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问问侵占集体私人财产,应该是违法的吧!是不是侵占后整改了就完事了!当年房管局,规划局测绘局,住房保障局涉及多个部门咋么验收通过的,房子为什么这样盖中间有没有利易交易,权钱交易查不查,罚不罰!政府有没公道政府占老百姓便宜!被老百姓发现了整改就完了吗?假如大楼塌了是不是重新建设就行了不需要人负责!
最后政府嘚房子侵占老百姓花钱的公摊验收通过也就算了!住房保障办,普罗旺世开发商用石膏版当外墙也能通过验收视公租房住户为xxx一样圈起來吗?有没有把人家当人看!一脚能踹开的石膏板有几种能挡住火能防盗吗?电箱电线在外面裸露公租房小孩电死了谁赔那可是外墙啊,不是室内!为啥验收时候能验收要在要整改!都验收了为啥要整改,政府单位还能为错吗责任谁来负!为啥买单的都是老百姓!
政府是好政府,政策也是好政策就是有内部老鼠,破坏政府公信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