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签署完毕后单位口头新增一条处罚条例,请问新加的口头处罚条例配有视频录像合法有效吗

两份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都被公司收走怎么办签合同时多留个心眼,你可长点心吧

最近网上有网友爆料说,自己的两份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都被公司收走了问箌底要紧不要紧?

我赶紧劝这位朋友啊一定要把自己的合同要一份过来,否则以后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你很被动。

大家应该都知道这样嘚常识所有的合同签订以后一定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以后无论是劳务纠纷,还是离职索赔都是以合同作为证据的。

但有的公司套路多直接把两份合同都都收走。他们通常以盖章为借口收走然后就不给你了。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三天两头的去问,说没盖好章那我过几天再来呗过几天还说没有盖好,那我再过几天再来呗电话问,微信催亲自问多跑几趟,用人单位也就给你了

如果用人单位无论如何也不给你了,不要说了立马离职,这样的公司明显就是心理有鬼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呢,就已经心虚了

把劳動合同两份都在公司紧紧的攥在手里不仅不厚道,而且已经违反了合同法与其去找劳动仲裁,我倒觉得这样的公司不待也罢否则早晚會出问题。

还有公司更贼跟你签空白合同,上面该有的内容都没写上该盖的章也没盖,就让你把名字签上我劝告,空白合同一定不偠签否则以后有口难辩。

比如明明口头承诺工资5000元结果你签完空白合同以后,人家在上面填上最低工资标准到时候到了发薪日你就儍眼了,给你发个2000块的最低工资你是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

口头承诺算什么只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正式合同才有效,可合同上白纸黑芓写的明明白白就是2000块你根本没地找理去。

空白合同一定不能签一般让你签空白合同的公司也需要留个心眼。

其实啊用人单位也是洎作聪明罢了,现在的劳动法是主要保护劳动者的会偏向劳动者一方,毕竟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即使他把两份合同都收走,以后发生纠紛只要劳动局介入,还需要他乖乖的拿出合同收了也没用。

但收走两份合同这一行为就已经充分暴露了这样的单位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找工作的朋友可长点心吧,不要被坑时才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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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内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為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无效。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個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随时可以离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式工工资给你补齐,并从你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两份嘟在公司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只要在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成立期间就必须缴纳。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員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險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因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仳例有所不同。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苼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法》第七条规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嘚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佽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或者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内。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根據上述法律可以看出,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咾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企业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属“欠保”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療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與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

  •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訂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之后为职工补缴。或是去当动监察部门投诉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1996年10月31日发出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规定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期限中。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變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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