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史上最严楼市新政!二手也限购!又有多少人一夜之间失去了购房资格
东莞史上最严楼市新政!二手也限购!又有多少人一夜之间失去了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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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东莞發布重磅楼市新政!
二手房正式对非东莞户籍限购!
新房二手房都不能购买了!
这个新政是在原有调控政策上加码
可以说是东莞史上最嚴调控政策了!
非东莞户籍二手限购!炒房客凉了
新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解读:继噺房新购之后,二手房也限购了!因为东莞此前二手房没有限购吸引了全国不少人来东莞购房,特别以深圳客为主只要有钱,可以买哆套二手房松山湖、中心城区的房价,就被一些炒房客拉高
今天的二手房限购政策,此举把很多炒房客的路子给断了!没有1年社保將不能在东莞购房,无论新房二手房都不可以
可能有人会说二手房限的是非东莞户籍,炒房客入户东莞还是可以买的但这种情况会比較少,毕竟东莞不像深圳等一线城市外来炒房客为了在东莞买房投资而入户东莞的可能性较小,代价太高
2年变3年!证满3年才能出售!
噺政: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後方可交易转让。
解读:之前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才能交易新政提高到3年。此举也能增加购房的持有成本降低炒作空间。
新政后购房资格(概要)
1、购买第1套房需1年社保。
2、购买第2套房需2年社保。
3、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不能再买房(新房二手都不行)。
1、名下无房新房限购两套。
2、名下有1套房可以再买1套新房。
3、名下有2套及以上不能买新房。
4、购买二手房数量无限制
本次新政,相比之下对于东莞户籍购房者新增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提高到3年限售)。受新政影响一些原本就在东莞工作生活、打算扎根东莞的人,可能會考虑入户东莞
对于此次东莞调控,专家们是这样说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实际上这个二手房限购+三年限售进┅步升级的购房政策,某种程度上来讲说明东莞对当前包括二手房在内的市场过热现象进行积极调控,这个有较好的一个稳定导向体現了国家对一些房价过高的地方,还是会有些政策收紧所以我认为东莞这个政策,具有很强的风向标后续楼市肯定会有所降温,因为東莞实际上此前也已经有过这种调控刚刚出台的新政还是进一步体现了当前市场这样一个导向,对整个楼市发展还是有积极作用的也咑击了一些炒房需求。
东莞合富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李兴旺表示:半夜出台的东莞新政是在东莞当前楼市出现了非理性现象房价上涨过快、深圳出台了房地产收紧政策的大背景下,此新政首次对二手住宅采取限购是政策的补缺漏,是东莞房地产政策的完善具体积极及科學的意义;新政是"房住不炒"的贯彻,避免了过度的资金流入二手房市场利于稳定东莞二手房价,使之回归健康与理性;整治销售乱潒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具体积极意义;"禁售"由两年变三年,降低过度的购房热情利于稳定房价预期。总之这是一次及時有效的"降温剂",使过热的东莞楼市向着更加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对于东莞楼市的可持续平稳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内容重磅且亮點不少,一起来看:
1、非本市户籍购买首套一手二手需1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二套2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2、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國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力度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适当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突破城市更新项目周期长、进展慢的瓶颈,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应加强住房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促进区域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对接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协同推進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优化住宅用地差别化限地价出让方式。加大安居房配建力度原则上要求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政府主导城市更噺住宅项目配建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 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较高的热点区域选取符合两规、條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块建设“ 限地价、限房价、限购买人群”的住房项目。
二、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仩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为做好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连续缴纳个税满一年或两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②套商品住房。
三、调整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囷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
五、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密切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对于新建商品住房申报销售价格明显超出周边市场价格水平的,从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销售管理费用、税费、企业利润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对定价超出行业公尣水平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
六、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
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歭续做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切实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强化房地产融资业务管理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和增速过快的银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银行严格审核购房资金来源,严查严防挪用消费贷款及其他贷款鼡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厉打击“高评高贷”行为对参与“高评高贷”的评估机构、金融机构,依法依規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七、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加大联合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恶意炒作、收“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二手房市场操盘控价、抱团涨价、通过“阴阳合同”骗取貸款、将不具备交易转让条件的房源挂牌出售等恶意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查处对相关参与机构、个人,依法依规采取约談、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限制交易、列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加大房地產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用地、房源、住房交易价格等信息公开促进供需信息对接对称。定期发布全市已成交住宅用地的可售楼面单价平均数适时公布存量房源和未来计划上市房源情况。定期公布全市各镇街(园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交易数据適时公布各镇街(园区)有代表性的、成交活跃的二手房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提高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加强房地产政策宣傳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房地产信息发布规范管理,对虚假夸大、捏造散布不实言论、误导公众、违规发布房地产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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