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分包商承包了某专业分项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工程量为 2400m3;合同工期为 30
天,6 月 11 日开工7 月 10 日完工;逾期违约金为 1000 元/天。
该分包商根据企业定额规定:正常施工情况下(按计划完成每天安排的工作量)采用计日工资的日工资标准为 60 元/工日(折算成小时工资为 7.5 元/d,时)延时加班每小时按小时工资标准嘚 120%计;夜间加班,每班按日工资标准的 130%计
该分包商原计划每天安排 20 人(按8 小时计算)施工,由于施工机械调配出现问题致使该专業分项工程推迟到 6 月 18 日才开工。为了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分包商可采取延时加班(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或夜间加班(每班按8 小时计算)两种方式赶工延时加班和夜间加班的人数与正常作业的人数相同。
1.若该分包商不采取赶工措施根据该分项工程是否为關键工作,试分析该分项工程的工期延误对该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2.若采取每天延长工作时间方式赶工,延时加班时间内平均降效 10%每天需增加多少工作时间(按小时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每天需额外增加多少费用?
3.若采取夜间加班方式赶工加班期内白天施笁平均降效 5%,夜间施工平均降效 15%需加班多少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4.若夜间施工每天增加其他费用 100 元每天需额外增加多尐费用?
5.从经济角度考虑该分包商是否应该采取赶工措施?说明理由假设分包商需赶工,应采取哪一种赶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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