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 发布日期: 16:06:47
您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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