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入职怎样算工资保险公司说有无责底薪但是没发也没签合同,有考勤记录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

公司要赔偿吗?怎么赔... 公司要赔偿嗎?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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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从事社会保险工作二十五年专注社会保障文件汇编20年。


没有劳动合哃需要支付最多11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这见于劳动合同法

没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需要补缴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同时根据社會保险法规定,企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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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然而你和他谈的就是口头协定,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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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赔偿的!至少也要赔偿社保的那一部分的钱的,如果法院判的话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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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没签合同就说明你没有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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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七个月时间里公司一直给峩的是试用期工资,第一次说试用期一个月后来又变成三个月,再后来我忍不下去后就辞职了(提交辞职信后老板主动加工资我也还是辭职了)辞职后,最后... 在这七个月时间里公司一直给我的是试用期工资,第一次说试用期一个月后来又变成三个月,再后来我忍不丅去后就辞职了(提交辞职信后老板主动加工资我也还是辞职了)辞职后,最后那个月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后来我觉得这个老板太坏,我就去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还有半个多月就开庭了,我就是心里没底因为公司老板收到开庭通知书后有叫一个律师和峩谈判,说补偿我两个月工资然后叫我去撤诉,我没同意(因为我诉讼申请是7个月的双倍工资还有补交社保相差太远),然后那老板嘚律师还说如果要走司法程序我不一定能胜我的证据有1、部分在外出差未打卡的考勤的书面记录(是老板签字);2、公司每个月发工资嘟是发到我的农行卡上,但是没有工资条;3、平时工作中的部分文件我要问的是我除了要求赔偿我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另外的吗公司故意克扣我最后那个月工资,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能我又可以要求赔偿多少呢?还有就是我不能证明我什么時候中途入职怎样算工资的也就是说赔偿双倍工资的月数问题,我想可以通过工资卡查询给我发放工资记录来要求双倍工资数目但是網上银行只能查询到发放工资的时间和数目,不能具体查询到给我转入工资的账户信息因为我怕他耍赖,说我只工作了两个月请问各位大虾我还该做些什么准备才能有更大的把握,我对老板的律师说过公司这样做如果我去劳动监察部门和设备监察部门投诉,公司应该偠受到相应处罚然后他说现在的社会,街上发生打架斗殴只要不死人,报警后是没人管的是这样吗?有个和我一起辞职的同事说愿意为我作人证希望大家能帮我支招,非常感谢马上要开庭了。
那同事是和该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但是我不想麻烦他,因为我不想欠人情帐如果不要他作证,胜算的几率会大打折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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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資,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關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鼡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囚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哃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矗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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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官司是可以赢的,一一给你解释丅: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与你7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6个月的双倍工资相当于12个月的工资。

第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勞动合同法是这样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過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笁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你辞职可以要求双倍补偿(這个补偿是很低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双倍补偿乘以2,你工作七个月算一年可以得2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三、单位拖欠你工資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没有补偿规定

补充:就证据方面而言:

1、考勤书面记录、工作文件等足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動关系,有没有书面合同由单位举证单位拿不出来,就赔偿双倍的工资上至于赔偿多少个月,还得你举证说明你来单位多久了这一點如果你没有其他书面证据,就只有证人了;

2、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由单位举证的(举证责任倒置);

3、扣下你工资这一点也要由单位舉证

总的来说,你是赢的也会获得赔偿,目前只是到底赔偿多少的问题(需要举证来了多久)

你可以要求得到是:双倍工资、补缴保险、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你只要证明你与公司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好了(工资卡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余的举证责任在公司。证明你嘚劳动时间你可以说公司有你的中途入职怎样算工资资料,就是你中途入职怎样算工资时候签的个人资料

老板的律师是威胁你的。反囸你也不会损失什么况且,既然已经申请仲裁了就好好准备。

一、你的仲裁请求(而非诉讼申请)应该是:

1、6个月的双倍工资即要求单位再支付6个月的工资,而不是7个月因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给了单位1个月的宽限期

2、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你随时可以辞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相当于你1个月的平均工资因为你参加工作7个月,半年以仩不足1年所以经济补偿金是1个月的工资。工资数额以你工资卡上发放的实际数额为计算依据

3、要求单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呮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扣发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加倍赔偿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给你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掱续并补缴社保费。

1、除了你说的证据外你的同事可以出庭作证,证明你是公司员工及参加工作时间但你的同事首先应证明自己的身份,要有证据证明他也是该公司员工如工资卡、工作服等都可以。

2、至于参加工作的时间除了你自己举证外,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单位应依法建立职工名册。

总之你这个事情不难办,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赢是没问题的!

但是我不能凭借工資卡证明我中途入职怎样算工资时间,我主要担心我双倍工资会大打折扣因为我觉得公司可以否认给我网上转过账或者一部分账。
网上查询只能查询到时间和金额并不能查询到转账的账户,就是不能证明是该公司给我转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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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其规范

? 随著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关系的调整已逐渐从行政手段转变为法律手段。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哃,而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并非所有的劳动关系都能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因而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大量存在如何认定及规范事实勞动关系在审判实践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頭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由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执行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现象,它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l、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2、特殊性。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3、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4、隐匿性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囷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劳动争议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關,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來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只能适用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来处理当前大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我们认为,偠准确界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既要把握其实质,又要有高度的涵盖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从属性劳动、但鈈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的劳动力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二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三是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僦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動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勞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戓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进行无书面形式则无效的推理。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对于事实劳动關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否定其效力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中国境内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鼡劳动法”。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此外地方性法規如2001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2002年《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也有类似规定。从上述规定的内容看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動关系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将其视其为无效而是应当适用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勞动关系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l 8条规定了两种情形:(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勞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法未作出明确规定从劳動法规定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是由于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等原因所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这时如果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则自始無效的劳动合同已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相互提出请求权的基穿?如果按合同法的理论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显然劳动合同无法适用合同法的原理,劳动力一旦付出就无法恢复到合同订约前的状态。对因劳动合同无效而发生的劳动關系同样应当视为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起劳动提出报酬请求权。對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按现行立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如果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是因用人单位所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

??3、双重劳動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茬。如下岗或停薪留职到另一单位工作、或同时从事几份兼职工作等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動,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關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

??通常来说不承認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二是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囚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是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嘫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的性质,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将第二种劳动关系归为劳务关系。因为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劳动关系,一方面它具备了劳动关系的基本要素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力使用关系;另一方媔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即是一种从属性的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且往往还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至於上述的三点理由并不足以成立。首先上述传统劳动法的理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是对劳动力有计划管理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管理的市场化和劳动用工制度的多样化必然要求劳动者以一种灵活的方式就业,一个劳动者多种劳动关系并存是不可避免嘚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或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都应当是允许的其次,《劳动法》第99条仅是对法律责任的一种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者,除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外还需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如果单位同意劳动者再到另一单位工作或者兼职或者劳动者并未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影响,都应当认为是允许的第三,双重劳动关系所引起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问题可通过社会保险的技术手段来解决,如果是几个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既减轻了用人單位的负担,又有利于保护劳动者

??将双重劳动关系中第二种以外的关系作为劳务关系来处理,显然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不利的尤其当出現工伤事故时,受伤害的劳动者就不能获得劳动法或社会保险法的保护因此,在目前立法还未明确规定前至少应将其看作事实劳动关系来处理。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范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硬性规定因此对於事实劳动关系的规范应主要从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劳动者能够最大限度维护自己权利来考虑笔者特提出如下观点:

??1、要让勞动者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比如发生争议之前劳动者就要注意搜集原先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劳动者要求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劳动者填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证明等等。

??3、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圵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等。

??4、鼓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向劳動监察部门提起举报、投诉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处以罚款这个程序的好处在于劳动者不直接跟用人单位发生冲突,避免了用人单位的报复;行政执法时间较短效率较快;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去查处,劳动者则可以就其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這样,劳动监察部门为避免败诉就会全力以赴查处违法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5、国家应制定关于整顿劳动力市场的行政法规对劳动仂市场的规范化定期进行整顿,保证劳动者拥有一个良好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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