重;老年活动中心边上的养鸡场粪便、废水直排,污染严重。
水、大气、其他
经贵池区政府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养猪场情况属实,存栏母猪15头;该处无养鸡场,也非老年活动中心,仅少数居民在自家房前屋后圈养几只或十几只自饲自用的土鸡。
1.依法取缔。截至目前,养猪场经营者已将15头母猪全部转移处理完毕,并于5月29日关闭到位。2.开展清理。经营者已完成对遗留污水污物立即进行清运、清理。
马鞍山市花山区沙塘村21栋楼下金火炉烧烤店经营长达十年,厨余垃圾随意丢弃,油烟直排小区内部,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油烟、垃圾
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露天烧烤营业时油烟净化设备未开启,油烟直排马路,且存在出店占道经营、垃圾随意丢弃行为,花山区城管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立即责令该烧烤店停业整改,禁止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要求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该烧烤店于20日晚停业整改。
5月20日,花山区已收到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关于该问题的交办,花山区城管局要求该店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下一步,花山区城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露天烧烤,坚决杜绝店外经营,
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合兴泉村九组西南侧的竹器加工厂和石材厂,占用耕地二三十亩。竹器加工厂生产时冒黑烟,颗粒物落在居民身上不适,污水排向生活用水小溪;石材厂无环保设施,灰尘很大,冲洗污水排向生活用水小溪。
1.关于竹器加工厂生产时冒黑烟,颗粒物落在居民身上不适,污水排向生活用水小溪问题。广德永吉竹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该公司将炭化废水收集在一个未采取有效防渗防漏措施的水池中,将生物质锅炉除尘废水和蒸产品时产生的少量废水收集在一个未采取任何防渗防漏措施的土坑中,但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接外排的痕迹。
2.关于石材厂无环保设施,灰尘很大,冲洗污水排向生活用水小溪问题。安徽兴德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件石雕工艺品、100万㎡异型板材项目环评由广德县环保局于日审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破碎、筛分车间未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厂区西南角建有三个切割废水沉淀池,但沉淀底泥存有淤积情况;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口或废水外排的痕迹。
3.关于占用耕地二三十亩问题。经新杭镇规划建设与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发现广德永吉竹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4.56亩(其中水田3.21亩、旱地1.25亩、水沟0.10亩);安徽兴德石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10.59亩(其中水田9.55亩、水沟1.04亩)。
调查结论:
1.信访反映的竹器加工厂生产时冒黑烟,颗粒物落在居民身上不适,污水排向生活用水小溪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信访反映的石材厂无环保设施,灰尘很大,冲洗污水排向生活用水小溪问题部分属实。
3.信访反映的占用耕地二三十亩问题部分属实。
1.广德县环保局对广德永吉竹业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和利用未采取有效防渗措施的收集池储存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公治〔号)等相关规定,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拟处罚款9万元。下一步拟依据相关规定,将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广德县环保局对安徽兴德石材有限公司涉嫌“三同时”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
3.广德新杭镇规划建设与国土资源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广国土资执责改〔2017〕75号),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由于占用水田数量较大,已将案件移交广德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
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罗河西路君临天下小区南门东侧有一黄沙、石子料场,夜间装卸噪声扰民,扬尘污染严重。
噪声、扬尘
该料场名为鹏程料场,业主孙鹏,租赁灵城镇西关社区居民土地,从事石子、黄沙等建筑材料零售,存在晚间进货卸料产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1.接交办单后,灵璧县灵城镇政府会同县环保局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并要求其三日内将场内所有存料转运完毕,转运必须在规定时段进行,避免出现扰民现象;转运期间须将料堆用密目网覆盖,消除扬尘污染;同时对经营者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宣传教育。2.截至5月26日,该料场已转运结束,现场已清理。
合肥市瑶海区瑶海社区勤劳社居委勤居苑小区下水道堵塞,粪便外溢,路灯不亮,垃圾随意丢弃。
垃圾、其他
勤居苑小区系瑶海社区老旧回迁小区,部分设施存在年久损坏情况。
新站区重点局已完成该回迁小区综合改造(包括雨污水管网、化粪池、路灯等公用设施)。对小区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进行了清运,瑶海社区已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日常保洁。
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黄埔村倪店自然村的高压线穿村而过,据投诉人了解该施工未按国家《电力规划》和《城市规划》施工,担心有电磁辐射污染。
信访人所说的高压线,全称为合肥肥北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输电线路自北向南经过黄浦社区倪店自然村。该工程已通过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和市发改委立项审批。该高压线为220千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220千伏高压线路距建筑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分别为5米和6米,而信访人的房屋离该高压线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分别为10米和15米,符合安全要求。高压线具有一定的电磁辐射,但一般不会影响人的健康。
淮南市:1.凤台县毛集镇国投新集集团有限公司一矿、二矿、三矿、国投二电厂自2012年起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矿内煤场和矿外周边堆放大量煤矸石,破碎机无三防措施,粉尘污染严重。2.大通区杨郢子入淮排污口附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垃圾渗滤液随雨水直接排入淮河。3.淮南市安润、瑞祥、汇金等6家环保机动车检测站自2015年起伪造机动车排放检测结果,出具虚假证明。4.田家庵区朝阳路华声苑北门两侧路边烧烤油烟污染严重。5.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常年稀释排放,排入淮河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危及市民用水安全。
水、油烟、大气、其他
1.新集一矿、二矿(与二矿电厂合并征收排污费)、三矿排污费征收严格按照《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按季度核定征收,同时严格按照制度实行差别化征收,超标加倍征收;新集一矿矿内矸石堆场堆放有部分存量矸石,大部分已覆盖防尘网,无破碎机。其周边凤台境内有一家煤矸石加工企业;新集二矿矸石出产矸石直接填埋塌陷区,矿内无大量煤矸石堆场,无破碎机,周边有18家矸石场;新集三矿矿内矸石堆场无矸石堆,周边有一家煤矸石加工企业,日,凤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破碎机进行了查封。2.杨郢子入淮排污口存在生活垃圾。3.淮南市现有11家机动车排气检验单位,一直以来,淮南市都在不断加强对各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的环保监管工作,日常采取突击检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检测单位进行检查。自2016年起,淮南市建立了淮南市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监控系统,实时对尾气检测操作进行全过程监管。日、18日、24日、25日,市环保局对润安、瑞祥、汇金等各机动车各检测单位实施突击性检查,随机调阅2015年以来各检测线的环保检测报告单检查和市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监控系统数据信息,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测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的情况。4.华声苑北门两侧有路边烧烤。5.结合淮化集团2016年全年废水总排口自动监测设备COD放总量、排放浓度以及排水量,经核实企业废水实际排放量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COD、氨氮的排放总量也未超过许可要求,因而未有证据表明企业生产废水常年稀释排放。
1.淮南市环保局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新集二矿和新集二矿电厂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新集一矿电厂立案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下一步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已责令新集一矿周边凤台境内的一家煤矸石加工企业停产,并对物料进行了覆盖;新集二矿周边的18家矸石场全部强行断电,堆料场进行了全覆盖,拉设了围墙1800多米,机械设备全部拆除。目前,新集二矿周边煤矸石场正在整治,计划在日前整治完毕;新集三矿周边的煤矸石加工企业已断电。2.市政管理处安排人员对垃圾清理完毕。3.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各机动车检测单位的环保监管工作,防止伪造机动车排放检测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的情况出现。4.目前华声苑北门两侧路边烧烤摊已全部停业整顿。5.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废水经曹咀孜涵汇合洞化截洪沟污水,从姚家湾排污口入淮河。姚家湾排污口位于市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目前,淮南市正计划实施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
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黄楼村的自来水里有寄生虫,村民还曾发现蝌蚪,无法饮用,自来水塔周边到处是臭水沟。村医生向有关部门汇报多年未解决。
1.自来水体中未发现有寄生虫和蝌蚪。2.水塔周边坑塘水体黑臭,系居民生活垃圾堆放所致。
砀山县砀城镇已组织人员将坑塘周边及塘面垃圾清理完毕。
合肥市政务区翠庭园菜市场里的重庆鲜面馆,每天早晨压面的噪声很大,影响居民休息。
该面馆位于翠庭园农贸市场N14号,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产生油烟。店内有1台压面机设备,每天6时进行压面操作,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蜀山区环保局、笔架山街道要求该店降低压面操作音量,并推迟开机操作时间,避免噪音扰民。5月26日,该店在压面机底部加装皮圈降噪,并承诺每天7点前不进行压面操作。
亳州市涡阳县建设路老子文化广场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噪声污染严重。
经现场核实,在老子文化广场跳广场舞的群众有5处,最晚的1处跳舞到22:15。经现场监测,其中4处广场舞音响的音量超过70dB(A)。
涡阳县城管局已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广场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规定了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的时间和音量,对超出规定时间和音量的及时进行劝止。下一步,涡阳县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亳州市谯城区亳州工业园区强庄庄周路西350米处的亳州根宝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院内有一处无证、非法收购废机油的收购点。
经现场核实,亳州根宝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未从事废机油收购,但其院内停放1辆微型货车,车上装载有6桶废机油。此货车属亳州众源环保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办理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规模)为年收集、贮存废矿油(HW08)2000吨。因近期众源环保公司门前道路正在改造,车辆无法进出公司厂区,暂时停放在亳州根宝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院内。
谯城区环保局已责成亳州众源环保有限公司规范废矿油收集、贮存流程,在门前道路改造完成前,暂停经营。
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联合大院手套厂宿舍周边堆放大量垃圾,投诉后仅用土进行了覆盖,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污染。
该处为联合大院拆迁复建点建设项目工地,前期该处有部分遗留的拆迁建筑垃圾和居民偷到的生活垃圾,街道已于5月19日至22日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各类垃圾50余车,并对该处土地进行平整,同时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合肥市蜀山区琥珀山庄111栋一楼107室开设饭店油烟直排,噪声污染严重。小区111栋与117栋间配电房噪声扰民。
噪声、油烟
琥珀山庄111栋107室为住户自有房屋,该户每日在其院内为其员工生产盒饭,不对外经营餐饮,存在油烟污染现象。该小区111栋与117栋之间的配电房,名为琥珀山庄Ⅱ分开闭所,产权单位为合肥市供电公司。5月24日,蜀山区环保局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配电房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蜀山区环保局、琥珀街道要求该户立即停止在院内制作员工盒饭,并对院落进行清理,目前,该户已停止制作员工盒饭。
对1467号受理件的回复不满意:1.环评未通过当地村民同意;2.淤泥池和大量的渣土距离学校直线距离仅有300米;3.政府避重就轻,不作为,19日给村民的书面答复未见抬头、落款、公章,欺骗百姓。
1.该企业环评报告中评估调查和公示情况,环评报告书中有“公众参与人员信息统计”项,环评批复和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前期已由省环保厅批复,已公示(如:日安庆市环保局网站事项公示栏发布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日,安徽省环保厅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情况的公开》等)。
2.5月15日,区安监局再次组织现场核查:该企业采矿作业区(即爆破区)位于矿区西侧,经现场测量离学校围墙1200余米,安全距离超过300米,符合安全设计要求。企业排土场位于东采区东侧200米处(破碎站东侧),前期按照设计进行了建设并经安全验收,至2015年底已停止排土。经现场测量,排土场边坡底离学校围墙191米,排土场边坡顶离学校围墙259米,排土场高程平均约24米(坡面设置三个台阶),2017年4月该企业已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排土场进行了终了治理设计,该企业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了施工,目前已完工,现申请专家组织验收。
3.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长银矿业环保投诉问题处置工作组,并于5月19日下午召开投诉群众代表见面会,就群众关心的用地协议合法性问题进行调查,并邀请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作出的法律解释。因工作组主要任务为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问题,系临时成立机构,没有刻印公章、印制文件头,故在书面答复中未使用文件头、加盖公章。暂无证据证明政府不作为及欺骗百姓。
企业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整改结束后需经区政府组织有相关专家参加的综合验收,企业必须达到整改措施验收不合格不复工、群众合法诉求不满足不复工的要求,全部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宁芝路交叉口烟墩街道办事处楼顶基站有辐射污染。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宁芝路交叉口烟墩街道办事处楼顶现有四座基站,其中2座为移动基站,1座为联通基站,1座为电信基站,移动公司基站已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环辐射函﹝号,站名为社区服务楼;联通基站已于2011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环辐射函﹝号,站名为书香门第社区服务中心;电信基站已于已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环辐射函﹝号,站名为滨湖社区服务中心。该四座基站对周围敏感点的距离远大于环评报告中规划控制距离要求,对周围敏感点辐射值满足国家限值要求。
繁昌县新港镇克里村繁昌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村口,生产混泥土添加剂,每天排放严重恶臭、有害气体,对村民身体造成伤害。督察组检查时该企业停产,督察组走之后又加大生产量,24小时生产。
5月11日,繁昌县新创业建材有限公司向繁昌县环保局和新港镇政府报告了设备检修和停产事宜,计划停产到6月2日。企业年产4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按要求配套安装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5月23日,繁昌县环保局和新港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停产状态。企业正按计划对锅炉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
企业恢复生产后,繁昌县环保局和新港镇政府将督促其对外排的污水和废气进行第三方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金安区望城街道办事处南屏路中晨一品5栋居民楼距离312国道太近,噪声扰民,尤其夜间更加严重不能开窗,建议安装声屏障。
中辰一品小区的19#、20#、23#、11#、12#楼距道路较近,按照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已在小区围墙边内部培栽有常青树及各类绿植做绿化隔离,由开发商统一配套的窗户,均按照规定采用了双层中空玻璃。19#、20#楼由于为临路住宅,距离太近,最近距离不到5米远,夜间重型车辆从路面行驶经过产生的噪声对其有一定影响。对于群众举报的噪音扰民问题,日在临路的环境敏感点开展现场监测。结果表明,该处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但夜间超标6.8dB(A),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情况属实。
结合六安市交通发展规划,为减轻G312六安城区段交通压力,正在建设S366六安段项目。该项目起于合六交界,终于戚家桥与G105连通,大致与G312平行,间距约10公里。目前该项目与S203迎宾大道互通处至戚家桥段(长15.8公里)已建成,并于今年5月20号通车,形成G105经戚家桥--S351(S366)黄泥店互通--S203迎宾大道南延(S366)互通--G312循环线,进行了有效交通分流。待S366六安段新建工程建成后,经G312六安城区段过境大型运输车辆将经S366合六南通道过境,将更有效地减少对城区段沿线居民的干扰。同时要求中辰一品小区开发企业进一步完善小区内部临南屏路一侧绿植,增加降噪隔声作用。
太和县城关镇陶桥社区张湾村,有一非法加工石子的厂,加工时灰尘非常大,噪声扰民,该厂无任何手续。
扬尘、噪声、其他
信访投诉反映的非法石子加工厂为上张湾村旭辉码头,与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批2871号信访投诉反映的码头系同一家企业,太和县在办理2871号信访投诉时,已对该码头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该码头未办理任何手续,配备一台碎石机、一座岸吊和两辆铲车,生产时存在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1.太和县在此前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中,已向该码头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完善手续,停业整顿。日至16日,太和县城关镇组织人员、机械对该码头的道路予以挖断,并设置了对该码头予以封闭整治的告示牌。
2.日,太和县城关镇再次向该码头下达书面通知,责令其于日前自行清理场地、拆除机械设备,逾期将予以处罚。截至日,该码头设备已拆除完毕,场地已完成清理。
目前,该码头已停业整顿,场地已清理完成,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道路已阻断。太和县承诺该码头在日前完善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相关手续,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经营,如逾期不能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将予以取缔。太和县将在该码头停业整顿期间,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其不得擅自恢复经营。
颍州区三十里铺镇马楼村龙祥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建厂生产肉类加工,该企业的废水直接排向地下,污染地下水导致村民的地下水不能饮用,而且气味特别难闻。多次反映,有关部门去检查时该企业就停产,检查走后就又开始生产,同时还恐吓举报者,村民敢怒不敢言。
信访投诉反映的阜阳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开始建设,同年11月投产,生产经营肉制品加工。经核实:
1.该公司生产时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北侧沟塘,并非将污水排入地下。
2.本次信访投诉前,颍州区已于日对该公司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责令其清理设备、原料、产品。经该区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产。日,该公司机械设备、原料产品及包装材料已完成清理,厂房已清空。
3.本次信访投诉后,经颍州区日、5月27日两次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迹象。
4.经自查,该区未收到该公司恐吓村民有关情况的反映。
1.目前,该公司所有机械设备、原料产品及包装材料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颍州区将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其违法恢复经营。
2.颍州区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结构对该公司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和县历阳镇龙华行政村大小张自然村不到20米有一养猪场,污染严重,养殖废水直接排入鱼塘里面,气味特别难闻。多次反映,没有处理结果。
该猪场位于禁养区内,圈舍面积约500㎡。2016年未从事养殖活动,2017年5月养殖户业主购入小猪27头(总存栏量27头)开始养殖活动,养殖废水未排入鱼塘。经和县环保局核实,和县环保局之前未收到针对该养殖户的投诉。
历阳镇立即组织对该养殖户进行清栏,目前清栏工作已全部完成。历阳镇严格落实“三区”划定方案,做好养殖户清栏后猪舍及其附属建筑的清理工作。
全椒县襄河镇教场村有一塑料颗粒厂,清洗蛇皮袋、水泥袋污水特别大,烧出来气味难闻。
被投诉塑料厂为全椒县王道俊造粒厂,无环保审批手续,该厂2015年11月曾被全椒县环保局责令停产,2016年下半年偷偷恢复生产,无废水治理设施,造粒时气味难闻。
1.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文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予以经济处罚。
2.对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问题将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3.将会同供电部门实施强行断电。
1640号受理件处理结果没有得到落实,之前重点反映中盛建材,升佳建材、捷达建材、尚玖建材的企业仍在生产。
市住建局联合经信委、市监局、环保局核查,乡镇派专人蹲守也未发现被举报的4个企业有继续生产经营商品混凝土的行为。其中中盛建材、升佳建材、捷已停电,宿松尚玖建材有限公司(临江工业园尚玖建材)是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少量生产自制预制构件,不属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营。
为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住建局、经信委、市监局、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逐户核查并下发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
蒙城县安徽金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违规拼装一套烧煤高塔玉米烘干设备,该设备选址不合适,该塔距离居民区较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该公司收购玉米时玉米毛乱飞污染环境。
1.关于套取国家项目补贴资金问题。该项目没获得县级及以上的任何财政项目补贴资金,根据《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奖补,经县级验收,给予烘干设备和电力设施投资总额50%的奖补。目前,蒙城县尚未对县内任何一家企业进行过烘干设备奖补,该公司也没有享受县级以外的烘干设备奖补,不存在套取国家项目补贴资金情况。2.关于违规拼装一套烧煤高塔玉米烘干设备问题。2016年,金桥农业发展公司向郑州市黄河锅炉辅机厂购置一套高塔烘干设备,该厂工商手续齐全,具有烘干塔生产、建设安装资质,并具有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部);所购置安装的高塔烘干设备锅炉为JLG-Ⅲ型燃生物质热风炉,以生物质为燃料。3.关于该高塔玉米烘干设备选址不合适问题。该公司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日,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日,经县环保局审批;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工地;选址经过亳州市中环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论证,符合规划,选址可行。4.关于该高塔玉米烘干设备距离居民区较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高塔玉米烘干设备位于S203省道东侧、利大利农业公司北侧、春蕾光彩驾校南侧,东侧为小麦繁育基地,临近厂区无居民区。5.关于收购玉米时玉米毛乱飞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收购玉米时,玉米毛须湿度较大,无飞起毛须;在烘干玉米过程中,采用布袋除尘器,没有粉尘污染问题。
来安县新安镇黄坝村村民反映碧绿春酒厂环境污染,近四年来酒厂的酒糟倒在老来河里,覆盖河道,导致河道无水。养殖龙虾基地取不到水,农田灌溉没有水,投诉者认为这些都是碧绿春酒厂造成。
5月23日,来安县人民政府已安排县环保局调查处理。5月25日,来安县环保局会同新安镇人民政府对碧绿春酒厂外围现场检查,东侧和南侧院墙外农田水灌溉已满并插好秧苗,养殖龙虾农田内水溢出,河道内有水,未发现酒厂酒糟流入河道的痕迹,后进入碧绿春酒厂压泥车间检查,压榨好的酒糟堆放在半封闭的堆场内,未发现酒糟流出外环境现象。
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董桥村有二十多家羽毛球厂,使用双氧水漂白鹅毛,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河流,污染严重。
羽毛羽绒产业是无为县传统产业,董桥区域的羽毛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工艺简单的特点,清洗的废水经过简单沉淀、过滤处理,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现有企业全部处于停产状态。2014年无为县政府在无城七里村规划建设2.31平方公里羽毛羽绒产业园,一期起步区1.39平方公里,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已建成2.5万t/d的绿泉工业污水处理厂。无为县政府规定新招商的羽毛羽绒项目一律入园,董桥现有企业逐步退村入园,已有3家企业正在实施退村入园。为彻底解决董桥水环境问题,无城镇于2016年4月新上董桥水环境治理项目,投入7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和管网。目前董桥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土建和设备安装巳完工。
1.加快董桥村企业退村入园步伐。对董桥村退村入园企业享受招商引资项目等优惠政策,在土地、资金、技术上予以重点扶持,退村入园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2.目前董桥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土建和设备安装已完工。
3.在董桥污水处理项目运营前,董桥村现有羽毛企业一律不得复产,由无城镇政府负责监管。
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白顶山村程村自然村东侧的山被该村村长高矿旭开采,造成灰尘污染很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目前因环保督察,已停止开采,但原开采点还在,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15年,石台镇白顶山村程村自然村曾有盗采石料现象,石台镇政府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对非法采石行为依法打击,近两年来,石台镇加强山场巡查,未发现程村有类似盗采现象。群众投诉中的原开采点尚在,但通往开采点进山路已被石台镇政府封堵,仅留1.5米宽山路供群众生产通行。未发现白顶山村主任高矿旭参与盗采山石行为。
进一步加强山场监管,严防死守,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非法盗采行为发生。
淮南市凤台县龙翔花园小区21栋楼下饭店使用所谓环保燃料,燃烧过程中刺激性气味沿下水道进入居民家中,影响正常生活。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饭店进行了检查,楼下饭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使用环保燃料和专用灶具,现场未发现液体燃料有刺激性气味。
该信访投诉件已办结。
有人把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第三街区所有楼的生活污水管道从1楼截断,加弯管排到露天的雨水管道。
鸠江区住建、环保部门和官陡街道到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5月25日,鸠江区政府现场监督,城市之光施工单位启动整改。5月27日,已按照原设计要求恢复原状。下一步,官陡街道赤铸山社区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擅自混接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宣城市郎溪县岗南乡下吴村南侧紧邻江苏省溧阳市社徐有一家石子加工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接排放进附近水库和农田。
信访反映的石子加工厂为郎溪县凌笪下吴石料厂。5月23日、2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该公司新建洗砂设备一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洗砂废水经收集后排放至厂区东侧自建的水塘内,水塘内设置一根水泥涵管,与农田相连,最终可进入公司附近的破窑卡水库。现场检查时,水塘内水位低,未见水泥涵管排水。农田由该公司法人黄永海于日租赁,租赁期限至日。破窑卡水库水用于农田灌溉,郎溪县环境监测站在厂区东侧自建的水塘内和该石料厂附近破窑卡水库取样监测,监测因子:pH、氨氮、COD、悬浮物。监测结果显示破窑卡水库和自建的水塘内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满足农业用水要求。
调查结论:1.信访反映的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2.信访反映的废水直接排放进附近水库和农田问题不属实,洗砂废水经简易沉淀后排放至农田,最终进入破窑卡水库。
1.约谈。5月26日,郎溪县环保局依法约谈郎溪县凌笪下吴石料厂法人代表黄永海。
2.责令整改。5月24日,郎溪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郎环责改字〔2017〕63号),责令其停止建设,拆除新建的一套洗砂设备,恢复原状;责令其停止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露天堆放的行为。
3.立案查处。5月26日,郎溪县环保局以《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郎环立〔2017〕24号)依法对该公司新建洗砂设备一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厂区存在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等行为立案查处。
约谈郎溪县凌笪下吴石料厂法人代表1人
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镇潘付行政村岱山周自然村有人(姓王)租用该村的房屋(房东姓周),进行提炼废机油,排放的气体有刺鼻气味,很难闻,污水排到挖的坑里自然渗漏。副厂长在当地很有势力。1053号信访回复说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日向安徽省环保厅申办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日,巢湖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该厂废气处理原采用“烟气经沉降+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外排”方式,与环评批复要求采取“蒸馏釜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不符,请问如何通过环评验收的,也没有处罚情况。
群众反映的王姓炼油厂实为巢湖市槐林镇亚庆污油厂,该厂位于槐林镇潘付村,主要从事废矿物油回收再生利用项目。该厂于日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日,在原地级巢湖市环保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后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原批复中“硫酸+白土法脱色过滤变更为无水乙醇+活性炭法脱色过滤”工艺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合肥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履行环评变更手续,日,合肥市环保局批复了该厂环评变更手续。日,合肥市环保局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验收监测报告等,同意该企业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日,该厂向安徽省环保厅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申领过程中,日,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审查,专家意见认为该厂废气处理采用环评报告书中“烟气经沉降+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外排”方式,与原地级巢湖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采取蒸馏釜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不符,根据专家组意见,该厂2017年又新上一套蒸馏釜烟气水膜除尘设施,目前已完成施工,等待验收。目前该厂已停产数月,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至渗坑、气味难闻现象。巢湖市环保局2016年对该厂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已进行了立案处罚,无其他违法处罚情形。
针对该厂现状,巢湖市环保局要求该厂若恢复生产,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废气监测,同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巢湖市环保局,经同意后方可正式生产。
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屏西村詹邱庄有60多家养鸡专业户,病死鸡和鸡粪随意丢弃,环境污染严重,鸡棚距离周边居民过近,气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大气、其他
1.泗县屏山镇屏西村詹丘庄目前共有养鸡户(场)41家、养鸡棚46个,其中有8户8棚目前没有养鸡,总存栏量272000只,其中超过1000㎡的现代化规模养殖场3个。养鸡场距离居民区约500米。2.养鸡场无治污设施,产生的鸡粪直接在路边或附近场地堆放,污水直接排入废弃沟塘。部分养鸡户有将病死鸡随意丢弃的现象。
1.泗县屏山镇组织联合调查组调查鸡棚面积、土地租赁、建棚时间、养殖规模等情况。2.及时召开屏西村养殖污染整改工作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统一部署整改工作。3.动员和组织养殖户对周边污水和粪便进行清理。5月25日,已对村庄水泥路两侧鸡粪进行清理,打捞汪塘内病死鸡并进行无害化处理。4.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做养殖户思想工作。对于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养殖户,动员养殖户将存栏肉鸡提前出栏或转移处理,尽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已对鸡棚进行拆除。目前,污染源已得到控制。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濉溪县西关小榆庄教堂的旱厕污染,旱厕的粪便直接排向教堂西侧的小沟内,沟里堆满垃圾,之前向多个部门反映,没有处理结果。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濉溪县基督教堂厕所在本堂西北角,投诉人居住在教堂西侧,教堂厕所内的污水流经投诉人的房前污水沟内,气味重,影响居民生活。
溪县民宗局要求县基督教两会立即整改,濉溪县基督教两会安排专人定时打扫厕所,并进行消毒处理。濉溪县民宗局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虽然对厕所进行了消毒处理,但是污水还是外流,气味重,影响居民生活。濉溪县民宗局分管领导现场要求基督教两会,彻底整改到位,还群众一个好的生活环境。5月22日,县基督教两会召开会议,决定5月23日开工建化粪池,由于天气原因,5月24日开始施工。为了尽快完工,工程队加班加点施工,于5月26化粪池整体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彻底地阻断了排泄物外流,附近的居民不会再因基督教堂旱厕的气味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还居民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约谈濉溪县基督教两会负责人1人
相山区濉溪北路大唐发电厂冷却塔的水流声、空气压缩机的噪声、除尘设备的噪声严重扰民,附近凯旋百年、相王府邸等小区居民不堪其扰,多次向淮北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反映,环保部门处理的时候噪声会停几天,过几天后又恢复原状,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该企业已于日21停备,前期因噪声扰民问题已被群众投诉,该企业对氧化风机进行了换型改造,委托安徽三星环保有限公司对脱硝喷吹进行了降噪处理,对灰库顶部除尘器阀门进行了更换;该企业已针对冷却塔噪声大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已经开始施工。
针对此次投诉,企业报送了整改方案,并开始施工;日,28日,淮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厂督促整改,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隔音墙施工现场已打好钢筋桩。企业环保负责人陈述冷却塔安装方案需进一步修改论证,承诺针对本次噪声超标投诉,没有通过整改验收合格,不会恢复生产。
凤台县凤凰镇镇北桥路西臭水沟水很臭无人问,洲来路两侧卫生环境很差。
菱角湖排涝沟后马场段,沉积的淤泥堵塞水道,严重影响了排涝沟的应有功能。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根据凤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凤凰镇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凤凰镇文明创建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整治生活垃圾及水面垃圾漂浮物。凤台县城管局对州来路两侧进行了检查,该路段存在清扫不到位的现象。
日至5月15日,凤凰镇后马场社区每天清理并集中转运垃圾,购买生石灰11吨用于消毒净化。同时,安排保洁人员责任到段,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暴露性生产及生活垃圾。目前,凤台县环卫处已安排人员及时清除了该路段部分未清扫到位的垃圾,同时加大了对州来路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1.迎江区锡麟街生活垃圾转运站在安庆市人民路繁华地段,靠近历史文化景点赵朴初故居,位置紧靠居民生活区,每天凌晨4点开始噪声扰民,一到天热气味太重,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和安庆市形象,建议搬离;2.迎江区女人街百乐园舞厅每天早上6点开始噪声扰民严重,该舞厅没有任何隔音措施,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没有任何治理效果。
垃圾、噪声
1.该转运站设置符合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划》和《安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年)》要求,属于规划保留中转站。迎江区是安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量最大,而全区范围内仅有两座垃圾中转站。城区东起少年宫东路、西至程良路,南起沿江路,北至宜园路范围内,仅有锡麟街一座垃圾中转站,该站承担了城区近三分之一的垃圾转运量。2014年,规划在人民东路阳光城东侧大桥公园内选址新建一座新型垃圾转运站,以计划取代锡麟街垃圾中转站,但是在方案公示时遭到周边群众极力反对,没有获得通过。所以,目前在没有替代情况下,该转运站暂时无法搬迁,否则会造成城区大量垃圾无法及时清运,会影响主城区的整体环境卫生。
2.日早晨6点30分,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舞厅东北侧、居民楼平台、一楼商户附近、室内三楼现场,对噪音进行监测,根据声环境标准,噪声均未超标。百乐园舞厅分别具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函。
1.目前,垃圾中转站管护单位安庆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垃圾转运站的除臭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对转运车定期冲洗保证车辆无挂带垃圾,保证车容车貌;为所有转运站配置专用除臭剂;要求对转运站压装设备进行再次润滑,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减少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教育驾驶员在进出转运站时要放慢车速,减少车辆颠簸产生的噪音。安庆市已规划在东城区、西城区、北城区各建一座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转运,分批淘汰老旧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2.经营户已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一是每天督促音响师控制好音量,调低总音量流;二是对所有窗户加装隔音板;三是计划明年将取消早场(今年客户年卡期限未到期)。
1.经济开发区靠近火车道旁有居民焚烧垃圾;2.合肥市有许多燃放鞭炮的,污染空气,同时噪声扰民,建议当地派出所加大处罚力度;3.政务新区的许多小饭店和早点店在督察组进驻期间不允许营业,政府在做表面工作。
大气、其他
经经开区芙蓉社区委、九龙居委会会同执法中队对反映的区域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辖区内铁路沿线有居民焚烧垃圾现象。
经市公安局调查,群众反映属实,目前,仍有部分群众违反《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搬迁、红白喜事、开业、购车等情况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蜀山区环保局、城管局、荷叶地街道、笔架山街道对政务文化新区被举报投诉的小饭店、早点店,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者改正,目前,被查实存在餐饮油烟污染的小饭店、早点店均已停业;同时根据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将部分案件移送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处置。
芙蓉社区委加强巡查,并根据秸秆禁烧的工作安排,对铁路沿线进行全面排查,杜绝焚烧垃圾现象的发生。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2017年春节期间,市公安局从严动员、从严部署、从严管控、从严查处,取得良好效果;进入五月以来,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回潮,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5月12日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会议,再次动员、再次部署,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效能和综治考核范围。5月23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后,市公安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各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专题召开了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提出了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查处“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即对违规燃放举报要一律查实,举报要件件有结果;对违规燃放行为人要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一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的上限处罚;对违规燃放行为一律查清烟花爆竹来源,协同安监部门查处取缔。制定了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专项治理工作十项措施,要求确保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百分之百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百分之百查实报警举报,百分之百在辖区内做到禁放宣传全覆盖。针对各分局、派出所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制定了考核细则,组织专项督察队伍对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进行督察。
工作部署后,全市各分局、派出所按照市政府、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违规燃放查处及宣传工作。全市各派出所积极协同街道、社区、物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在醒目位置通过张贴公告、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点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宣传。派出所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及时响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认真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警情47起,处罚47人次,罚款10300元。
蜀山区各镇街园与当地派出所协调建立巡查、通报机制,蜀山公安分局制定了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蜀山区环保局、城管局及荷叶地街道、笔架山街道加大对停业餐饮店巡查力度,督促落实到位。
肥东县新城开发区祥和路20号清云建材噪声、灰尘污染;祥和路22号和昌搅拌站噪声污染。
大气、噪声
5月25日上午9时50分-11时40分,肥东县环保部门对合肥青云新型建材料有限公司和合肥和昌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噪音检测,合肥青云新型建材料有限公司厂界东侧为53.5dB(A),厂界南侧为80.2dB(A),厂界西侧为57.1dB(A),厂界北侧60.4dB(A),检测结果噪音超标;合肥和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厂界东侧为57.4dB(A),厂界南侧为60.3dB(A)、58.4dB(A),厂界西侧为57.2dB(A),厂界北侧58.9dB(A),检测结果噪音不超标。肥东县环保部门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合肥青云新型建材料有限公司干粉砂浆生产线满负荷生产状态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现场检测,上风向厂界处浓度为0.149mg/m3,下风向厂界浓度分别为0.278mg/m3和0.258mg/m3,检测结果粉尘排放不超标。
肥东县环保部门已责令合肥青云新型建材料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同时对该公司加征噪声超标排污费。
鸠江区城北经济开发区手足医院门北侧有一东西路基,农民在路基上种菜、倒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环境特别脏乱差,希望政府能治理该条路基。
1.该道路周边确实存在乱倒垃圾,由于该道路非经开区道路清扫保洁范围,经开区城管局已委托一物业公司负责清理该处垃圾。物业公司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并于5月19日清理完毕,累计清理垃圾约8吨。2.该处确有一处面积约1000㎡的违建厂房,3月底,经开区纪工委书记带领城管局、龙山街道办等单位30余人赴该处开展拆违工作。拆违过程中,经开区城管局安排挖掘机拆除了违建厂房部分主体钢架,违建当事人也意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在4月初对剩余违法建设进行了自拆。
1.经开区城管局已清理道路周边乱倒垃圾,拆除违法建设。2.经开区城管局联合属地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市容环境。
蜀山区望江西路与石台路交叉口大表哥龙虾店,前两天停业整顿,今日又开始营业,油烟、噪声依然存在,影响附近居民。
油烟、噪声
经查,该餐饮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蜀山区环保局向该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目前该店已停业,并未开始对外营业。
大观区龙山路街道杨家塘小区10栋102#住户私自把居民住宅改成饭店,叫二院后门土菜馆饭店,饭店的油烟直接排向楼道,污染楼道空气;顾客的喧闹声严重影响10栋楼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饭店的污水排向下水道,经常导致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同时泔水桶放在门口滋生蚊蝇,有时泔水桶溢出影响10栋楼居民的出行。
油烟、噪声
1.该房为经营户私有住房,房屋建筑面积71㎡,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小微餐饮登记凭证》。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末端出口未有效封闭。2.该经营户共有经营餐桌6张,其中圆桌3张(1个大的圆桌一次最多可容纳14人就餐,2个小的圆桌一次最多可容纳10人就餐),方桌3张(每张桌子可一次容纳4人就餐),均设在室内,晚上基本营业至9:00前结束。3.该处房屋污水排放已按要求直接接入杨家塘路污水管网中,现场未发现堵塞漫溢现象。4.情况属实。
1.区城管执法部门已现场要求封闭排烟管道,确保油烟不外泄,目前已密闭。2.城管执法部门要求,在就餐高峰期间,要劝阻客人文明就餐,减少影响。3.区食药监管部门现场要求经营户将泔水桶洗刷干净,用盖子盖好,并将泔水桶移位至对面无人过往的墙根处。下一步,大观区相关部门将继续跟踪督察,加强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桐城市新渡镇自来水厂在挂车河取水,取水点周边布满排污口且无环评。
新渡镇自来水厂2005年建成运行,在挂车河设立取水口。2012年经桐城市水利局审批取水,准许该水厂从牯牛背水库、挂车河两地取水。由于牯牛背水库为桐城市级饮用水源,划分了一、二级保护区,且有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故该自来水厂自2012年开始从牯牛背取水,将挂车河取水点作为备用水源。原挂车河取水口周边确有沿河居民的生活污水流入。
日,桐城市新渡镇政府对新渡自来水厂挂车河取水口组织拆除,挂车河取水口不再作为备用水源。并要求新渡水厂告示告知广大用水客户,该镇自来水源于牯牛背水库,全镇居民放心使用。
马钢公司第二硅钢水处理站系统有问题,废水经常超标排放,长期偷排。
马钢能控中心第二硅钢水处理站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环评批复,该站负责处理硅钢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查,因硅钢生产线近期使用的原料盐酸携带了较高浓度的COD和氨氮进入酸洗工序,使该站水处理系统来水水质异常,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出水水质短时间有超标情况。在生产线更换了原料盐酸后,来水水质、水处理系统及出水水质恢复正常。日,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该水处理站设置了规范化的废水排放口,按照环评设计的要求,处理后的废水排放至雨山河。经全面排查该站及周边区域的排水管网,未发现有私设暗管旁路偷排污染物的情况。
5月25日,马鞍山市环保局对该污水处理站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0.6万元。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其各类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
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保利拉菲公馆至万科城之间段,每天凌晨零点至3点市政垃圾运输车清运垃圾时噪声扰民。
按照《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一般应设置在小区内,特殊情况设置在路边(但由于大部分小区夜间停车影响垃圾收集车作业、机械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等原因,收集点一般都设置在主次干道沿线),应实行夜间收集,收运时间为夏季晚10时(冬季晚8时)至次日凌晨6时。综合合肥市垃圾处理场的开放时间(凌晨3点半至下午7点),包河区垃圾集中收集工作安排在夜间12点左右开始。万科城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于武汉路与贵州路交口东南角、万科城围墙外侧路面上,处于滨湖新区保利拉菲公馆与万科城之间,距最近的万科城小区住宅楼直线距离约40米左右,夜间出桶数量约90余只,收运时间为凌晨3-4点左右,由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清运,在收集压缩过程中产生一定机械噪声。
包河区城管局已要求垃圾收集车驾驶员严格按照《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包容服〔2015〕39号)有关规定,在收运工作中文明作业,尽量减少人为产生的噪音:1.拖移垃圾桶时轻拿轻放;2.垃圾桶倾倒时遇到底部残留垃圾不能自然倾倒时,应用铁锹、棍子等物品清掏或留给物业部门处理,不得反复敲打垃圾桶倾倒;3.垃圾桶从垃圾车翻转机构上取下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炮竹的现象非常严重,建议市和区、区和街道、街道和物业签订责任状,加大禁燃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马鞍山市重新制定“限放令”后,四年来,城区限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违规燃放现象明显减少。对于违规燃放管理,因传统习俗一时难除,在重要节日或婚丧店庆等时节,违规燃放现象还时有发生。
马鞍山市政府已对限放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了督查并签订了责任书,各区已经与街道、街道与物业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落实一日一报,此现象已有明显改观。4月14日下午,马鞍山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部署会,5月4日,马鞍山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市直单位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马鞍山市安监局现场督查烟花爆竹禁售情况,取缔了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摊点;马鞍山市供销社配合市安监局对烟花爆竹的批发兼零售公司进行了检查;马鞍山市食药监局对餐饮经营企业下发通知,就餐饮经营企业做好烟花爆竹禁放提示和宣传提出要求,并开展了检查。马鞍山市限放办开展限放宣传,在马鞍山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了播放。
蚌埠市怀远县四桥南光明烧烤店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人声嘈杂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油烟、噪声
反映的烧烤店为怀远县光明烧烤店,位于怀远县卞和路与禹王路交叉口东南角一院内,烧烤场地有三间简易搭建棚,营业时,占道经营、油烟直排。核查时,该经营户已停止营业。
怀远县政府已取缔光明烧烤店。目前已拆除烧烤店的广告店招,并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防止烧烤店擅自恢复经营。
安庆市潜山县水吼镇高峰村九山河黄头洼采石场开采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表水,影响饮水安全。
1.县国土局已于2016年11月对王流水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要求恢复土地原状。该开采点在收到县国土局通知书后至今没有开采。5月24日,县国土局现场调查,并提出了整改方案。目前恢复治理复绿正在实施。
2.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主要是开采过程中对山体植被造成破坏,下雨天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地表水不属实。经县国土局、水吼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因为其开采点距离居民生活区及饮用水源地较远,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且四周山体植被茂盛,不会对下游饮用水安全造成危害。
截至28日上午,该开采点恢复治理复绿工作正在施工,预计29日能全部完成开采点复绿工作。同时,潜山县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继续跟进王流水非法开采零星建筑石料等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生态环境及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彻底到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县政府将继续组织县国土局、市监局、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继续督查跟进,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大道与长江路交口,华都城市花园南门口环卫部门每天凌晨清运生活垃圾的过程中噪声扰民。
根据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城管局根据工作流程,每天凌晨开始集中清运小区的生活垃圾,在清运的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操作声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已要求城管局调整垃圾清运时间,将凌晨收集清运时间调整到早上5点半至7点期间。在清运的过程中严禁鸣笛,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声音降低到最小。
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杨桥村大圩组的生活垃圾倒向沟中,堆成山;镇化粪池污水流向大圩组排水沟。向镇村反映过未解决。
1.宜秀区杨桥镇杨桥社区大圩组排水沟旁有居民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2.镇化粪池已于2015年进行旱厕改建成水冲式通过集镇污水管网进入太阳能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外排,不直接排入大圩组排水沟。
杨桥社区组织人员及挖机对大圩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
滁州市定远县拂晓乡石马队的定远县拂晓乡源升养殖合作社,养猪污水排到老石马洼门口的池塘里,水呈黑色。
经调查,该养殖合作社距离周边村庄均超出500米范围,周边也没有饮用水源保护地。该养殖场环保设施不健全,现建有1座180m3化粪池,由于清运不及时,粪便溢出后,流经举报人所说的老石马洼村门前池塘,该池塘水体呈黑色,富营养化严重。
定远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厂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责令源升养殖专业合作社立即整改,对被污染的水体进行治理,拂晓乡监督完成。该养殖场动用挖机一台,清理了化粪池和受污染的沟渠、池塘,并在化粪池上搭建了彩钢棚,避免雨淋入池,再次污染环境。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
芜湖市芜湖县陶辛镇胡湾村丁吴组境内的白胡沟水污染严重。
芜湖县陶辛镇北胡沟水域共有水域面积470余亩,长约2.7公里,其中约200米支流水域流经胡湾行政村丁吴自然村。北胡沟水面产权属于陶辛镇白沙行政村,周边没有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户,北胡沟水体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不涉及周边村民的饮用水。芜湖县环境监测站对北胡沟水域取样监测,2个点位pH值分别为7.18和7.33,COD分别为30mg/L和38mg/L,氨氮分别为1.14mg/L和1.02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中农业用水水域要求。
1.芜湖县陶辛镇加强对北胡沟水域周边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2.芜湖县环保局加强对北胡沟水域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
淮北市相山区英山社区永光巷电厂菜市街西侧的一段路上,自发形成的菜市场,环境脏乱差,污水横流,早晨的吵闹声很大,影响居民休息。曾反映过总是出现反弹,希望能够彻底解决。
噪声、其他
现场调查发现该处确实有菜市场,也存在脏乱差、污水横流、噪音扰民等问题。
目前相山区西街道办事处已将该菜市场关停,下一步加强管理杜绝死灰复燃。
铜陵市铜官区商北新村6栋与8栋楼之间的室外大排档有几十张餐桌,从下午至凌晨2点左右进行营业,油烟味、吵闹声很大,居民不能开窗户,影响居民休息。希望能够搬迁。
油烟、噪声
铜官区城市执法局牵头调查核实。经调查,商北新村6栋与8栋之间的室外大排档位于中和园夜市排档区域。目前,该区域共有小餐饮网点19户,烧烤网点9户,主要经营龙虾、烧烤、煎饺等各类小吃。该夜市排档区域在日渐繁荣的同时,确实产生了油烟、室外摆放桌椅供食客就餐吵闹声等扰民问题。
铜官区城市执法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统一标准:1.根据排档网点前人行道状况,统一并减少室外摆放桌椅数量。2.统一划线规范摆放区域,展示柜摆放区域为网点房屋檐下。3.统一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设置文明就餐温馨提示牌。实行垃圾袋装化,及时进行清扫保洁,尽最大努力避免噪声扰民。4.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严格执行两薄夜班值守制度,定人、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蹲点看守;二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对违反文明经营承诺书内容的,不服从城管部门依法管理的经营户,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制定出店经营管理办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阜阳市临泉县老集镇崔庄村,328县道路西2公里处有一混凝土搅拌站(业主:孙陈),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扬尘、噪声
临泉县老集运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泉县老集镇老集街南头崔庄S328线西侧。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有关问题,临泉县已在本信访投诉前予以查处:
1.日,临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违法开始生产。该局于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预拌混凝土的违法生产行为;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行为、罚款5万元。
2.日,临泉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该公司北侧的村沟,造成污染。该局于日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公司发电机、搅拌站控制系统操作室、搅拌机进行查封,并于日下达《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查封期至日。
3.日,临泉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私自撕毁封条,正在违法生产。该局于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日,临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未按期整改任务的11个违法企业实施关闭、关停的通知》,对该公司依法予以关停。
本次信访投诉后,经临泉县日现场核实,该公司已停产多日,现场无生产迹象。
1.日,临泉县老集镇政府向该公司下发停产停业整顿通知书,切断该公司电源,清走发电设备。临泉县环保局于日对该公司发电设备予以扣押,扣押设备现存放于老集镇崔庄行政村村委会院内。
2.日,临泉县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孙陈予以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
3.临泉县将加强对老集运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关停监督,承诺于日前对该公司予以拆除。
行政拘留临泉县老集运达建材有限公司孙陈1人
安庆市望江县清廉路上的茅草龙虾,占道经营,油烟味很重,路面上都是油渍,厨房紧挨居民房屋,夜宵营业到凌晨四五点,噪声扰民严重。
油烟、噪声
经调查,望江县茅草酒楼清廉路龙虾店位于望江县城区清廉路,是一家夜宵店,周边紧邻居民区,存在占道经营、厨房设备噪声及人员喧哗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
1.县城管局对该户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责令该户不得占道经营并清洗路面油渍。该户已完成整改。2.针对该户厨房设备噪声扰民问题,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噪声污染影响。3.针对人员喧哗等社会噪声,县公安局给予了口头警告。
安庆市桐城市新渡镇香山村村委会附近姚陆生养猪场和文都养殖场粪便、废水直排,臭气熏天污染严重。
1.经调查,姚陆生养猪场实为桐城市新渡镇香山村姚路生养殖户,于2017年4月开始养猪,现存栏仔猪82头,场内建有沼气池和干清粪堆场。沼液和干清粪用于农业种植,不外排。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2.投诉人反映的文都养殖场实为桐城市文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里面的一个子项目。该公司种养结合,所有产品用于自家经营的酒店,不外卖。经调查,该公司2009开始生猪养殖,现存栏1200头,建有沼气池和干清粪堆场,沼液和干清粪用于该生态公司农业种植和鱼塘消解,不外排。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1.桐城市将督促新渡镇、村加强对姚路生养殖户的管理,确保污染物不外排,做到日产日清,并在三个月后出售存栏仔猪,停止养殖。
2.日,桐城市环保局对桐城市文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环境监察函,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不外排,并限期办理环评,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马集村二组马劲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臭气熏天污染严重。
经查,养猪场建在自家宅基地上,共两个栏舍,养殖约40头猪。养殖场东、西两侧为居民住宅和居民集中区。该养殖户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也没有任何处理设施,产生的养殖废弃物直排猪圈南侧水沟。经肥东县环保部门现场采样检测,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
肥东县于5月27日召开专题协调会,要求石塘镇人民政府对该养猪场予以关闭,目前石塘镇人民政府正在组织关闭。
铜陵市铜关区官塘二路商南新村86栋楼下有一家废品回收站,占道经营,异味污染严重。
5月24日,铜官区阳光社区会同区城市执法局现场核查,官塘二路目前有两个废品收购网点,商南86栋楼下废品堆放点内主要是废旧报纸、纸箱等,有时占道经营,未闻到异味,卫生状况较差。
5月25日,铜官区城市执法局铜官山中队已要求废品回收站老板停业整改,目前两个废品回收站都已停业。下一步,阳光社区与区城管部门将加强督查监管,严禁占道经营。
1.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北山矿业作业时采用炸药剂量大,居民房屋被震裂。该矿业有几十辆运输车辆,运输时,路过325省道、小学、居民区时车速太快,灰尘、噪音很大,茶叶上都是灰尘。希望运输车辆能减速,洒水车及时洒水,破损的路面及时修复。2.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高山村的高山矿业,距325省道不到1公里,无隔离带,露天开采,灰尘污染严重,离居民近,居民房屋被震裂。
扬尘、噪声、其他
1.池州市东至县北山矿业有限公司,证件齐全,属合法经营。公司以熔剂用石灰石开采为主业,专门为大型钢厂、电厂、化工厂配套生产工业及建筑用石灰石,日至今停产,正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已完成绿色矿山创建方案编制,计划2018年完成创建,通过市级验收。停产期间,东至县洋湖镇政府与县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多次联合到矿山现场督查,未发现复产。该公司停产前爆破作业均由爆破公司进行,采用中深孔爆破、单孔单响技术,单孔药量严格控制,大幅度的减小了爆破震动强度,且爆破坐标点与北山村最近一户距离约380米,在安全距离范围以外。日,该公司曾向北山村群众就居民房屋存在裂缝的问题承诺,由群众邀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权威机构对受损墙体进行鉴定,若因爆破震动引起房屋裂缝,鉴定费用全部由该公司支付并赔偿房屋受损费用。为减少运输过程扬尘影响,该公司于2015年自筹资金,修建了一条专用运输通道直接通往S325,并购置了一辆洒水车,运输存量矿石时,对路面进行循环洒水,最大程度的降低粉尘污染。
2.池州市东至县金润矿业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高山村高山矿业)以熔剂用石灰石开采为主业,2015年5月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停产前爆破作业均由爆破公司进行,爆破坐标点与高山村最近一户距离超过300米,在安全距离范围以外。停产期间运输存量矿石时,厂内洒水车对路面进行循环洒水,有效降低粉尘污染。
一是督促企业全力整改。督促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未通过绿色创建验收的,不予恢复生产。二是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停止生产期间,进一步加大对两家矿业公司的督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交通综合整治。认真贯彻实施《池州市国省干道、重要县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S325省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遗漏泼洒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蚌埠市安徽和润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投诉反馈结果(594号)不满意:1.五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环评审批违规,该公司硫酸与氢氟酸混合使用,含氟废渣作为建材销售违反科学依据,应作为危险废物(HW32)处置;2.投诉人2017年4月向蚌埠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情况,未能得到及时反馈;3.五河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有逃避检查嫌疑;4.该公司还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问题。
1.安徽和润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淝河中路15号,2009年9月,五河县环保局审批了该企业年产10万㎡AG玻璃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2010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投诉人所说的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是指“使用氢氟酸进行蚀刻产生的废蚀刻液”(2016版HW32危废的定义)。本项目蚀刻液(主要是氢氟酸和硫酸)存在酸槽内,消耗减少后按比例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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