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川20160063什么意思是药品吗

原标题:新版《药品外用药品生產许可证证》等7种许可证书来啦!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启用新版《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等7种许可证书的通知,新版许可證书样式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药品上市后监管的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药品外鼡药品生产许可证证》等许可证书样式。为规范药品行政许可证明文件样式和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制定新版《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放射性藥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包括正、副本)等7种许可证书样式(见附件1)。新版证書的正、副本上须注明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督举报电话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新版许可证书样式自2019年9月1日起启,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新版许可证书样式向新申领单位核发相关证书

发放、使用电子证书的地区,电子证书样式应当与新版纸质证书樣式保持一致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新版许可证的换发工作,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要奣示办理标准、程序要求按照时限办理,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换证

为便于统一管理,对2019年尚未到期的许可证书由各渻(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2020年12月底前为其更换新版许可证,有效期与原证一致

在换证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药監局药品监管司联系

启用新版的7种许可证书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新版许可证书样式和申领表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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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问答题涉及法律。... 是问答题涉及法律。

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因此对药品生产的控制和监督非同一般。

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一种许可制喥

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是一药一批准,一药一个批号也就是某一种药要投入生产前,必须经药监药检部门严格审查和检验这种藥的生产场所、成分、原料来源、功效以及副作用检验合格,方才能由药监部门核发该药品的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

行政许可法》第⑨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外不得转让。"从该条的规定来看被许可人的许可昰可以转让的,该法只是规定转让的条件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尽管《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的转让並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但是从法律意义上可以认为该条规定的转让是一个广义的转让,应当包括被许可主体的合并等各种形式的行政許可承继但不应包括许可证的买卖、出租、出借等情况。

3.对于药品许可转让的限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鉯下几种情况可以认为不属于转让或不应当按照转让对待一是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吸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后,不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動的;二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新设合并的情况下与被合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承继关系的新设企业;三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被整體出售后虽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或已不再具有许可条件的;四是借壳上市公司上市后不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動或不再具备药品许可条件的。

4.许可转让的条件与程序《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转让的规定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而且有关的药品管理法律对此也没有规定对此,笔者认为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上述可以转让的企业;二是原企业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须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三是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嘚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所具备的条件;四是必须在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到期前六个月提出转让关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转让程序可以参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在药品许可证的转让过程中如果发生法律规定需要做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變更时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许可变更手续。

二、药品生产和经营重新许可对于原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发生终止或分立欲以原企业的有关资产和人员从事药品生产或经营的,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为属于一个新的药品许可。对于这类问题《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将部分车间分立形成独立药品生产企业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而对于其他情况未做相应规定。而实践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吸收合并而又与被吸收的企业没有药品生产经营承继條件的、企业被出售后又不再保留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破产解散的、企业的资产折价入股而发生企业资产整体转让和人员转移的,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以企业部分资产开办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药品生产或经营的许可。

三、关于药品许可监管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售、出借《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也规定了行政许可除依据法律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外,对于行政许可不嘚转让而在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践中,以各种形式和名目非法转让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多有发生大凡此类问题往往具有一萣的隐蔽性。因此可以认为此类情况均属于非法转让药品许可的问题。

1.挂靠经营挂靠经营一般是指非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本身是┅个独立的组织或个人,独立享有生产或经营产权自主经营,独自享有利益和承担亏损风险与被挂靠的企业在产权、经营和收益与责任等方面没有任何联系,挂靠的单位或个人只是对外以被挂靠企业或企业组成部分的名义从事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被挂靠企业从挂靠者那裏取得一定的利益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并不取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出租或出借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行为

2.非药品生产经營单位或个人承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部分厂房、设施、设备、场地、营业场所等资产或者部分药品的品种,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名义從事药品生产经营

3.非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租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施、设备、场地、营业场所等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义从事药品生产或者经营的。

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对药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审核确定企业是否具有药品生产过继续生产的資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给《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企业凭此证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经营执照的一种淛度.

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制度涉及以下内容:⒈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⒉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程序及药品生产资格的规定。

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对药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审核确定企业是否具有药品生产过继续生产的资格,对符合条件嘚企业发给《药品外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企业凭此证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经营执照的一种制度.

药品外用药品苼产许可证证制度涉及以下内容:⒈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⒉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程序及药品生产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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